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的说明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润三九”)拟以支付现金的
方式向天士力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士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天津和悦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和悦”)、天津康顺科技发展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康顺”)、天津顺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以下简称“天津顺祺”
)、天津善臻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天
津善臻”)、天津通明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通明”)、天津鸿
勋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天津鸿勋”)合计购买其所持有的天士力
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士力”)418,306,002 股股份(占天士力已发行股
份总数的 28%) ,具体包括天士力集团持有的天士力 351,619,489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股股份,天津和悦持有的天士力 29,175,350 股股份,天津康顺持有的天士力 12,503,722
股股份,天津顺祺持有的天士力 7,252,158 股股份,天津善臻持有的天士力 6,460,255 股
股份,天津通明持有的天士力 5,668,354 股股份,天津鸿勋持有的天士力 5,626,674 股股
份。此外,天士力集团同意,天士力集团应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在登记日后放弃其所持
有的天士力 5%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等方式,使其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不超过 12.5008%。
本次交易完成后,天士力的控股股东将由天士力集团变更为华润三九,天士力的实际控
制人将变更为**华润有限公司。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保密义务。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
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
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签署了《保密协议》,约定各方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度》等相关规定,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及时登记,编制
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报
备。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出具了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公司将向**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
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查询,并取得**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
综上所述,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
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
密义务。
特此说明。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