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
引》
(2023 年)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矽电股份”、
“发行人”或“公司” 。截至 2025 年 3
)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月 6 日(T-3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6.23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9.67 倍;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
公司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
市盈率 68.75 倍(截至 2025 年 3 月 6 日(T-3 日)
,扣除异常值和极值),但仍存
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
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矽电股份**公开发行不超过 1,043.1819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
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38 号)
。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招商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
**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
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数量为 1,043.1819 万股,
其中网上发行 1,043.1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9.9969%,未达深市新股网
上申购单位 500 股的余股 319 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股份**
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将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T 日)分别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
,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
公司估值水平、公司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2.28 元/股。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5 年 3 月 11 日(T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
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日
为 2025 年 3 月 11 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
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25 年 3 月 13 日(T 2 日)公
告的《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
务。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5 年 3 月 13 日(T 2 日)日终有足额
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5)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
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
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
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
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在制度与规则方面与主板市场存在**差异,包括
但不限于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这些差异若认知不到
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
披露于**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
网址 www.cs.com.cn;**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
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
网址 www.jjckb.cn)
上的《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
”)全文及相关资料,特别是其中的“重
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
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
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
上市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
资风险。
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
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司估值水平、公司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2.28 元/股。**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
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价格 52.28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9.6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
(2)18.3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
(3)26.2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
(4)24.4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
的合理性。
(1)与行业平均市盈率比较
根据**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
引》
(2023 年),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
① 与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 52.28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6.23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6 日(T-3 日)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 29.67 倍。
② 与行业平均**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 52.28 元/股对应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5.06 倍(2023 年 10 月至 2024 年 9 月)
,
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6 日
(T-3 日)
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 ”
(C35)
最近一个月平均**市盈率 29.24 倍。
③ 发行人所属行业市盈率变化态势
截至 2025 年 3 月 6 日(T-3 日)
,专用设备制造业(C35)各阶段平均静态市
盈率和**市盈率如下:
最近一个月 最近三个月 最近六个 最近一年
市盈率类别 **值
平均值 平均值 月平均值 平均值
静态市盈率 30.81 29.67 28.64 28.22 26.95
**市盈率 30.35 29.24 28.24 27.80 26.77
注:数据来源为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近一年以来,专用设备制造业(C35)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较为平稳。本次
发行价格 52.28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6.23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用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9.67 倍,亦低于中证指数有限
设备制造业(C35)
”最近一个月平均**市盈率 29.24 倍。
公司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2)与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
,公司的竞争对手主要为日本的东京电子、东京精密以
及惠特科技、旺矽科技。考虑到目前境内没有主营业务为探针台设备的已上市企
业,且境外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在会计准则、估值水平等方面的差异,故选
择已在 A 股上市的同为半导体测试设备行业的华峰测控(688200.SH)、长川科
技(300604.SZ)
、联动科技(301369.SZ)及金海通(603061.SH)作为可比公司。
同行业可比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月 6 日前 (倍) (倍)
易日均价
(前复 2023 年
EPS
权,含当 EPS(扣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扣非
日)和 非后,
前,元/ 扣非前 扣非后 扣非前 扣非后
股)
月 6 日收
盘价孰低
值(元/
股)
算术平均值(剔除极值和异常值) ― ― 62.99 68.75 66.53 72.67
矽电股份 2.1381 1.9928 24.45 26.23 23.57 25.06
注 1:数据来源 Wind;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可比公司 2023 年扣非前/后每股收益=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5
年 3 月 6 日总股本,2023 年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2025 年 3 月 6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含
当日)与 3 月 6 日收盘价孰低÷2023 年扣非前/后每股收益。
注 3:扣非前/后**市盈率=2025 年 3 月 6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含当日)与 3 月 6 日收
盘价孰低÷近四个季度(2023 年 10 月-2024 年 9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
÷2025 年 3 月 6 日总股本。
注 4:长川科技、联动科技 2023 年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较可比公司显著异常,计算可比公
司 2023 年静态市盈率算术平均值时将其剔除;联动科技扣非前后**市盈率显著异常,计
算可比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时将其剔除。
① 与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 52.28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6.23 倍,低于扣除异常值和极值影响
后可比公司的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平均静态市盈率 68.75 倍(截止 2025 年 3 月 6 日,T-3 日)
。
B、与可比公司**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近四个季度(2023 年 10 月至 2024 年 9 月)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5.06
倍,低于扣除异常值和极值影响后可比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市盈率 72.67 倍(截止 2025 年 3 月 6 日,T-3 日)。
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低于剔除异常值和极值影响后的可比公司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平均静态市盈率;本次发行价
格对应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
盈率,亦低于剔除异常值和极值影响后的可比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平均**市盈率。
综上,公司考虑自身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成长性等状况,并结合同行业可
比公司业务情况及相关财务数据,在参考了行业市盈率水平和同行业可比公司
平均水平后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发行市盈率低于行业市盈率水平,低于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水平,发行定价具备合理性,定价原则具备谨慎性,但仍
然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充分了解《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风险因素,
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股投资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
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约为 54,537.55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 8,184.68 万元
(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46,352.87 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
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
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
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与申购的,**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深
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
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
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
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
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证监会令〔第 208 号〕
(4)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第五十六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
〔2023〕100 号)第七十一条,**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
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
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
名下。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交所和**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
止发行后,在**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
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
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