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关注到**院新闻办公室近日发布了《**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请问**对易**化学品出口贸易有何规定?对管制的芬太尼类物质前体出口有何管理规定?
答:近日发布的《**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向各界人士和**社会**、深入地介绍了**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立场、举措和成效。
**建立了**的易**化学品法律体系和管理制度,形成以《易**化学品管理条例》为基础,以《非药品类易**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易**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药品类易**化学品管理办法》《易**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易**化学品进出口**核查管理规定》为支撑的法规体系。**、商务、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海关、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对易**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进出口等各环节进行监管。
**目前已将4-ANPP、NPP、4-AP等5种芬太尼类物质前体列为易**化学品进行管理。在出口管理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务部会同**部,对包括上述5种芬太尼类物质前体在内的易**化学品,实施严格的出口许可审批和**核查。商务部审批出口许可证前,先由**部通过联合国**麻醉品管制局的“出口前通知书系统(PEN)”,向进口国政府主管部门发送核查请求。商务部在收到**部转来的确认出口合法性的核查结果后,依法为相关企业办理出口许可证。出口时,海关部门依据企业申报材料和提供的出口许可证,办理通关手续。
**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易**化学品信息化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推进建立易**化学品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监管制度,实现对其生产、经营、购买、运输、进出口各环节的动态全程监控,积极预防、坚决打击非法出口。同时,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实行信用**管理,促进企业自律。
**充分说明美方以芬太尼为由对**产品加征20%关税是毫无根据的,是典型的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和霸凌主义行径。中方敦促美方纠正错误做法,客观、理性看待和处理自身芬太尼问题,不要一味“甩锅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