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5-046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3.4 亿元,相关业绩指标未
能完成《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行权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
不予解锁。公司将对 629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价格按照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475,151,360 股变更
为 2,469,353,56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 2,475,151,360 元减
少为 2,469,353,560 元。公司股本总数以在**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
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
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
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
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
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
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
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
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厦五楼)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
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