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0 证券简称:ST瑞科 公告编号:2025-023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瑞科技”
或“公司”
)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5〕第 139 号,以下
简称“问询函”
),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对相关事项作
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就问询函中问题回复并公告如下: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你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被
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 年财务报
告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向我所提交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申请。请你公司:
(1)说明是否被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是否就投资者
索赔事项充分计提预计负债,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充
分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回复:
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事项产生投资者诉讼,截至回复日,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立案的案件共计 5 件,涉案金额
因大部分投资者尚未对公司提**讼或诉讼案件尚未完成
立案程序,公司聘请专业机构-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对涉案投资者诉讼案件的数量和涉案金额做出了
合理估计,并出具《虚假陈述赔偿金额敞口预估报告书》
,预
估损失赔偿金额 776.11 万元,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计负债,并在公司 2024 年年报及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
公告中披露了相关事项。投资者诉讼案件赔偿金额后续以实
际判决金额为准,具体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预计负债,我们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资人诉讼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状、律师函、
法院传票、**证据记录,撤诉裁定书等,详细了解诉讼起
因、争议焦点、投资人诉求金额、诉讼进程(如处于立案、
审理、判决等阶段)
;向代理律师发送律师询证函并取得诉讼
情况回函。
制度,包括诉讼事项的识别、评估、审批和披露流程,测试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判断是否存在控制缺陷影响预计负债的
认定。
略,以及预计负债确认的依据和判断过程:依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复核公司对诉讼导致经济利益
流出企业可能性的判断。检查预计负债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会
计准则要求,关注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审计报告日期间诉讼
情况的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复核公司是否进行了恰当的会计
处理和披露。
方机构对公司投资者诉讼案件预计损失赔偿金额作出的专
业评估报告,评价第三方机构预估损失赔偿金额的合理性;
将评估报告中列明的评估目的、范围与公司预计负债的实际
情况进行对比,确认评估内容是否完整涵盖了诉讼可能导致
的损失范围,如是否包含直接经济损失、间接损失、预期赔
偿金额等相关要素;评估报告中关键数据的来源,检查数据
获取的渠道是否可靠;评估报告中的假设条件对评估结果的
影响,审查其合理性和可靠性;详细审查评估报告中的计算
过程,检查计算公式的选用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和专业准则要
求,计算步骤是否正确,各项参数取值是否合理。参考同行
业类似诉讼案例的判决结果,对比公司预计负债金额的合理
性。
间诉讼的进展情况,如是否有新的证据出现、法院是否作出
判决等,评估这些事项对预计负债的影响,检查公司是否进
行了恰当的会计处理和披露。
经核查,公司就投资者索赔事项已充分计提预计负债,
并按要求披露了相关事项。
律师事务所意见:
经核查,公司存在作为被告被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的
情形,截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立
案的案件共计 5 件,涉案金额 82,506.32 元,其中 2 件已撤
诉,涉及金额 20,000.00 元。具体诉讼情况如下:
序号 案由 涉案金额(元) 立案时间 具体诉讼进展情况
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 换
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 换
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
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 换
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
因大部分投资者尚未对公司提**讼或诉讼案件尚未
完成立案程序,公司已聘请专业机构对涉案投资者诉讼案件
的数量和涉案金额做出了合理估计,并出具《关于常熟市国
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赔偿金额敞口预估报告书》,
预估损失赔偿金额 776.11 万元。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要求计提
了预计负债,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提示了相关风险。
(2)对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九
章的规定,认真自查并说明你公司是否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
示的条件及是否存在其他需要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如存在
其他需要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请补充披露。
请年审会计师和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逐项排查,符合 9.11 条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
示的条件。
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前
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公司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年审会计师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常熟市
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
报告》。
)作
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
〔2024〕42 号)
,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事项产生投资者诉讼,截至回复日,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立案的案件共计 5 件,涉案金额
因大部分投资者尚未对公司提**讼或诉讼案件尚未完成
立案程序,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对涉案投资者诉讼案件的数量
和涉案金额做出了合理估计,并出具《虚假陈述赔偿金额敞
口预估报告书》
,预估损失赔偿金额 776.11 万元。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要
求计提了预计负债,并在公司年报及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的公告中披露了相关事项。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逐项排查,不存在 9.4 条下述所列示的其他风险警
示的情形:
(1)公司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
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董事会、股东会无**常召开会议并形
成决议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
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
(5)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
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
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
(7)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
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低于 3000 万元,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
计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15%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入金额超过 3 亿元的除外的情形;
(8)公司不存在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投资权益可
能受到损害的其他情形。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逐项排查,不存在第十章所列示的退市风险警示的
情形:
(1)公司不存在 10.2.1 条规定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
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 200 万股”、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
市值均低于 3 亿元”、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东人数均
少于 400 人”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 10.3.1 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
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
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期未净资产为负值”、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
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款**项、第二项情形”
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 10.4.1 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
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半数以上董
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且
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有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
“因
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证监
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且在司股票停牌两
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
“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
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要求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
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
“公司被控股股
东(无控股股东,则为**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非
经营性占用资金的余额达到 2 亿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30%以上,被**证监会责令改正但
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
完成整改”、
“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
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
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条件,在
规定期限内仍未解决”、
“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
“法院
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 10.5.1 条规定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
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其股票
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公司存在涉及**安全、公共安
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
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
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意见:
国瑞科技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收到**证监会下
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42 号)
。公司根据《行政处
罚决定书》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公司 2020 年度
至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本所接受委托,针对国瑞科技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
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2 号)所处罚事由形成的前期
会计差错及其追溯重述,对国瑞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常熟市
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进行了
专项审核,
并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出具 XYZH/2024HZ**1B0196
号专项审核报告。
上述事项,国瑞科技公司已在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其他
事项中进行前期差错更正的披露,相关列报科目及损益已追
溯调整。
项目组已履行了上述 1.(1)回复列示的核查程序,经
核查,公司已就投资者索赔事项充分计提预计负债。
律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
定书》
(202442 号)
,载明:公司参与的隋某力主导的专网
通信业务是虚假自循环业务,无商业实质,不应确认相应的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证监会认为,公司披露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
订)
》第 9.4 条第(七)款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中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
第六条,公司股票在 2024 年 5 月 21 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国瑞科技”变更为“ST 瑞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订)
》公司符合 9.11 条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1)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前
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公司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年审会计师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常熟市
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
报告》。
(2)自**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
二个月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
书(
〔2024〕42 号)
,已满十二个月。
(3)公司已就投资者索赔事项充分计提预计负债
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事项产生投资者诉讼,
截至 2025 年
涉 案 金 额 82,506.32 元 , 其 中 2 件 已 撤 诉 , 涉 及 金 额
案件尚未完成立案程序,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对涉案投资者诉
讼案件的数量和涉案金额做出了合理估计,并出具《虚假陈
述赔偿金额敞口预估报告书》,预估损失赔偿金额 776.11 万
元。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要求计提了预计负债,并披露相关事
项进展,提示了相关风险。
经核查,并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
》逐项排查,公司不存在 9.4 条下述所列示
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公司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
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董事会、股东会无**常召开会议并形
成决议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
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
(5)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
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
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
(7)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
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低于 3000 万元,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
计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15%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入金额超过 3 亿元的除外的情形;
(8)公司不存在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投资权益可
能受到损害的其他情形。
(2025 年修订)
》第十章所列示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1)公司不存在 10.2.1 条规定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不存在“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
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 200 万股”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
、“连续二十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 3 亿元”、
“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的公司股东人数均少于 400 人”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 10.3.1 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
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未净资产为负值”、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报告”、“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
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
末净资产为负值”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表明公司已披
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款第
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 10.4.1 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不存在“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
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
露”、
“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有半数以上董事
无法保证”、
“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
载,被**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且
在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
“因信息披露或者规
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要求改正但未在要求期
限内完成整改,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
“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则为**大股东)或者控
股股东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余额达到 2 亿元以上或者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30%以上,被**证
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且在公司股票停
牌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
“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
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因公司股本
总额或者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再符
合上市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解决”、
“公司可能被依法强
制解散”
、“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 10.5.1 条规定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
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
违法行为,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公司存在涉及
**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
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公司存在作为被告被提起证券虚
假陈述诉讼的情形,公司已就投资者索赔事项充分计提预计
负债,并在相关报告中披露了进展情况及风险提示。截至本
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
**,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
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
警示的情形。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
润为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 2.37 亿元,同比
下降 12%。分业务来看,船舶配电系统业务毛利率为 28%,比
上年增长 2 个百分点;船舶机舱自动化系统业务毛利率为
上年下降 9 个百分点。请你公司:
(1)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行业趋势、同行业可
比公司情况等,分析说明本期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
公司回复:
营指标、**竞争地位及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均取得突破性
进展,我国船企**竞争力持续领跑,根据**船舶工业行
业协会统计(CANSI),2024 年,我国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
量和手持订单量以载重吨计分别占全球总量的 55.7%、74.1%
和 63.1%,其中:新接订单量和手持订单量均创我国造船史
的**水平,三项指标已连续多年保持全球**。
公司坚持中高端市场定位和高品质产品理念,致力于为
客户提供**的海事电气、自动化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公
司紧扣市场脉搏,把握船舶行业景气周期,积极拓展市场渠
道,扎实推进**客户拜访计划,紧盯船东、船厂、设计院
开展大走访大营销活动,洽谈合作、争取项目,深化战略合
作,与多家行业龙头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建立了紧密的合作
关系。公司接单方式实现**转变,通过开展技术协同,项
目前端介入率有**提升,与船舶设计院所建立战略合作,
从设计阶段即介入项目,为下步市场开拓做好准备。
作为 A 股**一家船舶电气领域上市公司,公司产品属
于船用领域,产品单独设计并定制化生产,具有**的技术
壁垒。目前没有**可比上市公司,存在部分以非船电气设
备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这类上市公司的部分产品为开关
柜、高低压配电产品、变电站自动化产品等,主要属于陆用。
类似上市公司 2024 年相关业务均呈现不同幅度的增长,其
中:中船科技的船舶配件制造业务营收同比增长 42.11%,中
国重工的船舶配件及机电装备业务营收同比增长 16.37%、江
龙游艇船艇销售业务营收同比增长 45.72%、国电南瑞电工电
气装备业务营收同比增长 11.15%,具体数据如下:
公司简称
(万元) (万元) 同期增长率
中船科技 842,314.23 1,448,624.06 -41.85%
其中:船舶配件 75,960.18 53,450.42 42.11%
**重工 5,543,629.64 4,670,266.76 18.70%
其中:船舶配套
及机电装备
江龙游艇 172,939.47 118,681.83 45.72%
国电南瑞 5,741,725.49 5,165,524.83 11.15%
国瑞科技 27,755.13 19,616.50 41.49%
注:以上数据均取自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数据。
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营业收入,我们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制度设计的合理性以及测试内控执行的有效性;
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要求;
年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同、出库单、物流单及相应的签收单,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
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当的会计期间确认;
收预收期初期末余额、本年已确认的收入金额;
年业务开展及增长情况,查询行业网站及外部信息了解并评
价了行业发展及增长情况对公司业务的推动影响;针对本年
新增业务及客户,了解并查询了业务交易背景,**检查了
客户销售合同、销售收入确认的相关单据、检查销售回款等,
并对新增的**客户进行了现场访谈。
经核查,国瑞科技公司本年营业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及确
认时点、确认方法、确认金额等方面符合准则规定,本年营
业收入金额可以确认,本年收入大幅增长具备合理性。
(2)结合成本费用结转、毛利率变动、同行业可比公司
情况等,分析说明本期净利润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背离
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报告期公司营收 27,755.1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点,归母净利润-3,807.18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64.56%,
主要原因分析:
但配套厂商领域市场竞争激烈,众多设备厂商陷入低价竞争
态势,公司为获得市场份额不得不跟从低价竞争,公司为积
极开拓市场,新业务及新客户初期运营成本较高,对短期毛
利率也形成**压力。
主要品牌的电子元器件面价每年上涨 3%-5%,配电产品中铜
排所用原料铜的价格持续处于高位;因业务模式属于为客户
提供定制化产品,批量采购数量较难实现,采购议价空间有
限;受环保政策影响,周边满足喷漆环保要求的供应商数量
不足,表面处理成本居高不下。
高端船舶配套及新能源船舶业务,积极布局核电、风电等新
能源领域,持续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报
告期内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40.55%。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为-3,156.04 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额减少 1,432.09 万元
(减幅 31.21%)
。
综上所述,船舶配套设备行业正处于低价竞争与成本上
升的双重挤压期,公司营收增长但利润下滑符合行业趋势。
相关上市可比公司数据如下:
归母净利润
营业收入 归母净利润 营收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
公司简称 比上年同期
(万元) (万元) 同期增长率 年同期增减
增减
中船科技 842,314.23 14,643.80 -41.85% -3.50% -9.51%
**重工 5,543,629.64 131,067.90 18.70% 1.09% 不适用
江龙游艇 172,939.47 1,124.78 45.72% -5.32% -74.48%
国电南瑞 5,741,725.49 761,012.13 11.15% -0.14% 6.06%
国瑞科技 27,755.13 -3,807.08 41.49% -5.36% -64.56%
注:以上数据均取自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数据。
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我们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
序:
键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以及测试内控
执行的有效性;
据,检查数据的匹配度、准确性和完整性;
度和客户维度比较不同产品的成本及毛利率,以及与同行业
的毛利率进行比较,以识别**异常或不符合预期的趋势;
料、生产成本和主营业务成本之间的勾稽关系,验证成本的
准确性和完整性;
的规定,包括存货的计价方法和成本的分摊方法;
工薪酬、折旧与摊销等)进行核对,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准
确性,并检查是否正确划分了成本和期间费用;
析,抽样检查期间费用的发生是否真实完整,并对营业成本
和期间费用中的**重大调整事项或非常规项目进行详细
审查,包括检查相关的原始凭证和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结转跨期等。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国瑞科技在成本费用核算及结
转方面符合准则规定,本年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金额可以确
认。
(3)结合净利润多年亏损、偿债能力变化、资产盈利能
力等情况,分析说明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回复:
资本结构稳健:公司资产负债率仅为 18.32%,远低于行
业平均水平(40%-70%);权益乘数 1.22,财务杠杆率处于极
低水平;长期资本负债率仅 1.2%,长期偿债压力极小。
短期偿债能力优异:
公司流动比率 3.81,
速动比率 2.82,
均显著高于安全阈值;现金比率 1.08,货币资金**覆盖流
动负债;无重大到期债务,且银行授信额度充足。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减亏 1,432.09 万元,减
亏比例 31.21%。
公司通过精准把握自身定位,全力抢订单拓市场,随着
市场份额、订单的逐年扩大,未来通过规模效应可有效改善
盈利水平。下一步,公司将持续拓展传统业务规模,紧盯国
家**发展的豪华邮轮、LPG、LNG 等船型的配套产品,逐步
向油、集、散等传统船舶中端市场渗透。大力开拓新领域新
业务,在航空航天、核电风电、轨道交通等领域持续发力、
争取更多订单,力争在新领域业绩逐年增长、规模逐年扩张。
深化内河智能船舶探索,紧跟集团内河智能船舶产业战略布
局,打造内河新能源运输船标准船型。
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科技研发投入,聚力
突破关键技术和“卡脖子”技术,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
市场占有率。推动现有产品降本增效,通过对中低压配电设
备和控制设备产品进行设计优化、工艺提升,**成本,提
升市场竞争力;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和产学研合作,主动深化
与**外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人才交流,释放创新
潜能,逐步构建“产学研贯通、上下游一体”的科创链条,
为实现技术攻关提供支持,为公司开拓新能源船舶市场提供
助力。
综上所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
司通过精准把握自身定位,全力抢订单拓市场,随着市场份
额、订单的逐年扩大,未来通过规模效应可有效改善盈利水
平,力争早日实现盈利。
年审会计师意见: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判断,我们履行了以下分析程序:
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关注经
营活动现金流量是否为负,评估其资金链断裂风险。本年年
末公司账面资金结余 2.29 亿元,经营性现金流量为正,现金
比率为 1.08,资金流动性较好,不存在资金链断裂风险;
率等偿债指标,并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对比。检查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等短期债务到期情况,结合公司货币资金、应收账
款回收等情况,判断公司是否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经计算,
本年公司资产负债率 18.32%,
流动比率 3.81,速动比率 2.82,
与同行业指标相比表现优异,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
净利润、毛利率等核心指标的变动趋势,深入了解公司产品
或服务的市场竞争力及增长趋势,并于同行业进行对比;对
管理层提供的盈利预测数据进行复核,评估预测所采用的假
设是否合理。经分析,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呈现先下降又上
升的趋势,上年受到专**信业务负面影响等因素,收入下
滑严重,本年经过监管处罚及前期差错更正后业绩回升,收
入水平与 2022 年接近,且与行业对比,毛利率水平较高;通
过复核管理层提供的盈利预测数据,预测未来期间持续经营
能力不存在问题;
解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获取相关法律文书,分
析案件进展、可能的赔偿金额,并结合律师意见评价相关重
大诉讼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暂未产生重大影响;
通过履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
在不确定性,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是恰当的。
(4)结合业务结算模式、信用政策、经营性应收项目变
化情况等,说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
变动趋势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并说明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针对持续经营能力事项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否充分,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是否恰当。
公司回复:
公司为船东、造船厂、船舶设计院等供应船舶配电系统、
船舶机舱自动化系统,为科研院所等供应航天自动化系统。
历经 30 多年发展,公司已经形成了丰富的客户网络、业务渠
道、合作伙伴、并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公司通过上述渠道可
以获取大量的业务信息,并不断寻找潜在客户,向潜在客户
推荐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努力开拓新客户。
公司销售模式为直销,不设经销商。公司的营销团队和
技术团队定期走访传统客户和业务伙伴,为客户介绍新的产
品,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并积极引导客户的需求。同时,
公司的营销团队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和客户需求,一旦发现业
务信息,营销团队和技术团队即与客户建立密切的沟通,准
确了解客户意图,为客户提供技术方案、设备选型等服务和
帮助,加快将客户意图转换成订单。公司的营销团队在营销
过程中,注重发挥公司电气自动化全船打包的优势,以点带
面,积极争取销售规模的**化。
公司营销人员和技术人员负责与客户洽谈合作意向,再
与客户签订技术协议后参与竞标或议价。
公司按照客户内部**,结合市场环境确定客户的信用
**及信用政策。根据不同的客户信用及产品类型,公司收
款一般都是按合同签订、设备交货、设备调试验收(系泊调
试、交船验收、船舶验收等)
、质量保证等节点收取相应比例
的货款。
背离的原因分析
船舶行业普遍存在项目验收、交付周期较长、回款速度
较慢的情形。在部分项目中,公司作为配套厂商向总包单位
销售产品,合同约定付款采用由总包单位向**用户交付设
备后收到**客户款项,再向总包单位支付设备款。销售商
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受制于总包单位实际收到资金的影
响;而由于总包单位交付的产品一般为一体化系统产品,集
成了较多不同厂商的产品,导致总包单位向**用户的交付
时间较长。同时,部分合同约定的收款节点,如系泊调试、
交船验收、船舶验收、质量保证等因整船未交付,未达到合
同收款节点。上述约定导致了公司收款周期较长。
综上所述,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
收入变动趋势的背离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项目结算周期较
长所致,符合船舶配套行业发展规律和公司经营实际,具有
商业实质和合理性。随着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措施的深入推进,
现金流状况将显著改善。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变
动趋势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我们作出了下列核查程序:
否正确;
款节点及实际回款时间和金额进行对比,了解未及时回款的
原因;对本年新增重要客户、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大且账龄
较长的客户进行分析,并检查本年回款情况,了解结算回款
进度及付款周期;
据收款形式导致公司现金流入减少的情况;
分析,并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分析资金运营能力;
通过上述程序,公司本年现金回款与收入增长趋势背离
的原因主要为项目结算周期较长,回款较慢。
较期初增长 12%,其中账龄为 1 年内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
资信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增加的原因及合
理性,是否存在较大回款风险,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公
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催缴措施。
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已采取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
证据,就公司应收账款真实性、期末收入截止性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41.49%,带动应收账款余额
相应增长 12.12%,其中账龄为 1 年内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为 19,216.1 万元,较期初增加 3,973.81 万元,主要系客户
分款项还未到收款节点导致,该等客户具有可靠及良好的
信誉,本年公司重要客户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性
合作 主要销售 本期确认 年末应收 本期回款 期后回
单位名称 主营业务 成立时间 质及资 注册资本
年限 产品 收入 款 金额 款金额
信状况
民营科
技企
LNG 装备制
业,经 船舶配电
客户 1 造、清洁能 2004/3/1 306,862.60 2-3 年 6,100.50 3,403.86 3,041.19 63.03
营及资 系统
源解决方案
信状况
良好
上海外高桥 上市国
大型船舶制 5 年以 船舶配电
造船有限公 1999/5/27 企全资 448,780.23 2,519.54 2,585.27 509.10 318.95
造 上 系统
司 子公司
民营企
业,经 船舶机舱
船舶配套设 5 年以
客户 9 2001/3/14 营及资 2,000 自动化系 1,199.24 1,707.30 284.94 76.96
备集成 上
信状况 统
良好
船舶机舱
特种显示业 国企控 5 年以
客户 2 2009/12/4 20,000 自动化系 666.61 2,384.42 541.54 185.09
务 股企业 上
统
民营企
船舶配电
船舶自动 业,经
客户 12 化.检测.监 2014/2/26 营及资 1,000 456.99 1,599.47 142.16 79.34
上 舶机舱自
控系统 信状况
动化系统
良好
合计 10,942.89 11,680.32 4,518.93 723.37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前十名客户的应收余额及计提信用
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期初坏账准 期末坏账准 当期计提信
客户名称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期末余额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备 备 用减值损失
客户 1 34,038,640.00 34,038,640.00 1,701,932.00 1,701,932.00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
限公司
客户 3 20,863,620.71 20,863,620.71 10,431,810.36 22,912,391.91 1,175,248.20 51,155.17 21,685,988.54 17,433,130.83 7,001,320.47
客户 4 30,699,965.30 365,706.00 22,224,300.00 8,109,959.30 4,673,703.09 20,963,297.30 834,406.00 20,128,891.30 6,122,107.99 1,448,404.90
客户 13 19,817,960.04 1,893,631.68 17,924,328.36 5,566,661.68 18,781,785.53 1,676,175.49 55,462.83 2,808,168.85 14,241,978.36 8,052,794.89 2,486,133.21
客户 12 13,216,869.51 5,927,469.73 7,289,399.78 1,025,313.46 15,994,680.60 5,164,000.00 5,927,469.73 4,903,210.87 2,321,910.23 1,296,596.77
客户 14 13,797,801.77 3,825,751.26 9,972,050.51 1,188,492.61 13,507,867.11 3,843,651.26 9,664,215.85 3,283,629.88 2,095,137.27
客户 7 18,912,252.00 146,300.00 1,580,793.19 17,185,158.81 9,081,447.36 13,357,392.00 2,000.00 152,000.00 1,580,793.19 11,622,598.81 10,134,275.64 1,052,828.28
客户 15 10,732,000.79 7,698,218.12 3,033,782.67 3,826,356.77 9,600,731.79 7,698,218.12 1,902,513.67 5,371,120.00 1,544,763.23
客户 16 4,400,000.00 800,000.00 3,600,000.00 2,040,000.00 4,400,000.00 800,000.00 3,600,000.00 3,280,000.00 1,240,000.00
合计 134,913,358.12 12,591,814.99 41,525,681.97 36,113,298.97 44,682,562.19 37,957,429.73 179,409,504.00 67,906,781.45 10,662,989.82 37,656,486.87 24,372,144.84 38,811,101.02 58,993,537.35 21,036,107.62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
值的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主要为客户 8 因信用违约
导致单项计提坏账 400.46 万元,其余按预期信用损失三阶
段模型按账龄组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其依据主要参考历史
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济状况的预测,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其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计提比例(%)
该计提比例及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低于通过迁徙率模型
计算的历史损失率及信用减值损失金额,故公司认为本期信
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充分,会计处理恰当。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催收管理体系,并将持续优化回款工
作,为积极应对长账龄应收账款回款工作,成立工作专班,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回款工作,**梳理账面应收账款,
制定催收方案,明确责任人与分管领导,加大走访**、实
地对接沟通,通过积极协商、法律诉讼等方式,全力推进回
款工作。
年审会计师意见:
对于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确认事项,我们履行了以下核
查程序:
价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以及测试执行的有效性;
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指标的合理性,复核计算过程(包括应收账款账龄、迁徙率、
历史损失率等)
;
客观证据,关注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
照政策执行,重新测算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期后回款情况,根据回函和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对应
收账款可收回性的判断是否存在重大偏差;
适当列报和披露。
通过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国瑞科技应收账款的增加
合理,期末余额可以确认,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收入截止事项,我们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制度设计的合理性以及测试内控执行的有效性;
级社证明、发货单、合同等,确认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
计期间;
始凭证、从发货单原始凭证到账面进行核查,检查是否存在
跨期事项;
经过上述核查程序,国瑞科技收入截止未发现重大跨期
现象,收入截止认定可以确认。
补偿款的公告》称,龚瑞良与苏州瑞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苏州瑞特”)已按照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期、第
二期业绩补偿款合计 2.05 亿元,剩余第三期业绩补偿款应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支付,
《补偿协议》存在补偿款
提前到期相关条款。请你公司结合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信
用状况、股票质押情况等,说明截至回函日,是否出现潜在
不利变化导致触发补偿款的提前到期相关情形,补偿款的可
收回性,已采取或拟采取的保障措施及其有效性。
公司回复:
公司及控股股东浙江省二轻集团一直积极督促龚瑞良
先生切实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截至回复日,根据《补偿
协议》龚瑞良及苏州瑞特投资有限公司已经于 2023 年 5 月、
第二期业绩补偿款。
根据《补偿协议》相关条款,补偿款提前到期的情形包
括:
偿款,则其应于逾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瑞科技支付
剩余**未付补偿款及利息。
案件被法院或仲裁委立案审理,且单独或累计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被行政机关、**机关等立案调查或龚瑞良与苏州
瑞特名下所持国瑞科技股票被行政机关、**机关等查封冻
结的(专**信业务立案调查除外)
,除非能举证证明其履行
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的能力不受影响,否则,龚瑞良与苏
州瑞特应于前述任一情况发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
瑞科技支付剩余**未付补偿款及利息。
如国瑞科技连续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初始质押价
格(初始质押价格系指第二期、第三期补偿款本金总额
司质押的 4900 万股之值(即 6.91 元/股)
,下同)的 7 折,
但龚瑞良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或种类提供增信措施的,或龚
瑞良将其持有的国瑞科技的剩余股票向**第三方提供质
押的,则龚瑞良与苏州瑞特应于逾期之日起或违约质押行为
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向国瑞科技支付剩余**未付补偿款及
利息。
在龚瑞良及苏州瑞特履行完毕补偿款及利息支付义务
前,龚瑞良减持所持国瑞科技股票所得款项,应**用于向
国瑞科技履行补偿款及利息的支付义务,若违反本条约定,
龚瑞良与苏州瑞特应于前述情况发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
内向国瑞科技支付剩余**未付补偿款及利息。
截至回复日,尚未出现触发业绩补偿款提前到期的相关
情形。公司及控股股东浙江省二轻集团将持续强化剩余业绩
补偿款的催收工作,严格履行催收职责,与承诺方保持密切
对接,持续跟踪后续支付进展,督促承诺方按照协议约定按
期支付剩余部分业绩补偿款,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