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5-054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6.22 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5.86 元/股(含)
?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5 年 6 月 12 日(2024 年年度权益
分派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提供的专项**及
公司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26.22 元/股(含),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和 2025 年 1 月
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及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
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用途由“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
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在未
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并将已回购的股份 8,000,000 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及 2025 年 5 月 13 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编号:2025-045)。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及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75 元(含税)。截至
股份总数 10,306,697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 203,935,536 股,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6,475,826.00 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红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告编号:2025-045)。
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
的新增股份数量为 872,061 股,公司总股本由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 214,242,233
股变为 215,114,294 股。根据规定,自 2025 年 6 月 4 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广大转债”将停止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时
可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新增 4,857,100 股。根据 2024 年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 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215,114,294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总数 15,163,797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 199,950,497
股。
依据上述扣除后的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红 利 = 原 定 利 润 分 配 总 额 ÷ 本 次 实 际 参 与 分 配 的 股 本 总 数
=76,475,826.00÷199,950,497≈0.3825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实际
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0.3825×
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6.22 元/股调整为不
超过 25.86 元/股,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
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
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15,114,294 股,扣
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总数 15,163,797 股,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 199,950,497
股。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式中的现金红利是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
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派发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
本=(199,950,497×0.3825)÷215,114,294≈0.3555 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6.22-0.3555)÷(1 0)≈25.86 元
/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 40,000 万元。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4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5.86 元/股进行计算,回购数量约为 15,467,904 股,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7.1906%;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25.86 元/股进行计算,回购数量约为 7,733,953 股,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3.5953%。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