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5-036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日,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柯金龙持有公司股份 229,631,849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20.1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为调整资产和融资结构,偿还个人债务,**
股票质押率,股东柯金龙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 22,776,95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柯金龙将对拟减持股份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东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柯金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229,631,849股
持股比例 20.16%
IPO 前取得:85,185,129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144,446,72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原因
**组 柯云峰 242,591,847 21.3% 柯康保、柯云峰、柯
柯金龙 229,631,849 20.16% 金 龙 三 人 系 亲 兄 弟
柯康保 178,192,742 15.65% 关系,为公司控股股
柯舟 41,011,200 3.6% 东及一致行动人;柯
邹朝珠 10,382,045 0.91% 舟为柯康保之子,邹
梁小玲 9,822,243 0.86% 朝 珠 为 柯 康 保 之 配
柯秀容 9,704,736 0.85% 偶,梁小玲为柯云峰
王春婵 8,032,320 0.71% 之**,王春婵为柯
金龙之**,柯秀容
为柯云峰、柯康保、
柯金龙之姐。
合计 729,368,982 64.04%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柯金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2,776,957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2%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2,776,957 股
数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6 月 27 日~2025 年 9 月 26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其他方式取得
拟减持原因 调整资产和融资结构,偿还个人债务,**股票质押率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柯云峰、柯康保、柯金龙、柯舟、邹朝珠、梁小玲、王春婵、柯秀容
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柯云峰、柯康
保、柯金龙同时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
其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0%,在上述锁定期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减持
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公司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3)柯舟同时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减
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在上述锁定期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且减持价
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因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
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依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后续可能根据市场
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
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形,亦未违反股东减持的相关承诺。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