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前业绩异
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信专审字2025第 1-04458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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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核查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 1-04458 号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海航控股”)拟以支付现金方
式向海南空港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羽飞训”)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
会计师,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20 年 7 月 31 日发布的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以下简称“《1 号指引》”)的要求对上市公司相
关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上市后的承诺履行情况,是否存在不规范承诺、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
毕的情形
(一)上市后的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公开披露的公告等文件,并经会计师核查,自上市公司上
市之日起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海航控股及相关承诺方作出的主要公开承诺及履行情况(不
包括本次交易中相关方作出的承诺)详见附件。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自海航控股上市之日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承诺主体作出的
相关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或者正在正常履行中,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
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不规范承诺的情形;除正在履行的承诺外,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不存在
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二、最近三年的规范运作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
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是否
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是否曾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中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是否有正被**机关立案侦查、被**证
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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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近三年的规范运作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会计师查阅了海航控股最近三年年度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 2022 年度、2023 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 10062 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 10062 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 0986 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 0786 号)和《海
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 0982 号、普
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 0784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4
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 1-04486 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 1-04288 号)和《海南航空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 1-04487 号)。
最近三年海航控股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违规对外
担保的情形。
(二)最近三年海航控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管理人员
是否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是否曾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被**证监会
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是否有正被**机关立案侦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
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根据海航控股及其控股股东、现任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出具的声明和承诺,并经
会计师查询**执行信息公开网、**证监会官方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证券期
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等网站,最近三年,海航控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
事、监事、**管理人员受到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如下:
海航控股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72 号)。
海航控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五期公司债券“18 海航 Y1”“18 海航 Y2”“18 海航 Y3”
“18 海航 Y4”“18 海航 Y5”,合计募集资金 50 亿元。在前述债券存续期内,海航控股披露
了《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
《2020 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统称涉案定期报告)。海航控股应当在涉案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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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情况,但其并未如实披露。对海航控股违规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
易事项的违法行为,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对徐军、刘位精、马志敏、陈
明、张志刚、赵国刚、萧飞、李晓峰、张鸿清、谢皓明、孙栋给予警告。
海航控股于 2022 年 9 月 1 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46 号)。海
航控股在财务资金管控方面缺乏独立性,其与相关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签署对外担保合同等,
均在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及操控下完成。由此导致海航控股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
易和关联担保。针对 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6 月的相关违法行为,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对徐军给予警告,并处以 70 万元罚款;对刘位精、陈
明、张志刚、马志敏、李晓峰、张鸿清、赵国刚、萧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0 万元罚款。
针对 2020 年 7 月至 12 月的相关违法行为,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并分别处以 20 万元罚款。对谢皓明给予警告,并处以 25 万元罚款;对孙栋给予警告,并处
以 20 万元罚款。
海航控股于 2022 年 9 月 2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2022〕117 号)。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2〕46 号)查明的事实,海航控股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
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
徐军,时任执行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刘位精,时任总裁马志敏,时任副董事长陈明,时任董
事张志刚,时任监事赵国刚、萧飞,时任董事会秘书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李晓峰,时任财
务总监张鸿清,时任董事长、总裁谢皓明,时任财务总监孙栋予以公开谴责。
(三)会计师核查意见
综上,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最近三年海航控股运作规范,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除上述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外,最近
三年海航控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未受到刑事处罚,
不存在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被**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亦不存在
正被**机关立案侦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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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三年的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是否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
润,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是否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
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否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
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等对上市公司进行“大洗澡”的情形,尤其关注应收账
款、存货、商誉大幅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等
(一)最近三年的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是否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的情形
会计师查阅了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年度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 2022 年度、2023 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 10062 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 10062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4
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 1-04486 号),了解了上市公司收入、成本确认
政策及会计处理,抽查了上市公司航空客运数据等,检查了主要科目的明细,并对 2022 年、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业绩具备真实性、会计处理具备合规性,最
近三年不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是否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
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会计师查阅了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查阅了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 0986 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 0786 号)、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 1-04288 号);查阅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
字(2023)第 0982 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 0784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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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不存在调节会计利润
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在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三)是否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等对上市公司进行“大洗
澡”的情形,关注应收账款、存货、商誉大幅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等
经核查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并复核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情况、上一年末回
款凭证、上市公司重大减值事项报送审批记录等,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
错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应收账款、存货、商誉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如下:
(1)2022 年度
财政部于 2021 年颁布了《关于印发 的通知》,并于 2022 年
及 2023 年颁布了《关于印发 的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
答》等文件,海航控股已采用上述通知和实施问答编制 2022 年度财务报表,上述修订对海航
控股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2023 年度
财政部于 2022 年颁布了《关于印发 的通知》。海航控股自
异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海航控股执行解释 16 号中有关单项交易产生
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且针对上述交易产生的
等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并在附注中分别披露,2022 年 12 月 31 日相关附注披露已相应调整。执行解释 16 号的上述规
定对海航控股 2022 年度当期损益、2022 年 1 月 1 日和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各报表项目均无
影响。
海航控股最近三年内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未发生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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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控股最近三年不存在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情形。
海航控股最近三年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商誉的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情况
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77,537 511,348 443,198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995,248 3,358,466 3,585,713
存货跌价准备
商誉减值准备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海航控股最近三年不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
计变更等对上市公司进行“大洗澡”的情形,最近三年有关资产的减值准备均按照公司会计
政策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拟置出资产的评估作价情况,相关评估方法、评估假设、评估参数预测
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资产实际经营情况,是否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等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置出资产情形。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本次交易不存在置出资产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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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大信
专审字2025第 1-04458 号审计报告》之盖章签字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注册会计师:
二○二五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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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司及相关方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是否及
序号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时严格
履行
司主营业务相似的航空主业资产(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都航
空有限公司、金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等,以下简称相关资产)完成有关法律主体、资产及业务的
整合工作,并积极督促相关资产努力提高经营业绩,尽快使相关资产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2.
在相关资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如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资产产权清
晰、盈利、符合**产业政策的规定、生产经营依法合规等)后三年内,本公司将其按法定程序
决同业竞争问题。3.本公司承诺在整合后的相关资产未注入上市公司前,不会利用控股地位达成
不利于上市公司利益的交易和安排。4.目前,海航控股已通过购买大新华航空运营航线的未来全
部收入所形成的信托受益权的方式解决了相应同业竞争问题,后续方大航空将继续维持该等安排
,避免同业竞争事项。本承诺后续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调整的,本公司将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控股股
东瀚巍投资承诺将遵守执行方大航空的上述承诺内容。
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形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
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等各种形式。但前述转增股票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
让不受前述三十六个月的限制。本次投资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本次交易直接或间接取得的上市
公司股份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一)保证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管
理人员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承诺人
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
兼职、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独立于
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二)保证资产独立完整。本公司维护上市公司资产独立性和
完整性,本公司及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子公司不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不侵害上
继续保持其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继续保持其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上市
公司继续保持独立在银行开户,本公司及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共
用一个银行账户;3.保证不干涉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本公司不违法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保证机构独立。本公司支持上市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业务经营部门或其他机构及其人员的独立依法运作,不通过行使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
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以外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机构的设立、调整或者撤销,或对公司董事会、
-8-
是否及
序号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时严格
履行
监事会和其他机构及其人员行使职权进行限制或施加其他不正当影响。(五)保证业务独立1.保
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
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3.保证承诺人除通过行
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干涉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同时,公司控股股东瀚巍投资承诺将遵守执行方
大航空的上述承诺内容。
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
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
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2.本公司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海航控股《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不损害上市公司及
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3.在本公司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
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
时,公司控股股东瀚巍投资承诺将遵守执行方大航空的上述承诺内容。
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
和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贬值等因素影响,且承诺方刚经历破产重整,生产经营面临巨大压力,经营
司(申万菱信资产鑫
性现金流紧张。截至2022年6月30日,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申万菱信资产鑫航1号单一资产管
航1号单一资产管理
理计划)、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金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航空
计划)、天津航空有
有限责任公司、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海航航空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北京首
限公司、天津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累计应付海航控股生产经营性款项分别为
都航空有限公司、金
人民币35.62亿元、15.94亿元、13.73亿元、5.44亿元、2.96亿元、0.68亿元、0.58亿元、2.98亿元、0.33
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亿元、2.59亿元。对于该欠款,承诺方郑重承诺如下:“在对公司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不可
抗力因素下,我公司将于2022年12月31日前偿还10%;于2023年12月31日前偿还20%;我公司将积
公司、海口恒禾电子
极推行复工复产,提升经营效率,剩余70%的款项于2024年12月31日前,陆续偿还完毕,所支付
科技有限公司、金鹿
款项按账龄长短的顺序依次核销。如我司不能按上述承诺之付款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相应金额
(北京)公务航空有
,我司将按照实际未付金额和实际延迟付款天数按照日利率0.012%向贵公司支付罚息(如原协议
限公司、海航航空集
中约定的逾期利息/罚息比本协议约定利率高的,按原协议约定执行)。”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天津货
将积极敦促相关企业履行其对海航控股的承诺事项。同时,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已向相关企业
运航空有限公司、大
出具承诺:“为保障你公司承诺如约履行,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当你公司无法如期履行
新华航空有限公司
承诺的还款事项时,我公司将提供流动性支持,帮助你公司履行承诺事项。”
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 受新冠**疫情反复冲击,民航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局面,民航运输生产跌入低谷,加之**油
航1号单一资产管理 力,经营性现金流紧张。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申万菱信资产
-9-
是否及
序号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时严格
履行
计划)、天津航空有 鑫航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金鹏航空有限
限责任公司、北京首 责任公司、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
都航空有限公司、金 司、天津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累计应付海航控股生产经营性款项分别为人民币5.80亿元、4.08亿元
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2.27亿元、0.80亿元、1.19亿元、0.46亿元、0.06亿元、0.23亿元。对于该款项,承诺方郑重承诺
、西部航空有限责任 如下:在疫情总体平稳,且对公司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不可抗力因素下,我公司将于2023
公司、海口恒禾电子 年12月31日前偿还10%;于2024年12月31日前偿还20%;我公司将积极推行复工复产,提升经营效
科技有限公司、金鹿 率,剩余70%的款项于2025年12月31日前,陆续偿还完毕。如我司不能按上述承诺之付款安排在
(北京)公务航空有 规定时间内支付相应金额,我司将按照实际未付金额和实际延迟付款天数按照日利率0.012%向贵
限公司、天津货运航 公司支付罚息(如原协议中约定的逾期利息/罚息比本协议约定利率高的,按原协议约定执行)。截
空有限公司、大新华 至2022年12月31日,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增加应付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托收益权、维修
航空有限公司 费等款项,共计人民币1.61亿元,其中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金额1.17亿元。对于该款项
,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郑重承诺如下:“在疫情总体平稳,且对公司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
不可抗力因素下,我公司将于2023年12月31日前偿还10%;于2024年12月31日前偿还20%;我公司将积
极推行复工复产,提升经营效率,剩余70%的款项于2025年12月31日前,陆续偿还完毕,所支付
款项按账龄长短的顺序依次核销。如我司不能按上述承诺之付款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相应金额
,我司将按照实际未付金额和实际延迟付款天数按照日利率0.012%向贵公司支付罚息(如原协议中
约定的逾期利息/罚息比本协议约定利率高的,按原协议约定执行)。”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将积
极敦促相关企业履行其对海航控股的承诺事项。同时,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已向相关企业出具
承诺:“为保障你公司承诺如约履行,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当你公司无法如期履行承诺的
还款事项时,我公司将提供流动性支持,帮助你公司履行承诺事项。”
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 在新冠**疫情、**地缘冲突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下,民航业发展遭受了巨大冲击。2023年虽然
司、北京首都航空有 **民航客运市场得到复苏和发展,但相关主体受原海航集团破产重整及新冠疫情的影响,生产
限公司、金鹏航空有 经营依旧面临较大的压力,现金流仍旧相对紧张。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航空有
限责任公司、西部航 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金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海口恒
空有限责任公司、海 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天津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大新华航空有
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 限公司增加应付公司生产经营性款项12.61亿元、15.81亿元、2.11亿元、3.27亿元、0.38亿元、0.1
公司、金鹿(北京) 亿元、1.26亿元、6.24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航货运有限公司应付公司货运款等生产经营性
公务航空有限公司、 款项8.44亿元。对于该款项,承诺方郑重承诺如下:“在公司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不可抗力
天津货运航空有限公 因素下,我公司将于2024年12月31日前偿还上述欠款的10%;于2025年12月31日前偿还20%;剩余
司、大新华航空有限 70%的款项于2026年12月31日前,陆续偿还完毕。所支付款项按账龄长短的顺序依次核销。如我
公司、海航货运有限 司不能按上述承诺之付款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相应金额,我司将按照实际未付金额和实际延迟
公司 付款天数按照日利率0.012%向贵公司支付罚息(如原协议中约定的逾期利息/罚息比本协议约定利
- 10 -
是否及
序号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时严格
履行
率高的,按原协议约定执行)。”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将积极敦促相关企业履行其对海南航空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承诺事项。同时,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已向相关主体出具承诺:“为保障你
公司承诺如约履行,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当你公司无法如期履行承诺的还款事项时,我
公司将提供流动性支持,帮助你公司履行承诺事项。”
近年来,在新冠**疫情、**地缘冲突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下,民航业发展遭受了巨大冲击。2024
年,虽然**民航客运市场得到复苏和发展,但相关主体因刚刚经历破产重整,同时完成了2024
年年度重整留债还本付息,生产经营依旧面临较大的压力,现金流仍旧相对紧张。2024年1月1日
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
至2024年12月31日,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金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司、北京首都航空有
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天津货
限公司、金鹏航空股
运航空有限公司、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海航货运有限公司分别增加应付海航控股及并表单位生
份有限公司、西部航
产经营性款项12.94亿元、13.26亿元、2.11亿元、3.53亿元、0.25亿元、0.17亿元、0.83亿元、6.21亿
空有限责任公司、海
元、8.31亿元。对于该欠款,承诺方郑重承诺如下:“我公司将于2025年12月31日前偿还上述欠款
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
的15%;于2026年12月31日前偿还25%;剩余60%的款项于2027年12月31日前,陆续偿还完毕。如
公司、金鹿(北京)
公务航空有限公司、
迟付款天数按照日利率0.012%向贵公司支付罚息(如原协议中约定的逾期利息/罚息比本协议约定
天津货运航空有限公
利率高的,按原协议约定执行)。”
司、大新华航空有限
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就上述九家公司的还款承诺出具担保承诺函
公司、海航货运有限
,具体承诺如下:“一、本公司就此承诺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审议程序,以确保本次承诺
公司、海航航空集团
事项真实、有效。二、本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促使九家公司严格履行其在还款承诺项下的
有限公司、海南方大
各项义务。三、前述九家公司无法如期履行承诺的还款事项时,本公司将向该等企业提供必要的
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支持和协助措施,以协助九家公司取得足够的资金,如果九家公司无法如期足额偿还上述欠款,
本公司同意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承诺出资代为向贵公司及并表子公司偿还相关款项,
保证期间为该九家公司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认购人所认购股票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认购人
所认购的股票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
锁定安排。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
- 11 -
是否及
序号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时严格
履行
造成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为保证公司填补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
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
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
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果公司将来推出股权激励方案,承诺股权
公司董事、**管理
人员
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
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证监会的**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
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
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的574,028,176股发行人股份转让给瀚巍投资,本次转让系在本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本次
转让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主体合计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数量不发生变化。
诺出具日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情形,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至发行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存在 履行完
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以外的第三方出售或以其它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计划。 毕
不会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以外的第三方出售或以其它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不会违
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
)项的规定。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关联方未履行上述承诺,因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如有)**归
发行人所有,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因重组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诺已失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12 -
是否及
序号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时严格
履行
有投票权)。
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出解释并道歉;承诺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市公司协会等自律组织对承
诺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上市公司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因重组
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权利所及范围内,本人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包括
事项终
海航控股及其附属企业)在与海航控股进行关联交易时将按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并履行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航控股公司章程、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且不通过与海航控股之间的关联
诺已失
关系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海航控股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效
占上市公司利益。2、承诺人将尽**努力促使上市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实现。3、承诺人将
尽责促使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4、承诺人将尽责促使上市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员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 因重组
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人将支持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事项终
海航集团西南总部有
限公司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承 诺已失
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上市公司股东大 效
会及**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承诺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等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上市公司协会等自律组织对承诺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上市公司
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占上市公司利益。2、承诺人将尽**努力促使上市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实现。3、承诺人将
尽责促使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因重组
行情况相挂钩。4、承诺人将尽责促使上市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员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 事项终
天津创鑫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意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权)。6、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机构对填 诺已失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承 效
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及**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承诺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等证券
- 13 -
是否及
序号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时严格
履行
监督管理部门、上市公司协会等自律组织对承诺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上市公司
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占上市公司利益。2、承诺人将尽**努力促使上市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实现。3、承诺人将
尽责促使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4、承诺人将尽责促使上市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员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 因重组
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人将支持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事项终
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
司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承 诺已失
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上市公司股东大 效
会及**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承诺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等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上市公司协会等自律组织对承诺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上市公司
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占上市公司利益。2、承诺人将尽**努力促使上市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实现。3、承诺人将
尽责促使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4、承诺人将尽责促使上市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员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 因重组
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人将支持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事项终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承 诺已失
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上市公司股东大 效
会及**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承诺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等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上市公司协会等自律组织对承诺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上市公司
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占上市公司利益。2、承诺人将尽**努力促使上市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实现。3、承诺人将
因重组
尽责促使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事项终
行情况相挂钩。4、承诺人将尽责促使上市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员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
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人将支持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诺已失
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意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权)。6、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机构对填
效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承
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上市公司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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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及
序号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时严格
履行
会及**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承诺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等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上市公司协会等自律组织对承诺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上市公司
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因重组
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诺已失
效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持有的天津创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36个月内不予转让。二、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因重组
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承诺人持有天津创鑫投资合伙
事项终
天津燕山投资管理有 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三、若**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限公司 对于上述限售安排有不同意见的,本承诺人同意将按照**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合
诺已失
伙份额锁定期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四、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人保证严格履行
效
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因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重庆西部航空控股有限公司60.00%股权
所获得上市公司的578,908,634股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予转让。二、本次交易完成后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
因重组
低于发行价的,承诺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三、若**证监会或上
事项终
海航集团西南总部有 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限售安排有不同意见的,本承诺人同意将按照**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
限公司 所的意见对股票限售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四、本承诺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
诺已失
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效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五、本承诺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给他人
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因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29.72%股权所获
因重组
得上市公司的791,352,367股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予转让。二、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
事项终
天津创鑫投资合伙企 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业(有限合伙) 发行价的,承诺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三、若**证监会或上海证
诺已失
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限售安排有不同意见的,本承诺人同意将按照**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效
意见对股票限售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四、本承诺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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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及
序号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时严格
履行
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五、本承诺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本承诺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给他人造成
损失的,本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因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海航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0.78%股份
、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100.00%股权所获得上市公司的1,069,492,557股、167,051,855股股份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予转让。二、本承诺人因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HNA Aviation(Hong Kong
)Technics Holding Co., Limited 59.93%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751,542,250股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具体如下:1、**期: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HNA Aviation(Hong Kong)Technics
Holding Co., Limited2018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中实际净利润的情况,本承诺人
不需要进行股份补偿或已充分履行补偿义务后,本承诺人可解除限售其所持有上述上市公司
的HNA Aviation(HongKong)Technics Holding Co., Limited 2021年《专项审核报告》中实际净利润的情
况,本承诺人不需要进行股份补偿或已充分履行补偿义务后,本承诺人可解除限售其所持有上述
因重组
上市公司37.09%的股份即278,722,896股股份扣除已补偿股份后的剩余股份;3、第三期:根据审计
事项终
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 机构出具的HNA Aviation(HongKong) Technics Holding Co., Limited 2022年《专项审核报告》中实际净
司 利润的情况,本承诺人不需要进行股份补偿或已充分履行补偿义务后,本承诺人可解除限售其所
诺已失
持有上述上市公司48.25%的股份即362,591,429股股份扣除已补偿股份后的剩余股份;4、如果根据
效
**证监会要求需要延长业绩承诺期限或锁定期限,则第三期的股份锁定相应延续至**业绩承
诺期限届满,《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或锁定期结束。三、本次交易完成后
,本承诺人持有的天津创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予
转让。四、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
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承诺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
个月。五、若**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限售安排有不同意见的,本承诺人同意将按
照**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股票限售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六、本承诺人因本次
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七、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
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15-05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 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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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及
序号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时严格
履行
公司股份计划的更正公告》【编号:临2015-057】、《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编号:
临2015-059】和《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编号:临2015-060
】,承诺大新华航空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自**增持日起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
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并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
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告》,承诺:大新华航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大新华航空严格履行该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务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财务会计等相关制度,其所有业务活动均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进行,海南航空在海航财务公司的相关存款业务具有安全性。在后续运营过程中,海航财务公 因破产
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 重整事
确保海南航空所有存放于海航财务公司存款的独立和安全,充分尊重海南航空的经营自主权,在 新的战
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 略投资
司章程》规定的内部程序后,由海南航空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随时支取使用,且不受**限 者,该
制。 承诺已
公司在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风险防范制度》情况的监督,防范海南航空在海航财务公
司的存款风险。如果海南航空在海航财务公司存款出现风险,本公司将积极协助海南航空按照风
险处置预案回收资金,确保存款资金安全。
限公司承诺履行期限的报告》,此次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只是对承诺履行期限进行了延长,承诺内 因破产
容未变,变更后的海航集团承诺如下: 重整事
的规定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同意,在海航集团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包括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 新的战
司、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在内的航空公司股权注入海南航空以及将其 略投资
间接持有的香港航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独立第三方之前,继续委托海南航空对海航集团直接或 者,该
间接持有的航空公司股权的托管事宜。 承诺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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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及
序号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时严格
履行
他重组行为,将海航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包括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在内的航空公司股权注入海南航空,将间接持有的香港航空有限公司股
权转让给独立第三方并同时解除香港航空股权托管事宜,以解决与海南航空未来可能存在或潜在
的同业竞争情形。
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2,大新华航空及其一致行 履行完
动人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毕
份。
因破产
重整事
项引入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保证海南航空所有存放于财务公司存款的独立和安全,且在符合银监会相关规 新的战
定的条件下,海南航空可以随时支取使用,不受**限制。 略投资
者,该
承诺已
失效
因破产
为避免并有效解决与海南航空未来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形,海航集团承诺如下:为了满
重整事
足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海航集团承诺依照合法程序,依据**及相关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
项引入
业主管部门的批复同意,在海南航空2012年中报披露前完成海南航空对海航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
新的战
略投资
施之日起36个月内,依据**及相关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同意,通过股权
者,该
转让或其他重组行为,将海航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包括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航空有限
承诺已
责任公司、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香港航空有限公司在内的航空公司股权注入海南航空。
失效
为避免并有效解决海航集团与海航控股未来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形,公司于2021年8月 因破产
《关于公司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延长部分(首都航空、西部航空)承诺履行期限的报告》,将 项引入
原承诺履行期限延期至海航控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延长期限后的承诺具体如下: 新的战
规定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同意,在海航控股2012年中报披露前完成海航控股对海航集团直接或 者,该
间接持有的航空公司股权的托管事宜。 承诺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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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及
序号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时严格
履行
家及相关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同意,通过股权转让或其他重组行为,将海
航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包括天津航空、西部航空、首都航空在内的航空公司股权注入海航控股
。
航空股权注入海航控股,或将海航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西部航空、首都航空控制权转让给独立
第三方,以解决与海航控股未来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形,同时解除西部航空、首都航空
股权托管事宜。
为避免并有效解决与海南航空未来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形,大新华航空承诺如下:⑴为
了满足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大新华航空承诺依照合法程序,依据**及相关地区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同意,在海南航空2012年中报披露前完成海南航空对大新华航空航空运
输业务以及大新华航空持有的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托管事宜。⑵根据海南航空主营
履行完
毕
规的规定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同意,通过股权转让或其他重组行为,将大新华航空持有的云南
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注入海南航空。⑶为**解决未来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自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之日起60个月内,依据**及相关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批
复同意,将大新华航空所有航空业务适时注入海南航空。
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其持有的海南航空股份在36个月内不通过 履行完
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毕
海航酒店控股集团有
海航酒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科航公司30%股权。2009年4月,转让方海航酒店控股集团有限 履行完
公司、扬子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作出承诺:北京科航09年净利润如果 毕
有限公司
无法达到预测的8169万元,海航集团将按权益比例以现金方式补足净利润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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