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华
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达科技”)的委托,担任本次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
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对华达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413 号),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206,18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9.10 元,募
集 资 金 总 额 296,999,983.5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5)第 02000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制度。公司已与**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及中泰证券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报告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收购江苏恒义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 实际投入金额
合计 29,700.00 10,811.70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产品类型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可以是国债、央行票据、
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
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制
要求》、
度的规定。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50
万元,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使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
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避免募集资金闲置,
能获得**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进行审计和监督;
六、本次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务顾问认为:华达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财
务顾问对华达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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