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的审查意见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
据《公**》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及相关情况进行认真
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春生先
生、吕莉女士、林磊先生、苗延桥先生、马玉燕女士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具备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人民法
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
综上,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王春生先生、吕莉女士、林磊先生、苗延
桥先生、马玉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龚菊明先生、赵
鹤鸣先生、马志强先生均具备《公**》、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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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中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不存在《公**》《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
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
求的任职条件。其中龚菊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都已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证书。
综上,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龚菊明先生、赵鹤鸣先生、马志强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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