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
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授予**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拟归属的 323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
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323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
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112.7152 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