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总则
**条 为了提高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
的质量,根据《公**》、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
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审计人员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
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而导致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罚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实行责任追究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第六条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标准:
上;
上;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值计算。
第七条 公司对以前年度已经公布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需要聘请具有
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对前期已经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存在差错进行更正的信息披露,应遵
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当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时,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收
集、汇总相关资料,调查责任原因,进行责任认定,并拟定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
内部审计部门形成书面材料后,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
员会的提议做出专门决议。
第三章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第九条 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
解释的,包括以下情形:原先预计亏损,实际盈利;原先预计扭亏为盈,实际继续
亏损;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上升,实际净利润同比下降;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下降,
实际净利润同比上升。
者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的范围达 20%以上。
第十条 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
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
达到 20%以上,认定为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
第十一条 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者重大遗漏的认
定标准:
第十二条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者重大遗漏的认定标准:
控制人或者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收购及出售资产等交易;
第十三条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者与事实不符情况的,应及时进行
补充和更正公告。
第十四条 对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者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者
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由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调查责任原
因,并形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相关差错的性质及产生原因、责任认定的初步意见、
拟定的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四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者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存
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证券法》、
《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者造成不影响的;
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者不良影响的;
生重大差错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差异;
错的情形。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
第十八条 董事会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
和申辩的权利。
第五章 追究责任的形式及种类
第十九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
究责任的形式有:
董事会在作出处罚决议时,可视情节轻重采取上述一种或者多种形式追究责
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结果可纳入公司对相关部
门和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第二十一条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可参照本
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如本制度与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或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新颁发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和新修订的《公司章程》执行,并应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以内”都含本数,“不满”、“以外”、
“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