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5-035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期报告披露进展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的编制及审计过程中,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
查证程序,需公司与相关方进行多轮协调沟通,目前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以上
情况导致公司不能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季度报告依次提交至审计
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因此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季度报告。
自 2025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4 年
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
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
后的六个月内举行。公司应当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在 2025 年 6 月 9 日前
召开董事会审议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等相关议案,
亦无法在法定期限(2025 年 6 月 30 日)内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为维护
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将在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之后,另行披露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时间。
公司原定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季度报
告。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过程中,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需公司与相关方进行多轮协调沟通,目
前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以上情况导致公司不能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第
一季度报告依次提交至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因此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季度报告。公司股票
已自 2025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4)。
一、相关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正在加速推进中,公司积
极配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相应审计程序,已向审计项目
组提供了战略备库供应商、厦门怡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相关方资金流水及穿透后
的资金流水。公司将持续主动配合审计工作,为保障审计工作**推进,已指派
专人对接审计项目组,及时响应审计需求并提供补充资料。
在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审计工作进展等进行问询和审查,督
促董事会及管理层加速完成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尽快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相关议案,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截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未能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
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易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
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三、风险提示
自 2025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4 年
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
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5),公司收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
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32025018 号),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
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等法律法规,2025 年 5 月 6 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
案。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
后的六个月内举行。公司应当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在 2025 年 6 月 9 日前
召开董事会审议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等相关议案,
亦无法在法定期限(2025 年 6 月 30 日)内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为维护
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将在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之后,另行披露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时间。
积极配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相应审计程序,已向审计项
目组提供了战略备库供应商、厦门怡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相关方资金流水及穿透
后的资金流水。公司将持续主动配合审计工作,为保障审计工作**推进,已指
派专人对接审计项目组,及时响应审计需求并提供补充资料。
在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审计工作进展等进行问询和审查,督
促董事会及管理层加速完成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尽快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相关议案,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
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