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0 证券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债券代码:113673 债券简称:岱美转债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
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姜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5,405,317 股,占目前公司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7.6983%。
? 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姜明先生和鞠文静女士签署的离婚协议有关财产分割约定:姜明
先生拟在离婚协议书签署后的两年内,将其名下直接持有的公司
年)为第二顺位受益人的建信信托-私人银行家族信托单一信托 12898 号名
下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4 年 9 月 3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实际控制**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股,财产分割涉及股份相应变更为 32,228,732 股。
姜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
期等期间不得减持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转让
名下,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000%,占其个人本次转让前所持
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25%,转让价格将根据转让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确定。
一、转让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姜明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165,405,317股
持股比例 7.6983%
IPO 前取得:11,972,428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153,432,889股
注:上述“其他方式取得”即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派送红股所得。
上述转让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姜明 165,405,317 7.6983% 姜银台与姜明、姜英系父子、父
姜银台 326,814,177 15.2107% 女关系;叶春雷与姜英系夫妻关
浙江舟山 系;姜银台、姜明系浙江舟山岱
岱美投资 1,211,201,406 56.3721% 美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浙
**组
有限公司 江舟山岱美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
叶春雷 4,745,604 0.2209% 控股股东
鞠文静 32,228,732 1.5000%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合计 1,740,395,236 81.0020% ―
二、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姜明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32,228,732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500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2,228,732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7 月 2 日~2025 年 10 月 1 日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资本
拟减持股份来源
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得股份
拟减持原因 离婚协议有关财产分割约定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转让的时间根据停牌时
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姜明先生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
本人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转让计划系姜明先生根据离婚协议有关财产分割约定,在转让期间内,
姜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转让计划,存在一
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姜明先生与建信信托-私人银行家族信托单一信托 12898 号已签署《一致行
动协议》。浙江舟山岱美投资有限公司、姜银台先生、姜明先生、叶春雷先生、
鞠文静女士和建信信托-私人银行家族信托单一信托 12898 号互为一致行动人,
其合计持股数量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转让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浙江舟山岱美投资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姜银台先生、姜明先生父子。
(三)姜明先生和建信信托-私人银行家族信托单一信托 12898 号承诺,在按照本
计划转让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
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转让完成后,股份转出方姜明先生及股份转入方建信信托-私人银行
家族信托单一信托 12898 号将合并计算大股东身份,同时因股份转出方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将合并适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中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
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