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审核意见
作为**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成员,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本次修订后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全文,认为该制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该制度修订,并提出
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监管要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次修订充分响应监管政策升级及公司“十四
五”战略深化要求,通过调整职责权限、优化决策机制,强化公司治
理与经营目标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委员会专业性与执行力,为公
司战略系统化推进、风险管理长效化夯实制度基础,助力公司高质量
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汤云为 武亚军 邵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