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阳光诺和**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授予日)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
获授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
划公告时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本总额的比
(万股) 的比例
例
一、董事、**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刘宇晶 ** 总经理、董事 80.0000 29.39% 0.71%
张执交 ** 董事、财务负责人 3.0000 1.10% 0.03%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
罗桓 ** 3.0000 1.10% 0.03%
员、董事
张金凤 ** 职工代表董事 1.1478 0.42% 0.01%
邵妍 ** 副总经理 3.0000 1.10% 0.03%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
李元波 ** 3.0000 1.10% 0.03%
员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
郝光涛 ** 3.0000 1.10% 0.03%
员
魏丽萍 ** 董事会秘书 3.0000 1.10% 0.03%
聂爱华 ** 核心技术人员 1.2116 0.45% 0.01%
袁瑜 ** 核心技术人员 2.5000 0.92% 0.02%
孟广鹏 ** 核心技术人员 2.5000 0.92% 0.02%
小计 105.3594 38.71% 0.94%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116 人) 112.3834 41.29% 1.00%
**授予激励对象合计(127 人) 217.7428 80.00% 1.94%
三、预留部分 54.4355 20% 0.49%
合计 272.1783 100.00% 2.43%
注: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公司**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
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子女。上述激励对象包括外籍员工,外籍激励
对象为紧缺型人才,在公司技术创新、发展战略实施以及未**营发展中扮演着关键角色,
能够加速技术突破与创新成果转化,促进公**远发展。
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
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
留权益失效。
姓名 国籍
CHEN, YUMING 新加坡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