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5-033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骐环保”)于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审
核,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1 日至 2025 年 6 月 9 日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公示了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
**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审核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本次**授予部分拟激励对象的名
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
动合同、聘用合同及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前述激
励对象中不包括控股股东以外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子女及外籍
员工。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其作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