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
召开“节能转债”2025 年**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节能转债”债券持有人: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风电”、“公司”)于 2021
年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0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节能
转债”)。基于对资本市场及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价格、
经营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等,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本次因回购股份导致减资金额低于本期债券发行时最近
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5%。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中节
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中节能风力
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司回购股份事
项适用以简化程序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证券”)作为“节能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至 2025 年
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代码:113051.SH
(三)债券简称:节能转债
(四)基本情况
券
月 21 日至 2027 年 6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张(3,000,000 手)。
五年 1.8%、第六年 2.0%。
月 25 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
(即 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7 年 6 月 20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
可转债到期日止。
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节能转债”2025 年**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债券召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11 日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
(四)投票表决期间:2025 年 6 月 11 日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 17:00 前
(五)债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0 日
(六)召开地点:线上
(七)会议召开形式:线上,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
内(即 2025 年 6 月 11 日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 17:00 前)以书面方式送达至中信
证券联系人收件地址或以邮件形式回复至中信证券联系人邮箱。逾期不回复的,
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
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
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2、发行人;3、受托管理人;4、发行人聘请的
律师;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相关
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5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
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本次会议异议期已结束,异议期内未收到**书面或电子邮件异议。根据《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视为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获得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为:同意 100%,反对 0%,弃权 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认为公司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和《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附件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节能转债”
六、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中杰、吴鹏、沙云皓
联系电话:010-60837212
邮箱:project_fdcb@citics.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1 楼
邮编:100026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