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5-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满,
相应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337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合计 4,612,662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31%。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办理完毕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
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
意的独立意见。
激励对象名单。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
意见。
得**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根据《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165 号),
**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过了《关于制订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2022 年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
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
的主体**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回购价格议案》、《关于回购
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
票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
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及预留部
分授予回购价格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上述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
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
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
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
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3.33%。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于 2025 年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未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监事会或者审计部门对上市公司
业绩或者年度财务报告提出重大异议;
(3)发生重大违规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
门处罚;
(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5)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7)**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发生上述任一情形,本计划
终止实施,所有**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由公司回购处
理,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股票市价为董事会审议回
购事项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下同)的较低者。
(1)经济责任审计等结果表明未有效履职或者严重失职、渎职
的;
(2)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
(3)在任职期间,有受贿索贿、****、泄露上市公司商业
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
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处分的;
(4)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给上市公司造成较大资产损
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
(5)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6)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选;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7)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8)具有《公**》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管理人员
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10)**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出现上述(1)-
(4)情形的,上市公司回购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为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较低者)、追回其因解除限售获得
的股权激励收益,并依据法律及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激励
对象发生上述其他情形的,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其持有的限制
性股票。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目标:
(1)2023 年公司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业绩考核目标:
产 收 益 率 为 11.65% , 高 于
(1)2023 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1.5%且前述指
对 标 企 业 75 分 位 值
标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8.98%);
(2)2023 年公司净利润较 2020 年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2023 年公司净利润较
(3)2023 年公司经济增加值(EVA)达到中盐集团的考核目标,
率 为 35.87% , 高 于 对 标 企
且 2023 年ΔEVA 大于 0。
业 75 分位值(10.44%);
(3)2023 年 EVA 情况:
注 1:上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中盐集团考 核目标:
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 2:为保证可比性,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发行证券募集资
金的,计算净资产收益率及经济增加值(EVA)的指标完成值时
相对考核基期 2023 年ΔEVA
剔除该事项所引起的净资产变动额及其产生按扣除融资成本后的
为 84,215.39 万 元 , 大 于
实际融资额乘以同期国债利率计算确定的收益额。
注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针对公司未来可能产生的严重影响公
注: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司业绩的行为,造成相关业绩指标不可比情况,如对相关业绩指
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
标进行还原或调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项,前述净资产收益率及
经济增加值(EVA)已根据
要求考虑相关影响。
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办法对激励对象的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进行
评价,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上一年度绩效评
价结果挂钩: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 A **,则员
工解除限售系数为 1;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 B 等
级,则员工解除限售系数为 0.8;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
经公司考核,本次解除限售
结果为 C **,则员工解除限售系数为 0.5;若激励对象上一年
的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均
度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则员工解除限售系数为 0。
为 A,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员工解
除限售系数。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
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
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
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较低者统一回购。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
即将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为
符合条件的 337 名激励对象共计 4,612,662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
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共有 337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4,612,662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1%,具体如下:
本次可解 本次解锁
已获授限 剩余未解
除限售限 数量占已
制性股票 除限售的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 获授予限
总量 数量
数量 制性股票
(股) (股)
(股) 比例
一、董事、**管理人员
周杰 董事长 94,370 47,185 50.00% 0
屈宪章 董事 78,684 39,342 50.00% 0
董事,总
王广斌 78,684 39,342 50.00% 0
经理
财务总
**泉 监、董事 78,684 39,342 50.00% 0
会秘书
段三即 副总经理 78,684 39,342 50.00% 0
郭国庆 副总经理 44,540 22,270 50.00% 0
赵生强 副总经理 44,540 22,270 50.00% 0
许明 副总经理 48,526 24,263 50.00% 0
董事、**管理人员小计 546,712 273,356 50.00% 0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8,809,284 4,339,306 49.26% 0
合计 9,355,996 4,612,662 49.30% 0
注:上表在计算本次解锁数量占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时,已获授予限制性股
票已考虑前期回购情况,即按现行有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计算。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
售条件已成就;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 337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合计 4,612,662 股限制性股
票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
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符合《公**》《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
就;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可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
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