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深化两岸金融领域融合发展,近日,**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通知》明确提出,在境内外同时上市和仅在境外上市并采用**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以及在《通知》施行前已提前执行的企业,应当继续执行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其他企业,应当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
《通知》针对非上市企业制定了差异化实施方案:自《通知》施行之日起,非上市企业在**执行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时,可以就采用一项或多项《通知》规定的简化处理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非上市企业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可以自2025年1月1日起选择采用《通知》规定的简化处理。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