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人作
为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2024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男,1966 年 10 月出生,**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学士、法学第
二学士、政治经济学博士。历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图书馆馆长,曾任江
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委员会法律顾问、南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西省保
险业协会调解员、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康达新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比亚迪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蒋岩波先生现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及**法学会经济法学
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竞争法学方向的学术研究,出版专著、教材 8 部,在**外
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30 余篇,主持完成**社科基金课题 2 项、教育部人文
社会科学研究课题 2 项、江西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2011)规划**项目 1 项。
现任深圳百果园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英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
公司非执行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
服务关系。本人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以谨慎独立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异议之情形。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本报告期应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参加股东大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会次数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序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表决意见
号
提名委员 的议案》
的议案》。
薪酬与考 酬的议案》; 议案 1 回避;
核委员会 2、《关于确定**管理人员 2023 年综合薪酬及 2024 议案 2 同意
年基本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
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3 年带有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
专门会议
明》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工作
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
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线下的交流沟通,并督促公司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保持与投资者畅通
的沟通渠道,维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忘录、通知等文件,加强对前述文件的理解,强化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提高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五)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现场考察,确保每年度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就公司应收账款的
催收情况、爱特微收购项目的进展及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问题,与公司董事和高管
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交流;对于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决策的重
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
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法律、经济学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
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公司于每次会议召开前均及时提供会议材料,并积极反馈、回复本人在审阅会
议材料或召开会议过程中提出的疑问和意见。每次现场考察前,公司均安排财务、
业务、投融资等方面的负责人与本人进行沟通,积极配合访谈和提供资料查阅,协
助本人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关注事项的情况
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
项进行了监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管理人员;
(九)董事、**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
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履行上述职责的具体情况如下:
意见
序号 履职时间 履职方式 **关注事项
类型
第四届董事会第
月5日
三十次会议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确定**管理人员 2023 年综合薪酬及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 年**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29日 三十九次会议
月9日 四十次会议
月20日 四十一次会议 2.《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捐赠现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月25日 四十二次会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经济学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和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富有建设性的建议,
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充分利用自己的法律、经
济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
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起到积极的作用。
特此报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蒋岩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