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永德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及**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
建”或“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相关业
务规则等要求,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的工
作中恪尽职守、忠诚履职,在公司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于 2022 年 2 月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
行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主席,以及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具备金融、证券、
财务专业经验,且惯常居住地位于香港,符合香港联交所、
上交所关于董事任职**的相关要求。报告期内,经自查,
本人独立董事任职符合相关规章要求,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期会议 4 次,临时会议 10 次),共计审议议案 65 项(通过
下表所示:
参加 委托
亲自出席 缺席
出席通讯 会前 出席 董事会会议投票情况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 现场 董事
董事会会 沟通 董事 (同意/反对/弃权/回
姓名 会议次数 董事会会 会次
议次数 会议 会次 避)
议次数 数
次数 数
陈永德 14/14 7/7 7/7 12/12 0/14 0/14 65/0/0/0
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无反对
票或弃权票。
(二)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度股东大会以及 2024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全勤出
席上述股东会议,报告期内未对公司股东大会议案提出过异
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议通过议案 28 项;提名委员会 2 次,审议通过议案 2 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审议通过议案 3 项。本人全勤出席
以上会议,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从专业角
度对议案进行审核把关,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提供有
益的参考意见。本人出席相应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表所
示: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专门委员会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陈永德 13/13 0/13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全勤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次,审议
公司关联(连)交易事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高管薪酬兑现方案以及审计师审计费用等事项
或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共 12 项。本人同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行使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符合有关规定要
求,亦不存在本人提议未被采纳或者特别职权不能正常行使
的情况。
(五)出席公司其他重要会议及活动情况。
风险疏漏;参加公司年度工作会、半年工作会、科技创新专
题汇报会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战略执行情况;参加
公司战略研讨会、外部董事研讨会等,与其他董事会成员及
经理层成员共同研讨公司高质量发展及深化改革的路径、举
措;参加公司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沟通公司年度业绩
和市场表现、听取市场建议。还根据董事会年度调研方案,
同其他独立董事前往 20 多家重要子企业和多个**项目开
展专题调研活动 4 次,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基层反馈的
意见提出针对性管理建议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反馈。
(六)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与内控委员会主席,本人对公司的内外部审计
和内部控制工作保持高度关注,密切跟踪公司审计师事务所
各项审计工作的进展,并组织其他委员定期听取事务所专项
汇报,对在审计中发现的缺陷问题及时要求公司相关部门整
改完善、逐一落实,确保公司合规治理。报告期内,共听取
公司审计师相关报告 3 项,包括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
控制审计的汇报、2024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审阅情况的汇报以
及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整合审计计划等,对审计
师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加强审计过程中的沟通,
切实履行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认
真审议 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及工作安排,指导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以**审计监督筑牢公司发展底线。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与审阅并监察公司拟发
布的财务报告和业绩公告,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
出意见,保障公司中小股东切实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
表现。同时,要求公司及时合规披露企业信息,提高中小股
东对企业的满意度和忠诚度。除出席公司定期及临时股东大
会与公司股东进行沟通以外,2024 年 4 月本人出席了**交
建 2024 年投资者沟通会,在香港与投资者面对面交流,围
绕公司海外业务发展、城市综合开发、基建行业展望等方面,
了解境内外投资者的建议和诉求,回应投资者关注的热点问
题。
(八)向管理层提出建议情况。
在公司年度战略研讨会上,本人针对公司未来发展建议
公司管理层**关注:一是完善管理差异化。公司业务管理
存在既要保证合同额与营收增长,又要维持现金流增速、控
制资产负债率的矛盾。未来在项目审批与监管时,应综合考
量现金流、风险等指标,根据不同项目情况进行差异化管理。
二是加大人工智能领域投入。**交建虽是全球**的基建
建筑商,但要维持**地位,必须在 AI 方面加大投资、应
用与研发,避免因未充分拥抱新科技而失去优势。三是充分
利用香港的优势。香港可作为海外业务的桥头堡,它不仅是
良好的融资与风险管理地,能处理诸如汇率**风险等问题,
还能作为展示**品牌的窗口。建议公司借助参与香港北部
都会区建设项目,向中东等海外地区进一步推广品牌、拓展
业务。
(九)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通过参
加公司各类重要会议、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实地调研考察
公司所属企业及项目、审阅公司提供的各类文件、内部信息
简报等资料以及与相关机构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职,本人在公
司现场的工作时间共 70 余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关注和审
核,并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披露、执行情况的合法合规性
做出了独立判断,具体如下:
(一)关联(连)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有关关联(连)交易事项进行认
真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8 项,主要包括制定 2025-2027 年度
各类别日常性关联(连)交易上限计划、制定 2025-2027 年
度关连附属公司日常性关连交易计划、新增部分类别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调整中交(厦门)电子商务有限
公司股权所涉关联(连)交易、调整南美区域公司股权所涉
关联(连)交易、一公局集团及中交投资转让所持中交服务
股权所涉关联(连)交易、四航局等单位所属中交华创地产
(苏州)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金所涉关联(连)交易、中
国港湾联合体投资博茨瓦纳朱瓦能 100MW 光伏电站项目所涉
关联(连)交易等,审议过程中,本人认为以上关联交易表
决程序合法公正,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符合《公**》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
易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
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
关联方资金占用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财务信息披露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与审计机构
深入沟通交流,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通过
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出具的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董事、**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进行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对**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
《公**》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相关高管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审议了 2023 年度公司
**管理人员的薪酬兑现方案,认为相关薪酬的确定与公司
经营情况相结合,考核与薪酬紧密衔接、激励与约束相统一,
有利于提升高管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与审计机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沟通交流和对相关资料
的审阅,本人认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真实,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
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核数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师。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按照 2023 年实现净利润中
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 20%向全体股东分配股息,每股
股息为 0.29253 元;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为按照 2024 上半
年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 20%向全体普通股股东分配股
息,每股股息为 0.14005 元。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及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有利于保证股利分配政策
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符合《公**》、《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可以兼
顾投资者合理回报需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高度关注公司运营质量、市值管理、资金管理
等重大事项,保持同管理层的密切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
优势,向公司管理层反馈了意见和建议,较好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工作职责,促进了公司财务运行健康、平稳,关联交
易公平、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及时。2025 年,本人
将继续努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永德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