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2018 年修订)》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以下简称“立信”)202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
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
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
可证,具有H股审计**,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
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
案经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在履职期间工作情况的监督核查,认为
立信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报告期内,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
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二)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立信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初
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等相关事项进行
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对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的
相关情况汇报,对**审计关注事项进行讨论,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的基本情况、执业**、人员信息、业务规模、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信息进行审查,并对其 2024 年度的审计
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了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
业规则,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二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