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22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67,4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62%。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1年**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2名激励对象已满足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将根据公司2021年**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期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
赵世君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
了投票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 年**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
**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
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对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
股票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于 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
**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
决。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认为激励对象主体**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
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
的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中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联
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2 月 10 日。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1 年**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的
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于修订 2021 年**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
表决。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期股权
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
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鉴于激励对象黎柱等 5 人因个人原因主
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以自有资金回
购注销上述 5 名已离职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了法律意见书。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 5 名已离职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 147,000 股,回购价格为 7.00 元/股。前述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登记手续。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期股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股票**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就 101 名激励对象在**个解
锁期可解锁 893,850 股限制性股票实施解锁。
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4 月 12 日。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就**授予 100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 22 名激励对
象可解除限售 1,010,400 股限制性股票实施解锁;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 4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2,800 股。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 4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2,800 股。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就**授予 98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 22 名
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 1,291,950 股限制性股票实施解锁。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600 股。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600 股。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就预留授予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 解除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2021 年**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
规定,公司 2021 年**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对应可解
除限售比例为 30%、30%、40%。公司 2021 年**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第三个限售期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 是否达成解锁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选;
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
理人员情形的;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指标 1:以 2020 年的净利 1、2023 年度营业收入 20.06 亿元,较 2020
预留授予部分 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 年增长 92.80%,2023 年度净利润 2.67 亿元,
限制性股票第 增长率不低于 60%;或指 较 2020 年增长 109.88%。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三个解除限售 标 2:以 2020 年的营业收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期 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C(不合
考核结果 A(良好) B(合格)
格)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考核分数 80�QX<100 60�QX<80 X<60 的 22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
标准系数 1 0.8 0 为 A,其个人本次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的 100%
可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在获授限制性股票之后、解锁之前离职
的,公司对其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综上,公司 2021 年**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满,公司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等解除限售的条件均已达成。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2 名激励对象已满足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因此,根据公司 2021 年**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共计 2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167,400
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例为0.0562%。
可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 本次解锁数量
本次可解除限售限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本次已获授
制性股票数量
姓名 职务 数(股) 限制性股票的
(股)
比例
预留授予(中层管理人员和核
心骨干 22 人)
合计 418,500 167,400 40%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拟实施的解除限售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公司《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92,420 0.33% -167,400 825,020 0.28%
高管锁定股 825,020 0.28% 0 825,020 0.28%
股权激励限售股 167,400 0.06% -167,400 0 0.00%
二、**售条件股份 296,784,973 99.67% 167,400 296,952,373 99.72%
总股本 297,777,393 100.00% 0 297,777,393 100.00%
注:上述总股本以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准计算,具体的股本结构变
动情况将以**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情况为准。
六、备查文件
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