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
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资产置
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
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
第 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
相关规定及要求,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如下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
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
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
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
的产业”
标的公司专注于以滚珠丝杠副、**导轨副等为代表的**功能部件研发、
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从事
业务属于“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之“C3489 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根据**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从事业务属于战略新兴产业“2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之“2.1.5 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制造”之“3489 其他通用零
部件制造”之“智能关键通用零部件”。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与企业不属于《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
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
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
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
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
二、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
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粘胶短纤、莱赛尔纤维、PET 结构芯材
的生产和销售以及景观水供应业务。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将原业务资产及
负债**置出,并注入南京工艺 100%股份,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变
更为**功能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本次交易将助力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
方向转型升级,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
经营能力,进一步拓展未来发展空间,进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也有利于更好地
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新工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
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类型不属于同行业或上
下游并购,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
资金三个部分。其中,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互
为条件、同时进行,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一项未获
得所需的批准,则本次交易自始不生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重大资产置换、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
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的南京工艺 52.98%股份中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
其持有的南京工艺 52.98%股份与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同时,上市公司拟向南
京新工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3 名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南京工艺 47.02%股份。
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
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
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其中,新工集团拟认购募集配套资金不低于 10,000
万元。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均涉及发行股份。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被**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
根据上市公司出具的声明承诺、上市公司相关公告及**证监会等监管部门
的**息,上市公司不存在被**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结案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耿玉龙 范蒙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