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晶澳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戴顺 联系电话:010-60837212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宁 联系电话:010-6083698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是,根据2024年度晶澳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发行人有效执行了
相关规章制度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是
报送
润为亏损465,594万元,同比下滑166.14%。自
释放、光伏行业竞争加剧,供需失衡情况下光
伏各环节价格大幅**,行业利润水平下降;
此外,光伏产品快速迭代导致相应资产计提减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值。相关因素综合使得公司毛利率明显下降、
净利润由盈转亏。提请公司高度关注市场竞争
情况及产品技术迭代变化趋势,积极应对市场
竞争加剧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建议公司进一
步加强经营管理、提升业绩水平,跟踪经营业
绩变化趋势,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适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4月24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解读资本市场近期监管规则,**讲解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取消监事会的过渡期安
排等内容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
系登记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
信息,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
不适用
露 管理制度,会计师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管理
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
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文件,查
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部制度的
建立和执
**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公司
行
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
“三会” 及会议材料、信息披露文件,对**管理人
不适用
运作 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三会”运作方
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名册、持股比例、最
东及实际
新公司章程、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未 不适用
控制人变
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动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
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
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
金存放及 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 不适用
使用 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对公司**管理人
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及
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的内
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公 不适用
易
允性进行分析,对**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未发现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对外担保的内
部制度,取得了对外担保明细,查阅了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管理人员进行 不适用
保
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对外担保方面存在重大
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内部制
度,取得了资产购买、出售明细,查阅了决
不适用
出售资产 的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对**管理人员进
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购买、出售资产方面
存在重大问题。
不适用
务 类 别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相关制度,
重 要 事 取得了相关业务协议、交易明细,查阅了决
项 ( 包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管理人员进
括 对 外 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上述业务方面存在重
投 资 、 大问题。
风 险 投
资 、 委
托 理
财 、 财
务 资
助 、 套
期 保 值
等)
行人或
者其聘
请的证
发行人配合了保荐人关于内控合规等事项的
券服务 不适用
访谈,配合提供了相关资料。
机构配
合保荐
工作的
情况
(包括经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
营环境、
文件、财务报表,查阅了公司董事、监事、
业务发
**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情况,实地查看
展、财务
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
状况、管 不适用
定期报告及市场信息,对公司**管理人员
理状况、
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经营环境、业务发
核心技术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等方面的
存在重大问题。
重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关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述监管
措施认定:我公司保荐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
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即亏损、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
条规定,**证监会对我公司采取警示函监管措施。
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进行
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追责,要求投行项目相关人员
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认真学习保荐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引以为戒,不断提高风险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意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
公司担任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保荐人,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未按照《保荐人尽
职调查工作准则》第七十条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
行类第4号》4-11等执业规范要求,对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进行充分核查,导致招股说明书遗漏披露关联交易相关信
息。在核查工作底稿已有记录的情况下,中信证券未充分关
注并执行进一步的核查程序,在深交所问询后仍未审慎核
查,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
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
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进行
整改,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追
责。同时,要求投行项目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
务规则和保荐业务执业规范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
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秦**、李天智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及保荐代表
人在保荐江苏博涛智能热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对发行人存在内
部控制制度未有效执行、财务会计核算不准确等问题的核查
工作不到位。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及时进行整改,加
强保荐代表人的管理,督促各保荐代表人勤勉尽责履行相关
职责,扎实推进项目,提高执业质量和风险意识。
代表人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凌鹏、浦瑞航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
作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机构,在持续督导履职过
程中存在对贸易业务客户和供应商之间的关联关系核查不充
分、对贸易业务真实性核查不充分、对业务单据审核中未关
注到运输合同与计量报告对应的船运公司存在明显差异、对
业务单据审核中未关注到销售合同和租船合同约定的装货港
存在明显异常等违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保荐代表人
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及时进行整改,加
强保荐代表人的管理,督促各保荐代表人勤勉尽责履行相关
职责,扎实推进项目,提高执业质量和风险意识。
代表人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陈健健、赵倩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述函件认定,我公司保荐
的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科
技”)于2023年3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且选取的上
市标准含净利润标准。安达科技2024年4月29日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安达科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3,392.83万元,上市当年即
亏损。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的规定。
我公司在知悉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及时进行整改,加
强保荐代表人的管理,督促各保荐代表人勤勉尽责履行相关
职责,扎实推进项目,提高执业质量和风险意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
公司在担任深圳市皓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保荐人的过程中,对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认定和控制权稳定性的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未督促
发行人准确、完整披露控股股东的重大股权转让情况。上述
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进行
整改,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追
责。同时,要求投行项目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
务规则和保荐业务执业规范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
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了《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增加内部
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措施的决定》。上述函件
认为,我公司及子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在履行持续督导义
务等方面存在不足的情况,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等规定。
我公司在知悉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及时进行整改,增
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按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加强内部控
制,督促投行业务人员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提高风险意
识。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戴 顺 李 宁
保荐人公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