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ST长药 编号:2025-057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91 名,所持(代理)股份 38,821,200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11.081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名,所持(代理)股份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7 名,代表股份 1,090,25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及列席了
本次会议,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上发布。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 38,821,200 股;38,686,35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30%;1,7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 如 下:3,262,75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 38,821,200 股;38,655,55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30%;32,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7%。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 如 下:3,231,95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 38,821,200 股;38,686,95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4%;2,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 如 下:3,263,35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 38,821,200 股;38,686,95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4%;2,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 如 下:3,263,35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 38,821,200 股;38,686,95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30%;1,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 如 下:3,263,35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 38,821,200 股;38,681,45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17%;3,2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 如 下:3,257,85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 38,821,200 股;38,588,45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87%;4,2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 如 下:3,164,850 股同意,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 38,821,200 股;38,647,85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66%;38,8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 如 下:3,224,25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关于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