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锦浪科技 股票代码:300763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二五年五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15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
根据贵所要求,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
“发行人”或“公
司”)会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律师”或“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或“发行人会计师”)等中
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中所提问题逐项核查,具体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说 明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订、补充 楷体(加粗)
在本回复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
入所致。
目 录
问题 1
根据申报材料,2021 年至 2024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31,241.47
万元、588,960.14 万元、610,083.70 万元及 516,150.92 万元,逆变器产品销售
收入和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收入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公司的逆变器产品主要包
括并网逆变器及储能逆变器。报告期各期,公司并网逆变器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司储能逆变器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17,578.35 万元、106,771.25 万元、43,870.20
万元及 38,300.37 万元,2023 年并网逆变器、储能逆变器销售收入增长率显著
低于 2022 年。根据申报材料,同行业可比公司如阳光电源、固德威、上能电气
等 2023 年营业收入均大幅增长。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765.59
万元、916.95 万元、1,268.90 万元及 1,768.41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逆变器外销收入分别为 175,839.70 万元、317,744.12 万元、
分别为 58.25%、62.66%、52.01%及 64.63%。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8.71%、33.52%、32.38%及 33.67%。
其中,光伏逆变器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6.13%、28.88%、23.14%及 21.12%;分布
式光伏发电业务毛利率为 68.69%、65.46%、59.93%及 60.11%。2023 年及 2024
年 1-9 月,公司逆变器毛利率、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毛利率较报告期初有所下降,
公司逆变器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公司逆变器毛利率下降的原
因主要系毛利率较高的外销占比**、在毛利率较低的巴基斯坦等区域的销售规
模增加、定价策略的调整等;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毛利率下降的原因主要系规模
扩大、不同地域上网电价存在差异、成本上升、补贴取消等。
公司报告期内逆变器产品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最近一期中 Luminous Power
Technologies Pvt Ltd、AE SOLAR ALTERNATIVE ENERGY、SamSha Global Trading
FZE 均为报告期新增的前五大客户。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8,236.86 万元、105,273.30
万元、93,606.82 万元和 150,997.96 万元,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呈
下降趋势,分别为 98.44%、98.17%、93.73%和 95.59%。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
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7.74 次/年、7.21 次/年、5.79 次/年及 4.00 次/年,持续下
降,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 129,083.97 万元、206,381.68 万元、
均值。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74,732.55 万元、157,700.77 万
元、107,815.33 万元及 111,220.74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由 2021
年末的 407,070.22 万元增至 2024 年 9 月末的 1,355,132.78 万元,公司一年内
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由 2021 年末的 11,810.58 万元增至 2024 年 9 月末的
非流动负债金额合计为 1,028,258.14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别为 0.96、0.85、0.73 和 1.06,速动比率分别为 0.50、0.52、0.42 和 0.63,
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15,431.55 万元、25,338.99 万元、
别为 5,350.88 万元、9,986.42 万元、14,280.87 万元和 14,256.36 万元,总体
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发行人聘请两家公司 SPM Management Limited 和 INS
GLOBALCO.,LTD 为发行人提供海外当地市场的客户服务、推广、维护工作以及人
力资源等服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94,816.86 万元、777,731.81
万元、1,531,756.72 万元及 1,569,606.78 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
为 82.17%、80.39%、90.03%及 95.2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分别为 49,973.86 万元、150,979.37 万元、109,340.22 万元和 15,732.66 万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余额 38,068.75 万元,
由 11 项投资构成,除宁波沣华、海宁中金外均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其中,海
宁中金认缴 3,500.00 万元,实缴 1,750.00 万元。
请发行人:
(1)说明报告期各期主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内容,结合光伏
发电的行业周期、发行人主要境内外销售区域的市场环境、分业务板块对发行人
收入和利润贡献度等,说明收入、利润与毛利率的变动是否同行业可比,是否存
在行业竞争加剧等相关不利因素,未来是否持续,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2)
结合报告期逆变器境外销售的主要业务模式和经营情况、按主要**或地区划分
的金额及占比、产品类别及获取订单的方式、定价模式、成本结构和**贸易环
境等,说明境外销售 2022 年明显上升随后滑落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和同行业
公司可比,说明外销业务能否保持稳定和持续,是否存在贸易摩擦相关风险。
(3)
说明汇兑损益金额等与境外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符合有关进出口政策,量化测算
并说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和汇兑损益的影响,说明是否存
在汇率波动等方面的风险,是否采取套期保值等方式控制风险。
(4)结合内外销
收入、市场需求、竞争环境、销售区域、定价策略、销售规模、成本变化、上网
电价差异、补贴情况等因素,分别说明发行人各业务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是否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进一步量化分析发行人逆变器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
业可比公司平均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5)结合业务类型和销售产品特点、报告期
内销售收入规模占比、主要客户成立时间、开始合作时点等,说明逆变器产品主
要客户发生较大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与新增主要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其他利益往来。
(6)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的原因,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
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
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截至目前期后
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7)账龄在 1 年以上的存货金额大幅上升的
原因及合理性,存货周转率逐年**的原因,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
较情况,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跌价
准备与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结合存货构成、滞销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
提的充分性。
(8)结合公司货币资金和负债情况,说明货币资金与负债金额较高
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结合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9)结
合境外服务费的服务商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以及与发行人合作时
点、是否仅为发行人提供服务、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以及定价依据和公允性、发
行人对接受相关服务的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境外服务费较高
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服务商及其主要人员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
系;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销售费用具体情况,说明发行人境外服务费规模及
其占境外相关业务收入和费用的比例,是否同行业可比。(10)固定资产构成及
规模与公司生产模式、产能、产销量变动的匹配性,说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是
否存在应计提减值未足额计提的情形,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报告期内是否存
在闲置固定资产,期后是否存在固定资产大额处置的情形。(11)列示可能涉及
财务性投资相关会计科目明细,包括账面价值、具体内容、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等;结合最近一期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
司名称、账面价值、持股比例、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间、主营业务、是
否属于财务性投资、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后续处置计划等,说明公司最
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自本次发
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说
明是否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8)(10)(11)并发
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1)-(5)(9)(11)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说明报告期内境外收入核查的程序,函证涉及金额占境外
收入的比例,并结合报告期内回函率及函证相符情况,说明未回函原因、不相符
情况及对未回函客户收入的核查是否履行替代程序及充分性,说明固定资产及在
建工程的核查程序、核查范围等。
回复:
一、说明报告期各期主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内容,结合光伏发电
的行业周期、发行人主要境内外销售区域的市场环境、分业务板块对
发行人收入和利润贡献度等,说明收入、利润与毛利率的变动是否同
行业可比,是否存在行业竞争加剧等相关不利因素,未来是否持续,
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光伏逆变器、分布式光伏发电两类业
务收入。公司两类业务相关收入、毛利与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
符。
世界主要**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行业,光伏行业已发展进入平价上网时
代,境内外光伏市场总体规模持续增长,带动逆变器业务需求不断增长。公司坚
持全球化业务布局,不断加强光伏主要市场竞争力,积极拓展光伏新兴市场,巩
固自身逆变器业务优势以面对市场竞争。公司已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销售
收入及现金流稳定、毛利率较高,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一)报告期各期主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已形成光伏逆变器和分布式光伏发电两大核
心业务。其中,逆变器业务聚焦组串式逆变器,包含并网逆变器、储能逆变器两
类产品;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包含新能源电力生产、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两类业务。
公司按照业务划分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并网逆变器 77,703.61 51.20 379,179.87 57.96 406,407.15 66.61 400,296.61 67.97
主 储能逆变器 25,036.86 16.50 57,193.76 8.74 43,870.20 7.19 106,771.25 18.13
变器
营 小计 102,740.48 67.70 436,373.63 66.70 450,277.35 73.81 507,067.86 86.10
业 新能源电力
务 生产
收 布 式
户用光伏发
入 光 伏 32,211.01 21.22 146,402.79 22.38 119,370.08 19.57 57,892.18 9.83
电系统
发电
小计 45,508.99 29.99 208,137.81 31.81 148,630.36 24.36 71,372.41 12.12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1 2 3)
其他业务收入 599.56 0.40 2,203.21 0.34 1,268.90 0.21 916.95 0.16
营业收入 151,764.24 100.00 654,220.42 100.00 610,083.70 100.00 588,960.1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在“光伏逆变器 分布式光伏发电”双轮驱动下稳步发展,
主营业务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分别为 588,043.19 万元、608,814.79 万元、652,017.21
万元及 151,164.68 万元。公司其他产品收入及占比较低,主要系公司对外销售数
据采集器等逆变器配套产品。逆变器数据采集器系配合公司产品逆变器接入光伏
发电系统所使用的相关配套产品,一般作为附件与逆变器产品配套销售。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及占比较低,主要系废品收入及售后维修服务收入。售后
维修服务收入系公司为客户提供的在质保期期满或不在质保范围内的维修服务
收入。
(二)光伏发电的行业周期、发行人主要境内外销售区域的市场环境
在新能源体系建设中,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正逐步成为实现“双碳”
目标、推进全球能源转型升级、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世界主要
**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行业,光伏行业已发展进入平价上网时代,境内外光
伏市场总体规模持续增长,带动逆变器业务需求不断增长。
光伏产业逐渐演变成众多**重要产业,各主要市场区域进入规模化发展阶
段,印度、巴基斯坦等亚洲**、南美、非洲作为光伏新兴市场也快速启动。此
外,全球各主要光伏市场的发展速度和新增需求存在阶段性不均衡的情形,呈现
市场区域热点波动的情形。公司始终坚持“**与**市场并行发展”的全球化
布局,不断加强光伏主要市场竞争力,积极拓展光伏新兴市场,根据各销售区域
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市场销售**,实现整体效益**化。
光伏发电大规模商业应用从 2004 年德国率先推出光伏补贴政策开始。自
期,目前光伏已**进入平价上网时代。
随着光伏技术进步推动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平价上网时代来临,光伏正
式进入可以和传统能源竞争的景气发展阶段,这一阶段光伏补贴政策对行业决定
性影响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市场化竞争带来的行业波动;在能源转型、绿色
低碳趋势下,境内外光伏市场总体规模持续增长,光伏行业未来将持续发展。
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统计数据,全球光伏年新增装机容量虽存在调整期,
但总体保持快速增长趋势。截至 2023 年底,全球光伏累计装机容量已超过
合增长率达 27.82%。
数据来源:Solar Power Europe
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Solar Power Europe)发布的《Global Market Outlook
For Solar Power/2024-2028》报告预计,到 2028 年,最乐观预计全球年新增光伏
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 1,112GW,最保守估计则将达到 668GW。此外,局部地区
冲突导致的能源供应安全问题及传统能源价格上涨,将加快新能源替代传统化石
能源的进程,促进相关地区的能源结构加速转型。光伏作为主流新能源品种之一,
其未来的全球装机规模或将超预期增长。
数据来源:Solar Power Europe
光伏行业在不同产业环节具有不同的特征,在“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的
主链环节,其存在初始投资成本高、扩产周期长、产业链环节扩产周期经常无法
同步、扩产形成特定技术路线后转换成本高的特征,部分市场会出现阶段性供需
错配、供需失衡的局面,导致产品价格出现较大的波动,从而困扰光伏行业发展。
光伏逆变器属于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中核心设备,产品技术含量及附加值较
高,其与光伏组件共同构成光伏发电系统,是电力电子技术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领
域的应用,属于技术密集型而非资产密集型业务,研发驱动明显,产品**和推
动行业技术进步,受益于光伏行业总体增长而增长。
全球光伏各主要市场区域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各主要市场发展速度和新增
需求存在阶段性不均衡的情形,呈现市场区域热点波动。公司始终坚持“**与
**市场并行发展”的全球化布局,主要境外销售区域包括亚洲、欧洲、南美等。
近年来,在双碳背景下,**光伏新增装机规模不断增长,带动逆变器市场
终端需求持续增长,但市场竞争影响产品价格及销售利润率,头部企业需通过技
术创新和市场拓展来维持竞争优势。
欧洲市场属于最早进行大规模商业化应用的地区之一,也是发行人在境外市
场拓展初期主要市场区域。欧盟对光伏大幅布局,提出在 2030 年减排 40%的 1990
年碳排量,未来空间巨大。2022 年度,受俄乌冲突给欧洲带来的能源供给冲击
等因素影响,欧洲市场需求快速上升,根据 InfoLink 统计,
欧洲 2022 年新增 45GW
安装量,同比增长 38%;而随着乌克兰危机影响趋缓,欧洲光伏市场需求阶段性
回调,根据**海关总署的统计数据,2023 年较 2022 年,逆变器出口意大利的
金额下降 9.72%,出口英国的金额下降 31.59%,出口波兰金额下降 17.43%。
在光伏系统成本持续大幅度下降背景下,印度、巴基斯坦等亚洲**、南美、
非洲作为光伏新兴市场也快速启动,成为全球光伏市场新的增长点。2023 年,
印度政府发布 2022-2032 年**电力计划(National Electricity Plan,NEP),预计
印度政府启动总理光伏家庭计划(PM Surya Ghar Muft Bijli Yojana scheme),目
标在 2026 年前分布式累积装机达到 40GW,并表示未来将耗资 7,500 亿卢比,
透过补助安装屋顶光伏,为一千万户家庭提供每月最多 300kWh 的免费用电,带
动光伏市场及逆变器需求不断增长。
(三)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收入、毛利与毛利率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营业收入基本来自于光伏逆变器、分布式光伏发电两类
业务收入,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无类似企业。
展模式,随着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的发展,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数量和累计并网装
机容量持续扩大,其收入贡献度、毛利贡献度稳步提升。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
业务的收入贡献度分别为 12.12%、24.36%、31.81%,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的毛
利贡献度分别为 23.67%、45.08%、56.98%,毛利贡献度已超 50%。同行业公司
中尚无与发行人业务板块类似的公司。
故公司选取固德威、首航新能等拥有逆变器相关业务的公司为同行业公司,
选取正泰安能、天合光能、晶科科技等拥有分布式光伏发电相关业务的公司为同
行业公司,分业务板块进行对比。
(1)公司与同行业公司逆变器产品结构及可比性分析
公司光伏逆变器业务聚焦组串式逆变器,是一家专业事组串式逆变器研发、
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企业,故组串式逆变器占比高的同行业企业可比性较高。
同行业企业中,部分企业从事除组串式逆变器外的其他逆变器及产品,如集
中式逆变器,而集中式逆变器与组串式逆变器产品功能、价格区间、主要市场区
域差异明显,且披露的逆变器数据未区分组串式逆变器,影响可比性。
光伏逆变器根据技术路线可大致分为三类,组串式逆变器、集中式逆变器和
微型逆变器,其中光伏逆变器市场以组串式逆变器和集中式逆变器为主。集中式
逆变器功率较大,主要应用于集中式光伏电站,一般不适用于分布式光伏电站,
目前**市场应用较多。相对于集中式逆变器,组串式逆变器功率较低,属于分
布式光伏电站优选逆变器类别,近年来也在地面电站中应用越来越广。欧洲等海
外市场主要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其采用组串式逆变器而非集中式逆变器等类型
产品。
公司光伏逆变器业务聚焦组串式逆变器,无集中式逆变器产品,故与组串式
逆变器业务占比高、集中式逆变器等其他产品占比低的同行业公司可比性较高。
根据同行业公司年报等公开披露信息,公司与同行业公司逆变器产品结构如下:
是否从事集中 是否以组串式
名称 产品结构
式逆变器业务 逆变器业务为主
否,未单独区分和披露组串
阳光电源 集中式逆变器、组串式逆变器、微型逆变器等 是
式逆变器数据
集中式逆变器、组串式逆变器、智能汇流箱、 否,未单独区分和披露组串
科士达 是
模块化储能变流器、储能系统等 式逆变器数据
否,未单独区分和披露组串
上能电气 集中式逆变器、组串式逆变器及电池等 是
式逆变器数据
是,但未单独区分和披露组
固德威 组串式逆变器、微型逆变器、储能一体机等 否
串式逆变器数据
首航新能 组串式逆变器(并网、储能) 否 是,与发行人产品类型类似
是,但未单独区分和披露组
德业股份 组串式逆变器(储能、并网)、微型逆变器等 否
串式逆变器数据
组串式逆变器(储能、并网)、微型逆变器、 是,但未单独区分和披露组
艾罗能源 否
储能系统等 串式逆变器数据
锦浪科技 组串式逆变器(并网、储能) 否 -
注:上表内容来源于同行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募集说明书等公开披露文件
由上表可知,阳光电源、上能电气、科士达的逆变器主营业务包括集中式逆
变器。上能电气于 2020 年 3 月的披露招股说明书显示其最主要产品为集中式逆
变器,主要竞争对手为阳光电源、科士达等企业,而阳光电源、上能电气、科士
达披露的逆变器业务无法单独区分组串式逆变器数据。故上述三家公司与公司可
比性较低。
固德威、德业股份、首航新能、艾罗能源无集中式逆变器业务,产品主要应
用在工商业、户用等分布式光伏领域,与公司可比性相对较高,其中首航新能披
露的逆变器产品结构跟公司产品类别更为接近。
故本回复中,公司以固德威、德业股份、首航新能、艾罗能源四家同行业公
司进行对比分析。
(2)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逆变器相关业务收入、毛利与毛利率变动比较
的变动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公司名称 2021 年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同比变动 2022 年变动
固德威 267,898.38 -39.49% 442,744.52 21.50% 364,402.81 49.80% 243,252.43 -26.48%
首航新能 188,021.96 -33.07% 280,911.07 -11.90% 318,850.68 99.52% 159,811.44 -41.03%
逆变器相关业 德业股份 555,639.90 25.44% 442,949.06 11.95% 395,680.14 230.41% 119,753.20 40.43%
务收入 艾罗能源 291,230.73 -29.58% 413,591.65 -3.29% 427,650.51 449.04% 77,891.28 -31.90%
平均 325,697.74 -17.56% 395,049.07 4.89% 376,646.03 167.90% 140,594.49 -13.53%
锦浪科技 436,373.63 -3.09% 450,277.35 -11.20% 507,067.86 67.98% 301,862.18 -13.94%
固德威 66,821.05 -61.07% 171,636.30 29.12% 132,923.95 65.95% 80,098.25 -49.73%
首航新能 67,316.27 -28.27% 93,851.01 -25.39% 125,793.28 125.11% 55,881.58 -46.49%
逆变器相关业 德业股份 265,663.01 14.62% 231,787.17 21.57% 190,655.43 328.12% 44,532.83 39.34%
务毛利 艾罗能源 109,821.96 -32.63% 163,010.99 -0.91% 164,508.35 485.71% 28,086.79 -33.24%
平均 127,405.57 -22.82% 165,071.37 7.56% 153,470.25 194.29% 52,149.86 -5.59%
锦浪科技 86,546.40 -16.92% 104,175.67 -28.86% 146,442.01 85.68% 78,869.97 -40.90%
固德威 24.94% -13.82% 38.77% 2.29% 36.48% 3.55% 32.93% -11.53%
首航新能 35.80% 2.39% 33.41% -6.04% 39.45% 4.48% 34.97% -3.65%
逆变器相关业 德业股份 47.81% -4.52% 52.33% 4.14% 48.18% 11.00% 37.19% -0.37%
务毛利率 艾罗能源 37.71% -1.70% 39.41% 0.95% 38.47% 2.41% 36.06% -0.76%
平均 36.57% -4.41% 40.98% 0.33% 40.65% 5.36% 35.29% -4.08%
锦浪科技 19.83% -3.30% 23.14% -5.74% 28.88% 2.75% 26.13% -9.05%
注 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文件,2025 年 1-3 月同行业公司未披露分业务板块相关数据,故未进行比较
注 2:公司及同行业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规定,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的,计入营业成本,故影响 2024 的毛利变动率和毛利率
注 3:上表艾罗能源逆变器相关业务包括储能电池,以保持其数据口径一致
由上表可知,公司逆变器收入、毛利及毛利率呈现 2022 年上升,2023 年及
场逆变器集中交付,销售收入实现较大增长,公司逆变器收入和毛利增长较多、
毛利率有所增加,这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一致。
随着欧洲事件影响趋缓,欧洲光伏市场需求回调,公司亦加大其他市场开拓,
入略有下降。同行业公司中,首航新能及艾罗能源亦是相同趋势;固德威 2023
年收入有增长但 2024 年下降较多。为更好体现趋势,若以 2024 年较 2022 年拉
长周期来看,则除德业股份外,首航新能、艾罗能源及固德威均呈现与公司相同
趋势。逆变器毛利变动趋势与收入基本一致,毛利率变动幅度小于收入但变动趋
势与收入一致。
根据公开资料,同行业公司侧重欧洲市场业务,而德业股份过往几年中在亚
非拉等海外市场发展迅速。报告期,德业股份逆变器相关收入及毛利持续增长。
德业股份毛利率 2024 年较 2023 年、2022 年有所下降,这与公司及同行业可比
公司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相关业务收入、毛利均呈现
增长趋势,毛利率均呈现下降趋势,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相关业
务收入、毛利与毛利率具有可比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相关业务收入、毛利与毛利
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公司名称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正泰安能 未披露 438,219.92 340,126.48 178,389.85
分布式光伏 天合光能 196,372.04 98,379.98 28,916.96 83,846.53
发电相关业
务收入 晶科科技 362,324.18 325,317.04 273,271.66 277,571.94
芯能科技 62,248.91 59,594.96 52,871.27 40,756.88
平均值 206,981.71 230,377.97 173,796.59 145,141.30
锦浪科技 208,137.81 148,630.36 71,372.41 21,047.18
正泰安能 未披露 245,797.74 203,850.90 107,808.72
天合光能 107,875.92 49,638.42 16,474.39 51,324.32
分布式光伏 晶科科技 181,709.08 171,738.29 146,545.61 152,533.70
发电相关业
务毛利 芯能科技 39,879.55 39,130.35 34,653.79 24,544.68
平均值 109,821.52 126,576.20 100,381.17 84,052.85
锦浪科技 117,665.90 89,066.89 46,719.58 14,456.64
正泰安能 未披露 56.09% 59.93% 60.43%
天合光能 54.93% 50.46% 56.97% 61.21%
分布式光伏 晶科科技 50.15% 52.79% 53.63% 54.95%
发电相关业
务毛利率 芯能科技 64.06% 65.66% 65.54% 60.22%
平均值 53.06% 54.94% 57.76% 57.91%
锦浪科技 56.53% 59.93% 65.46% 68.69%
与毛利率的变动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收入 毛利 收入 毛利 收入 毛利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变动率 变动率 变动率 变动率 变动率 变动率
正泰安能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28.84 20.58 56.09 90.66 89.09 59.93
天合光能 99.61 117.32 54.93 240.22 201.31 50.46 -65.51 -67.90 56.97
晶科科技 11.38 5.81 50.15 19.05 17.19 52.79 -1.55 -3.93 53.63
芯能科技 4.45 1.91 64.06 12.72 12.92 65.66 29.72 41.19 65.54
平均值 38.48 41.68 56.38 75.20 63.00 56.25 13.33 14.61 59.02
锦浪科技 40.04 32.11 56.53 108.25 90.64 59.93 239.11 223.17 65.46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文件,2025 年 1-3 月同行业公司未披露分业务板块相
关数据,故未进行比较
司收入、毛利变动趋势一致。分布式光伏发电收入及毛利增长主要系公司投入分
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累计并网装机容量增长所致。
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总体相符。公司 2022 年**在上网电价相对较高
的区域建设电站,故毛利率水平较高,2023 年起,随着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业
务的迅速发展,电站建设区域逐步拓展至**,不同区域电价存在差异,导致毛
利率趋于行业平均值。此外,光伏发电因发电量衰减,从而影响毛利率。
(四)发行人已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持续提升自身竞争力,不断巩固自
身优势,最近一期收入、毛利与毛利率均已实现增长
在全球光伏产业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形势下,公司积极调整战略布局以应对
全球市场变化,主要包括:
(1)坚持全球化业务布局,不断加强光伏主要市场竞争力,积极拓展光伏
新兴市场,进一步均衡光伏主要市场及新兴市场发展;
(2)不断优化客户结构,提升高毛利率客户的销售占比;
(3)长期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适度超前的产品储备战略,提前做
好产品规划和资源储备,通过不断研发,向市场开发推出更高技术含量、更高附
加值、更高毛利的逆变器产品,不断优化产品结构;
(4)在技术进步背景下,持续推进降本策略。
业公司可比公司变动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收入变 毛利变 毛利 毛利
营业收入 营业毛利 营业收入 营业毛利
动率 动率 率 率
固德威 188,207.34 67.13 36,533.07 18.11 19.41 112,613.26 30,930.54 27.47
首航新能 65,478.98 -9.03 18,317.63 -30.29 27.97 71,982.49 26,275.07 36.50
德业股份 256,632.33 36.24 95,480.64 39.53 37.21 188,373.23 68,431.06 36.33
艾罗能源 79,866.99 16.72 23,905.08 -12.78 29.93 68,428.24 27,406.80 40.05
锦浪科技 151,764.24 8.65 48,669.21 43.71 32.07 139,683.98 33,866.29 24.24
注 1:2025 年 1-3 月及 2024 年 1-3 月,同行业公司未披露逆变器相关业务数据,故以营业
收入、营业毛利、综合毛利率进行比较
注 2:公司及同行业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
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的,计入营业成本,故影响 2025 年 1-3 月的毛利变动率和毛利率
增长 43.71%,普遍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 7.82%,
而同行业公司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普遍下降;公司经营业绩实现了规模与质量
的双重提升。
针对行业竞争加剧等相关不利因素,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中披露“(一)业绩波动的风险”和“(三)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在“第三节 风
险因素”中披露“(二)行业竞争激烈的风险”。
(五)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查阅发行人相关财务报表、销售明细表、原材料采购明细、主要产品内外销
的价格及成本变化情况等资料;了解光伏行业的**外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情
况;取得并查阅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文件,对比分析同行业公司收入、毛利及毛
利率的变动情况;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和销售负责人,了解发行人分业务板块
的收入、毛利与毛利率的主要影响因素及波动原因,了解发行人产品定价模式及
价格调整机制。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光伏逆变器、分布式光伏发
电两类业务收入。发行人两类业务相关收入、毛利与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
公司可比公司相符;
(2)发行人已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持续提升自身竞争力,不断巩固自身
优势,最近一期收入、毛利与毛利率均已实现增长;
(3)针对行业竞争加剧等相关不利因素,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相
关风险。
二、结合报告期逆变器境外销售的主要业务模式和经营情况、按主要
**或地区划分的金额及占比、产品类别及获取订单的方式、定价模
式、成本结构和**贸易环境等,说明境外销售 2022 年明显上升随
后滑落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和同行业公司可比,说明外销业务能否
保持稳定和持续,是否存在贸易摩擦相关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的主要业务模式、获取订单的方式、定价模式未
发生重大变化,成本结构保持稳定。发行人逆变器境外销售 2023 年较 2022 年下
降主要系欧洲市场需求变动所致。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逆变器相关业务的境
外销售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海外各光伏主要市场发展存在阶段性不均衡的情形,市场热点区域存在波
动。公司坚持全球化布局,不断加强光伏主要市场竞争力,积极拓展光伏新兴市
场,根据各销售区域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市场销售**,实现整体效益最
大化。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3 月,公司整体外销业务均已实现同比增长。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外销 68,007.53 66.19 277,644.18 63.63 234,167.69 52.01 317,744.12 62.66 175,839.70 58.25
注:上表中,外销占比为逆变器境外销售收入占逆变器收入的比例
(一)公司逆变器境外销售的主要业务模式、获取订单的方式及定价模式
报告期内,逆变器境外销售的主要业务模式、获取订单的方式及定价模式未
发生重大变化,未对境外销售收入波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专注于技术研发和产品质量的提升,通过长时间的积累,在行业内享有
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取得出口国的资质认证、获得出口国准入许可,将产品
直接销售给海外客户。公司拥有完整的销售、服务体系,通过参加**性展会、
拜访行业**客户、电话邮件等方式拓展海外业务。
公司在澳洲设立子公司负责澳洲地区营销推广,其他主要海外市场区域一般
由公司营销团队负责先期开发,进行认证、宣传等工作,而随着海外市场客户规
模的不断增加,为更及时为当地海外市场提供服务,节约海外市场客户服务、推
广和维护成本,公司委托第三方从事境外服务的机构协助公司进行市场服务、推
广和维护、人力资源等服务。
公司制定并执行严格的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积极通过参加展会、一对一推
介、广告宣传等活动进行业务推广,主要通过商业谈判及招投标的方式获取订单。
公司定价模式均为市场化协商定价,即综合考虑境外当地市场的接受程度,
在产品所需的成本上基于**利润空间与客户协商定价。
(二)公司逆变器成本结构和**贸易环境情况
逆变器属于电力电子产品在光伏领域的应用,直接材料是逆变器主要成本构
成,包括 IGBT、PCB、电感、电容、传感器等电子元器件。报告期内,公司逆
变器产品成本构成总体较为稳定,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63,170.12 81.92 293,922.62 84.36 308,844.45 89.24 320,849.63 88.97
直接人工 5,097.26 6.61 17,328.70 4.97 14,073.50 4.07 14,102.52 3.91
制造费用 6,472.47 8.39 21,353.21 6.13 12,965.09 3.75 12,400.49 3.44
料工费合计 74,739.85 96.92 332,604.52 95.46 335,883.03 97.05 347,352.64 96.32
运输费 2,375.75 3.08 15,825.30 4.54 10,218.65 2.95 13,273.21 3.68
合计 77,115.60 100.00 348,429.82 100.00 346,101.68 100.00 360,625.85 100.00
注: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关于不属
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
用的,计入营业成本,故影响 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3 月的成本,为保持报告期的数据可比
性,将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营业成本的,还原至销售费用
海外光伏市场的快速发展为**光伏企业带来机遇亦带来挑战。受宏观经济
走势及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各国的贸易政策会因**政治形势的变动和各自国
家经济发展阶段而不断变动,导致光伏行业的发展在全球各个**及地区并不均
衡,呈现市场区域热点波动的情形。
境外部分**和地区亦通过设置贸易壁垒扶持和保护本国光伏产业,自 2011
年起,欧盟、印度等部分**和地区存在对我国出口的光伏组件等(不包括光伏
逆变器)产品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等情形;美国自 2019 年 5 月起已对光伏
逆变器加征关税,关税税率由零税率提高至 25%。
美国逆变器销售收入占逆变器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27%、1.86%、2.82%、
印度、巴基斯坦等亚洲**、南美、非洲作为光伏新兴市场也快速启动,成
为全球光伏市场新的增长点。2023 年,印度政府发布 2022-2032 年**电力计划
(National Electricity Plan,NEP),预计 2026-2027 年再生能源累积装机达到
Surya Ghar Muft Bijli Yojana scheme),目标在 2026 年前分布式累积装机达到
家庭提供每月最多 300kWh 的免费用电,带动光伏市场及逆变器需求不断增长。
报告期内,发行人积极开拓亚洲、南美、欧洲、北美、大洋洲及非洲等全球
主要市场,外销区域不断拓展,以缓解部分**对光伏行业施加贸易壁垒以及贸
易摩擦风险所带来的潜在不利影响。
(三)按区域划分和产品类别的逆变器外销金额及占比
公司坚持全球化布局战略,通过海外布局积极开拓印度、巴基斯坦等新兴热
点市场,完善本地化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按区域划
分的逆变器外销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亚洲 31,236.97 45.93 105,348.98 37.94 40,175.69 17.16 29,001.47 9.13
欧洲 16,626.11 24.45 62,126.25 22.38 116,764.79 49.86 197,658.98 62.21
南美 13,361.87 19.65 80,313.43 28.93 55,934.45 23.89 71,343.16 22.45
北美 2,910.32 4.28 16,020.77 5.77 10,702.26 4.57 7,953.84 2.50
大洋洲 1,260.76 1.85 9,170.56 3.30 7,308.95 3.12 9,407.39 2.96
非洲 2,611.50 3.84 4,664.19 1.68 3,281.55 1.40 2,379.26 0.75
合计 68,007.53 100.00 277,644.18 100.00 234,167.69 100.00 317,744.1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逆变器外销收入分别为 317,744.12 万元、234,167.69 万元、
的发展在全球各个**及地区发展不均衡,市场区域热点存在波动所致。
欧洲区域市场是公司重视且最早进入的市场区域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来自欧洲
的逆变器销售收入分别为 197,658.98 万元、116,764.79 万元、62,126.25 万元及
年,发行人逆变器欧洲销售收入及占比有所**,主要原因系:2022 年度,受
乌克兰危机给欧洲带来的能源供给冲击等因素影响,欧洲主要**客户对电力价
格经济性和电力供应稳定性提出更高的要求,从而拉动**具有竞争优势的光伏
逆变器产品出口销量。2023 年下半年以来,随着乌克兰危机影响趋缓,欧洲天
然气供应逐渐回升,欧洲主要**电力价格有所下降,使得欧洲光伏市场需求有
所放缓;同时,公司亦加大其他市场开拓,2023 年欧洲市场销售收入下降。
司逆变器在巴基斯坦、印度等亚洲新兴市场销售收入上升所致。报告期内,公司
来自亚洲的逆变器销售收入分别为 29,001.47 万元、40,175.69 万元、105,348.98
万元及 31,236.97 万元,占公司逆变器外销收入比重分别为 9.13%、17.16%、
随着印度、巴基斯坦等亚洲**相继出台光伏产业支持政策,快速成为光伏产业
新兴市场,公司积极布局,开拓印度、巴基斯坦等新兴热点市场。
公司的逆变器产品主要包括并网逆变器及储能逆变器,其中储能逆变器主要
在境外实现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并网逆变器的境外销售较为稳定,储能逆变器
的境外销售存在波动,进而导致公司逆变器的境外销售存在波动。报告期内,按
产品类别划分的逆变器境外销售收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并网逆变器 46,363.67 68.17 226,845.91 81.70 198,845.87 84.92 225,141.82 70.86
储能逆变器 21,643.86 31.83 50,798.27 18.30 35,321.82 15.08 92,602.30 29.14
合计 68,007.53 100.00 277,644.18 100.00 234,167.69 100.00 317,744.1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并网逆变器外销收入占逆变器外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比例分别为 29.14%、15.08%、18.30%及 31.83%。储能逆变器的境外销售波动与
全球各市场区域热点波动相关。
(四)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逆变器相关业务境外销售收入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境外收入 变动率 境外收入 变动率 境外收入 变动率 2022 年变动率
固德威 199,893.75 -53.83% 432,932.20 15.71% 374,150.22 120.03% -46.57%
首航新能 221,290.52 -21.61% 282,293.64 -29.31% 399,321.78 149.64% -44.58%
德业股份 794,714.87 83.20% 433,790.40 25.60% 345,362.31 173.62% 130.11%
艾罗能源 303,827.96 -31.58% 444,033.95 -3.28% 459,114.58 453.04% -33.82%
平均值 379,931.78 -4.60% 398,262.55 0.96% 394,487.22 192.62% -3.69%
锦浪科技 282,855.28 17.32% 241,087.72 -25.93% 325,467.69 81.41% -13.09%
注 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文件
注 2:同行业可比公司未公开披露 2025 年 1-3 月的境外销售数据
发行人境外收入主要来自于逆变器产品的境外销售收入,境外收入贡献度报
告期内均超过 95%,报告期内的波动主要受欧洲市场需求变动和印度、巴基斯坦
等新兴市场需求增长影响。但同行业可比公司未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完整披露报告
期内逆变器相关业务的境外销售收入,故对比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的
整体境外收入变动情况。
根据公开资料,同行业公司侧重欧洲市场业务,而德业股份过往几年中在亚
非拉等海外市场发展迅速,报告期,德业股份逆变器相关收入及毛利持续增长。
除德业股份外,固德威、首航新能、艾罗能源 2024 年的境外收入均较 2022 年度
有所下降,变动趋势与发行人一致,主要系受报告期内欧洲市场逆变器需求波动
影响所致。
(五)发行人外销业务具有可持续性
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统计数据,全球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增长趋势明
显。截至 2023 年底,全球光伏累计装机容量已超过 1,624GW,年新增装机量由
伏发电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英国、德国、美国欧美等传统市场继续保持稳定增
长趋势,印度、巴基斯坦等亚洲**以及巴西等南美洲**作为光伏新兴市场也
快速启动,光伏发电在全球得到了愈发广泛的应用,光伏产业逐渐演变成众多国
家重要产业。受益于全球光伏装机市场的快速增长,作为光伏发电核心设备的光
伏逆变器市场空间广阔,为发行人外销业务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公司始终坚持在**外实行“锦浪科技”和“SOLIS”自主双品牌并进的全
球化布局战略。随着近年来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自主品牌产品已销往英国、
荷兰、澳大利亚、墨西哥、印度、美国等全球多个**和地区,在行业内享有较
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根据 Wood Mackenzie 统计,公司 2022 年和 2023 年全球
逆变器市场的排名均为第 3 位,市场竞争力位居前列。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在**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完善的营销及
服务机构。此外,公司在海外市场积极推进本地化营销及服务网络的建设,目前
已在亚洲、南美、欧洲、北美、大洋洲等地区设立营销及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大
海外市场的拓展力度。遍布**、国外完善的营销及服务网络能够为客户提供更
加**、优质的服务,及时响应客户需求。
随着全球各主要市场区域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印度、巴基斯坦等亚洲**、
南美、非洲作为光伏新兴市场也快速启动。报告期期末,公司逆变器产品产销两
旺,在手订单充足,截至 2025 年 4 月末,公司逆变器业务外销在手订单和意向
性合同共计 115,433.33 万元。
针对**贸易摩擦相关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
特别风险提示”之“(十三)全球光伏市场波动风险”中进行充分揭示。
(六)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和销售负责人,了解发行人逆变器境外销售的
主要业务模式、获取订单的方式、定价模式及价格调整机制;
(2)查阅发行人相关财务报表、销售明细表、逆变器成本结构明细、不同
类别产品的外销价格及销量变化情况等资料;
(3)了解逆变器行业的**贸易环境、境外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情况;取
得并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文件,对比分析同行业可比公司逆变器相关业
务外销收入变动情况;
(4)查阅发行人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的在手订单和意向性合同统计表。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律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逆变器境外销售的主要业务模式、获取订单的方式、
定价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成本结构保持稳定;
(2)发行人逆变器境外销售 2022 年上升随后滑落主要系欧洲市场需求波动
所致;同行业可比公司未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完整披露报告期内逆变器相关业务的
境外销售收入,但对比整体境外收入,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
(3)针对**贸易摩擦带来的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风险提
示。
三、说明汇兑损益金额等与境外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符合有关进出口
政策,量化测算并说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和汇
兑损益的影响,说明是否存在汇率波动等方面的风险,是否采取套期
保值等方式控制风险
(一)汇兑损益金额等与境外收入是否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与境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境外销售收入(人民币) 69,504.70 282,855.28 241,087.72 325,467.69
以美元结算的外币销售额(美元) 7,028.55 30,533.72 16,693.71 17,981.42
以欧元结算的外币销售额(欧元) 1,654.45 5,408.94 12,252.01 18,514.77
以英镑结算的外币销售额(英镑) 409.45 1,960.85 3,473.14 8,852.35
以澳元结算的外币销售额(澳元) - - - 138.81
以人民币结算结算的外币销售额(人民币) 2,967.24 6,128.77 1,926.74 598.09
境外销售收入变动比例(人民币) -1.71% 17.32% -25.93% -
汇兑损益(负数代表收益) -1,319.26 -1,398.81 -6,371.21 -9,321.85
汇兑损益占境外收入比 -1.90% -0.49% -2.64% -2.86%
美元平均汇率(USD/CNY) 7.1759 7.1217 7.0467 6.7261
美元平均汇率变动 0.76% 1.06% 4.77% -
欧元平均汇率(EUR/CNY) 7.5932 7.7248 7.6425 7.0721
欧元平均汇率变动 -1.70% 1.08% 8.07% -
英镑平均汇率(GBP/CNY) 9.0936 9.1252 8.7933 8.2981
英镑平均汇率变动 -0.35% 3.77% 5.97% -
注:人民币贬值产生汇兑收益,人民币升值产生汇兑损失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英镑结算,报告期各期汇
兑损益分别为-9,321.85 万元、-6,371.21 万元、-1,398.81 万元和-1,319.26 万元,
占境外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86%、-2.64%、-0.49%和-1.90%。
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欧元兑人民币、英镑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波动情
况以及公司汇兑损益波动趋势图如下:
-1000
-2000
-3000
-4000
当月汇兑损益 美元汇率 欧元汇率 英镑汇率
数据来源:**外汇管理局
如上图所示,报告期内公司计入财务费用的汇兑损益情况与汇率变动趋势基
本一致,在外币升值区间主要体现为汇兑收益,在外币贬值区间主要体现为汇兑
损失。报告期内,美元、欧元和英镑的平均汇率总体呈现上升趋势,与公司汇兑
损益变动趋势一致。
公司收入确认时,以该时点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同时
确认收入和应收账款(或冲减合同负债)。当月收到外币货款并结汇时,以相应
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结汇,因记账汇率与结汇汇率存在差异,相应产生汇兑损
益;当月未收回外币货款或已收外币货款但未结汇的外币金融资产,于每月末在
按月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时,产生汇兑损益。结汇时间的选择上,公司与银
行等机构进行沟通,观察市场汇率变动趋势,并结合公司的资金需求,自主选择
有利的结汇时间点进行结汇,因此结汇时间并不固定,导致汇兑损益与外销收入
之间并不存在严格的比例关系。
综上,公司汇兑损益的产生与外币资产负债的规模大小、币种构成以及对应
外币汇率波动有关,同时受应收账款确认时点、收款账期、结汇时点等因素影响,
汇兑损益的变动与汇率波动方向整体一致。
(二)是否符合有关进出口政策,量化测算并说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
营、募投项目实施和汇兑损益的影响,说明是否存在汇率波动等方面的风险,
是否采取套期保值等方式控制风险
公司出口产品主要销往亚洲、南美、欧洲、北美等境外地区,上述区域的国
家多为成熟的市场经济**,具有健全而稳定的进出口相关政策及法规,公司作
为**较早同时通过欧盟 CE 认证、澳大利亚 S** 认证、美国 ETL 认证等主流
市场认证的组串式并网逆变器生产企业,已取得出口国的资质认证、获得出口国
准入许可。因此,公司的外销收入均符合各个**和地区的进出口政策。
影响,说明是否存在汇率波动等方面的风险,是否采取套期保值等方式控制风
险
(1)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对境外销售收入及利润总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汇兑损益(“-”表示收益) -1,319.26 -1,398.81 -6,371.21 -9,321.85
境外销售收入 69,504.70 282,855.28 241,087.72 325,467.69
汇兑损益占境外销售收入比例 -1.90% -0.49% -2.64% -2.86%
利润总额 20,244.93 72,190.73 83,715.36 118,399.54
汇兑损益占利润总额比例 -6.52% -1.94% -7.61% -7.87%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金额分别为-9,321.85 万元、-6,371.21 万元、-1,398.81
万元及-1,319.26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87%、-7.61%、-1.94%以及
-6.52%,汇率波动对公司盈利水平有**的影响。公司报告期内累计汇兑损益金
额为-18,411.14 万元,占累计利润总额的比例为-6.25%,影响较小。
上述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之“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
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之“(二)财务相关的风险”之“7、汇率风险及远期结售
汇业务汇兑损失的风险”披露。
(2)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假设境外销售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公司以实际汇率折算的销售额与以上一年
度平均记账汇率测算的销售额进行对比,模拟测算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A) 151,764.24 654,220.42 610,083.70 588,960.14
境外销售收入(a) 69,504.70 282,855.28 241,087.72 325,467.69
其中:以美元结算的外币销售额(美元)(b) 7,028.55 30,533.72 16,693.71 17,981.42
以欧元结算的外币销售额(欧元)(c) 1,654.45 5,408.94 12,252.01 18,514.77
以英镑结算的外币销售额(英镑)(d) 409.45 1,960.85 3,473.14 8,852.35
以澳元结算的外币销售额(澳元)(e) - - - 138.81
以人民币结算的外币销售额(人民币)(r) 2,967.24 6,128.77 1,926.74 598.09
美元上一年度平均汇率(f) 7.1217 7.0467 6.7261 6.4515
欧元上一年度平均汇率(g) 7.7248 7.6425 7.0721 7.6293
英镑上一年度平均汇率(h) 9.1252 8.7933 8.2981 8.8750
澳元上一年度平均汇率(i) 4.7148 4.6919 4.6668 4.8464
以上一年度平均汇率测算的境外收入
(j=b*f c*g d*h e*i r)
外币结算的销售收入变动金额(k=j-a) 34.17 -2,982.79 -11,410.25 -
营业收入变动比例(l=k/A) 0.02% -0.46% -1.87% -
由上表可知,相对于上一年度美元、欧元、英镑、澳元的平均记账汇率,报
告期各期受汇率波动影响的收入金额分别为 11,630.55 万元、-11,410.25 万元、
-2,982.79 万元及 34.1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97%、-1.87%、-0.46%
及 0.02%,占比相对较低,对公司境外销售影响整体较小。因此,汇率波动对公
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较小。
(3)汇率波动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
在募投项目建设方面,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地点及主要供应商均在**,汇
率波动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所需物资和设备的采购及募投项目的建设产生影响。
在募投项目产品销售方面,本次募投项目“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
和“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同时面向**及国外市场。1)鉴于
公司美元结算金额占比较高,以美元汇率变动对募投项目营业收入的影响进行测
算;2)因本次募投项目未明确规划扩产产品在境内外的销售比例,出于谨慎性
考虑,假设扩产产品均在境外实现销售;3)假设报告期内本次募投项目已经完
全达产且均在当期实现销售,按照上一年度的美元平均汇率测算,汇率变动对于
本次募投项目销售收入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募投项目销售收入(①) 37,790.24 151,160.98 151,160.98 151,160.98
当期美元平均汇率(②) 7.1759 7.1217 7.0467 6.7261
上期美元平均汇率(③) 7.1217 7.0467 6.7261 6.4515
按照上一期平均汇率调整后的募投
项目境外收入(④=①*③/②)
汇率调整境外收入变动(⑤=①-④) 285.43 1,591.91 6,877.29 6,171.30
汇率调整收入变动占募投项目营业
收入的比例(⑥=⑤/①)
注 1:美元平均汇率为当期工作日汇率的算术平均值,相关数据来源于**外汇管理局
注 2:募投项目销售收入假定为 100%达产后的年均营业收入,假设均为外销收入
由上表可见,假设按照上一年度的美元平均汇率测算,募投项目因汇率变化
而调整的收入变动金额占公司各期募投项目销售收入的比例较低,影响较小。
(4)汇率波动对汇兑损益的影响
公司境外销售主要使用外币结算和收款,公司汇兑损益的产生与外币金融资
产大小及汇率波动有关,并受到应收账款确认时点、收款账期、结汇时点、汇率
变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根据业务结算周期等持有相当数量的外币货币资
金、外币应收款项等外币资产,人民币单边持续升值导致公司产生汇兑损失,人
民币单边持续贬值导致公司产生汇兑收益。
(5)套期保值的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外部市场行情、预计外销收入及外汇收款情况等进行套
期业务的开展。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套期保值所产生的收益情况见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远期结售汇收益 - -227.66 -6,049.89 -69.78
利润总额 20,244.93 72,190.73 83,715.36 118,399.54
占利润总额比例 - -0.32% -7.23% -0.06%
为了减少汇率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采取以下措
施来**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1)积极关注外汇市场变动情况和**形势,
提升汇率波动的研究判断能力,提早预测汇率波动趋势;2)针对外销应收款项,
公司及时催促客户按期支付,减少期末外汇应收款项的余额;3)依靠技术创新,
不断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提高产品议价能力。
(三)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的销售明细表,统计以不同币种结算的境外销
售金额,结合境外收入变动,分析汇兑损益金额与境外收入是否匹配;
(2)查阅发行人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通过**外汇管理局查询报告期
内外币汇率波动情况,分析汇兑损益金额变动与外币波动趋势是否一致,汇兑损
益对发行人利润的影响是否重大;
(3)访谈发行人市场相关负责人,了解发行人出口产品是否满足有关进出
口政策,取得并查看发行人已有的相关进口国的资质认证和准入许可等;
(4)访谈发行人募投项目相关负责人,查阅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了
解本次募投项目总体产能规划及预计未来销售规模,并测算汇率波动对募投项目
营业收入的影响;
(5)了解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套期业务的开展情况,分析相关投资收益与财
务费用是否实现了有效的风险对冲。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的外销收入均符合各个**和地区的进出口政策;
(2)发行人报告期内汇兑损益与外币汇率波动趋势基本匹配,与发行人生
产经营情况相符,与发行人境外收入匹配;
(3)发行人募投项目实施因汇率波动对营业收入的整体影响较小,发行人
生产经营和汇兑损益受汇率波动影响较小。
四、结合内外销收入、市场需求、竞争环境、销售区域、定价策略、
销售规模、成本变化、上网电价差异、补贴情况等因素,分别说明发
行人各业务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
险,进一步量化分析发行人逆变器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
均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主营业务毛利率总体保持稳定,期间略有波
动;发行人逆变器业务毛利率有所波动,其中 2023 年及 2024 年毛利率有所下降,
主要受市场需求与销售区域变动、竞争环境与内外销收入规模变动、成本变化等
因素综合影响。发行人逆变器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受产
品结构差异、境内外销售占比差异、高毛利率产品占比差异共同影响,公司逆变
器业务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公司总体变动趋势相符。公司已积极制定策略
应对逆变器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2025 年 1-3 月,逆变器业务毛利率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毛利率较高,且具有稳定的发电收益
和及时的现金流入,其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受上网电价差异、发电量衰减等因
素影响,且其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行业发展规律。
(一)毛利率总体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主营业务毛利率、逆变器毛利率、分布式光伏
发电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综合毛利率 32.33% 31.78% 32.38% 33.52%
主营业务毛利率 32.34% 31.70% 32.27% 33.44%
逆变器毛利率 24.94% 20.14% 23.14% 28.88%
分布式光伏发电毛利率 49.56% 56.53% 59.93% 65.46%
注: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关于不属
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
用的,计入营业成本,故影响 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3 月的毛利率,为保持报告期的数据可
比性,将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营业成本的,还原至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主营业务毛利率总体保持稳定,期间略有波
动。2023 年及 2024 年,在逆变器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的情况下,公司综合毛利
率和主营业务毛利率依然保持稳定,主要系毛利率较高的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规
模持续增长,收入占比逐年提升所致,
“光伏逆变器 分布式光伏发电”双轮驱动
优势逐步显现。
(二)逆变器业务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逆变器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8.88%、23.14%、20.14%及 24.94%,
整体呈现波动变化。其中,2023 年及 2024 年公司逆变器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
在逆变器领域,相较于**市场,海外市场总体毛利率较高。报告期各期,
公司逆变器外销毛利率均高于内销,内外销收入占比影响毛利率变化。
海外市场中,欧洲等发达经济体总体毛利率较高,印度等新兴经济体毛利率
较低,不同销售区域占比亦影响外销毛利率变化。报告期,公司逆变器内外销收
入规模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外销 68,007.53 66.19 27.44 277,644.18 63.63 28.93
内销 34,732.95 33.81 20.04 158,729.45 36.37 4.76
区域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外销 234,167.69 52.01 36.57 317,744.12 62.66 34.35
内销 216,109.66 47.99 8.58 189,323.74 37.34 19.71
注: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关于不属
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
用的,计入营业成本,故影响 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3 月的毛利率,为保持报告期的数据可
比性,将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营业成本的,还原至销售费用
在逆变器销售占比亦下降,带动逆变器整体毛利率下降。
毛利率均下降使得整体下降。外销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在产品毛利率下降背景下,
毛利率较高外销销售区域占比下降,影响外销毛利率下降。
公司优化客户和产品结构,内销毛利率实现增长,带动内销毛利率及整体逆变器
毛利率上升。
世界主要**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行业,光伏行业已发展进入平价上网时
代,境内外光伏市场总体规模持续增长,各主要市场发展速度和新增需求存在阶
段性不均衡的情形,呈现市场区域热点波动。公司始终坚持“**与**市场并
行发展”的全球化布局,根据各销售区域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市场销售重
心。
近年来,**市场终端需求持续增长,但市场竞争影响销售利润率,头部企
业需通过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来维持竞争优势。2022 年度,受俄乌冲突给欧洲
带来的能源供给冲击等因素影响,欧洲市场需求快速上升;而随着乌克兰危机影
响趋缓,欧洲光伏市场需求阶段性回调。在光伏系统成本持续大幅度下降背景下,
印度、巴基斯坦等亚洲**、南美、非洲作为光伏新兴市场也快速启动,成为全
球光伏市场新的增长点。
印度为代表的毛利率较低市场销售收入占比上升,使得公司逆变器毛利率有所下
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欧洲 62,126.25 14.24 31.42 116,764.79 25.93 41.01 197,658.98 38.98 34.85
印度 37,896.13 8.68 16.36 15,093.04 3.35 21.98 14,127.70 2.79 26.84
注: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关于不属
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
用的,计入营业成本,故影响 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3 月的毛利率,为保持报告期的数据可
比性,将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营业成本的,还原至销售费用
由上表可见,2022 年至 2023 年,毛利率较高的欧洲区域销售收入占比持续
**,从 2022 年的 38.98%下降至 2024 年的 14.24%;毛利率较低的印度区域销
售收入占比则持续上涨,从 2022 年的 2.79%上涨至 2024 年的 8.68%,使得公司
逆变器整体毛利率有所上升。
公司销售区域的变动主要受市场需求及销售策略影响。受欧洲市场需求变动
影响,同时公司加大对其他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2023 年及 2024 年,公司在欧
洲区域的销售收入占比下降。2022 年度,受俄乌冲突给欧洲带来的能源供给冲
击等因素影响,欧洲主要**客户对电力价格经济性和电力供应稳定性提出更高
的要求,从而拉动**具有竞争优势的光伏逆变器产品出口销量。2023 年以来,
随着事件影响趋缓,欧洲天然气供应逐渐回升,欧洲主要**电力价格有所下降,
使得欧洲主要**光伏市场需求有所放缓。根据**海关总署的统计数据,2023
年较 2022 年,逆变器出口意大利的金额下降 9.72%,出口英国的金额下降
与此同时,随着印度等亚洲**相继出台光伏产业支持政策,成为光伏产业
新兴市场。以印度为例,根据 IEA PVPS 发布的《2025 年全球光伏市场概览》,
第四位。印度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且存在缺电情况,目前已成为全球光伏产业发
展最快的**之一。因此,受印度的光伏利好政策影响,2023 年及 2024 年,公
司在印度区域的销售收入占比持续上升。
近年来,**光伏市场总量保持较快增长,较为广阔的发展前景也吸引厂商
参与市场竞争,逆变器业务市场竞争充分。根据**能源局统计,2024 年我国
光伏新增装机容量 277.57GW,同比增加 28.33%;累计光伏并网装机容量达到
市场竞争背景下,为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对逆变器的定价策略进行调整。2025
年 1-3 月,随着公司不断优化客户结构、产品结构,**毛利率较低客户销售,
公司逆变器内销毛利率从 2024 年的 4.76%回升至 2025 年 1-3 月的 20.04%。
公司组串式逆变器主要为储能逆变器和并网逆变器,其中储能逆变器毛利率
较高。2022 至 2024 年,公司毛利率较高的储能逆变器销售收入占比下降,导致
公司逆变器毛利率有所下降,公司分产品收入构成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并网逆变器 379,179.87 86.89 19.01 406,407.15 90.26 21.63 400,296.61 78.94 27.43
储能逆变器 57,193.76 13.11 27.64 43,870.20 9.74 37.08 106,771.25 21.06 34.33
注: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关于不属
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
用的,计入营业成本,故影响 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3 月的毛利率,为保持报告期的数据可
比性,将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营业成本的,还原至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储能逆变器收入占比分别为 21.06%、9.74%、13.11%及
外市场应用较多,其毛利率高于并网逆变器毛利率,储能逆变器收入占比**导
致公司逆变器毛利率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发行人单位产品价格呈现下降趋势,这与同行业产品价格变动趋
势一致,价格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光伏逆变器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价格受市
场竞争影响下降,符合行业产品总体变动趋势。
公司定价模式均为市场化协商定价,即综合考虑市场竞争情况、产品成本、
客户接受程度等因素,成本上基于**利润空间向客户报价,协商定价。
随着技术不断进步,不断通过优化设计,公司逆变器产品成本过往亦下降趋
势。2022 年芯片等电子元器件供应短缺,原材料涨价导致采购成本上升,公司
为了保证供货稳定而战略采购芯片;2023 年及 2024 年,由于公司之前电子元器
件存在战略备货,使得逆变器生产成本较高,进而影响成本下降趋势和毛利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逆变器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毛利率 24.94% 20.14% 23.14% 28.88%
毛利率变动 4.80% -2.99% -5.74% -
单位价格(元/W) 0.206 0.204 0.207 0.273
单位价格变动影响 0.89% -1.35% -22.40% -
单位成本(元/W) 0.155 0.163 0.159 0.194
单位成本变动影响 3.91% -1.65% 16.66% -
注 1:单位价格变动影响=(本期单位价格-上期单位成本)/本期单位价格-上期毛利率
注 2:单位成本变动影响=(上期单位成本-本期单位成本)/本期单位价格
注 3:基于公司不同规格产品的功率差异较大,故以单位功率售价(元/W)为产品单位价格
列示,以单位功率成本(元/W)为产品单位成本列示
注 4: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关于不
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
费用的,计入营业成本,故影响 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3 月的逆变器成本及毛利率,为保持
报告期的数据可比性,将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营业成本的,还原至销售费用
由上表可见,2023 年,公司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受单位价格下降的影响。受
前期战略储备的库存原材料影响,2024 年公司单位成本未能与市场原材料价格
同步下降,使得逆变器毛利率有所下降。
料逐步消耗,公司逆变器单位成本下降,进而导致公司逆变器毛利率上涨;同时,
公司主动优化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低毛利率的逆变器销售占比,公司逆变
器单位价格保持稳定,叠加成本下降因素,公司逆变器毛利率从 2024 年的 20.14%
回升至 2025 年 1-3 月的 24.94%,上涨 5.33%。
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逆变器相关业务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
名称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4 年较 2022 年变动
固德威 24.94 38.77 36.48 -11.53
首航新能 35.80 33.41 39.45 -3.65
德业股份 47.81 52.33 48.18 -0.37
艾罗能源 37.71 39.41 38.47 -0.76
平均值 36.57 40.98 40.65 -4.08
锦浪科技 19.83 23.14 28.88 -9.05
注 1:数据来源于公司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文件,2025 年 1-3 月同行业公司未披露逆变器相
关业务毛利率,故未进行比较
注 2: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8 号》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原计提保证类质
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的,计入营业成本,故影响 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3 月的逆变器相关
业务毛利率
注 3:艾罗能源 2024 年年度报告相比 2023 年年度报告,将储能逆变器与储能电池合并重分
类为户用储能系统及产品、工商业储能系统,为保持数据可比性,艾罗能源 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逆变器相关业务收入包含储能电池
报告期内,公司的逆变器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逆变器相关业务毛利率总
体均呈现下降趋势。由于产品结构差异、境内外销售占比差异、高毛利率产品占
比差异,公司逆变器产品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公司逆变器相关业务毛利率平均值,
且具有合理性。
(1)产品结构差异
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产品结构差异情况参见本回复“问题 1/一/(三)公司
与同行业公司的收入、毛利与毛利率情况”的相关内容。
(2)境内外销售占比差异
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境内外销售占比差异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境外收入 境内收入 境外收入 境内收入 境外收入 境内收入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固德威 29.89% 70.11% 59.33% 40.67% 79.78% 20.22%
首航新能 81.63% 18.37% 75.57% 24.43% 89.61% 10.39%
德业股份 71.20% 28.80% 58.22% 41.78% 58.23% 41.77%
艾罗能源 99.01% 0.99% 99.43% 0.57% 99.60% 0.40%
平均值 70.44% 29.56% 73.14% 26.86% 81.80% 18.20%
锦浪科技 43.24% 56.76% 39.52% 60.48% 55.26% 44.74%
注:数据来源于公司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文件,2025 年 1-3 月同行业公司未披露境内外销
售收入,故未进行比较
于同行业公司境外收入占比平均值,境外产品毛利率通常高于境内产品毛利率,
高毛利率的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低将影响公司逆变器毛利率。
(3)高毛利率产品占比差异
考虑到固德威与德业股份上市较早,其公开披露文件中未完整披露报告期内
逆变器相关业务的数据,故选取报告期内上市、披露相关数据的首航新能及艾罗
能源进行比较。
外销售占比差异外,亦受高毛利率产品占比差异影响,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首航新能、艾罗能源的储能逆变器相关业务收入占逆变器
相关业务收入比例比较如下:
公司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首航新能 32.42% 26.67% 43.06%
艾罗能源 79.63% 60.88% 71.82%
锦浪科技 13.11% 9.74% 21.06%
注:数据来源于首航新能公开披露文件,2025 年 1-3 月首航新能、艾罗能源未披露储能逆
变器相关业务收入,故未进行比较
如上表所示,首航新能、艾罗能源的储能逆变器收入占逆变器收入比例高于
公司,而储能逆变器毛利率通常较并网逆变器毛利率更高,高毛利率的储能逆变
器销售占比较高导致首航新能、艾罗能源的逆变器产品毛利率高于公司。
综上所述,产品结构差异、境内外销售占比差异、高毛利率产品占比差异共
同导致公司的逆变器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公司,具有合理性。
(三)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分业务收入构成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新能源电力生产 13,297.98 29.22 47.47 61,735.02 29.66 52.86
户用光伏发电系统 32,211.01 70.78 50.43 146,402.79 70.34 58.08
合计 45,508.99 100.00 49.56 208,137.81 100.00 56.53
区域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新能源电力生产 29,260.28 19.69 60.03 13,480.23 18.89 65.40
户用光伏发电系统 119,370.08 80.31 59.90 57,892.18 81.11 65.47
合计 148,630.36 100.00 59.93 71,372.41 100.00 65.46
报告期内,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包含新能源电力生产、户用光伏发电系
统两类业务,其中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占比分别为 81.11%、80.31%、70.34%
及 50.43%,收入占比较高的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毛利率下降对整体分布式光
伏发电业务的毛利率变动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毛利率
分别为 65.46%、59.93%、56.53%及 49.56%,受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量衰减影响,
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符合行业发展规律。此外,分布式光伏发
电业务毛利率下降,还受上网电价差异、成本变化及补贴政策等因素影响,具体
分析如下:
(1)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售电量(万度) 33,499.13 148,751.94 62,539.56 23,460.37
度电价格(元) 0.397 0.415 0.468 0.575
度电价格变动率 -4.35% -11.30% -18.57% -
度电成本(元) 0.209 0.196 0.187 0.199
度电成本变动率 6.59% 4.63% -5.94% -
毛利率 47.47% 52.86% 60.03% 65.40%
公司自 2019 年开始从事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逐步新建分布式光伏电站并
实现效益。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毛利率较
高,分别为 65.40%、60.03%、52.86%及 47.47%,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
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毛利率较高。报告期初,公司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主要为建
设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随着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的业务规模扩大,公司新能
源电力生产业务毛利率持续下降;
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相关业务区域分布逐步向**拓展,不同
地域上网电价存在差异,导致平均上网电价下降;
维修成本相应提高,度电成本呈现小幅上升的趋势,进而使得毛利率有所下降;
量较低,分摊到度电的成本有所上涨,促使 2025 年 1-3 月的新能源电力生产业
务毛利率进一步**。
(2)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售电量(万度) 103,923.22 468,058.90 361,928.05 164,171.05
度电价格(元) 0.310 0.313 0.330 0.353
度电价格变动率 -0.91% -5.16% -6.47% -8.54%
度电成本(元) 0.154 0.131 0.132 0.122
度电成本变动率 17.19% -0.87% 8.63% 9.89%
毛利率 50.43% 58.08% 59.90% 65.47%
报告期内,公司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毛利率较高,
分别为 65.47%、59.90%、58.08%及 50.43%。
系:1)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形式新增庭院、阳光棚形式,该种形式的电站不
占用居民自用屋顶及庭院面积,居民接受度较高,占比逐年提升,由于其建设成
本较高,导致度电成本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报告期初,公司主要在上网电价
较高的区域建设户用光伏发电系统,随着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规模进一步扩
大,相关业务区域分布逐步向**拓展,不同地域上网电价存在差异,导致平均
上网电价下降;3)2022 年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财政不再补贴,导致
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 2022 年毛利率下降;4)随着电站使用时长增加,发电损
耗逐年上升,发电效率逐年小幅下降,维修成本相应提高,度电成本呈现小幅上
升的趋势。
照时长相对二、三季度通常较短,导致分布式光伏发电量较低,分摊到度电的成
本有所上涨,促使 2025 年 1-3 月的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毛利率进一步**。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毛利率比较情况如
下:
单位:%
名称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正泰安能 未披露 未披露 56.09 59.93
天合光能 未披露 54.93 50.46 56.97
晶科科技 未披露 50.15 52.79 53.63
芯能科技 未披露 64.06 65.66 65.54
平均值 / 56.38 56.25 59.02
锦浪科技 49.56 56.53 59.93 65.46
注:数据来源于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文件
报告期内,公司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毛利率从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平
均值,到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平均值趋同,主要系公司 2022 年**在上
网电价相对较高的区域建设电站,故毛利率水平较高,2023 年起,随着公司分
布式光伏发电业务的迅速发展,电站建设区域逐步拓展至**,不同区域电价存
在差异,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此外,光伏发电因衰减会影响发电效率,从而影
响毛利率。总体来看,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毛利率的下降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行业发展规律。
(四)公司已采取策略积极应对逆变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面对光伏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若未来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
区域市场需求不足、光伏发电上网价格下跌或消纳电量下降等情形发生,将导致
公司的营业收入发生不利变动;若未来原材料价格、海运费用等成本上涨或公司
管理不善导致费用上升,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逆变器业务毛
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为应对逆变器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公司制定了以下策略:
公司通过主动减少毛利率较低的户用逆变器销售占比,增加毛利率较高逆变
器产品的销售占比,优化产品结构;主动减少毛利率较低客户的销售占比,优化
客户结构,以提高逆变器产品毛利率。
在技术进步背景下,不断优化设计;通过加强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监控力度,
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程序,通过原材料的集中采购、不断优化工艺和强化内部管理
等方式,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和生产成本,通过加强存货管理,合理安排原材料采
购量。
长期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适度超前的产品储备战略,提前做好产品
规划和资源储备,通过不断研发,向市场开发推出更高技术含量、更高附加值、
更高毛利的逆变器产品。
随着公司积极推进降本策略,优化产品结构及客户结构,以**公司竞争性
价格调整的影响,提高公司逆变器整体毛利率,公司逆变器毛利率从 2024 年的
公司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并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
特别风险提示”之“(三)毛利率下降的风险”中进行充分揭示。
(五)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查阅发行人相关财务报表、销售明细表、原材料采购明细、成本明细表、主
要产品内外销的价格及成本变化情况等资料;了解光伏行业的**外市场需求、
竞争环境;取得并查阅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文件,对比分析发行人各业务毛利率
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和销售负责人,了解发行人分业务
板块的毛利率的主要影响因素及波动原因,了解发行人逆变器产品定价策略、销
售区域,了解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的上网电价差异及补贴政策。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律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主营业务毛利率总体保持稳定,期间
略有波动;
(2)发行人逆变器业务毛利率有所波动,其中 2023 年及 2024 年毛利率有
所下降,主要受市场需求与销售区域变动、竞争环境与内外销收入规模变动、分
产品收入规模变动、定价策略及成本变化等因素综合影响;
(3)发行人逆变器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受产品结
构差异、境内外销售占比差异、高毛利率产品占比差异共同影响,发行人逆变器
业务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公司总体变动趋势相符;
(4)发行人已积极制定策略应对逆变器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2025 年 1-3
月,逆变器业务毛利率有所上升;
(5)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毛利率较高,且具有稳定的发
电收益和及时的现金流入,其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受发电量衰减、上网电价差
异、成本变化及补贴政策等因素影响,且其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
大差异,符合行业发展规律。
五、结合业务类型和销售产品特点、报告期内销售收入规模占比、主
要客户成立时间、开始合作时点等,说明逆变器产品主要客户发生较
大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与新增主要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
其他利益往来
(一)结合业务类型和销售产品特点、报告期内销售收入规模占比、主要
客户成立时间、开始合作时点等,说明逆变器产品主要客户发生较大变动的原
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逆变器产品销售收入为 507,067.86 万元、450,277.35 万
元、436,373.63 万元和 102,740.48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86.10%、
区域终端领域需求的波动、客户自身经营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与主要客户
的各年度销售规模会有所变动,其变动具有合理性。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光伏逆变器业务合并口径前五大客户的销售规模及占比
情况如下:
销售收入 占当期光伏逆变器业
期间 客户名称
(万元) 务销售总额的比重
Luminous Power Technologies Pvt Ltd 5,456.87 5.21%
Belenus Ltda 3,619.75 3.45%
Banga Solar Private Limited 2,568.71 2.45%
合计 18,070.35 17.24%
Belenus Ltda 16,735.34 3.78%
Luminous Power Technologies Pvt Ltd 15,497.58 3.50%
AE SOLAR ALTERNATIVE ENERGY 13,475.33 3.04%
The Segen Group Ltd 13,033.65 2.94%
BayWa r.e. Solar Trade Holding GmbH(注 2) 7,982.61 1.80%
合计 66,724.51 15.06%
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注 3) 15,368.16 3.36%
CCL Energy Group Ltd(注 4) 12,264.01 2.68%
Edmundson Electrical Ltd 11,680.87 2.55%
晶澳科技(注 5) 11,649.21 2.54%
The Segen Group Ltd 11,376.71 2.48%
合计 62,338.95 13.62%
The Segen Group Ltd 47,273.19 9.17%
Energy S.p.A. 20,030.98 3.89%
天合光能(注 6) 18,680.19 3.62%
Edmundson Electrical Ltd 18,085.38 3.51%
CCL Energy Group Ltd 17,640.77 3.42%
合计 121,710.51 23.62%
注 1:Segen Ltd 、Segen Solar GmbH、Segen Solar (Pty) Ltd 销售收入合并披露,该三家公
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注 2:BayWa r.e. Solar Systems Inc、BayWa r.e. Solar Systems S.A.S.、BayWa r.e. Solar Systems
S. de RL de cv、Baywa r.e. Solar Systems Co., Ltd.、BayWa r.e. Solar Systems s.r.o.、BayWa r.e.
Solar Systems SIA、BayWa r.e. Solar Systems LLC 销售收入合并披露,该七家公司为同一实
际控制人
注 3: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创维电力工程有限公
司销售收入合并披露,该三家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注 4:CCL Components Ltd、CCL Solar B.V.销售收入合并披露,该两家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
人
注 5:上表中,公司对上市公司晶澳科技(002459.SZ)的销售收入,包含对其控股公司晶
澳智慧能源科技(海南)有限公司、晶澳(扬州)太阳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晶澳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盐池县晶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宁晋县晶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销售收入,合
计 11,495.25 万元,以及对其联营公司雨虹晶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雨虹晶澳(天津)新
能源有限公司销售收入,合计 153.95 万元
注 6:天合家用光伏科技(淮安)有限公司、天合富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合智慧能
源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富家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销售收入合并披露,该四家公司为同一实际
控制人,均系上市公司天合光能(688599.SH)的控股子公司
注 7:上表销售收入包含发行人销售逆变器及配套产品的金额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所属区域、销售变动情况及原因、销售产品类别、
成立时间、开始合作时点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所属区域 销售变动情况及原因 销售产品类别 成立时间 开始合作时点
Luminous Power 入前五大,原因主要系印度作 并网逆变器、逆
印度 1988 年 2015 年 12 月
Technologies Pvt Ltd 为光伏新兴市场需求变动所 变器配套产品
致
入前五大,原因主要系巴西作 并网逆变器、逆
Belenus Ltda 巴西 2002 年 2019 年 10 月
为光伏新兴市场需求变动所 变器配套产品
致
报告期各期均为前五大客户, 并网逆变器、储 该客户集团
The Segen Group Ltd 英国 2023 年起销售额较低系欧洲 能逆变器、逆变 总部成立于 2014 年 3 月
地区需求变动所致 器配套产品 2004 年
AE SOLAR 并网逆变器、储
入前五大,原因主要系巴基斯
ALTERNATIVE 巴基斯坦 能逆变器、逆变 2011 年 2018 年 9 月
坦作为光伏新兴市场需求变
ENERGY 器配套产品
动所致
Banga Solar Private 并网逆变器、逆
印度 因主要系印度作为光伏新兴 2018 年 2018 年 2 月
Limited 变器配套产品
市场需求变动所致
该客户系集
团企业,公 仅 2024 年度为第五大客户,
并网逆变器、储 该客户集团
BayWa r.e. Solar Trade 司对其位于 2024 年度因对其墨西哥地区
能逆变器、逆变 总部成立于 2019 年 1 月
Holding GmbH 多个**/ 主体销售额变动而进入前五
器配套产品 2009 年
地区的主体 大
均有销售
仅 2023 年度为前五大客户,
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 并网逆变器、逆
境内 因 2024 年起对其销售额** 2020 年 2021 年 3 月
限公司 变器配套产品
而退出前五大
CCL Energy Group
英国 户,后续因欧洲地区需求变动 能逆变器、逆变 总部成立于 2015 年 3 月
Ltd
而退出前五大 器配套产品 1997 年
Edmundson Electrical
英国 户,后续因欧洲地区需求变动 能逆变器、逆变 1991 年 2014 年 12 月
Ltd
而退出前五大 器配套产品
仅 2023 年度为前五大客户, 并网逆变器、储 该客户集团
晶澳科技 境内 因 2024 年起对其销售额** 能逆变器、逆变 总部成立于 2016 年 12 月
而退出前五大 器配套产品 2000 年
仅 2022 年度为前五大客户, 并网逆变器、储
Energy S.p.A 意大利 后续因欧洲地区需求变动而 能逆变器、逆变 2013 年 2019 年 5 月
退出前五大客户 器配套产品
仅 2022 年度为前五大客户, 该客户集团
并网逆变器、逆
天合光能 境内 因 2023 年起对其销售额** 总部成立于 2017 年 2 月
变器配套产品
而退出前五大 1997 年
为 2024 年 1-9 月前五大客户, 并网逆变器、储
SamSha Global
巴基斯坦 原因主要系巴基斯坦作为光 能逆变器、逆变 2012 年 2023 年 9 月
Trading FZE
伏新兴市场需求增长所致 器配套产品
注:由于部分客户为全球化运营的大型集团公司,分、子公司较多,公司与该集团公司的合
作开始时点以与最早合作的单体公司开始计算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与上述客户均存在较长的合作历史。报告期内,随着
市场需求有所放缓;而近年来印度、巴基斯坦等亚洲**、南美、非洲作为光伏
新兴市场快速启动、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因此,自 2023 年下半年,公司欧洲
地区的主要客户销售额有所下降;近年来,公司在印度、巴基斯坦、巴西等新兴
市场的客户对公司光伏逆变器的需求快速提升。
Belenus Ltda、AE SOLAR ALTERNATIVE ENERGY、Banga Solar Private Limited、
BayWa r.e. Solar Trade Holding GmbH 均属于南亚、南美等光伏新兴市场区域,主
要客户变动系该地区近年来光伏政策向好、客户对公司产品需求增加所致,具有
合理性。
(二)发行人与新增主要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
发行人与前述新增主要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
(三)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发行人境外市场开拓策略及其变化情况、与
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具体合作背景、业务开展情况;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销售明细表,分析发行人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
的销售情况等;
(3)访谈发行人主要客户,了解客户与发行人的合作背景、合作模式、向
发行人采购的产品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的情况等;
(4)通过访问主要客户官网、企查查等公开网站,以及获取境外主要客户
的中信保报告等方式,核查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关联方情况及经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律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所在市场区域终端领域需求的波动、客户自身
经营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各年度销售规模会有所变动,其
变动具有合理性;发行人与报告期内逆变器产品主要客户均有着较长的合作历
史,主要客户不存在较大变动;
(2)发行人与新增主要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
六、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的原因,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的比较情况,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
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的比较情
况,截至目前期后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保持在较高水平。2022 年,公司应收
账款周转率高于其他两年,主要系 2022 年度,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增加,年初应
收账款余额相对较小,使得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高。2024 年,公司营业收入
为 654,220.42 万元,较 2023 年度增长 7.23%,导致 2024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
率有所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余额及营业收入变动情况,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次/年
项目
应收账款周转率 1.27 5.87 5.79 7.21
当期营业收入 151,764.24 654,220.42 610,083.70 588,960.14
应收账款余额 116,260.84 123,402.35 99,320.48 111,521.35
应收账款余额变动率 -5.79% 24.25% -10.94% 114.86%
营业收入变动率 8.65% 7.23% 3.59% 77.80%
注 1:2025 年 1-3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未年化计算
注 2:2025 年 1-3 月营业收入变动率系与公司 2024 年 1-3 月比较
注 3:2022 年应收账款余额及营业收入变动率系与 2021 年度比较
次/年,总体保持在较高的水平。2022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 2023 年,主
要系:因应收账款周转率计算公式为本年度收入除以年初应收账款和年末应收账
款之平均值。2022 年,全球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的持续增长以及受乌克兰危
机等突发事件给欧洲带来的能源供给冲击等因素影响,海外市场,尤其是欧洲市
场,对于具备价格经济性以及电力供应稳定性双重特点的光伏系统产品需求旺
盛,带动公司光伏逆变器产品销售增长。公司本年度收入大幅增加,年初应收账
款余额相对较小,使得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高。
业务驱动发展战略,2024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654,220.42 万元,较 2023 年度增
长 7.23%,导致 2024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上升。
(二)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低于同行业可比公
司平均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水平且变动趋势较为接近。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具体如下: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固德威 8.19 10.46 9.21
首航新能 2.26 3.17 5.95
德业股份 9.21 12.29 13.21
艾罗能源 7.11 10.29 16.92
平均值 6.69 9.05 11.32
锦浪科技 5.87 5.79 7.21
注 1:数据来源于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文件
注 2: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5 年 1-3 月未披露应收账款余额,故指标无法计算
高水平且变动趋势较为接近。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固德威、德业股份和艾罗能源应
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首航新能,整体处于同行业可比区
间内。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在差异主要系:各公司产品结构、
销售市场区域、客户结构等存在差异,各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变动与其应收账款余
额变动并不一致。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德威、德业股份、艾罗能源应收账款周转率
相对较高。
销售收入为 45.41%)、光伏并网逆变器、储能电池、光伏储能逆变器。2022 年至
高,客户回款相对较快。
业,主要产品为电路控制系列、储能电池、热交换器系列、环境电器系列。2022
年至 2024 年,德业股份营业收入增长较快且外销收入占比高。德业股份所处小
家电行业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较快,与行业情况相符。
器。2022 年至 2024 年,艾罗能源营业收入增长较快,且公司外销收入占比高。
同时,艾罗能源与客户约定的付款政策中,通过约定客户预付**比例的预付款,
部分客户预付款比例可达到 100%,使得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高。
综上,2022 年至 2024 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保
持在较高水平且变动趋势较为接近。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固德威、德业股份和艾罗
能源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首航新能,整体处于同行业
可比区间内,具有合理性。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的比
较情况,截至目前期后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质量较好,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和
计提比例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可比区间内,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比较,
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账龄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固德威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坏账计提比例 7.26% 6.96% 6.67%
首航新能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坏账计提比例 7.49% 6.54% 5.53%
德业股份 4-5 年 1.35% 1.33% 0.04%
单项计提 0.10% 0.28% 0.28%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坏账计提比例 6.50% 8.47% 7.69%
艾罗能源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坏账计提比例 5.11% 7.04% 7.04%
锦浪科技 1 年以内 94.88% 93.82% 97.90%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坏账计提比例 5.25% 5.75% 5.60%
注 1:数据来源于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文件
注 2: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5 年 1-3 月未披露应收账款账龄具体情况,故指标无法计算
年及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极低,应收账款质量较高。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接近,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固德威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德业股份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首航新能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艾罗能源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公司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注:数据来源于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文件
例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区间内。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3/31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应收账款余额 116,260.84 123,402.35 99,320.48 111,521.35
期后回款金额 38,831.99 91,697.94 94,621.16 109,967.16
期后回款比例 33.40% 74.31% 95.27% 98.6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不存在较大的坏账风险,
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坏账准备计提具有充分
性。
(四)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相关业务人员及财务人员,了解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的业务类型、产品类别、客户及下游市场等情况;
(2)取得并复核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明细表和营业收入明细
表,分析发行人账龄分布及余额变动是否合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是否充分,收
入变动与行业趋势是否一致;
(3)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定期报告,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应
收账款周转率并与发行人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4)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应
收账款账龄分布及坏账计提比例,分析发行人账龄分布及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
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坏账计提是否充分且合理;
(5)取得发行人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明
细表,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保持在较高水平。2022 年,发
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其他两年,主要系 2022 年度,发行人销售收入大幅增
加,年初应收账款余额相对较小,使得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高。2024 年,发
行人营业收入为 654,220.42 万元,较 2023 年度增长 7.23%,导致 2024 年末发行
人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上升;
(2)2022 年末至 2024 年末,发行人的应收账款账龄及占比、应收账款坏
账计提比例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区间内;
(3)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发行人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不存在
较大的坏账风险,坏账准备计提具有充分性。
七、账龄在 1 年以上的存货金额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周转
率逐年**的原因,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低于
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跌价准
备与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结合存货构成、滞销情况等,说明存货跌
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账龄在 1 年以上的存货金额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金额总体呈下降趋势。2022 年,在全球光伏行业
增长带动逆变器销售收入增长以及行业芯片供应紧张等因素影响下,公司加大原
材料采购量,存货金额增长。2023 年和 2024 年,欧洲光伏市场需求回调,公司
在欧洲区域市场销售收入下降使得公司逆变器业务收入有所下降,存货余额有所
上升。2025 年**季度,公司逆变器产品产销两旺,订单交付速度加快,期末
存货金额、1 年以上库龄的存货金额均较 2024 年末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分库龄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期间 项目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原材料 105,210.89 50,966.32 54,244.57
在产品 10,012.91 10,012.91 -
委托加工物资 436.56 436.56 -
合计 179,851.66 121,214.64 58,637.02
原材料 111,661.17 51,367.13 60,294.04
在产品 7,252.81 7,252.81 -
委托加工物资 213.42 213.42 -
合计 194,536.67 129,467.93 65,068.74
库存商品 45,205.34 43,294.48 1,910.87
发出商品 4,147.61 4,147.61 -
委托加工物资 412.11 412.11 -
合计 198,272.84 136,045.42 62,227.42
原材料 145,185.89 134,107.02 11,078.87
在产品 17,796.80 17,796.80 -
委托加工物资 310.54 310.54 -
合计 207,380.61 196,066.30 11,314.3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 207,380.61 万元、198,272.84 万元、
分别为 11,314.30 万元、62,227.42 万元、65,068.74 万元和 58,637.02 万元,总体
呈下降趋势。公司库龄在 1 年以上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各期占 1 年以上存货余
额比例分别为 97.92%、96.93%、92.66%和 92.51%,占比高。
报告期初,全球光伏行业市场快速增长,带动公司逆变器产品销量及收入的
增长。在此行业背景下,公司加大对原材料的储备。同时,受光伏行业芯片供应
紧张等特殊事件影响,为保证供货稳定,公司向海外知名芯片厂商的**供货商
采购时会提前考虑**的安全库存,适度加大 IGBT 的采购量,以备生产所需。
在前述因素的作用下,公司库龄在 1 年以上的存货金额有所增加。
随着全球各主要市场区域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印度、巴基斯坦等亚洲**、
南美、非洲作为光伏新兴市场也快速启动。2025 年**季度,公司逆变器产品
产销两旺,在手订单充足,订单交付速度加快,期末存货中的原材料、库存商品
余额均较 2024 年末有所下降。
(二)存货周转率逐年**的原因,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
情况,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年,总体较为稳定,其变动与公司业务变动情况相符,具体分析如下:
(1)2022 年,受全球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持续增长以及受乌克兰危机等
突发事件给欧洲带来的能源供给冲击等因素影响,海外市场,尤其是欧洲市场,
对于具备价格经济性以及电力供应稳定性双重特点的光伏系统产品需求旺盛,带
动公司光伏逆变器产品销售增长。同年,光伏行业芯片等原材料供应紧张,公司
为保证稳定生产与市场及时供应而加大采购,使得 2022 年末存货金额上升。但
由于当年度市场需求旺盛,公司的生产和销售周期相对较快,抵消了期末存货金
额上涨的影响,因此,公司存货周转率相对 2023 年度更高。
(2)2024 年,逆变器产品的海外市场需求上升,尤其是巴基斯坦、印度等
海外新兴市场需求的提高,带动公司逆变器产品销量较 2023 年增长 21.08%,使
得公司存货消耗速度加快,期末存货金额有所下降,存货周转率较 2023 年上升。
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处于可比区间内。受到产品
结构、境内外销售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各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有所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固德威 2.24 2.81 2.58
首航新能 1.62 2.02 3.31
德业股份 6.16 5.28 5.51
艾罗能源 1.79 2.26 3.22
平均值 2.95 3.09 3.66
锦浪科技 2.28 2.03 2.32
注 1:数据来源于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文件
注 2:同行业公 2025 年 1-3 月未披露应收账款余额和存货余额,故指标无法计算
报告期内,除德业股份外,公司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较为接近,
不存在较大差异。不同于首航新能、艾罗能源的存货周转率整体呈逐年下降趋势,
公司 2024 年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存货金额下降,存货周转率已较 2023 年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差异主要受到行业及产品结
构、境内外销售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总体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
差异。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业务板块及产品结构、境内外销售的分析,请参见本
回复“问题 1/一/(三)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收入、毛利与毛利率情况”和“问
题 1/二/(四)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逆变器相关业务境外销售收入对比情况”
之相关内容。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与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结合存货构
成、滞销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已充分计提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处于同行业可
比区间内;公司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比例较高,销售情况良好,不存在滞销的情况。
跌价准备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存货原值 跌价准备 占比 存货原值 跌价准备 占比 存货原值 跌价准备 占比
固德威 273,483.89 9,699.62 3.55 202,501.86 8,119.44 4.01 160,176.69 2,310.61 1.44
光伏电站 143,331.37 644.33 0.45 24,103.48 - 940.01 -
库存商品 53,093.49 5,489.58 10.34 114,325.44 7,070.22 6.18 93,377.55 1,676.89 1.80
原材料 37,597.06 2,960.55 7.87 40,519.57 1,048.24 2.59 60,794.70 630.93 1.04
电站开发成本 36,616.30 605.16 1.65 16,520.36 - - 86.03 - -
在产品 1,921.37 - - 3,128.96 - 1,814.06 - -
委托加工物资 759.36 - - 841.73 0.98 0.12 2,378.38 2.79 0.12
合同履约成本 164.95 - - 3,062.33 - - 331.13 - -
劳务成本 - - - - - - 22.37 - -
工程施工 - - - - - - 432.45 - -
首航新能 89,813.65 1,892.31 2.11 125,794.20 1,891.33 1.50 127,981.59 1,330.16 1.04
库存商品 51,817.70 1,723.29 3.33 68,121.54 1,570.90 2.31 65,360.53 1,135.48 1.74
原材料 22,395.60 169.02 0.75 37,098.84 320.43 0.86 50,438.16 194.68 0.39
发出商品 11,801.08 - - 12,678.27 - - 3,326.94 - -
在产品 3,190.45 - - 6,435.57 - - 6,031.09 - -
委托加工物资 608.81 - - 1,459.97 - - 2,824.89 - -
德业股份 141,600.40 5,555.16 3.92 81,070.26 5,670.03 6.99 87,844.12 1,298.66 1.48
库存商品 90,871.98 5,073.19 5.58 45,030.55 5,040.83 11.19 31,284.72 606.85 1.94
原材料 27,714.75 481.97 1.74 21,565.28 448.36 2.08 44,423.29 691.80 1.56
发出商品 17,552.42 - - 10,059.52 180.83 1.80 6,983.42 - -
在产品 5,087.98 - - 4,321.16 - - 5,152.70 - -
合同履约成本 262.56 - - 90.13 - - - - -
委托加工物资 110.71 - - 3.61 - - - - -
艾罗能源 107,968.46 4,397.28 4.07 105,004.05 1,673.73 1.59 132,651.03 2,332.65 1.76
库存商品 77,850.21 2,388.62 3.07 72,077.53 665.30 0.92 101,735.18 300.77 0.30
原材料 27,047.04 1,782.58 6.59 30,472.08 1,008.09 3.31 25,244.95 2,031.88 8.05
发出商品 2,701.18 226.08 8.37 2,454.44 0.35 0.01 5,051.30 -
在产品 370.03 - - - - - 619.60 -
锦浪科技 194,536.67 3,830.64 1.97 198,272.84 2,292.74 1.16 207,380.61 998.92 0.48
原材料 111,661.17 2,807.89 2.51 137,597.82 1,422.58 1.03 145,185.89 962.50 0.66
在产品 7,252.81 - - 10,909.96 151.99 1.39 17,796.80 -
库存商品 68,531.48 1,022.75 1.49 45,205.34 718.17 1.59 36,892.35 36.42 0.10
发出商品 6,877.80 - - 4,147.61 - - 7,195.02 - -
委托加工物资 213.42 - - 412.11 - - 310.54 - -
注 1:数据来源于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
注 2: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5 年 1-3 月未披露存货余额及其构成等数据
如上表所示,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
存货结构存在**差异。不同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存货金额中原材料占比较
高,且各期末原材料金额均高于库存商品金额。公司的原材料跌价计提比例高于
首航新能,与德业股份较为接近,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区间。公司的库存商
品跌价计提比例与艾罗能源较为接近,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区间。
存货中的原材料具有**的通用性,公司可以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更**地
释放产能,交付客户需求产品的能力。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末,公司
存货中 1 年以上库龄的库存商品占存货金额的比例均不超过 2.5%,占比小。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已根据存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期后销售及结转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 项目 2025.3.31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期末存货余额 11,210.42 6,877.80 4,147.61 7,195.02
发出商品 期后结转金额 8,861.85 6,825.20 4,147.61 7,195.02
期后结转率 79.05% 99.24% 100.00% 100.00%
期末存货余额 52,980.89 68,531.48 45,205.34 36,892.35
库存商品 期后结转金额 21,378.38 46,661.79 42,590.80 35,756.23
期后结转率 40.35% 68.09% 94.22% 96.92%
注:期后结转统计的截至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比例分别为 96.92%、94.22%、68.09%
及 40.35%,库存商品的期后销售情况良好,不存在滞销的情况。
综上,公司存货已充分计提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处于同行业可比区间内。
其中,公司的原材料跌价计提比例高于首航新能,与德业股份较为接近,处于同
行业可比公司可比区间;公司的库存商品跌价计提比例与艾罗能源较为接近,处
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区间。
(四)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了解存货
管理情况、存货金额变动的原因及业务背景、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以及存货
中库龄一年以上存货的形成原因;
(2)获取分类别存货明细表、存货库龄表,确认存货结构,了解发行人存
货的构成、库龄分布等情况,分析报告期内存货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3)获取并复核存货跌价准备政策及测试表,了解存货跌价计提原则,了
解存货可变现净值计算过程,并结合存货结构、库龄时间、发行人所在行业及发
行人技术水平等分析存货跌价计提是否充分;
(4)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盘点计划、存货清单,对发行人实施了存货现场监
盘程序,针对已盘点的存货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与发行人盘点记录进行核对,
形成相应记录;在检查已盘点的存货时,从存货盘点记录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
实物,以测试盘点记录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同时从存货实物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
货盘点记录,以测试存货盘点记录的完整性;在监盘过程中,观察存货是否存在
呆滞、变质、报废、损毁等迹象,是否与库存记录一致;
(5)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公开披露资料,对比存货周转率、存货跌价准
备计提比例等,分析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及存货周转率波动的原
因;
(6)查阅了发行人的存货跌价准备政策等相关制度、发行人年度报告及其
他公开披露资料,了解发行人的备货政策、上下游情况等,结合发行人的销售情
况,分析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变动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金额总体呈下降趋势。2022 年,在全球光
伏行业增长带动逆变器销售收入增长以及行业芯片供应紧张等影响,发行人加大
原材料采购量,存货金额增长。2023 年和 2024 年,欧洲光伏市场需求回调,发
行人在欧洲区域市场销售收入下降使得发行人逆变器业务收入有所下降,存货余
额有所上升。2025 年 3 月末,发行人逆变器产品产销两旺,订单交付速度加快,
期末存货金额、1 年以上库龄的存货金额均较上年末有所下降;
(2)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总体较为稳定,其变动与发行人业务变
动情况相符;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处于可比区间内。受产品结
构、境内外销售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各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有所差异;
(3)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已充分计提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处于
同行业可比区间内。其中,发行人的原材料跌价计提比例高于首航新能,与德业
股份较为接近,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区间;发行人的库存商品跌价计提比例
与艾罗能源较为接近,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区间。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发行人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比例较高,销售情况良好,不存在滞销的情况。
八、结合公司货币资金和负债情况,说明货币资金与负债金额较高的
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结合公司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相关风险是
否已充分披露
(一)结合公司货币资金和负债情况,说明货币资金与负债金额较高的原
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总体稳定。公司主要系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
要保有**金额的货币资金,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5.97 0.01 5.79 0.01 1.45 0.00 1.25 0.00
银行存款 112,540.28 99.95 93,611.61 99.93 107,475.60 99.68 157,687.53 99.99
其他货币资金 51.11 0.05 60.71 0.06 338.27 0.31 11.99 0.01
合计 112,597.36 100.00 93,678.11 100.00 107,815.33 100.00 157,700.77 100.00
流动资产 459,242.35 24.52 456,717.21 20.51 457,928.39 23.54 524,990.82 30.0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157,700.77 万元、107,815.33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保有**金额的货币资金,具备合
理性,具体分析如下:
募集资金尚有 54,707.10 万元未使用完毕的影响,公司当年末货币资金金额相较
于 2023 年末和 2024 年末更高。
数量的货币资金,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数据为例
测算,公司在现行运营规模下日常经营需要保有的**货币资金金额为
公司负有**金额的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余额以及应付账款等款项的支付压
力。
公司的负债主要系为开展分布式光伏业务而形成的银行借款,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负债及占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5,003.82 0.42 5,004.58 0.39 10,004.10 0.72 - -
应付票据 85,141.14 7.09 132,314.16 10.39 243,099.17 17.57 331,339.84 31.03
应付账款 82,305.29 6.85 89,440.59 7.03 205,693.08 14.87 187,455.08 17.5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1,609.32 9.29 147,768.54 11.61 93,935.24 6.79 55,589.91 5.21
长期借款 842,626.41 70.14 830,896.73 65.27 754,485.99 54.53 446,277.84 41.79
负债总计 1,201,340.60 100.00 1,273,067.08 100.00 1,383,620.57 100.00 1,067,867.21 100.00
有息负债 959,239.55 79.85 983,669.85 77.27 858,425.33 62.04 501,867.75 47.00
注:有息负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有息负债金额分别为 501,867.75 万元、858,425.33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的一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构成,形成该情况的原因系:公司为抓住分布式光伏行业
快速发展的机遇,通过银行借款、日常经营积累、资本市场融资相结合的方式,
筹措并投建分布式光伏电站。截至 2025 年 3 月末,公司已拥有分布式光伏电站
相关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达 1,400,344.15 万元,电站累计装机容量达 4,932.70MW
并形成良好的经济效益。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金额较高具有合理性。
(1)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货币资金金额及占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及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
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固德威 111,162.27 20.94 107,337.06 20.37 183,843.87 36.63 157,665.13 37.10
首航新能 155,044.24 39.98 119,266.87 34.98 106,453.12 27.36 165,853.66 39.50
德业股份 327,780.17 27.07 355,364.11 32.86 297,790.50 37.54 217,578.47 32.19
艾罗能源 301,122.79 62.90 317,547.69 65.79 303,850.79 66.80 79,132.77 28.65
平均值 - 37.72 - 38.50 - 42.08 - 34.36
锦浪科技 112,597.36 24.52 93,678.11 20.51 107,815.33 23.54 157,700.77 30.04
注:占比为货币资金/流动资产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德威的货币资金及其
占流动资产比例较为接近,处于可比区间内,不存在重大差异。各公司根据自身
业务发展情况以及经营管理策略而保有**的货币资金金额,以作日常生产经营
所用。
(2)公司与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为主的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有息负债不存在
重大差异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有息负债及占总资产比例情况,对比
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有息负 有息负 有息负 有息负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债率 债率 债率 债率
固德威 149,968.80 19.14 153,329.70 19.28 26,797.77 3.77 19,450.07 3.35
德业股份 208,083.69 12.21 101,346.25 6.71 321,876.50 29.76 181,119.23 21.29
首航新能 60,480.86 12.41 59,629.17 13.47 51,061.45 10.39 21,090.42 4.25
艾罗能源 2,698.58 0.44 2,520.70 0.41 2,160.87 0.40 8,201.23 2.54
平均值 105,307.98 11.05 79,206.46 9.97 100,474.15 11.08 57,465.24 7.86
锦浪科技 959,239.55 46.73 983,669.85 46.73 858,425.33 39.76 501,867.75 33.63
注:有息负债率=(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
款)/总资产
如上表所述,公司有息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为各公司
的业务及产品结构存在不同,具体请参见本回复“问题 1/一/(三)公司与同行
业公司的收入、毛利与毛利率情况”之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分为光伏逆变器和分布式光伏发电两大业务板块。
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可实现长期、稳定收益,但前期资金
投入较高,属于资金密集型的业务。公司有息负债主要来源于分布式光伏发电业
务的筹资投建。
为更直观的比较,公司将主要业务为分布式电站的同行业可比公司正泰安能、
天合光能、晶科科技、芯能科技的有息负债占总资产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正泰安能 - - - - 2,352,268.22 41.51 1,165,474.65 29.46
天合光能 4,988,218.23 40.12 4,695,692.67 37.89 3,022,371.01 25.12 1,825,214.07 20.29
晶科科技 2,060,171.88 47.44 1,944,016.32 45.64 1,747,122.63 42.57 1,711,496.88 45.76
芯能科技 196,471.53 43.91 179,551.68 41.78 192,327.33 44.21 131,325.30 37.42
平均值 - 43.82 - 41.77 - 38.35 - 33.23
锦浪科技 959,239.55 46.73 983,669.85 46.73 858,425.33 39.76 501,867.75 33.63
注 1:正泰安能未公开披露 2024 年末和 2025 年 3 月末财务数据
注 2:有息负债率=(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
付款)/总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有息负债占总资产比例较为接近,不
存在重大差异。
(二)结合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
流动性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
匹配,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指标,具体如下:
财务指标 2025.3.31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资产负债率(合并) 58.53% 60.48% 64.08% 71.55%
流动比率(倍) 1.32 1.05 0.73 0.85
速动比率(倍) 0.81 0.61 0.42 0.52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1.55%、64.08%、60.48%和 58.53%,呈
逐年下降趋势,处于行业合理水平范围内,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相匹配。报告期
初,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规模快速扩大,光伏组件等电站建设用物资采购增
加,导致当年度应付款项相应增加。同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前期投入较大,为
满足该业务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增加银行借款。随着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
的逐步建成后并网发电,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快速增加,带动资产总额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85 倍、0.73 倍、1.05 倍和 1.32 倍,速动
比率分别为 0.52 倍、0.42 倍、0.61 倍和 0.81 倍,处于行业合理水平范围内,与
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相匹配。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
流动资产有所下降;公司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流动负债规模提
升,进而导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2024 年末,随着公司光伏电站逐步投
建完成,流动负债中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余额下降,进而导致公司流动比率和
速动比率有所上升。
较好;公司银行融资渠道通畅,授信充足,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公司已在技术研发、品牌和客户资源、产品质量等方面建立竞争优势。报告
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588,960.14 万元、610,083.70 万元、654,220.42
万元和 151,764.24 万元,经营业绩稳步提升;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分别为 96,164.20 万元、38,304.01 万元、205,056.41 万元和 24,860.99 万元,经营
性现金流稳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05,996.50 万元、
公司融资渠道通畅,与多家商业银行保持着长期且友好的合作关系,信用记
录优良,能够取得较高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逾期
归还等不良情况。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保有 139.63 亿元的尚未使用的
银行授信额度。
针对流动性问题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及“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披露。
(三)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资金筹措、使用的相关
安排以及报告期内发行人逆变器业务及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的发展情况;
(2)获取发行人借款及授信明细表、**合同、授信协议等相关文件,了
解发行人带息债务情况、银行授信情况;
(3)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信用报告,了解发行人信用情况;
(4)通过**息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披露
文件,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有息负债等数据
并与发行人进行对比分析。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总体稳定,主要系根据日常生产经营
的需要保有**金额的货币资金,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的负债主要由有息负债构成。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有息负债的
形成主要系:为发展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向银行借款所形成的,与业务情况相符,
具有合理性;
(3)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货币资金以及有息负债的情况较为可比,
不存在重大差异;
(4)发行人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相关指标的变动与发行人业务发展
情况相匹配;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逐年上升,盈利能力较好,经营性
现金流较好;发行人银行融资渠道通畅,授信充足,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九、结合境外服务费的服务商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以
及与发行人合作时点、是否仅为发行人提供服务、提供的具体服务内
容以及定价依据和公允性、发行人对接受相关服务的客户销售金额及
占比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境外服务费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服务
商及其主要人员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结合同行业
可比公司相关销售费用具体情况,说明发行人境外服务费规模及其占
境外相关业务收入和费用的比例,是否同行业可比
(一)结合境外服务费的服务商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以及
与发行人合作时点、是否仅为发行人提供服务、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以及定价
依据和公允性、发行人对接受相关服务的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等,说明发
行人境外服务费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服务商及其主要人员是否与发行人
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加大全球市场的拓展力度、提高各销售环节的服务覆盖
面、满足当地人力咨询服务需求,公司委托第三方境外机构开展前述服务并支付
相应服务费。公司境外服务费金额有所变动,与公司海外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相
符,具备合理性及公允性。公司主要境外服务机构为 SPM 和 INS,两家公司具
备为公司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与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具体分析
如下:
(一)境外服务费服务商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服务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总体稳定。公司的境外服务费
主要由 SPM Management Limited(以下简称“SPM”)和 INS GLOBAL CO.,LTD
(以下简称“INS”)两家公司所产生。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境外服务费及主要境外服务机构的费用及其占比
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合计
营业收入 151,764.24 654,220.42 610,083.70 588,960.14 2,005,028.51
外销收入 69,504.70 282,855.28 241,087.72 325,467.69 918,915.39
境外服务费总金额 4,269.77 19,496.21 14,280.87 9,986.42 48,033.28
境外服务费占外销收入比例 6.14% 6.89% 5.92% 3.07% 5.23%
境外服务费占营业收入比例 2.81% 2.98% 2.34% 1.70% 2.40%
支付 SPM 境外服务费 2,058.13 8,165.97 6,305.03 4,480.28 21,009.40
SPM 占境外服务费比例 48.20% 41.88% 44.15% 44.86% 43.74%
支付 INS 境外服务费 1,281.57 8,334.27 5,303.62 2,368.88 17,288.34
INS 占境外服务费比例 30.01% 42.75% 37.14% 23.72% 35.99%
两家境外服务机构合计占比 78.22% 84.63% 81.29% 68.58% 79.73%
报告期内,公司合计境外服务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40%,占外销收入的
比例为 5.23%。公司的境外服务费主要系由支付予 SPM 和 INS 两家公司的境外
服务费所构成。报告期内,公司向 INS 支付的境外服务费增长较快。公司境外
服务费金额有所变动,主要系:
(1)不同于同行业公司如阳光电源,通过在全球不同**和市场区域设立
分、子公司的方式开展当地市场区域业务。为防范新市场开拓未达预期的风险以
及充分考虑到设立海外分、子公司所需时间较长、费用及风险较高等因素,公司
未采取在欧洲、北美、南亚、南美、非洲等市场区域设立分、子公司并实际开展
运营的模式,而是委托第三方境外机构的开展当地市场业务。
(2)随着全球光伏市场的持续向好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全球市
场,所实现销售的海外**和地区数量不断增加,提前布局投入的新兴市场和区
域增加,所服务的客户数量不断增加,所需要提供售后维护的工作持续增加,为
更及时地服务和响应海外当地市场客户需求,公司通过委托境外第三方机构开展
市场营销服务、推广、客户维护、售后、人力咨询等服务的需求增长,导致公司
境外服务费用变动。
(3)受部分**安全形势恶化、阶段性特殊事件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的
一段时间,公司赴海外参展、客户拜访和交流等活动产生**影响。为避免该情
况对公司的海外业务持续拓展造成实质影响,公司增加委托第三方境外服务机构
来开展业务的需求。
(4)公司以期通过先期投入带动后续产品销售,为未来能够紧抓传统优势
市场区域的需求增长以及海外新兴市场区域发展的机遇;深耕行业传统优势区
域,持续深耕和挖掘优质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动态紧跟行业先行市场客户及终
端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动态等行业信息,为公司进一步规划和储备新产品、新
技术提供必要的市场信息。
和公允性情况
(1)境外服务商 SPM 的基本情况
公司境外服务商 SPM 的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是否仅
负责市 注册 开始业务 是否存在
名称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为发行
场区域 地址 合作时间 关联关系
人服务
SPM Management
欧洲 2013 年 11 月 英国 2015 年 咨询服务 是 否
Limited
SPM 公司现股东为英国籍 Sharon Elaine Wiley 女士;曾经股东为英国籍
Julian Lawrence Wiley 先生。两人系 1961 年出生,曾是夫妻,具备丰富的公司运
营、业务咨询、本地化支持服务的经验,通过创办或参与经营的方式管理多家公
司。在与公司合作之前,SPM 已经在多个业务领域,如风力发电、物流运输、
皮革批发零售、肾脏医药研究等,开展市场咨询、本地化支持等服务,在欧洲地
区有着丰富的经验并具备相应的能力。
欧洲区域市场是公司重视且最早进入的市场区域之一。2015 年,随着公司
在欧洲区域市场的客户规模和客户数量不断增加,为及时为当地欧洲市场客户提
供服务,节约服务、推广和维护成本,公司选择与 SPM 公司开始合作,合作距
今已 10 年。同时,基于商业及信息安全因素考量,SPM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仅为
发行人提供相关市场推广及客户售中、售后的相关服务,与其在其他行业领域开
展业务的方式一致。SPM 及其相关人员与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2)境外服务商 SPM 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定价依据和公允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 SPM 开展欧洲区域的市场营销服务、推广、客户维护、
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定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SPM 在欧洲地区就公司逆变器相关产品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开展欧洲区域市场调研,提供产品开发建议;
具体服务 (2)技术支持与服务,协助公司产品和产品标准在欧洲区域**的落地;
内容 (3)执行市场营销战略,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4)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5)公司所要求的其他服务
SPM 根据公司所委托事项内容确定提供该项服务所需要耗用时间、人员投入
定价依据
成本(包括投入人员人数、投入人员资质、经验等)、开展该项服务活动所产
及公允性
生的费用成本等,据实核算费用并需由公司确认
SPM 根据公司委托在欧洲区域开展市场营销服务、推广、客户维护、售后
服务等工作,并不限定于为公司的某一单家集团客户提供服务。报告期内,公司
在欧洲区域销售情况及向 SPM 支付费用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合计
外销收入 69,504.70 282,855.28 241,087.72 325,467.69 918,915.39
欧洲区域收入 16,901.40 63,500.87 121,061.98 203,684.81 405,149.06
欧洲区域销量 3.37 12.88 18.30 44.05 78.61
欧洲区域市场贡献度 24.32% 22.45% 50.21% 62.58% 44.09%
SPM 服务费 2,058.13 8,165.97 6,305.03 4,480.28 21,009.40
SPM 服务费占欧洲区域收入比例 12.18% 12.86% 5.21% 2.20% 5.19%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 SPM 支付的境外服务费金额分别为 4,480.28 万元、
际为公司所提供的境外服务所据实结算的,定价公允,具备合理性。前述所支付
境外服务费变动原因,主要系:
自设立之初便在欧洲市场区域耕耘,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在该区域的逆变器产品
累计销售量较高,相应的在该区域售后维护的工作量较大且逐年增加;
给冲击等多种因素推动下,报告期初,欧洲市场需求增加,公司相应的在市场拓
展、客户的售前和售中等环节中增加投入;
续深耕和挖掘优质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为公司进一步规划和储备新产品、新技
术提供必要的市场信息。
公允性情况
(1)境外服务商 INS 的具体情况
公司境外服务商 INS 的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负责市 成立时 注册 开始业务 主营业 是否仅为发 是否存在
名称
场区域 间 地址 合作时间 务 行人服务 关联关系
INS GLOBAL 锦浪指定的除欧 2019 年 6 **香 咨询服
CO.,LTD 洲外的市场区域 月 港 务
注:报告期内,INS 与其全球运营网络主体之一的上海崧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同步为公司提
供服务,由 INS 承担**责任
INS 是一家全球化运作的,为多家**外知名跨国企业提供境外人力咨询服
务,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大疆、小红书、雅迪控股等。INS 及其相关人员与公司及
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2)境外服务商 INS 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定价依据和公允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 INS 开展除欧洲区域之外的全球其他市场区域的人力
咨询服务,为公司在当地市场开展客户营销、市场推广、客户维护工作和售后服
务等工作提供支持,具体服务内容、定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INS 在除欧洲地区之外就公司逆变器相关产品在当地市场开展客户营销、市场
推广、客户维护工作和售后服务等工作提供人力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基于海外当地国的法律法规专业指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协助公
具体服务 司完**员聘用;
内容 (2)为公司在不同**和地区员工提供每月薪酬信息及薪酬发放的咨询服务;
(3)为公司在不同**和地区员工提供基于当地法律的人员社会保险等咨询
工作;
(4)其他公司所需的人力咨询服务
定价依据 INS 根据公司所要求的**和区域,根据所提供服务的人员及相关办理和提供
及公允性 咨询的事项来据实核算费用,并由公司进行确认
INS 根据公司委托在除欧洲区域外的其他市场区域提供人力咨询服务,并不
限定于为公司某一单家集团客户提供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在欧洲区域市场之外
的销售情况及向 INS 支付费用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合计
外销收入 69,504.70 282,855.28 241,087.72 325,467.69 918,915.39
欧洲之外区域收入 52,603.30 219,354.41 120,025.73 121,782.88 513,766.32
欧洲之外区域销量 12.18 52.25 18.55 23.41 106.38
欧洲之外区域收入贡献度 75.68% 77.55% 49.79% 37.42% 55.91%
INS 服务费 1,281.57 8,334.27 5,303.62 2,368.88 17,288.34
INS 服务费占相应区域收入比例 2.44% 3.80% 4.42% 1.95% 3.37%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 INS 支付的境外服务费金额为 2,368.88 万元、5,303.62
万元、8,334.27 万元和 1,281.57 万元。前述境外服务费用均基于 INS 实际为公司
在北美、拉美、南亚、中东等区域的目标**所提供的境外人力咨询服务所据实
结算的,定价公允,具备合理性。前述所支付境外服务费变动原因,主要系:
新兴热点市场不断涌现,中东、南亚、拉美等新兴市场正在成为行业新的增长动
力。公司提早布局并持续加大在全球市场区域的人员投入,逐步在报告期内抓住
了全球热点市场切换的机会。2024 年,公司逆变器产品较 2023 年销量快速增长;
公司支付 INS 的境外服务费用亦有所增长;
市场区域的需求增长机会。公司持续深耕行业传统优势区域,深耕和挖掘优质客
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动态紧跟行业先行市场客户及终端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动
态等行业信息,为公司进一步规划和储备新产品、新技术提供必要的市场信息。
综上,公司向 SPM 和 INS 两家境外服务商所支付的服务费用系对方根据公
司对于售前技术支持与服务、市场推广以及当地人力咨询等服务的需求所据实开
展后向公司据实收取的费用,境外服务费的变动具有合理性。前述两家公司及相
关人员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销售费用具体情况,说明发行人境外服务
费规模及其占境外相关业务收入和费用的比例,是否同行业可比
报告期内,公司的境外服务费规模与收入规模匹配,占整体收入的比例较小。
公司销售费用占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较为接近,与同行业公司不存
在重大差异;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有限,公司仅能查询到部分同行
业可比公司在销售费用中披露服务费、咨询服务费的金额,但无法进一步确认其
具体内容,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境外服务费金额及占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合计
营业收入 151,764.24 654,220.42 610,083.70 588,960.14 2,005,028.51
外销收入 69,504.70 282,855.28 241,087.72 325,467.69 918,915.39
境外服务费总金额 4,269.77 19,496.21 14,280.87 9,986.42 48,033.28
境外服务费占外销收入比例 6.14% 6.89% 5.92% 3.07% 5.23%
境外服务费占营业收入比例 2.81% 2.98% 2.34% 1.70% 2.4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稳中有升,外销收入总体保持较大规
模并随海外市场需求变动情况及海外热点市场切换而有所变动。报告期内,公司
境外服务费占营业收入和境外收入的比例总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平均值总体较为接近,与同
行业公司可比。各公司销售费用率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固德威 7.06% 7.95% 6.71% 7.20%
首航新能 6.66% 7.24% 8.09% 3.79%
德业股份 3.19% 2.57% 3.72% 2.63%
艾罗能源 13.90% 12.24% 6.94% 6.23%
平均值 7.70% 7.50% 6.36% 4.96%
锦浪科技 6.94% 7.03% 6.00% 4.30%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平均值较为接近。除艾罗能源
销售费用率相对较高外,公司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较为接近,不存
在重大差异。
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有限,公司仅查询到部分同行业可比公
司,如阳光电源、上能电气和首航新能在定期报告或**公开发行文件中披露销
售费用中“服务费”“咨询服务费”金额及相关描述如下:
系支付行业专业咨询机构为公司提供全球光伏行业市场情况和数据服务和人力
资源服务等的相关费用。报告期内,随着首航新能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强
对光伏、储能领域的分析和全球各国行业情况的调研,并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力
度,销售费用中的服务费呈上升趋势。前述情形与公司存在差异,无法直接进行
比较;
容,亦无法与公司的情况进行直接比较。
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有限,公司仅能查询到部分同行业可比
公司在销售费用中披露服务费、咨询服务费的金额,但无法进一步确认其具体内
容,无法直接进行比较。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的境外服务费规模与收入规模匹配,占整体收入的比
例较小;公司销售费用占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较为接近,与同行业
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了解发行人销售费用各明细项目
的核算内容;了解发行人与 SPM 之间的合作背景、合作历史、业务往来等情况,
了解发行人与 INS 之间的合作背景、合作历史、业务往来、与 INS 境内相关主
体关系的情况;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明细表,分析主要明细项目的变动原因
及合理性;
(3)查阅 SPM、INS 及上海崧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所签订的合同,
了解发行人与 SPM 和 INS 的合作内容、定价依据等内容;抽样获取报告期各期
销售费用发生的记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等原始凭证;抽取 SPM、INS 为公
司提供市场推广服务、人力咨询服务的凭据资料,核查销售费用的入账真实性;
(4)与 SPM 进行访谈,了解对方公司的背景情况、与发行人业务开展情况、
SPM 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确认 SPM 及其相关人员与锦浪科技及其关联方不存
在关联关系;
(5)与 INS 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对方公司的背景情况、与发行人业务
开展情况、INS 关联企业上海崧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情况;取得由 INS 及上海
崧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具的《确认函》,确认就 INS 及上海崧马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双方的历史背景、业务关系及与锦浪之间业务关系进行确认;
(6)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文件,比对同行业公司销售费用及销
售费用率、服务费等相关内容;查阅境外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文件,了解境
外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情况,复核比对公司境外服务费公允性。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境外服务费的增长主要系为进一步加大全球市场的拓展力度、
提高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的覆盖面、满足当地人力咨询服务的需求,具有真实
业务拓展需求,具备合理性;
(2)发行人委托的境外服务机构 SPM 及其主要人员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
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已与 SPM 合作 10 年。基于商业及信息安全因素考量,SPM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仅为发行人提供相关市场推广及客户售中、售后的相关服务。
SPM 系在欧洲区域开展市场营销服务、推广、客户维护、售后服务等工作,并
不限定于为发行人的某一单家集团客户提供服务;双方已明确约定服务内容及定
价,双方的结算金额公允;
(3)发行人委托的境外服务机构 INS 及其主要人员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
存在关联关系。INS 是一家全球化运作的,为多家**外知名跨国企业提供境外
人力咨询服务。INS 根据发行人委托在除欧洲区域外的其他市场区域提供人力咨
询服务,并不限定于为发行人某一单家集团客户提供服务;双方已明确约定服务
内容及定价,双方的结算金额公允;
(4)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境外服务费规模与收入规模匹配,占整体收入的
比例较小。发行人销售费用占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较为接近,与同
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十、固定资产构成及规模与公司生产模式、产能、产销量变动的匹配
性,说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应计提减值未足额计提的情形,
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闲置固定资产,期后是否
存在固定资产大额处置的情形
(一)固定资产构成及规模与公司生产模式、产能、产销量变动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及规模与公司生产模式、产能、产销量变动情
况相匹配。公司已投建开展逆变器业务和分布式光伏发电两大业务的固定资产,
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以及分布式光伏电站这四类。
其中,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和分布式光伏电站是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的核心资
产,合计占各期末固定资产的比例均超 90%。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及规模与公司生产模式、产能、产销量变动的
匹配性分析如下:
报告期各期,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及规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户用光伏发电系统 1,132,423.88 66.12 1,165,088.41 66.54 1,136,487.96 69.98 638,826.31 78.36
分布式光伏电站 430,788.41 25.15 437,045.95 24.96 380,406.04 23.42 100,168.13 12.29
房屋及建筑物 76,604.87 4.47 76,346.09 4.36 55,010.93 3.39 40,121.68 4.92
专用设备 63,574.11 3.71 63,560.76 3.63 44,610.77 2.75 30,904.81 3.79
通用设备 5,777.31 0.34 5,763.61 0.33 4,454.81 0.27 2,110.62 0.26
运输工具 3,412.77 0.20 3,143.84 0.18 3,155.28 0.19 3,080.00 0.38
原值合计 1,712,581.35 100.00 1,750,948.66 100.00 1,624,125.79 100.00 815,211.5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分别为 815,211.57 万元、1,624,125.79
万元、1,750,948.66 万元、1,712,581.35 万元,总体有所增长。其中,户用光伏发
电系统和分布式光伏电站金额增长较快,合计占各期末固定资产的比例均超
公司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不涉及具体生产,其业务模式主要环节为公司自
主进行电站业务前期开发、选择合适供应商进行项目采购及施工、项目到建并网、
发电及运维管理。分布式光伏电站建成后具有连续发电的特征,发电能力主要由
其装机容量所决定。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行情况良好,发电效率总体保持较高
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分布式光伏业务的装机量及发电量情况具体如下:
业务 分类 指标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新能源电力生产 1,343.40 1,360.98 1,186.71 295.79
期末并网装机
户用光伏发电系统 3,589.31 3,688.80 3,581.97 2,016.03
容量(MW)
分布 合计 4,932.70 5,049.78 4,768.68 2,311.82
式光 新能源电力生产 33,499.13 148,751.94 62,539.56 23,460.37
伏发 实际发电量
户用光伏发电系统 103,923.22 468,058.90 361,928.05 164,171.05
电 (万度)
合计 137,422.34 616,810.85 424,467.62 187,631.42
固定资产原值
分布式光伏电站 1,563,212.28 1,602,134.36 1,516,894.00 738,994.44
(万元)
报 告 期 内 , 随 着 公 司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业 务 装 机 规 模 由 2022 年 末 的
年度的 738,994.44 万元增长至 2024 年度的 1,602,134.36 万元,增长 116.80%。同
时,发电量不断增长,由 2022 年度的 187,631.42 万度增长至 2024 年度的
报告期内,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陆续投建后并网转固发电,公司分布式光伏
电站资产原值的变动与公司分布式光伏业务的装机量和发电量增长情况相匹配。
公司从事组串式逆变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逆变器业务为公司核心
业务之一。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和管理体系,开展逆变器及相
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厂房,自主制定年度生产和销售计划
并组织开展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的原值变动以及产能、产量及产能利
用率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台;万元
产品 指标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实际产能 247,500 770,000 770,000 570,000
产量 166,030 992,316 823,803 1,084,297
销量 192,092 913,008 818,098 1,046,681
逆 变 器
产能利用率 67.08% 128.87% 106.99% 190.23%
业务
产销率 115.70% 92.01% 99.31% 96.53%
期末房屋及建筑物原值 76,604.87 76,346.09 55,010.93 40,121.68
期末专用设备原值 63,574.11 63,560.76 44,610.77 30,904.81
注 1:2025 年 1-3 月实际产能数据系根据全年产能数据折算得出
注 2:光伏逆变器销量包含自产自用部分,主要系公司生产的光伏逆变器用于锦浪智慧及其
下属子公司新建分布式光伏电站
如上表所示,公司固定资产专用设备资产增长率与产能增长基本匹配,2023
年末固定资产专用设备原值较 2022 年末增长 44.35%,产能同比增长 35.09%,
要系公司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项目于 2024 年底投产,相应产能在 2025 年
释放。
报告期内,为满足下游客户的采购需求,公司提高生产计划、增加生产班次
和生产人员、优化生产流程,产能利用率处于高负荷状态,公司“以销定产”,
产销率持续处于较高水平。
(二)说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应计提减值未足额计提的情形,
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闲置固定资产,期后是否存在固定
资产大额处置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
迹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减值迹象标准 公司情况
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 资产市价未发生大幅下
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跌
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 未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利
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影响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
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 不存在
额大幅度**
没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
经损坏
固定资产未发生被闲
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
提前处置的情形
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
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未发现其他减值迹象
公司根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其中,可收
回金额按照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之间孰高确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经营、生产等情况正常,各项盈利能力指标和现金流量
数据保持良好,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良好,产能利用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对固
定资产使用进行了合理安排,资产未发现明显减值迹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分布式光伏电站在建工程系由若干
个单项在建工程构成,单项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周期存在差
异,但总体较短(一般为一年以内),建设进度总体符合预期。公司根据单项在
建工程实际并网进度结转固定资产。
下降;逆变器产品市场迭代加速,公司储备的部分旧型号产品过时,市场价格下
降,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结合期末市场可比价格进行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减
值准备。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处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1,712,581.35 1,750,948.66 1,624,125.79 815,211.57
期后处置原值 56.69 87.54 1,501.45 1,978.67
处置占比 0.00% 0.00% 0.09% 0.24%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固定资产,期后不存在固定资产大额处置的情形。
(三)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检查发行人固定资产清单,了解固定资产构成及规模;了解发行人生
产模式、产能测算方式;检查发行人入库记录、销售记录,了解发行人产销量以
及与固定资产构成及规模的匹配性;
(2)获取发行人处置、报废资产的审批表、销售合同等资料,核实报告期
内发行人固定资产处置情况,并结合产能利用率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的
实际使用情况。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中是否存在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中列示减值情形的事项,判断发行人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是否计提充分;
(3)执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监盘程序,现场查看和问询固定资产及在建
工程状态,核查是否存在闲置或毁损的情况,并在盘点过程中向生产人员了解资
产运行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及规模与发行人生产模式、产能、产销量变动相
匹配;
(2)报告期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2024 年末和 2025
年 3 月末,发行人在报告期初购买的光伏组件市场价格有所下降;逆变器产品市
场迭代加速,发行人储备的部分旧型号产品过时,市场价格下降,基于谨慎性原
则,发行人结合期末市场可比价格进行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2024
年末和 2025 年 3 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中的分布式光伏电站计提减值 846.91 万
元、732.94 万元。前述在建工程减值计提充分,具有合理性;
(3)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闲置固定资产,期后不存在固定资产大额处
置的情形。
十一、列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相关会计科目明细,包括账面价值、
具体内容、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等;
结合最近一期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账面价值、持
股比例、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间、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财务
性投资、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后续处置计划等,说明公司最
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
投资的具体情况,说明是否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一)列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相关会计科目明细,包括账面价值、具体
内容、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等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一、关于第九条“最近一期末不存
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理解与适用”,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
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
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
金;拆借资金;委托**;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2、围绕
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
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如符合公司
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相关科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性投资 占合并归属于母
会计科目 金额 是否涉及财务性投资
金额 公司净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112,597.36 否 - -
其他应收款 9,593.77 否 - -
其他流动资产 26,314.09 否 - -
除对宁波沣华智合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海宁中金正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7,603.99 泰兴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850.00 0.22%
合伙)的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外,
其余 9 项投资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90.77 否 - -
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
股权投资、其他债权投
资、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发放**和垫款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明细 金额 是否涉及财务性投资
库存现金 5.97 否
银行存款 112,540.28 否
其他货币资金 51.11 否
合计 112,597.36 /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 112,597.36 万元,主要为
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金额 是否涉及财务性投资
押金保证金 1,328.13 否
应收暂付款 3,707.52 否
股权转让款 5,306.21 否
其他应收款余额 10,341.86 否
坏账准备 748.10 否
合计 9,593.77 /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为 9,593.77 万元,主要系经
营过程中支付的保证金、押金、应收暂付款、股权转让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金额 是否涉及财务性投资
发行费用 33.02 否
待抵扣进项税 26,281.07 否
合计 26,314.09 /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26,314.09 万元,主
要为待抵扣增值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余额 37,603.99 万元,
主要系权益工具投资,由十一项投资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存 是否控 是否属于
序号 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持股比例 出资时间 在关联 制该公 财务性投
关系 司 资
宁波沣华智合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永光新能源科技有限 300.00 2021.03
公司 600.00 2023.07
西安星源博锐新能源技术
有限公司
北京中科昊芯科技有限公
司
江苏芯长征微电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大秦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浙江巨磁智能技术有限公
司
海宁中金正泰兴盛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宁波粒集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巨磁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签
署减资协议约定宁波粒集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减资 464.76 万元,减资前持股比例为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金额 是否涉及财务性投资
预付设备款 1,690.77 否
合计 1,690.77 /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余额 1,690.77 万元,为预付
设备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发放**和垫款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债权投
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发放**和垫款账面价值均为 0 元,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未向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第三方借予款项。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未持有委托理财产品。
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
委托**、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二)结合最近一期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账面价值、
持股比例、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间、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后续处置计划等,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
持有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项目 内容
被投资企业 宁波沣华智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9/6/5
注册资本 8,510 万元
主营业务 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创业投资咨询
投资时间 2019 年 12 月
公司认缴金额 100.00 万元
公司实缴金额 100.00 万元
持股比例 1.1751%
报告期末该投资的账面价值 100.00 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集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集米企管)以 100 万元对宁波沣华进行投资。宁波沣华
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 从事创业投资,目前主要投资于新型膜材料及半导体科
技企业。公司投资宁波沣华的目的是获取投资收益,该
项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后续处置计划 公司计划长期持有,暂无股权退出安排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是
是否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否
项目 内容
被投资企业 广东永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4/11
注册资本 1,220.2381 万元
主营业务 新能源电站的规划咨询、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
投资时间 2021 年 3 月、2023 年 7 月
公司认缴金额 900.00 万元
公司实缴金额 900.00 万元
持股比例 9.0652%
报告期末该投资的账面价值 900.00 万元
东永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永光)进行
光伏产业投资;2023 年 7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粒集企管
以 600 万元对广东永光进行第二轮光伏产业投资。广东
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 永光系新能源电站的规划咨询、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
企业。公司投资广东永光是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
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未来与公司的相关
业务具有合作空间,符合公司在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深
耕的战略发展目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后续处置计划 公司计划长期持有,暂无股权退出安排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否
是否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否
项目 内容
被投资企业 上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4/10
注册资本 802.2352 万元
半导体科技、电子科技、集成电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主营业务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半导体器件、电子产
品的研发、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投资时间 2022 年 1 月
公司认缴金额 1,000.00 万元
公司实缴金额 1,000.00 万元
持股比例 1.8158%
报告期末该投资的账面价值 1,000.00 万元
上海兴感半导体有限公司的主要产品电流传感器芯片系
公司逆变器产品的上游重要元器件,逆变器企业亦为兴
感半导体重要的客户群体之一,综合考虑降本增效、进
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
口替代和保障供应等因素,公司选择对兴感半导体进行
产业投资,以实现获取上游原料的目的,不属于财务性
投资
后续处置计划 公司计划长期持有,暂无股权退出安排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否
是否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否
项目 内容
被投资企业 西安星源博锐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2/7/13
注册资本 661.5 万元
主营业务 新能源汽车充放电及储能系统核心产品创新
投资时间 2022 年 9 月
公司认缴金额 2,000.00 万元
公司实缴金额 2,000.00 万元
持股比例 3.0234%
报告期末该投资的账面价值 2,000.00 万元
西安星源博锐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系新能源领域的电源
模块研发设计企业,主要产品包括中大功率充电模块、
中小功率直流充电桩、单双向 DCDC 模块等。随着储能
系统和电动车的蓬勃发展,**外现有市场和客户对于
公司现有储能逆变器充电功能具有较大需求。公司对星
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 源博锐进行产业投资,目标在星源博锐的充电模块测试
通过后应用于公司产品,将有助于加快公司储能逆变器
产品充电功能的叠加,加快公司从“光储”向“光储充”
的扩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系围绕产业链上下
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
于财务性投资。
后续处置计划 公司计划长期持有,暂无股权退出安排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否
是否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否
项目 内容
被投资企业 北京中科昊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1/25
注册资本 3,221.676713 万元
主营业务 数字信号处理器
投资时间 2022 年 12 月
公司认缴金额 2,000.00 万元
公司实缴金额 2,000.00 万元
持股比例 1.9482%
报告期末该投资的账面价值 2,000.00 万元
北京中科昊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聚焦自主产权数字信
号处理器(DSP)研发的专业供应商,其产品用于工业
控制及电机驱动、光伏、储能等领域。公司对中科昊芯
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
进行产业投资,目标在中科昊芯 DSP 产品测试通过后应
用于公司产品,将有助于优化控制算法使控制具有更大
的灵活性,便于与上层系统连接进行数据传输,便于故
障诊断,从而加强保护和监控功能并增强系统的智能性,
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
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
资
后续处置计划 公司计划长期持有,暂无股权退出安排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否
是否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否
项目 内容
被投资企业 江苏芯长征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3/17
注册资本 41,779.5533 万元
主营业务 新型功率半导体器件开发
投资时间 2022 年 12 月
公司认缴金额 5,000.00 万元
公司实缴金额 5,000.00 万元
持股比例 1.0807%
报告期末该投资的账面价值 5,000.00 万元
江苏芯长征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功率半导体
器件设计研发与封装制造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主
要产品为 IGBT、coolmos、SiC 等芯片产品及技术开发、
IGBT 模块设计、封装、测试代工等,应用于新能源(光
伏、储能、汽车)、工控类领域。公司对芯长征进行产
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
业投资,目标在芯长征的产品后续通过测试应用于公司
产品,将有助于公司光伏逆变器更有效的控制电路、过
流保护电路等,从而提高其性能和可靠性,符合公司的
战略发展方向,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
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后续处置计划 公司计划长期持有,暂无股权退出安排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否
是否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否
项目 内容
被投资企业 上海瞻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7/17
注册资本 6,487.5785 万元
主营业务 碳化硅半导体芯片
投资时间 2023 年 1 月
公司认缴金额 5,000.00 万元
公司实缴金额 5,000.00 万元
持股比例 1.1419%
报告期末该投资的账面价值 5,000.00 万元
上海瞻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碳化硅半导体领
域的芯片公司,其产品主要为碳化硅功率器件、驱动和
控制芯片,应用于光伏逆变器碳化硅芯片衬底等领域。
公司选择对上海瞻芯进行产业投资,目标在于上海瞻芯
产品测试通过后应用于公司产品,将有助于为光伏逆变
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
器带来更高的转换效率、更低的能量损耗,从而有效缩
小系统体积、增加功率密度、延长器件使用寿命、**
生产成本,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系围绕产业链上
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
于财务性投资
后续处置计划 公司计划长期持有,暂无股权退出安排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否
是否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否
项目 内容
被投资企业 大秦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8/17
注册资本 11,202.3809 万元
主营业务 太阳能电池储能系统
投资时间 2023 年 3 月
公司认缴金额 10,000.00 万元
公司实缴金额 10,000.00 万元
持股比例 2.8796%
报告期末该投资的账面价值 10,000.00 万元
大秦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储能系统产品设
计、制造商,主要产品包括工商业储能系统、家庭储能
系统、智慧储能管理系统等。公司对大秦数字进行产业
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
投资,有助于加快公司储能逆变器产品的发展,系围绕
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
属于财务性投资。
后续处置计划 公司计划长期持有,暂无股权退出安排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否
是否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否
项目 内容
被投资企业 苏州恩易浦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12/6
注册资本 766.246516 万元
光伏微型逆变器、快速关断器等相关技术和产品的研发、
主营业务
生产及销售
投资时间 2023 年 4 月
公司认缴金额 8,318.75 万元
公司实缴金额 8,318.75 万元
持股比例 8.0000%
报告期末该投资的账面价值 8,318.75 万元
苏州恩易浦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光伏逆变器、快速
关断器等组件级电力电子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
售的企业,主要产品为微型逆变器、微型储能逆变器及
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
相关组件、网关产品。公司选择对恩易浦进行产业投资,
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
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后续处置计划 公司计划长期持有,暂无股权退出安排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否
是否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否
项目 内容
被投资企业 浙江巨磁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11/25
注册资本 1,979.5939 万元
主营业务 电气量传感与控制芯片技术研发
投资时间 2023 年 7 月
公司认缴金额 1,535.24 万元
公司实缴金额 1,535.24 万元
持股比例 1.6146%
报告期末该投资的账面价值 1,535.24 万元
浙江巨磁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磁电传感与控
制芯片技术研发的公司,其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电网
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
等行业。公司选择对巨磁智能进行产业投资,以实现获
取上游原料的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后续处置计划 公司计划长期持有,暂无股权退出安排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否
是否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否
项目 内容
被投资企业 海宁中金正泰兴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23/11/14
注册资本 50,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投资时间 2024 年 4 月
公司认缴金额 3,500.00 万元
公司实缴金额 1,750.00 万元
持股比例 6.9860%
报告期末该投资的账面价值 1,750.00 万元
海宁中金进行投资。海宁中金从事创业投资,目前尚未
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
投资项目。公司投资海宁中金的目的是获取投资收益,
该项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后续处置计划 公司计划长期持有,暂无股权退出安排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是
是否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否
综上所述,宁波沣华、海宁中金属于以对外投资为主要业务的企业,截至
投资,占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22%,财务性投资金额及比例均较小,不
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且投资完成至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已超过六
个月。公司不存在因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
(三)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
性投资的具体情况,说明是否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日(2025 年 2 月 7
日)。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2024 年 8 月 7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
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不存在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
形。
(四)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
流动资产等可能与财务性投资、类金融业务相关的财务科目明细账,与投资相关
的协议、三会文件等资料,并向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员了解投资背景、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形成过程以及未来的投资计划;
(2)审阅了发行人公告文件、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理财产品相关的合同、
对外投资协议、三会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
前六个月起至今,对发行人是否存在类金融业务进行了核查;
(3)取得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科目余额表、理财产品的台账、协议及银行
流水等资料,核查所购理财产品的性质以及产品期限,判断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类金融业务。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律师认为:
(1)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宁波沣华、海宁中金的合计 1,850.00
万元属于财务性投资,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22%,财务性投资金
额及比例均较小,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且投资完成至本次发行相关董
事会决议日已超过六个月。因此,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
性投资的情形;
(2)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新投入或
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3)发行人不存在因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
性投资。
十二、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风险披露,披露内容
如下:
“(二)行业竞争激烈的风险
光伏逆变器行业竞争充分,目前已形成较为稳定的市场竞争格局。在全球光
伏行业持续向好的情况下,**外头部企业不断进行产能扩张和市场开拓,同时,
众多新的参与者亦尝试进入光伏逆变器产业,公司所在光伏逆变器行业面临着日
趋激烈的竞争。随着竞争者数量增加、竞争者业务规模的扩大,若公司未来不能
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的市场份额、行业地位将受到**影响。”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
风险披露,其中,在“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内容如下:
“(一)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88,960.14 万元、610,083.70 万元、
为 507,067.86 万元、450,277.35 万元、436,373.63 万元及 102,740.48 万元,公
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04,255.58 万元、
系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均可能会对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若行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区域能源供需变动使得电力等能源价格大幅
度下跌、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下游市场需求不足等不利因素出现,可能导致公
司营业收入不利变动,进而导致公司业绩出现下滑的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
风险披露,其中,在“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内容如下:
“(十三)全球光伏市场波动风险
受宏观经济走势及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各国的贸易政策会因**政治形势
的变动和各自**经济发展阶段而不断变动,导致光伏行业的发展在全球各个国
家及地区并不均衡,呈现市场区域热点波动的情形。若公司未来无法持续紧跟全
球光伏市场的波动,不能及时调整公司的生产、销售模式,将可能对公司的持续
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自 2011 年起,欧盟、印度等部分**和地区存在对我国出口的光伏组件等
(不包括光伏逆变器)产品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等情形;美国自 2019 年 5
月起已对光伏逆变器加征关税,关税税率由零税率提高至 25%;2025 年 4 月,
美国宣布对**输美商品进一步加征关税。若公司产品销往的**或地区的贸易
政策趋于保守,地区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将影响公司向该地区的出口销售,进而
影响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之“(二)财务相关的风险”中进行了风险披露,披露内容如下:
“7、汇率风险及远期结售汇业务汇兑损失的风险
公司产品销往亚洲、南美、欧洲、北美、大洋洲及非洲的多个**和地区,
存在以外币结算销售收入的情况,并存在**金额的外汇敞口。若未来人民币兑
换其他币种汇率出现较**动,且公司未对相关汇率风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
理,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为**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基于对未来外汇收款规
模的预测,在银行开展以锁定外汇成本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未来,在汇率
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公司远期结售汇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
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
风险披露,其中,在“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内容如下:
“(三)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3.52%、32.38%、31.78%及 32.33%。
其中,光伏逆变器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8.88%、23.14%、20.14%及 24.94%;分布
式光伏发电业务毛利率为 65.46%、59.93%、56.53%及 49.56%。2023 年及 2024
年,公司逆变器毛利率、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毛利率较报告期初有所下降。
如果未来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区域市场需求不足、光伏发电
上网价格下跌或消纳电量下降等情形发生,将导致公司的营业收入发生不利变
动;若未来原材料价格、海运费用等成本上涨或公司管理不善导致费用上升,将
对公司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风
险披露,其中,在“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内容如下:
“(四)偿债能力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1.55%、64.08%、60.48%和 58.53%,流
动比率分别为 0.85 倍、0.73 倍、1.05 倍和 1.32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52 倍、
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合计为 959,239.55 万元。报告期内,随着光伏逆变器
业务和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公司通过日常经营积累、资本市场融
资、银行借款相结合的方式,筹措了开展业务和投建分布式光伏电站所需的资金。
报告期内,发行人银行资信状况良好。若后续公司的资产结构、经营业绩、
销售回款状况发生不利变动,或者**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而无法及时取得银行
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公司将可能面临较大的偿债风险,导致无法偿还银行借
款、无法支付供应商等其他债权人款项或员工工资的流动性风险,对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公司银行借款所带来的财务费用增加将持续影响公
司整体盈利能力。”
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三节风险因素”中进行了风
险披露,其中,在“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内容如下:
“(五)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折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777,731.81 万元、1,531,756.72
万元、1,578,390.71 万元和 1,523,305.78 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
为 80.39%、90.03%、95.77%和 95.60%;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150,979.37
万元、109,340.22 万元、5,589.58 万元和 5,843.55 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
的比例分别为 15.61%、6.43%、0.34%和 0.37%。2025 年 3 月末,公司分布式光
伏电站相关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1,400,344.15 万元,是公司最主要的固定资产。
随着公司厂房投建转固、分布式光伏电站持续投建,公司的折旧金额将进一步增
加。
若未来公司所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运
行效益低于预期、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等发生损毁、产生减值迹象等情形,导致
公司在建工程无法及时转固、投建的固定资产不能产生预期收益,公司的经营业
绩将因为大幅增加的折旧和计提减值金额而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说明报告期内境外收入核查的程序,函证涉及金额占境外收入
的比例,并结合报告期内回函率及函证相符情况,说明未回函原因、
不相符情况及对未回函客户收入的核查是否履行替代程序及充分性
(一)境外收入核查情况说明
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收入情况,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充分且
**的核查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销售业务流程及关键控制节点,评价这些控制设计,确
定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的境外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分析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进行分析;
保保险数据,与账面境外销售收入对比,分析差异存在的原因及合理性;
查询主要境外客户的基本信息,了解其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主营业
务、主要股东、主要管理人员等情况,关注客户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及其
他关系;
售金额变动情况,分析变化原因及合理性,并关注是否存在在新增境外主要客户、
境外自然人客户、名称相似、工商登记资料异常、注册地址相近、成立时间较短
的境外主要客户等特殊情形及其合理原因;
并核实主要资金流水去向,以核查是否存在与境外主要客户资金流水异常情况;
单、签收单等进行检查,确认交易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期间随机抽取若干笔大额销售记录并对关键控制节点实施控制测试,关键控制节
点主要为:签订合同/订单;逆变器产品外销客户取得货物提单/签收单作为收入
确认的依据;开具销售发票和收回销售款;以及签订合同/订单等相关的内部审
批资料。项目组核查了抽取的样本对应的合同/订单、送货单、货物签收单/提单、
销售发票和银行收款回单等重要单据,对相关单据的保管、签字、日期和盖章等
情况进行核查,确认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外销售收入明细账,从中抽取记账凭证,并结合发行人具体收入确认政策,包括
但不限于销售订单下单时间、收入确认时间、签收单/提单等,关注订单签订时
间、产品交付时间与收入确认时间的合理性;结合收入整体的细节测试情况,分
析是否存在其他收入跨期;对期后退换货情况和发票红冲情况进行检查,以确认
是否存在改变或撤销合同条款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退款的情况;检查接近资产
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期间;
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明细,将报告期各期外销客户前十大客户、外销客户同地区位
于前二十大的客户(单体口径)均纳入走访范围,对其业务开展情况及销售真实
性等进行核查确认。除对巴基斯坦、印度地区客户采用视频方式进行访谈外,其
余访谈对象均进行实地走访。访谈过程中,项目组会获取客户盖章、签字的访谈
问卷、无关联关系承诺函、营业执照等资料,并额外获取其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交
易对应的合同/订单、与其对应的发票、运输凭证、仓储凭证、付款凭证等资料,
进一步核实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真实性;
各期境外主要客户执行了函证程序,函证内容主要包括交易额和应收账款余额等
信息,发函方式统一采用邮件形式独立进行。同时针对上述年度各期未回函、回
函不符情况以及 2025 年 1-3 月境外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执行了相应的替代性测
试程序。报告期各期,外销函证及替代性测试执行具体情况参见本回复“问题
(二)外销函证及替代性测试情况说明
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收入情况,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充分且
**的外销函证核查程序,同时履行了恰当的替代性测试程序且未见异常,具体
情况如下:
选择**规模以上的境外主要客户进行函证,具体发函标准如下:根据发行人当
年重要性水平计算,将所有客户的当期销售金额和应收账款余额按金额大小排
序,针对当期销售额或应收账款余额大于实际执行重要性水平的客户**发函,
其余客户进行抽样发函,在上述原则下,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外
销发函销售额占境外收入比例分别为 80.16%、52.91%和 72.95%。
报告期各期外销收入的函证比例、回函及调节情况、替代测试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境外收入金额① 69,504.70 282,855.28 241,087.72 325,467.69
境外收入发函金额② - 206,350.82 127,562.90 260,910.53
发函收入金额占比③=②/① - 72.95% 52.91% 80.16%
回函相符确认金额④ - 103,610.17 60,030.48 42,236.94
回函及调节确认金额⑤ - 137,584.54 71,116.40 78,053.11
回函及调节确认收入金额占比
- 48.64% 29.50% 23.98%
⑥=⑤/①
未回函实施替代测试确认金额
⑦
替代测试确认收入金额占比⑧
=⑦/①
函证、替代确认收入金额占比
⑨=⑥ ⑧
注:针对 2025 年 1-3 月发行人境外收入情况,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如下:
执行收入细节测试作为替代程序,同时对 2025 年 1-3 月新增主要境外客户(RE ENERGY
SDN BHD)进行了补充访谈。综上,2025 年 1-3 月整体确认收入金额占比 60.55%
(1)未回函原因
发行人境外客户未回函原因主要系:
回函确认及签章等事项涉及内部较多行政流程,处理回函意愿较低;
多,函证内容核对涉及其内部跨部门沟通,流程较为繁杂,使得回函意愿较低。
(2)不相符原因
发行人境外客户回函不符原因主要系时间性差异:部分被函证境外客户与发
行人确认收入时点存在**差异。例如采用 DDP 贸易模式下发行人将产品发运
至客户指定交货地点并经客户签收确认,以取得签收凭证时点作为控制权发生转
移时点并确认收入,而部分境外客户则按照收到发票时点确认收入。
(1)报告期各期履行的走访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境外客户进行实地走访或
视频访谈,确认发行人对其销售的真实性、准确性,走访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境外收入金额① 69,504.70 282,855.28 241,087.72 325,467.69
走访客户收入确认金额② 30,761.49 215,202.69 122,475.84 193,291.59
走访客户确认收入金额占比
③=②/①
通过前述境外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核查的客户收入金额能覆盖发行人报告
期各期境外收入金额的较**例,发行人报告期内与主要境外客户的业务合作情
况、销售情况真实、准确且具备商业合理性。
(2)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对未回函及函证不符客户收入的核
查履行替代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针对上述年度回函不符以及未回函的函证实施了
替代测试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针对回函不符情况,获取发行人编制的差异调节表、向发行人相关人
员了解回函不符的原因,获取并检查收入确认相关资料等,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销
售合同、装箱单、报关单、发票等原始单据,确认金额无异常,以确保替代测试
程序的有效性。
(2)针对未回函情况,获取未回函客户的销售明细,对上述客户的原始会
计凭证、销售订单、销售发票、报关单提单等进行抽样检查;进行销售回款检查,
检查客户回款的银行回单,核查回款方与客户名称是否一致;检查未回函客户的
期后回款情况,验证其收入的真实性。
经调节后函证可确认收入及未回函替代性测试可确认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境外收入金额① 282,855.28 241,087.72 325,467.69
境外收入发函金额② 206,350.82 127,562.90 260,910.53
发函收入金额占比③=②/① 72.95% 52.91% 80.16%
回函相符确认金额④ 103,610.17 60,030.48 42,236.94
回函及调节确认金额⑤ 137,584.54 71,116.40 78,053.11
回函及调节确认收入金额占比⑥=⑤/① 48.64% 29.50% 23.98%
未回函实施替代测试确认金额⑦ 54,335.91 40,557.44 149,219.90
替代测试确认收入金额占比⑧=⑦/① 19.21% 16.82% 45.85%
(3)2025 年 1-3 月细节测试执行情况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对发行人 2025 年 1-3 月境外收入执行细节测试,
针对合同金额大于 200 万人民币的样本**执行收入细节测试,细节测试覆盖境
外收入金额 29,022.86 万元,占本期境外收入金额比例 41.76%。细节测试具体执
行情况如下:检查销售合同或订单、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签收单、提货单等
原始凭证,并与发行人确认收入进行核对。
(三)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针对报告期内境外收入核查及外销函证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履行
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了解发行人与境外收入
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销售业务流程及关键控制节点,评价这些控制设计,
确定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公开披露文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
的境外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分析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3)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收入成本数据,对各期收入成本及毛利率变
动进行分析;
(4)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海关出口数据、发行人出口退税数据、外汇及中
信保保险数据,与账面境外销售收入对比,分析差异存在的原因及合理性;
(5)通过主要境外客户官方网站、年度报告、**信保资信报告等公开渠
道查询主要境外客户的基本信息,了解其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主营
业务、主要股东、主要管理人员等情况,关注客户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及
其他关系;
(6)取得并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明细台账,核查报告期各期境外客户
销售金额变动情况,分析变化原因及合理性,并关注是否存在在新增境外主要客
户、境外自然人客户、名称相似、工商登记资料异常、注册地址相近、成立时间
较短的境外主要客户等特殊情形及其合理原因;
(7)获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的资金流水,了
解并核实主要资金流水去向,核查是否存在与境外主要客户资金流水异常情况;
(8)对发行人报告期境外收入实施回款测试,核查境外收入的真实性;
(9)抽取报告期内大额的外销收入执行细节测试。对销售订单、报关单、
提单、签收单等进行检查,确认交易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0)抽取报告期内大额的外销收入执行循环测试。对合同/订单、送货单、
货物签收单/提单、销售发票和银行收款回单等重要单据,以及相关单据的保管、
签字、日期和盖章等情况进行核查,确认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11)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接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是否记录于
恰当期间;
(12)对报告期内主要境外客户进行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对其业务开展情
况及销售真实性等进行核查确认;
(13)对报告期内主要境外客户执行了充分且**的函证程序,针对回函不
符及未回函部分,履行了充分且恰当的替代性测试程序。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执行的境外收入核查程序充分且**;
(2)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执行的外销函证核查程序充分且**,部分
境外客户未回函或回函不符的原因具有合理性,针对上述情况履行的替代性测试
程序充分、恰当且未见异常。综上,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情况真实、准确。
十四、说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核查程序、核查范围等
(一)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具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 67,895.67 4.46% 68,549.11 4.34% 50,210.09 3.28% 37,437.69 4.81%
通用设备 3,369.21 0.22% 3,559.78 0.23% 2,986.54 0.19% 1,134.44 0.15%
专用设备 49,956.23 3.28% 51,440.36 3.26% 36,939.99 2.41% 26,429.12 3.40%
运输工具 1,740.52 0.11% 1,575.37 0.10% 1,936.38 0.13% 2,251.37 0.29%
户用光伏发电系统 1,009,106.75 66.24% 1,051,713.99 66.63% 1,075,575.53 70.22% 618,576.62 79.54%
分布式光伏电站 391,237.40 25.68% 401,552.10 25.44% 364,108.18 23.77% 91,902.57 11.82%
合计 1,523,305.78 100.00% 1,578,390.71 100.00% 1,531,756.72 100.00% 777,731.8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777,731.81 万元、1,531,756.72
万元、1,578,390.71 万元和 1,523,305.78 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工具、户用光伏发电系统
及分布式光伏电站。公司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分布式光伏电站分别由若干个发电
系统或电站构成,具有数量较多且单个项目投资金额较小的特点。报告期各期末,
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及分布式光伏电站账面价值合计占比均超过 85%,为公司最主
要的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分布式光伏电站 2,820.61 2,629.72 30,683.59 13,376.68
户用光伏发电系统 - - 58,293.25 125,955.01
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并网及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 - - 11,801.69 7,792.16
综合实验检测**项目 - - - 268.98
待安装设备 255.32 388.68 7,521.91 3,586.54
其他 2,767.62 2,571.17 1,039.77 -
合计 5,843.55 5,589.58 109,340.22 150,979.3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150,979.37 万元、109,340.22
万元、5,589.58 万元和 5,843.55 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5.61%、
(二)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核查情况说明
公司持有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具有数量众多、地域分布高
度分散、单电站价值较小、电费收益稳定(主要来自**电网)、建设并网流程
无实性差异的特点。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户用光伏发电系统
覆盖山东省、河南省、江苏省、安徽省、河北省等**众多省份。基于上述电站
资产的特点,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除执行实地盘点核查程序外,亦通过发行
人光伏电站开发建设项目全流程管理系统(晶享宝)、锦浪云光伏电站监控平台,
结合光伏电站的建设信息、并网信息、发电信息、收益信息等资料,对电站资产
的存在性和有效运行进行核查。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对公司部分电站资产进行了抽盘,针对
上述抽盘电站,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执行盘点程序具体如下:
(1)到达盘点现场,通过核对房屋门牌号、百度地图定位等方式,确认盘
点地点与盘点清单列示地址是否一致;
(2)在盘点过程中,通过核对业主信息、口头确认等方式核实与盘点清单
所列示业主名字或名称等信息是否一致;
(3)现场观察电站外观是否完好,检查逆变器、电表箱等工作状态,确认
电站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通过航拍等方式检查屋顶光伏组件安装情况,对实际安装数量进行清
点并与组件排布图、装机容量进行比对,核查是否存在差异。
盘点过程中,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会对逆变器运行情况、组件排布情况
进行拍照留痕。
除实地盘点核查程序外,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亦通过发行人光伏电站开
发建设项目全流程管理系统(晶享宝)、锦浪云光伏电站监控平台,结合光伏电
站的建设信息、并网信息、发电信息、收益信息等资料,对电站资产的存在性和
有效运行进行核查。
并网合同系电站建设完成后,项目公司或自然人屋顶业主与电网公司签订的
购售电合同。基于电网公司在签订并网合同前会对电站是否建设完成达到并网条
件进行检查,可验证电站资产存在性;电网公司发电量系户用光伏电站发电并售
电的数据,可验证电站资产存在性及持续有效运行情况。
在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环节,公司自行开发的光伏电站开发建设项目
全流程管理系统(晶享宝),涵盖客户开发、现场勘察设计、商务签约、物料管
理、竣工验收、电站并网等项目全流程,各个环节均需在管理系统上及时完成信
息录入和流程审批,实现项目管理的信息化和可视化;在分布式光伏电站运维环
节,公司已拥有自主开发的锦浪云光伏项目监控平台,对电站运行情况进行实时
检测,实现对电站数据采集、统计分析、故障诊断、运行维护等全方位管理。
根据上述实际情况,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执行如下信息系统核查程序:
报告期各期随机选择**数量的当期并网的光伏电站样本,登陆公司全流程管理
系统(晶享宝),获取光伏电站样本建设、并网相关信息及资料;登陆锦浪云光
伏项目监控平台,获取光伏电站样本的发电情况和收益情况。结合上述收集的信
息和资料,对电站资产的存在性和有效运行进行核查。
(三)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针对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执行如下核查程序:
(1)随机抽取分布式光伏电站及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进行实地盘点,前往电
站所在地,观察电站所在区域的周边情况,观察电站实物是否完整,是否运行正
常等。针对境内各类电站资产,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现场盘点电站覆盖江苏
省、广东省、浙江省、湖北省、天津市、福建省、辽宁省等主要地区;
(2)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锦浪智慧负责人,了解发行人光伏电站开发建
设项目全流程管理系统(晶享宝)、锦浪云光伏电站监控平台运作方式、运行情
况等,查看管理平台相关信息;
(3)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息,了解其利用类似平台进
行核查方式、核查结果,分析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4)获取发行人报告期末所持有的光伏电站清单,包含发电户号(电网公
司**识别号)、业主姓名、身份证号、电站地址、装机容量、并网时间等信息;
(5)报告期各期随机选择**数量的当期并网的光伏电站样本,登陆发行
人全流程管理系统(晶享宝),获取光伏电站样本建设、并网相关信息及资料;
登陆锦浪云光伏项目监控平台,获取光伏电站样本的发电情况和收益情况;
(6)对获取的建设、并网、发电、收益信息进行核对,验证电站资产存在
性及持续有效运行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考虑到发行人光伏电站资产特征,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对发行人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中分布式光伏电站及户用光伏发电系统的核查程序充分、完
备且具有合理性;
(2)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已采取实地盘点结合信息系统核查的方式进
行核查,选取的电站资产核查范围具有代表性。结合发行人电站资产实际情况,
上述核查范围能够充分反映发行人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中分布式光伏电站及户
用光伏发电系统的存在性及持续有效运行情况。
问题 2
发行人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69,408.38 万元,投入分布式光伏
电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
目二)、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三)、上海研发**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四)、数智化提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五)以及补充流
动资金。其中项目二和项目三尚未取得环评批复,项目四包括研发投入,项目五
主要为软硬件设备购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最近五年内共进行三次资金募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
要围绕公司光伏逆变器产品扩产、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以及实验检测能力提升等
方面展开。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年产 40 万台组串式并网及
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最近三年的实际效益分别为 37,192.75 万元、19,477.33
万元及-2,893.57 万元,持续下滑且最近一期出现亏损。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 3 次变更情况,分别为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划装机容量;
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 3 次变更情况,分别为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减少“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
变器新建项目”募集资金 54,800.00 万元并**投入另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发行人共计对外转让 7 个募投电站,均为 2022
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投建的光伏电站。
本次募投部分项目效益测算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项目三毛利率高于
同行业可比公司,项目二预测毛利率 24.00%高于公司报告期内相同功率段并网
逆变器毛利率平均值 20.68%。项目三内部收益率为 33.04%,高于 2022 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的内部收益率 27.12%。
请发行人:
(1)结合截至目前环评批复、备案进展情况,说明是否已取得募
投项目开展所需的相关资质、认证、许可及备案,是否可能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
性障碍。
(2)列表比较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
系,包括但不限于比较项目一与目前光伏发电业务的具体实施区域、装机数量、
发电量及单位价格等方面的对比,项目二、项目三与目前逆变器生产业务在具体
规格、技术参数、相关产能等方面的对比,说明是否属于募集资金投向主业。
(3)
结合项目一拟建设区域的新能源发电消纳政策、补贴政策、当地用电缺口、销售
电价、投入产出比等,说明投入该项目的原因及经济性,在多次转让前募光伏电
站的情况下通过项目一扩产的必要性;结合前募逆变器相关产线的产能利用率、
效益实现等情况,说明本次募资投入项目二、项目三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
重复建设的情形;并结合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新增产能规模、建设周期、行业发展
情况、下游客户需求、在手订单和意向性合同、前募达产后的市场供给情况等,
说明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
(4)项目四研发投入的主要内容、技术可行性、研
发预算及时间安排、目前研发投入及进展、已取得或预计可取得的研发成果等,
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研发失败风险,拟资本化或费用化的部分是否符合实际
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5)结合项目五的软硬件设备的
具体购置内容、价格和作用等情况,说明实施后对公司在智能化、数字化功能提
升上的影响,拟购置软硬件设备是否为发行人目前相关资产的更新或升级,相关
投入的原因及合理性。
(6)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类似业务或产品、前募类似业务
或产品以及同行业公司可比业务或产品的效益测算情况以及关键假设等,分项目
说明本次募投产品效益测算的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的效益测算是否合理、谨慎。
(7)结合前次募投项目投产和在建工程转固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各类新增固定
资产等的金额、转固或摊销时点以及募投项目未来效益测算情况,说明因实施前
募和本募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对发行人未**营业绩的影响。
(8)结合现有
及在建(租赁)工厂、宿舍及办公场所等面积和实际使用等情况,本次募集资金
用于基建投资的具体内容及其必要性,是否**用于自用,是否可能出现闲置的
情况,为防范闲置情形拟采取的措施及有效性。
(9)截至**前次募投项目资金
使用和效益实现情况,结合 IPO 及以后历次融资募集资金用途改变、项目延期或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等情况,说明是否已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与披露义
务,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
形,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是否谨慎,本次各项募投项目是否存在实施
风险或者变更风险。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3)(4)(6)(7)(8)并发
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1)(2)(3)(5)(8)(9)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截至目前环评批复、备案进展情况,说明是否已取得募投项
目开展所需的相关资质、认证、许可及备案,是否可能对本次发行构
成实质性障碍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项目二、项目三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由宁波市生
态环境局象山分局审查并进行公告,预计不能取得环评批复的可能性较低,不存
在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情形;除此之外,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已取得了
届时应取得的相关资质、认证、许可或备案。
(一)本次募投项目环评批复进展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项目二、项目三正在积极办理环评批复相关手续,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由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审查并进行公告,预计
除此之外,项目一已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完
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填报;项目四、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
理名录》规定的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批复相关手续。
(二)本次募投项目备案进展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需办理项目备案,其余募投项目
均已经有权机关备案。
综上所述,项目二、项目三扩产的光伏逆变器产品属于电力电子设备,不属
于高污染行业,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项目二、项目三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由宁波
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审查并进行公告,预计 2025 年 5 月底可取得环评批复;
除此之外,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已取得了届时应取得的相关资质、认证、许可或
备案,不存在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情形。
(三)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已取得的募投项目备案、环评文件;
(2)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管理名录》等相关法律法规;查阅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出具的项目二、项
目三环评可行性说明;
(3)查阅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关于项目二、项目三环评文件的公告
信息。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项目二、项目三扩产的光伏逆变器产品属于电力电子设备,不属于高污染行
业,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项目二、项目三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由宁波市生态环境
局象山分局审查并进行公告,预计 2025 年 5 月底可取得环评批复;除此之外,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已取得了届时应取得的相关资质、认证、许可或备案,不存
在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情形。
二、列表比较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现有业务的区别与
联系,包括但不限于比较项目一与目前光伏发电业务的具体实施区
域、装机数量、发电量及单位价格等方面的对比,项目二、项目三与
目前逆变器生产业务在具体规格、技术参数、相关产能等方面的对比,
说明是否属于募集资金投向主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立足于新能源行业,专注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领域。报告
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光伏逆变器与分布式光伏发电两大业务,主要从事组串
式逆变器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以及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及运营。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7),公司光伏逆变器业务所处行
业为“C3825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根据****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
阳能产业”之“6.3.1 太阳能产品”中的“光伏系统配套产品”。根据《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
(GB/T 4754-2017),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所处行业为“D44 电力、
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16 太阳能发电”;根据****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
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本次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项目一)属于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
业务;
“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
(项目二)和“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
逆变器新建项目”(项目三)属于公司光伏逆变器业务,前述募投项目均属于募
集资金投向主业。
(一)项目一和前次募投项目、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属于募集资
金投向主业
自 2019 年起,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从事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开
展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等,将所生产的电力销售给终端企业
客户和电网公司以实现发电收入,或为居民客户提供发电相关服务以实现服务收
入。报告期内,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已成为公司两大核心业务之一,报告期各期,
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收入分别为 71,372.41 万元、148,630.36 万元、208,137.81
万元和 45,508.99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12%、24.36%、31.81%
和 29.99%。
公司前次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和本次项目一均属于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前
次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是在公司光伏逆变器业务已取得行业领
先优势的情况下进行的产业链延伸和多元化布局。经过近年来陆续投建众多的分
布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已成为公司业绩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项目
一是为了加快优质屋顶资源的光伏电站投建,进一步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规
模,夯实多元业务布局,实现资源优势向业绩回报的转化,增加长期、稳定收益
来源。
项目一在具体实施区域、装机数量、发电量及单位价格等方面与前次募投项
目、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行可转债“分布式光伏电 行股票的“分布式光伏 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 户用光伏 项目一
站建设项目” 电站建设项目”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 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 发电系统业务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
建设内容 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 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 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
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
华中、华南、华东、华
具体实施区域 华中、华东、华南、西北 **范围 浙江省
北、西北
工商业建筑屋顶、
电站屋顶类型 居民住宅屋顶 工商业建筑屋顶 居民住宅屋顶 居民住宅屋顶 工商业建筑屋顶
居民住宅屋顶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售电模式 “全额上网”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全额上网” “全额上网”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全额上网”
下游客户 企业客户、电网公司 电网公司 企业客户、电网公司 电网公司 自然人客户 企业客户、电网公司
装机容量(MW) 189.85 513.67 246.57 1,114.40 3,688.80 120.00
并网发电量(万度) 21,055.93 54,172.86 29,726.59 119,025.36 468,058.90 11,141.84
销售收入(万元) 8,694.45 20,834.75 16,142.63 45,592.40 146,402.79 4,065.24
平均度电价格(元) 0.413 0.385 0.543 0.383 0.313 0.365
主要营运环节 主要营运环节基本相似:开发踏勘和内部决策等项目前期工作、项目采购及施工、项目并网及验收、项目建成发电及运维管理
EPC 总承包服务、光伏组 EPC 总承包服务、光伏 EPC 总承包服务、光伏 EPC 总承包服务、光 EPC 总承包服务、光 EPC 总承包服务、光伏
采购原材料/服务
件、逆变器 组件、逆变器 组件、逆变器 伏组件、逆变器 伏组件、逆变器 组件、逆变器
电站资产权属 发行人 发行人 发行人 发行人 发行人 发行人
项目一投建的工商业分
项目一仅投建工商业分 项目一仅投建工商业 项目一仅投建工商业 项目一仅投建工商业
与项目一的区别 布式光伏电站均分布在 -
布式光伏电站 分布式光伏电站 分布式光伏电站 分布式光伏电站
浙江省
均属于分布式光伏发电 均属于分布式光伏发 均属于分布式光伏发电 均属于分布式光伏发 均属于分布式光伏发
与项目一的联系 -
业务 电业务 业务 电业务 电业务
注 1:上表中,项目一的并网发电量为运营期 20 年的平均并网发电量,平均度电价格=平均发电收入÷平均并网发电量
注 2:上表中,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现有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的装机容量为截至 2024 年末数据;并网发电量和销售收入为 2024 年度数据
综上,项目一与前次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均属于公司现有
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均系通过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实现
收入;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系具有**收入规模、相对成熟、稳定运行一段
时间的业务。因此,项目一属于募集资金投向主业。
(二)项目二、项目三和前次募投项目、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属
于募集资金投向主业
发行人光伏逆变器的介绍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
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之“(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主营
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之“2、发行人的主要产品”的具体内容。报告期各期,
公司光伏逆变器业务收入分别为 507,067.86 万元、450,277.35 万元、436,373.63
万元和 102,740.48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6.10%、73.81%、66.70%
和 67.70%,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项目二、项目三的高电压大功率组串式并网
逆变器、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均属于公司光伏逆变器的重要产品类别。
项目二和项目三是基于公司多年来在光伏逆变器领域形成的研发技术储备、
高端产品积累和生产技术经验,对符合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更具有市场**力产
品专业化生产能力的提升。其中,高电压大功率组串式并网逆变器可有效实现光
伏发电系统降本增效,符合其在光伏电站应用不断深化的行业发展趋势和组串式
并网逆变器的技术发展方向;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是在新型储能技术逐步
落地、储能市场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满足下游客户多应用场景需求的产品类别。
项目二、项目三在具体规格、技术参数、相关产能等方面与前次募投项目、
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年产 40 万台组串式并网及储 “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 现有光伏逆变器业务 项目二 项目三
能逆变器新建项目” 项目”
高电压大功率组 中大功率混合式
产品名称 并网逆变器、储能逆变器 并网逆变器、储能逆变器 并网逆变器 储能逆变器
串式并网逆变器 储能逆变器
具体规格/功率范围 未明确规划功率范围 未明确规划功率范围 0.7kW-350kW 3kW-50kW 250kW 以上 20kW 以上
技术原理相似,但是大功率光伏逆变器具有更高的技术门槛和生产难度,不仅需要大功率电子器件的配套供应,而且对散热控温、电气性能优化、
技术参数
系统集成与兼容、系统安全性和可靠性等方面均提出更高要求
并网逆变器:30 万台 并网逆变器:75 万台
相关产能 67 万台 10 万台 2.50 万台 2.50 万台
储能逆变器:10 万台 储能逆变器:20 万台
并网逆变器:住宅、工商业光伏 并网逆变器:住宅、工商业光伏发 住宅、工商业光伏 大型工商业光伏 工 商 业 储 能 系
住宅、工商业储
应用场景 发电系统;储能逆变器:小型住 电系统和地面电站;储能逆变器: 发 电 系 统 和 地 面 发电系统、地面电 统、大型住宅储
能系统
宅、小型工商业储能系统 小型住宅、小型工商业储能系统 电站 站 能系统
原材料 原材料具有通用性,主要包括:1、电子元器件:IGBT、PCB、电感、电容、传感器等;2、结构件:散热器、箱体、连接件等;3、辅料
生产环节 生产环节具有相似性,主要环节包括:PCBA 加工、逆变器整机组装、安全测试、功能测试、气密性测试、老化测试、包装
下游客户 客户群体重合度高,主要包括: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商、EPC 承包商、安装商和投资业主等
与项目二、项目三的 2、不同功率范围的光伏逆变器在产品尺寸、重量、工序复杂程度、产线布局等方面存在差异,并且大功率
- -
区别 产品对生产设备、测试设备、包装设备等的要求更高,因此,公司现有产线难以满足项目二、项目三规划
产品的生产需求
与项目二、项目三的 1、均属于光伏逆变器;
- -
联系 2、在原材料上具有通用性,在生产环节上具有相似性,在客户群体上具有较高的重合度
注 1:上表中,前次募投项目列示的产能为规划产能,“年产 40 万台组串式并网及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2022 年 6 月末,
于 2024 年已 100%达产;
“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末;现有光伏逆变器业务的产能为 2024 年度
数据,包含“年产 40 万台组串式并网及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100%达产产能
注 2:前次募投项目未明确规划产品功率范围,系对公司当时产品的扩产, “年产 40 万台组串式并网及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规划时公司并网逆变器、储
能逆变器**功率为分别为 125kW、5kW;“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规划时公司并网逆变器、储能逆变器**功率分别为 230kW、10kW
报告期内,项目二、项目三规划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产品类别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高电压大功率组
项目二 8,074.75 18,113.35 6,639.26 4,872.71
串式并网逆变器
中大功率混合式
项目三 5,187.71 7,638.06 - -
储能逆变器
综上,项目二、项目三与前次募投项目、现有光伏逆变器业务在产品类别上
均属于应用于不同场景的光伏逆变器,在原材料上具有通用性,在生产环节上具
有相似性,在客户群体上具有较高的重合度,在应用领域上均属于在现有下**
业的不同应用场景,不涉及新业务、新产品;报告期内,项目二、项目三规划的
产品均已研发成功,并且已经受到市场验证,获得客户认可,销售规模持续增长,
业务开展情况良好,具有较高的业务成长性。因此,项目二、项目三均属于募集
资金投向主业。
综上所述,项目一、项目二和项目三规划的产品或业务,在报告期内均已形
成**规模的销售收入,业务开展情况良好,不涉及新业务、新产品。从业务划
分上看,项目一属于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项目二和项目三均属于公司光伏
逆变器业务。因此,项目一、项目二和项目三规划内容均为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
属于募集资金投向主业。
(三)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和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明
细表、定期报告等资料,分析归纳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2)查阅发行人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具体实施区域、装机容量、发电量及
发电收入等方面的相关资料;查阅发行人光伏逆变器产品具体规格、技术参数、
产能等方面的相关资料,分析归纳本次募投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区别和联系;
(3)对发行人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募投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区别和
联系,了解发行人的业务发展情况;查阅发行人的业务销售资料,了解发行人募
投项目规划产品和现有业务的收入实现情况;
(4)查阅《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核查发行人本
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募集资金投向主业的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项目一与前次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均属于发行人现
有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均系通过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实
现收入;发行人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系具有**收入规模、相对成熟、稳定运行
一段时间的业务。因此,项目一不涉及新业务、新产品,属于募集资金投向主业;
(2)项目二、项目三与前次募投项目、现有光伏逆变器业务在产品类别上
均属于应用于不同场景的光伏逆变器,在原材料上具有通用性,在生产环节上具
有相似性,在客户群体上具有较高的重合度,在应用领域上均属于在现有下**
业的不同应用场景;报告期内,项目二、项目三规划产品均已研发成功,销售规
模持续增长,业务开展情况良好,具有较高的业务成长性。因此,项目二、项目
三不涉及新业务、新产品,均属于募集资金投向主业。
三、结合项目一拟建设区域的新能源发电消纳政策、补贴政策、当地
用电缺口、销售电价、投入产出比等,说明投入该项目的原因及经济
性,在多次转让前募光伏电站的情况下通过项目一扩产的必要性;结
合前募逆变器相关产线的产能利用率、效益实现等情况,说明本次募
资投入项目二、项目三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形;
并结合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新增产能规模、建设周期、行业发展情况、
下游客户需求、在手订单和意向性合同、前募达产后的市场供给情况
等,说明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
(一)本次募资投入项目一具有合理性、经济性
项目一拟在浙江省投建约 120MW 分布式光伏电站,系在分布式光伏电站良
好经济效益、优质资产属性得到市场各参与方充分认可,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成
为公司两大核心业务之一的背景下规划的。项目一的区域选址和效益测算已综合
考虑浙江省新能源发电消纳政策、补贴政策、当地用电缺口、销售电价、投入产
出比等因素;项目一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售电模式,达产后公司将年均
增加收入约 4,065.24 万元,年均增加净利润约 1,539.24 万元,税后投资内部收益
率约为 7.45%,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因此,项目一的规划具有合理性和经济性。
(1)新能源发电消纳政策、补贴政策、销售电价政策情况
我国分布式光伏电站行业主要经历三个阶段:补贴上网阶段、平价上网阶段
和市场化交易阶段:
成本较高,为支持行业快速发展,**为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提供了较大力度的
补贴支持;
新建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成本大幅下降,为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改
委、**能源局积极推进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光伏发电补贴快速退坡;2021
年 6 月,****下发《关于 2021 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1833 号),要求自 2021 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
业分布式光伏项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分布式光伏电站行业正
式进入无补贴平价上网时代;
下同)上网电量原则上**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在此阶
段,新能源发电主要政策如下:
①《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年 5 月 1 日之后并网投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不同类型明确规定上网消
纳模式,具体规定总结如下:
分布式光伏发电类型 具体定义 上网模式
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庭院投资建设,与公共电
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
网连接点电压**不超过 380 伏的分布式光伏 上网模式可选择全额上
非自然人利用居民住宅、庭院投资建设,与公共 网、**自发自用、自
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 电网连接点电压**不超过 10 千伏(20 千伏) 、 发自用余电上网任一种
总装机容量不超过 6 兆瓦的分布式光伏
利用**、学校、医院、市政、文化、体育
设施、交通场站等公共机构以及工商业厂房等建 上网模式可选择**自
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 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 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
**不超过 10 千伏(20 千伏)、总装机容量原 上网任一种
则上不超过 6 兆瓦的分布式光伏
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接入用户侧电网
或者与用户开展专线供电(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
且用户与发电项目投资方为同一法人主体),与
原则上选择**自发自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 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为 35 千伏、总装机容
用模式
量原则上不超过 20 兆瓦或者与公共电网连接点
电压**为 110 千伏(66 千伏)、总装机容量原
则上不超过 50 兆瓦的分布式光伏
注:2025 年 5 月 1 日后并网投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适用上表规定
②《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以下简称“《136 号文》”),旨在推动
新能源上网电价**由市场形成,且要求各地要在 2025 年底前出台并实施具体
方案。《136 号文》发布前后,新能源上网电价的对比如下:
(2)项目一的效益测算已综合考虑前述新能源发电相关政策
项目一拟投建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均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采用“自
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售电模式,主要以终端企业客户自发自用为主。根据合作
协议,终端企业客户需优先使用光伏电站所生产的电力,未能消纳的电力将销售
予电网公司。“自发自用”销售电价由发行人与终端企业客户自行协商确定,高
于“余电上网”的销售电价;“余电上网”销售电价以目前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
为基础,综合考虑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政策确定。
项目一效益测算的假设参数均已考虑前述新能源发电相关政策的影响,具体
分析如下:
序号 测算参数 具体情况 相关依据
项目一拟投建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单个
电站的装机容量均小于 6MW,符合《分布式
业分布式光伏”的要求,上网模式可选择**
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任一种
根据发行人在浙江省已建成项目的历史数据
发展规划进行估计
公司与终端企业客户协商确定,并在协议中明
确约定
根据《136 号文》相关规定,2025 年 6 月 1 日
起投产的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需参与市场化
交易,但各地的具体实施方案暂未出台。出于
谨慎性考虑,项目一余电上网电价按照浙江省
目前余电上网电价(燃煤发电基准价)0.4153
元/kWh 的 50%进行假设
浙江省作为经济大省和用电大省,其 GDP 总量、用电量及分布式光伏装机
规模处于**前列,区位优势明显。2024 年度,浙江省 GDP 总量和用电量均位
列**第四位;根据**能源局统计,2024 年度、2025 年 1-3 月,浙江省分布
式光伏新增并网容量分别位列**第二位和第三位。
在用电量大幅增长的同时,浙江省的电力缺口逐年加大。根据光伏头条统计
数据,2024 年,浙江省发电量 4,646 亿千瓦时,用电缺口 2,134 亿千瓦时。2024
年浙江省外购交易电量 1,919 亿千瓦时,高居****。
- -10
发电量(亿千瓦时) 用电量(亿千瓦时) 用电缺口增幅(%)
数据来源:光伏头条
在浙江省用电需求逐年增长,电力缺口较大的情况下,浙江省的光伏发电利
用率较高。根据光伏头条统计,2024 年浙江省光伏利用率达到 100%,不存在弃
光、弃电现象。因此,浙江省旺盛的电力需求能够保障项目一投建的分布式光伏
电站的发电消纳水平及余电上网电价。
项目一投入产出比与发行人现有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同行业公司可比投资
项目的比较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规 投资总额 发电收入 投入产
公司名称 投资项目名称/业务名称
划时间 (万元) (万元) 出比
和县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兆新股份(002256) 2024 年 1,481.09 未披露 未披露
芯能科技(603105)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2023 年 72,340.78 9,093.09 0.13
能辉科技(301046)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2022 年 25,684.30 2,938.68 0.11
晶科科技(601778)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022 年 32,560.23 4,928.42 0.15
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 - 1,602,134.36 208,137.81 0.13
发行人
项目一 2025 年 36,137.32 4,065.24 0.11
注 1:同行业公司可比投资项目的相关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公司的公开披露文件
注 2:项目规划时间为本次可转债、同行业公司再融资预案披露时间
注 3:项目一、同行业公司可比投资项目的发电收入为运营期年平均发电收入
注 4:发行人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的投资总额、规划装机容量为截至 2024 年末的分布式光
伏电站固定资产原值、累计装机容量;发行人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的收入为 2024 年度数据
注 5:投入产出比=发电收入÷投资总额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项目一的投入产出比与现有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同行
业公司可比投资项目的投入产出比不存在较大差异。因此,项目一的投入产出比
处于合理水平。
分布式光伏电站具有长期稳定提供发电收益和现金流的特点。项目一运营期
为 20 年,运营期内公司将年均增加收入约 4,065.24 万元,年均增加净利润约
利率为 37.86%,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综上,发行人项目一的投入产出比处于合理水平;项目一的运营期为 20 年,
分布式光伏电站投建完成后,在较长的运营期内能够提供长期稳定的发电收益及
现金流,公司项目一的规划具有经济性。
(二)在多次转让前募光伏电站的情况下通过项目一扩产的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转让部分前募光伏电站的情况,主要系基于业务发展和
战略规划,为推动电站项目**开发,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加快资产周转
效率,结合公司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所作出的决定;前募“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
项目”规划时并未考虑对外出售光伏电站,均出于长期持有运营并获得稳定发电
收入目的,报告期内对外转让的前募光伏电站占发行人前募“分布式光伏电站建
设项目”的比例较小。因此,发行人转让部分前募光伏电站对前募和本次募投项
目一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不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公告转让的前募光伏电站共计 7 个,合计装机容量为
伏电站,占总体规划装机容量的比例约为 6.51%,具体情况如下:
序 是否为前次可 公告时间/工商 装机容量
转让光伏电站名称 转让项目公司 交易受让方
号 转债募投项目 变更时间 (MW)
莆田市锦华电力科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
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厦门
福州锦能新能源有
限公司
公司
福州云西新能源有
限公司
江门市聚一新能源 京能源深(苏州)
科技有限公司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时元思电力新 昆山市�j烨新能源
能源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注 1:上表中,序号 1、2、3、8 的光伏电站转让已完成项目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注 2: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简称:恒而达,证券代码:
控制的国有企业;厦门国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鹭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为厦门市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的国有企业
恒而达项目对外转让的主要原因为:根据发行人与恒而达签署的《分布式屋
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的约定“甲方有权在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的 1 年后 3
年内,以及甲方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电费,未拖欠乙方**电费的情况下,向
乙方提出收购本项目所有权益”,恒而达作为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屋顶业主方
主动向发行人要求收购该分布式光伏电站。
除恒而达项目外,上述其他前募光伏电站对外转让的主要原因为:投资建设
光伏电站属于重资产、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高的特点。因此,
在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公司采取**开发的业务发展战略,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既可在持有运营光伏电站时获得稳定发电收入,亦可择机出
售光伏电站获取收益,实现资金回笼,控制光伏电站资产总体规模,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和运营效率,**财务风险。上述部分前募光伏电站对外
转让是此业务发展战略的具体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已形成光伏逆变器和分布式光伏发电两大核心业务,依托在
光伏产业链的**优势,公司的逆变器产品在境内外树立了出色的品牌形象,公
司持有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作为优质资产发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在“光伏逆
变器 分布式光伏发电”双轮驱动下稳步发展。项目一聚焦于分布式光伏发电业
务,拟加快优质屋顶资源的光伏电站投建,进一步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规模,
夯实多元业务布局,实现资源优势向业绩回报的转化,增加长期、稳定收益来源。
(1)分布式光伏电站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可实现长期、稳定收益
近年来,随着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的快速增长及降碳控能意识的深入人心,
市场对分布式光伏电站接受度大大提高,其良好经济效益和优质资产属性得到市
场各参与方的充分认可。
根 据 国 家 能 源 局 统 计 , 2024 年 全 国 分 布 式 光 伏 新 增 装 机 容 量 达 到
国光伏累计装机容量的 42.32%。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快速增长,并占据重
要地位。
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容量 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容量 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占比
数据来源:**能源局
集中式光伏累计装机容量 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容量
数据来源:**能源局
对于公司来说,分布式光伏电站具有较长的运营期,投建完成后能够提供长
期稳定的发电收益及现金流。近年来,公司陆续投建众多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各
电站运行情况良好,发电效率总体保持较高水平,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已成为公
司业绩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收入分别为
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12%、24.36%、31.81%和 29.99%。此外,随着光伏组件
价格的持续下降,电站初始投资成本将相应**,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经济效益或
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对于屋顶资源业主来说,分布式光伏能够充分利用闲置的屋顶资源,为屋顶
资源业主带来电价折扣或屋顶租金等直接经济效益。此外,分布式光伏是实现国
家双碳目标的重要力量,能够直接减少二氧化碳及多种空气污染物的排放,具有
良好的社会效益。
综上所述,公司拟通过本次募投项目,投建分布式光伏电站,进一步扩大高
毛利率的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规模,实现与屋顶资源业主在经济效益上的共赢,
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2)加快优质屋顶资源的光伏电站投建,实现资源优势向业绩回报的转化
优质屋顶上投建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通常可实现更高的平均度电收入和项目
投资回报,这类屋顶通常具备以下特征:1)所处地区光照条件好、电价高;2)
屋顶业主用电量大、经营稳定、信用良好、存续期长;3)屋顶面积大、负载能
力强。随着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快速发展,优质屋顶逐渐成为较为稀缺的资源。
公司在多年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和运维过程中持续积累**优质屋
顶资源、渠道,拟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加快在优质屋顶上投建分布式光伏电
站,实现资源优势转化为业绩回报,并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为拓展更多优质屋
顶资源、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奠定基础。项目一的电站选址区域分布于浙江省,其
自然条件和商业条件能充分保障光伏电站的长期稳定运营,浙江省具有丰富的光
照资源,能够保障光伏电站的发电量;浙江省生产经济活跃,用电需求较高,能
够保障光伏电站的电力消纳和发电效益。
(3)夯实多元业务布局,提升公司在光伏产业链的综合竞争力
公司主要产品光伏逆变器处于光伏发电产业链的中游,终端应用在分布式光
伏电站等光伏发电系统,是光伏发电系统的核心设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立足于新能源行业,专注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领域,是首
家以组串式逆变器作为**主营业务的 A 股上市公司。公司于 2019 年开始布局
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凭借在组串式逆变器领域的龙头地位和对光伏发电行业的
深刻理解,近年来已成功实现由核心部件到整体光伏发电系统的产业链延伸,分
布式光伏发电业务已成为公司两大核心业务之一。因此,公司拟通过实施本次分
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进一步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规模,夯实多元业务布局,
提升公司在光伏产业链的综合竞争力。
(三)本次募资投入项目二、项目三具有合理性,不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形
项目二、项目三规划产品为符合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更具有市场**力的产
品,在功率范围、应用场景、技术要求和生产难度等方面与前募逆变器均存在差
异,前募逆变器相关产线无法匹配项目二、项目三规划产品的生产需求。因此,
本次募资投入项目二、项目三具有合理性,不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现有产线设计主要系满足中小功率产品生产要求,现有产能、
产量、产能利用率统计情况如下:
单位:台
产品 指标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实际产能 247,500 770,000 770,000 570,000
光伏逆变器 产量 166,030 992,316 823,803 1,084,297
产能利用率 67.08% 128.87% 106.99% 190.23%
注 1:2025 年 1-3 月产能数据系根据全年产能数据折算得出
注 2:“年产 40 万台组串式并网及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于 2022 年 6 月末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 “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于 2024 年 12 月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
处于产能爬坡阶段
处于产能饱和状态;2025 年 1-3 月,受春节假期因素影响,**季度的产销量一
般低于当年其他季度,以及“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于 2024 年
项目二、项目三与前次募投项目均是对公司光伏逆变器产品的扩产,但与前
次募投项目相比,项目二和项目三是基于公司多年来在光伏逆变器领域形成的研
发技术储备、高端产品积累和生产技术经验,对符合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更具有
市场**力产品专业化生产能力的提升,非单纯扩大产能项目,有利于公司实施
差异化、专业化竞争策略,**行业高质量发展。其中,高电压大功率组串式并
网逆变器可有效实现光伏发电系统降本增效,符合其在光伏电站应用不断深化的
行业发展趋势和组串式并网逆变器的技术发展方向;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
是在新型储能技术逐步落地、储能市场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满足下游客户多应用
场景需求的产品类别。项目二、项目三和前次募投项目、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
参见本回复“问题 2/二/(二)项目二、项目三和前次募投项目、现有业务的区
别与联系,是否属于募集资金投向主业”的相关内容。
项目二规划的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项目三规划的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
逆变器,在功率范围上均高于前募逆变器产品。不同功率范围的光伏逆变器在产
品尺寸、重量、工序复杂程度、产线布局等方面存在差异,并且大功率产品对生
产设备、测试设备、包装设备等的要求更高。因此,公司前募逆变器相关产线与
项目二、项目三规划产品的匹配度较低,无法进行规模化生产,且生产成本较高,
在高电压大功率组串式并网逆变器、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的市场需求快速
提升,且公司已拥有相关产品的**技术、产品储备的背景下,本次募资为项目
二、项目三规划产品建设专用生产线具有必要性,不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形。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
健审〔2025〕8861 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40 万台组串式并网及
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已实现承诺的累计效益;“年
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此于 2024 年度尚未实现效益。前募逆变器相关产线的效益实现情况参见
本回复“问题 2/九/(一)/2、截至**前次募投项目效益实现情况”的相关内容。
“年产 40 万台组串式并网及储能逆变器新建项
目”累计实现净利润 49,676.10 万元,高于承诺实现净利润的 33,638.16 万元。但
受公司光伏逆变器业务整体业绩情况影响,
“年产 40 万台组串式并网及储能逆变
器新建项目”实现净利润存在下滑,主要系 2023 年和 2024 年公司光伏逆变器业
务毛利率下降及期间费用率上升所致,具体原因为:1、2022 年度,受乌克兰危
机给欧洲带来的能源供给冲击等因素影响,欧洲主要**的电力价格上涨较为明
显,对于具有用电经济性的光伏及储能需求增长,从而拉动**具有竞争优势的
光伏逆变器产品出口销量,2023 年下半年以来,海外客户需求下降,导致公司
年度公司光伏逆变器业务的收入和毛利率;2、为保持市场竞争力,2023 年起公
司对光伏逆变器的定价策略进行调整,使得公司光伏逆变器业务毛利率有所下
降;3、为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和产品研发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于 2023
年起加大销售和研发方面投入,导致公司期间费用率提升。
在光伏逆变器行业竞争过程中,公司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巩固自身在光伏逆
变器市场的行业地位。随着公司在巴基斯坦、印度等新兴市场的开拓,境外逆变
器销售规模增长,2025 年 1-3 月,公司光伏逆变器实现外销收入 68,007.53 万元,
环比增长 22.82%,同比增长 29.86%;2025 年 1-3 月,公司储能逆变器实现销售
收入 25,036.86 万元,环比增长 32.52%,同比增长 262.57%。此外,随着公司积
极推进降本策略、主动优化客户结构,2025 年 1-3 月,公司光伏逆变器,特别是
并网逆变器的毛利率有所回升。在前述因素的共同影响下,2025 年 1-3 月,公司
光伏逆变器业务的效益提升明显。
综上,随着公司应对光伏逆变器行业竞争的措施有所成效,公司 2025 年 1-3
月的光伏逆变器业绩明显提升,未来光伏逆变器业务将持续向好。
产品,本次募资投入项目二、项目三具有必要性
项目二规划的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项目三规划的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
逆变器均属于符合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更具有市场**力的产品,本次募投项目
的实施,有助于巩固公司光伏逆变器行业**地位,拓展公司光伏逆变器的应用
场景,提升差异化竞争优势,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1)项目二实施的必要性
在光伏电站的应用深化是行业发展趋势
对光伏发电系统来说,更高的输入电压和更大的输出功率,能够提升系统发
电效率、**系统度电成本,从而有效实现降本增效目的。高电压大功率组串式
并网逆变器以其高电压、大功率、高功率密度、高转换效率等优势,在地面光伏
等大型光伏电站的逆变器市场应用不断深化。公司拟通过实施项目二,加快建设
系统降本增效需求,顺应大功率产品应用深化的行业发展趋势,保障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
用的行业参与者将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
高电压大功率组串式并网逆变器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和生产难度,不仅需要
大功率电子器件的配套供应,而且高电压大功率对散热控温、电气性能优化、系
统集成与兼容、系统安全性和可靠性等方面均提出更高要求。从研发、生产、测
试到现场测试再到设计完善,**规模化上市,需要相对较长的周期。
作为最早实现 1500V 组串式并网逆变器技术应用的逆变器制造企业之一,
公司于 2020 年已研发并规模化销售 1500V 高电压组串式并网逆变器产品,并持
续加大对更高功率**组串式并网逆变器产品的研发,推出了**功率 350kW
的大功率组串式并网逆变器产品,各项核心技术指标均处于行业前列,实现了高
电压大功率组串式并网逆变器的技术、生产经验积累和产品储备。因此,公司拟
通过项目二新建专用生产线,发挥公司高电压大功率组串式逆变器技术、生产优
势,将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性能优越的高电压大功率产品快速推向市场,
提升在地面光伏等大型电站应用场景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巩固公司组串式并网逆
变器行业**地位。
亟需建设相关产品专用生产线
由于不同功率段的组串式并网逆变器在产品尺寸、工序复杂程度等方面存在
差异,以及高电压大功率产品对生产设备、测试设备等要求更高,因此,高电压
大功率与中小功率组串式并网逆变器较难共线生产。现有产线设计主要系满足中
小功率产品生产要求,公司仅能通过早期购置的混合机型生产线进行高电压大功
率组串式并网逆变器生产,生产匹配度较低,无法进行规模化生产,且生产成本
较高。考虑到高电压大功率组串式并网逆变器的市场需求快速提升,且公司已拥
有相关产品的**技术、产品储备,因此,公司拟通过实施项目二,响应工业和
信息化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 年本)》提出的“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
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生产成本”的
要求,建设 250kW 以上大功率组串式并网逆变器专用生产线,提升高品质产品
规模化生产效率,**产品生产成本,为公**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2)项目三实施的必要性
储能作为关键支撑技术,可有效化解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天然具有的波动性、
随机性以及供需匹配等问题,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是推动主体能源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更替的关键技术。近年来,在全球低碳
发展进程加速、新能源装机持续增长、储能技术日益突破、电力市场化改革等因
素的共同作用下,无论是用户侧储能应用场景,还是电网侧和电源侧储能应用场
景,都迎来快速发展时期。随着储能技术的不断迭代发展,并在电力系统持续落
地应用,储能在三大应用场景的装机容量均快速增长,储能行业迎来快速发展的
机遇期。
应用新技术的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投入市场
工商业用户以及家庭用户是储能在用户侧的两个细分应用场景。公司洞悉行
业发展趋势,深耕用户侧储能市场,目前实现规模化销售的混合式储能逆变器产
品主要覆盖 20kW 以下功率范围,应用场景主要为小型住宅储能系统和小型工商
业储能系统。在储能市场快速发展及储能应用场景多元化的背景下,公司拟在继
续保留原有功率段混合式储能逆变器生产线的基础上,通过项目三新增 20kW 以
上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生产线,丰富储能产品类型,布局工商业储能系统
产品和大型住宅储能系统产品,实现用户侧储能业务更多场景覆盖,把握储能行
业发展机遇期,为公司在储能行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逆变器的生产能力
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相较于现有功率段储能产品在产品体积和重量、
生产工序、产线布局等方面存在差异。公司为应对快速增长的客户需求已**程
度利用现有生产场地、生产产线和设备,但仍无法满足技术和生产难度更高的中
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的生产需求,生产效率被前述因素所影响,制约该类产
品的生产能力。公司拟通过项目三,新建自有生产厂房、仓储场地和设施,引进
配套的自动生产设备、智能检测设备,突破现有产品线的产能瓶颈;同时,项目
三将新建智能仓储系统、智能搬运系统,通过建设自动化、智能化的仓储和搬运
体系,提高产品生产和周转的效率,以更好地满足持续增长的客户需求。
综上所述,项目二、项目三规划产品为符合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更具有市场
**力的产品,项目二、项目三的实施,有助于巩固公司光伏逆变器行业**地
位,拓展公司光伏逆变器的应用场景,提升差异化竞争优势,培育公司新的利润
增长点;项目二、项目三在功率范围、应用场景、技术要求和生产难度等方面与
前募逆变器均存在差异,前募逆变器相关产线无法匹配项目二、项目三规划产品
的生产需求;随着公司应对光伏逆变器行业竞争的措施有所成效,公司 2025 年
目二、项目三的实施造成影响。因此,本次募资投入项目二、项目三具有合理性,
不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形。
(四)项目二、项目三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项目二、项目三新增产能是在公司现有产线、前募逆变器相关产线无法匹配
拟扩产产品生产要求的背景下规划的,综合考虑了新增产能规模、建设周期、行
业持续增长趋势、下游客户需求旺盛、在手订单和意向性合同充足、扩产产品与
前募逆变器相关产线匹配度低、品牌知名度较高、营销能力较强和客户资源丰富
等因素,因此,项目二、项目三新增产能规模合理,具备充足的产能消化能力。
项目二、项目三预计建设周期为 2 年,项目实施后,公司在 250kW 以上高
电压大功率组串式并网逆变器、20kW 以上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的规模化
生产能力将显著提升,预计新增产能规模及建设周期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预计新增产能 建设周期
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项目二) 2.5 万台/年 2年
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项目三) 2.5 万台/年 2年
(1)光伏行业装机容量持续增长,光伏逆变器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球能源需求持续增长,能源和环境成为制约全球经
济可持续发展的两个突出问题,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应对日益严峻的
能源和环境问题的必由之路。太阳能光伏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在世界
主要**对光伏产业一系列鼓励支持政策的推动下,逐渐在世界各国的能源领域
占据重要地位。
数据来源:Solar Power Europe
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Solar Power Europe)统计数据,全球光伏发电新增
装机容量增长趋势明显。截至 2023 年底,全球光伏累计装机容量已超过
合增长率达 27.82%。全球光伏发电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英国、德国、美国欧
美等传统市场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趋势,印度、巴基斯坦等亚洲**以及巴西等南
美洲**作为光伏新兴市场也快速启动,光伏发电在全球得到了愈发广泛的应
用,光伏产业逐渐演变成众多**重要产业。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发布的
《Global Market Outlook For Solar Power/2024-2028》报告预计,到 2028 年,最
乐观预计全球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 1,112GW,最保守估计则将达到
将加快新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进程,促进相关地区的能源结构加速转型。光
伏作为主流新能源品种之一,其未来的全球装机规模或将超预期增长。
受益于全球未来光伏装机市场的快速发展,作为光伏发电系统核心设备的逆
变器产品市场空间广阔,产品需求将大幅提升,根据 S&P Global 发布的《PV
Inverter Market Tracker:H1 2024》调研数据估计,2025 年起,全球逆变器全年
出货量保持稳定增长,并在 2030 年达到 685.47GW。
其他**和地区 **
数据来源:S&P Global
(2)高电压大功率组串式并网逆变器可有效实现光伏发电系统降本增效,
其在光伏电站的应用深化是行业发展趋势
对光伏发电系统来说,更高的输入电压和更大的输出功率,能够提升系统发
电效率、**系统度电成本,从而有效实现降本增效目的。高电压大功率组串式
并网逆变器以其高电压、大功率、高功率密度、高转换效率等优势,在地面光伏
等大型光伏电站的逆变器市场应用不断深化。根据**能源网/光伏头条统计,
变器招标项目)之中,组串式逆变器的占比分别为 76%、79%和 85%。根据**
光伏行业协会统计,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用组串式逆变器单台主流功率由 2022
年的 230kW 快速提升至 2024 年的 300kW 级,更大功率已成为组串式并网逆变
器的技术发展趋势。
(3)储能技术在电力系统的应用持续落地,推动储能市场的蓬勃发展
储能作为关键支撑技术,可有效化解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天然具有的波动性、
随机性以及供需匹配等问题,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是推动主体能源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更替的关键技术。近年来,在全球低碳
发展进程加速、新能源装机持续增长、储能技术日益突破、电力市场化改革等因
素的共同作用下,无论是用户侧储能应用场景,还是电网侧和电源侧储能应用场
景,都迎来快速发展时期。
根据 Bloomberg 的预计,未来全球储能装机规模将呈现出**式增长,预计
累计装机规模将由 2021 年的 27GW 增长到 2030 年的 358GW,年均复合增长率
究会储能专委会《储能产业研究** 2025》统计,截至 2024 年底,全球新型
储能累计装机规模 165.4GW,同比增长 81.1%;我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超过
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将达到 291.2GW,2025-2030 年复合年均增长率(CAGR)
为 24.5%,**储能装机市场亦呈现出广阔的前景。
随着储能技术的不断迭代发展,并在电力系统持续落地应用,储能在三大应
用场景的装机容量均快速增长,储能行业及其核心设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将迎来
快速发展的机遇期。
同充足
项目二规划产品为 250kW 以上高电压大功率组串式并网逆变器、项目三规
划产品为 20kW 以上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报告期内,前述两类产品销售
规模均实现快速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产品类别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高电压大功率组
项目二 8,074.75 18,113.35 6,639.26 4,872.71
串式并网逆变器
中大功率混合式
项目三 5,187.71 7,638.06 - -
储能逆变器
由于逆变器产品不断更新迭代、市场变化较快,故公司通常与客户根据市场
实时情况协商确定产品销售价格及数量并签订销售订单,公司一般不存在长期销
售订单,也未与下游客户签订约定供货量和价格的长期合同。
截至 2025 年 4 月末,项目二规划的 250kW 以上高电压大功率组串式并网逆
变器在手未交货订单和意向性合同为 4,296.76 万元;项目三规划的 20kW 以上中
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在手未交货订单和意向性合同为 10,493.00 万元,在手
未交货订单和意向性合同充足。因此,项目二、项目三已具有丰富的客户储备与
充足的订单,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预计较小。
根据本回复“问题 2/三/(三)本次募资投入项目二、项目三具有合理性,
不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形”的相关论述,项目二、项目三规划产品为符合行业未来
发展趋势、更具有市场**力的产品,在功率范围、应用场景、技术要求和生产
难度等方面与前募逆变器均存在差异,前募逆变器相关产线无法匹配项目二、项
目三规划产品的生产需求,因此,项目二、项目三与前募不涉及重复建设情形。
此外,由于项目二、项目三与前募逆变器在应用场景上有所差异,亦不存在明显
的市场冲突。
公司始终坚持在**外实行“锦浪科技”和“SOLIS”自主双品牌并进的全
球化布局战略。随着近年来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自主品牌产品已销往英国、
荷兰、澳大利亚、墨西哥、印度、美国等全球多个**和地区,在行业内享有较
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自 2016 年起连续九年荣获世界权威调研机构 EuPD
颁发的“全球**光伏逆变器品牌”称号;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发布
的《2023 年组件与逆变器融资价值报告》,公司在全球**融资价值品牌排名中
位列前茅,是全球**融资价值的光伏逆变器品牌之一。根据 Wood Mackenzie
统计,公司 2022 年和 2023 年全球逆变器市场的排名均为第 3 位,市场竞争力位
居前列。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在**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完善的营销及
服务机构。此外,公司在海外市场积极推进本地化营销及服务网络的建设,目前
已在亚洲、南美、欧洲、北美、大洋洲等地区设立营销及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大
海外市场的拓展力度。遍布**、国外完善的营销及服务网络能够为客户提供更
加**、优质的服务,及时响应客户需求。随着在地面光伏电站和大型工商业分
布式光伏电站等应用场景的布局深化,公司已经与**电建、中核集团、华能集
团、**能建等**大型能源集团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并同时深耕大型国有企
业、大型民营能源投资集团。
经过多年的光伏逆变器市场耕耘和积累,公司在品牌知名度、全球营销能力
和客户资源等方面都形成的自身独特优势,将有助于顺利消化本次新增产能。
综上所述,项目二和项目三新增产能综合考虑了新增产能规模、建设周期、
行业持续增长趋势、下游客户需求旺盛、在手未交货订单和意向性合同充足、扩
产产品与前募逆变器相关产线匹配度低、品牌知名度较高、营销能力较强和客户
资源丰富等因素。因此,项目二、项目三新增产能规模合理,公司将采取多种措
施积极消化新增产能。
(五)关于项目二、项目三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二、募投项目三需要**建设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实
际建成后,可能存在市场环境、技术、相关政策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的情况,从
而导致公司面临新增产能无法被及时消化的市场风险,相关风险已在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和“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披露。
(六)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项目一拟建设区域的新能源发电消纳政策、补贴政策、当地用电
缺口、销售电价、发行人已建项目历史数据等资料;测算项目一投入产出比等相
关数据;
(2)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转让前募光伏电站的公告文件、转让协议以及受
让方的相关资料,了解发行人转让前募光伏电站的原因;查阅发行人前募“分布
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规划资料和建设情况;查阅**能源局关于**分布式
光伏电站的装机数据;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的建设情况、发
电数据;查阅发行人项目一相关的备案、环评、协议等文件;
(3)查阅项目二、项目三、前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测算表,了解募
投项目所涉产品及项目规划情况;访谈发行人相关人员,了解本募、前募规划产
品在功率范围、应用场景、技术要求、生产难度和产线方案等方面的差异;
(4)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光伏逆变器的产能、产量数据,分析发行人报告
期内光伏逆变器产能利用率的变动原因;
(5)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复核前募逆变
器产线的达产情况和效益实现情况,分析前募逆变器产品效益波动的原因;查阅
发行人报告期光伏逆变器产品的销售明细表,访谈发行人相关人员,了解发行人
报告期内光伏逆变器产品的业绩波动情况和应对措施;
(6)查阅项目二、项目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项目的产能规划和建设
周期;查阅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政策,权威机构出具的行业分析报告,了解光
伏逆变器行业的市场空间以及产品需求;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光伏逆变器的销售
数据和现有在手未交货订单和意向性合同情况;访谈发行人相关人员,了解发行
人关于新增光伏逆变器产能的具体消化措施。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律师认为:
(1)项目一拟在浙江省投建约 120MW 分布式光伏电站,系在分布式光伏
电站良好经济效益、优质资产属性得到市场各参与方充分认可,分布式光伏发电
业务成为发行人两大核心业务之一的背景下规划的;项目一的区域选址和效益测
算已综合考虑浙江省新能源发电消纳政策、补贴政策、销售电价政策、当地用电
缺口巨大、投入产出比等因素;项目一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售电模式,
投入产出比处于合理水平;项目运营期为 20 年,投建完成后,将年均增加收入
约 4,065.24 万元,年均增加净利润约 1,539.24 万元,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约为
经济效益。因此,项目一的规划具有合理性和经济性;
(2)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转让部分前募光伏电站的情况,主要系基于业
务发展和战略规划,为推动电站项目**开发,进一步优化发行人资产结构,加
快资产周转效率,结合发行人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所作出的决定;前募“分布式
光伏电站建设项目”规划时并未考虑对外出售光伏电站,均出于长期持有运营并
获得稳定发电收入目的,报告期内对外转让的前募光伏电站占发行人前募“分布
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比例较小。因此,发行人转让部分前募光伏电站对前募
和本次募投项目一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不产生重大影响;
(3)项目二、项目三规划产品为符合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更具有市场**
力的产品,项目二、项目三的实施,有助于巩固发行人光伏逆变器行业**地位,
拓展发行人光伏逆变器的应用场景,提升差异化竞争优势,培育发行人新的利润
增长点;项目二、项目三在功率范围、应用场景、技术要求和生产难度等方面与
前募逆变器均存在差异,前募逆变器相关产线无法匹配项目二、项目三规划产品
的生产需求;随着发行人应对光伏逆变器行业竞争的措施有所成效,发行人 2025
年 1-3 月的光伏逆变器业绩明显提升,未来光伏逆变器业务将持续向好,不会对
项目二、项目三的实施造成影响。因此,本次募资投入项目二、项目三具有合理
性,不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形;
(4)项目二和项目三新增产能综合考虑了新增产能规模、建设周期、行业
持续增长趋势、下游客户需求旺盛、在手未交货订单和意向性合同充足、扩产产
品与前募逆变器相关产线匹配度低、品牌知名度较高、营销能力较强和客户资源
丰富等因素。因此,项目二、项目三新增产能规模合理,发行人将采取多种措施
积极消化新增产能;
(5)项目二、项目三需要**建设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实际建成
后,可能存在市场环境、技术、相关政策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的情况,从而导致
发行人面临新增产能无法被及时消化的市场风险,相关风险已在募集说明书“重
大事项提示”和“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披露。
四、项目四研发投入的主要内容、技术可行性、研发预算及时间安排、
目前研发投入及进展、已取得或预计可取得的研发成果等,是否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或研发失败风险,拟资本化或费用化的部分是否符合实
际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一)项目四研发投入的主要内容、技术可行性、研发预算及时间安排、
目前研发投入及进展、已取得或预计可取得的研发成果等,是否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或研发失败风险
本项目拟通过购置研发场地,建设智慧源网荷储一体化检测实验室、新型大
容量储能技术及高能量密度系统实验室、多负载全工况储能智能实验室、环境可
靠性实验室、安全性实验室等高水平研发实验室;引进先进的实验检测设备,推
进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设,招聘**研发人才,打造具备产品研发设计、实验、
测试、认证等多功能的技术开发平台,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集成化、模块化、大
功率、高安全储能产品的研发及创新能力,增强公司在储能领域的技术研发实力,
丰富储能产品矩阵,为多元化业务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本研发项目计划通过一系列高水平研发实验室的建设,更**地测试和验证
储能逆变器等储能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具体情况如下:
拟建设实验室名称 主要功能
适合光储一体化、光储充一体化、风光储多能互补、风光柴储微电网
智慧源网荷储一体化检
等多种场景;支持分布式电源接入;实时采集各级区域储能电站的状
测实验室
态信息、保护信息、开关量信息、电气量信息等数据资源
新型大容量储能技术及
开展电化学储能、机械储能、空气储能的试验验证技术研究
高能量密度系统实验室
通过模拟各种使用场景、搭配各种负载,将储能产品在实际应用中的
多负载全工况储能智能
功能、性能、元器件兼容性和缺陷等呈现出来并加以优化、改进,保
实验室
证产品的安全可靠
检测整机及零部件产品在寿命周期内承载的环境载荷,进行高温、高
环境可靠性实验室 湿、光照 UV、盐雾、冰冻、霉菌、高海拔、雷击等复合环境条件模拟
测试
安全性实验室 模拟极端事故检测条件,保证产品发生事故时人身安全
此外,本项目亦将引进先进的实验检测设备,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设,
招聘**研发人才,打造具备产品研发设计、实验、测试、认证等多功能的技术
开发平台。
公司持续在储能领域进行技术研发、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和人才储备、建立并
完善研发管理制度及产学研合作体系等方式积累了足够实施本研发项目的研发
实力,且本项目研发方向符合储能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储能逆变器产品战略规
划,具备技术可行性。
(1)公司积极布局储能领域技术研发,已形成**的技术积累和研发成果
公司已于储能行业持续深耕多年,公司储能领域研发项目“工商业用智能光
储电站关键技术攻关及示范应用”项目入选浙江省“尖兵”研发攻关计划;“电
池储能系统精细化管控关键技术、装备及应用”项目荣获“2023 年度上海市科
学技术奖一等奖”;“分布式光储逆变器**可靠变换和并网控制关键技术及应
用”项目荣获“2023 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大规模分布式光储
充与电网协同互动关键技术及工程化应用”项目荣获“2024 年度电力创新奖特
等奖”。同时,公司“六代分相(5-8)kW 双路 MPPT 低压电池储能逆变器项目”
“六代交耦储能三相 5-10kW 逆变器 PRO 机型项目”等项目正在进行技术开发,
预计将进一步夯实公司于储能领域的技术积累、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公司已形成包含储能系统多模式配电优化管理技术、储能逆变器离网输出并
机技术、光储系统并网振荡抑制技术和大功率、高能量密度的双向功率变换技术
在内的多项关键核心技术,并拥有应用于光伏储能系统、光伏储能逆变器等领域
的多项发明专利,为本项目实施后的储能领域技术研发奠定了基础。
(2)本研发项目预计开展的研发方向符合储能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储能逆
变器产品战略规划
我国储能行业政策不断制定,推动储能市场细分应用场景的发展。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八部门 2025 年 2 月发布的《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指
出,要面向数据**、智算**、工业园区、工商业企业等对供电可靠性、电能
质量要求高和用电量大的用户,推动配置新型储能。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
园区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积极推进新型储能技术产品在工业领域应用。发展个
性化、定制化家用储能产品。到 2027 年,我国新型储能制造业规模和下游需求
基本匹配,培育千亿元以上规模的生态主导企业 3~5 家。推动新型储能制造业更
好地满足电力、工业、能源等多领域应用需求。
公司洞悉行业发展趋势,深耕用户侧储能市场,目前 20kW 以下功率范围的
混合式储能逆变器产品已实现规模化销售,应用场景主要为小型住宅储能系统和
小型工商业储能系统。在储能市场快速发展及储能应用场景多元化的背景下,公
司拟在继续保留原有功率段混合式储能逆变器生产线的基础上新增 20kW 以上
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生产线,丰富储能产品类型,布局工商业储能系统产
品和大型住宅储能系统产品,实现用户侧储能业务更多场景覆盖,把握储能行业
发展机遇期,为公司在储能行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本研发项目是在公司现有
储能逆变器及储能核心技术的基础上,针对工商业储能、地面电站储能等领域进
行技术拓展与创新,拟推出储能技术解决方案与全系产品,符合储能行业发展趋
势和公司战略规划。
(3)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及产学研合作体系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
公司根据产品研发的实际需求,制定了一系列研发管理相关制度,对新产品
立项、设计、开发全过程以及定型产品的技术改进进行了规范,以实现科研创新
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与此同时,为确保研发工作的有序推进,公司设立研究
院,**主导新产品的项目设计开发工作,并对项目目标的完成承担直接责任。
研究院下设六大**,主要研发项目涵盖核心技术研究和全新产品开发,包括光
伏应用技术研究、光储前沿产品与技术开发、储能产品应用评价技术与标准研究
等多个领域。
在产学研合作方面,为保持竞争优势并持续推动创新,公司积极寻求外部合
作,拓展研发领域,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
体系,并结合长三角地区优质院校资源,和多所高校建立战略合作机制。同时,
公司会同宁波市科技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科研院所进行**科研项目攻
关,借助其雄厚的研发实力和广泛的行业资源,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
力。公司目前已与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理工大学等高校建立起了良好的产学研合
作关系。
综上,公司强大的研发实力、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及产学研合作体系为研发
项目的实施提供重要保障。
(4)公司具备项目实施的研发技术实力和人才团队基础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的投入及研发队伍的建设,已形成雄厚的技术和研发
实力,确立技术研发优势。2022 年至 2025 年 1-3 月,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 30,118.92
万元、31,245.57 万元、38,442.22 万元和 8,481.56 万元,最近三年持续增长。公
司作为行业内知名的生产和研发企业,参与了户用光储一体机测试技术导则
(GB/T41240-2022)、光伏逆变器高加速寿命试验技术规范(NB/T 11392-2023)
等多项行业内相关标准的起草制订工作。公司及公司产品获得了**级制造业单
项**示范企业、**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首
台(套)装备、**智能光伏试点示范项目、浙江省科技领军企业、浙江省未来
工厂、宁波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领域首台(套)产品、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一等
奖等多项荣誉。
在人才团队方面,公司研发团队被评为浙江省**创新团队,建有**博士
后科研工作站、**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浙江省**可
靠光储逆变器**企业研究院等一系列研发平台及 CNAS 认证综合实验检测中
心。此外,公司已建立研发创新和团队效率的激励制度,充分调动研发人员的研
发创新热情,提升公司整体研发水平,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
动力。
发成果
(1)项目研发预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 30,562.17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25,017.00 万元,募集资金
用于场地购置及装修、设备购置,属于资本性支出,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形,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内容 投资总额 占比 募集资金投入 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合计 30,562.17 100.00% 25,017.00 /
本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构成不涉及董事会前投入资金的情形。
(2)项目时间安排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 2 年,其中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及场地购置 6 个月,研发场
地装修 6 个月,研发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12 个月,研发人员招募及培训 12 个月,
试运行 3 个月,具体如下:
**年 第二年
项目
第 1 季度 第 2 季度 第 3 季度 第 4 季度 第 1 季度 第 2 季度 第 3 季度 第 4 季度
前期准备工作
场地购置
研发场地装修
研发设备采购安装调
试
研发人员招募及培训
试运行
(3)目前研发投入及进展
本项目募集资金未直接投入产品和技术研发。本项目涉及的研发活动预计将
于上海研发**建成后逐步实施和开展,截至目前暂未实际投入。
(4)已取得或预计可取得的研发成果
上海研发**建成后预计开展的研发课题预计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集成化、
模块化、大功率、高安全储能产品的研发及创新能力,增强公司在储能领域的技
术研发实力,丰富储能产品矩阵,为多元化业务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其主要研发
内容及预计可取得的研发成果情况如下:
研发方向 主要研发内容 预计可取得的研发成果
①适配性强,可搭配多种系统组合
①光伏充放电多种兼容
六代工商业储 方案(柴发 PCS PV)
②大功率 PCS 接口、EMS 接口
能 STS 并离网 ②智能通讯,灵活选择通讯路径
③并离网 20ms 切换
切换模块 ③兼容现有储能柜集成系统
④多台并机,构建储能超级矩阵
④**并离网切换
①调频控制,调峰控制等**能具管理功能②智
能故障预警、寿命预测 ①减缓电池衰减速率和增加循环
③同信等通信安全 寿命;实时监控系统故障异常,及
工商业储能
④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嵌入 时快速保护设备、保障安全运行
EMS 模块
⑤全景覆盖:新能源配储、独立储能、火电调频 ②先进的控制策略推动储能电站
等 **运行、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⑥故障实时推送,精准定位
①空间使用率饱和
②模块摆放更足 ①单柜占地 1.28m?~2m?
工商业储能开
③满足蓄电池组、逆变器、控制系统、储能装置 ②肩并肩无缝安装
关柜(可接入
等设备、功能集成于一体 ③315Ah 电芯配置
PCS STS 发
④可搭载多种主力电芯 ④远程监控
电机)
⑤柜级泄爆保护装置 ⑤电芯间 1:1 设置气凝胶阻燃
⑥柜级消防灭火设计
①三电平拓扑,转换效率**>98.5%
②高动态响应,满载切换时间低至 10ms
③支持多机并联运行,可扩容至 2MW
①省去工频隔离变压器,**系统
第六代地面电 模块化设备使配置更加灵活,维护便捷
成本
站储能 PCS 产 ④高速 IGBT、低内阻滤波器
②增加零线接口,用于低压配电电
品 ⑤并离网无缝切换,快速响应,保证关键负载持
网
续不间断供电
⑥直流输入范围宽,支持梯次电池利用
⑦有功、无功独立调节,提升电能质量
①集成 8 个 MPPTs 和组串电流高达 20A
②**充电/放电电流高达 200A;双电池接口,系
统扩展灵活支持在电网和发电机条件下的调峰控 ①满足美国入市标准
工 商 业 制 ②工作温度范围为-20℃至 55℃
HYBRID ③支持网格和备份端口的非平衡负载和半波负 ③储存温度范围为-40℃至 70℃
载;发电机连接多种输入方式和自动发电机开/关 ④工作海拔高度可达 4,000 米以上
控制** 15 个并网和离网操作
④增加电池保护和操作功能,延长电池寿命
上海研发**建设项目以公司现有产品技术为基础,通过购置研发场地,建
设高水平研发实验室;引进先进的实验检测设备,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设,
招聘**研发人才,打造具备产品研发设计、实验、测试、认证等多功能的技术
开发平台。公司已经拥有相关产品和技术的底层技术。
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之“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一)/1、技术研发风险”
已对发行人技术研发风险进行风险提示。
(二)拟资本化或费用化的部分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投资总额 30,562.17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25,017.00 万元,用于场地
购置、场地装修、设备购置,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均属于资本性支出,符合
实际情况,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上海研发**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测算表,了解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预算、时间安排、未来拟研发方向等情况;
(2)访谈发行人研发部门负责人,了解发行人研发实力情况、该项目未来
研发方向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的关联程度,拟研发项目预计可取得
的成果、其对发行人主营业务的贡献程度,以及本项目是否涉及研发投入资本化
情况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本项目通过建设实验室、采购设备、招聘**研发人才,打造具备产
品研发设计、实验、测试、认证等多功能的技术开发平台,从而增强发行人在储
能领域的研发实力。发行人具备较为强大的研发实力,且该项目未来研发方向符
合行业发展情况、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战略,本项目的实施具有技术可行性;
(2)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充分披露技术研发风险;
(3)项目四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均属于资本性支出,相关会计处理符合项目
实际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五、结合项目五的软硬件设备的具体购置内容、价格和作用等情况,
说明实施后对公司在智能化、数字化功能提升上的影响,拟购置软硬
件设备是否为发行人目前相关资产的更新或升级,相关投入的原因及
合理性
项目五所购置的软硬件设备包括基础网络建设、数据**建设扩容、机器人
及 AI 平台、集采平台、供应链平台等多个项目,其中部分属于发行人目前相关
资产的更新。本项目实施后预计能够从管理、销售、研发、运营、信息安全等多
个环节有效提升公司数智化水平、增强数据资源整合水平,从而整体提升公司运
营效率,具有合理性。
(一)结合项目五的软硬件设备的具体购置内容、价格和作用等情况,说
明实施后对公司在智能化、数字化功能提升上的影响,拟购置软硬件设备是否
为发行人目前相关资产的更新或升级
人目前相关资产的更新或升级
本项目软硬件设备的具体购置项目、购置内容、价格、主要作用、是否涉及
发行人目前相关资产的更新或升级情况如下:
是否涉及目前资
购置项目 购置内容 总价(万元) 主要作用
产的更新或升级
交换机,网线,管
基础网络建设 300.00 是
道,分机房
超融合服务器 150.00
数据**建设扩容 是
**机房 100.00
中台构建(数字底座重 数字中台软件 400.00 构建 IT 基础平
构、数据治理、建模能 台能力,为业 是
服务器 200.00 务部门提供势
力、微服务)
能
RPA 机器人 32.00
RPA 机器人及 AI 平台 否
RP**I 平台 50.00
低代码平台软件 90.00
低代码平台构建 否
服务器 50.00
协同办公软件平 提升全链接协
协同平台建设 200.00 否
台 同效率,提升
是否涉及目前资
购置项目 购置内容 总价(万元) 主要作用
产的更新或升级
项目管理软件 150.00 各业务板块综
服务器 50.00 合效率
数据库 100.00
办 公 软 件
OFFICE365 三 年 240.00
增购办公软件 是
租用
CAD 软件(二维/
三维)三年租用
增购办公硬件 电脑 300.00 是
OCR 识别软件 ORC 软件 45.00 否
HR 系统升级 E-HR 软件 150.00 是
财资系统软件 80.00
财资系统建设 否
服务器 50.00
BPM 流程管理系统建 BPM 软件 100.00
是
设 服务器 50.00
知识管理软件 100.00
知识管理系统建设 否
服务器 50.00
预算管理软件 100.00
预算管理系统 BPC 否
服务器 50.00
AI 场景建设(视觉检
AI 软件及算法 100.00 否
测,电站建设等)
智能园区系统(能耗管
智能园区软件 80.00 是
理)
提升客户体
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升
CRM 软件 300.00 验,提升获客 是
级(CRM)
能力
PLM 系统软件 实施 PLM 软件 600.00
否
(设计协同,仿真) 服务器 150.00 结合 IPD 提升
面向客户的研
LIMS 系统 120.00
实验室 LIMS 系统建设 发效率 否
服务器 50.00
采集软件 150.00
IOT 集采平台建设 是
采集设备 PLC 等 300.00
供应链平台软件 150.00
供应链计划平台 否
服务器 50.00 提升运营能
SAP 软件 200.00 力,提升生产,
SAP 升级 是
服务器 50.00 质量,和综合
QMS 系统 150.00 决策能力
质量管理系统 QMS 否
服务器 50.00
物流平台建设 100.00
物流平台建设 否
服务器 20.00
是否涉及目前资
购置项目 购置内容 总价(万元) 主要作用
产的更新或升级
售后管理系统 200.00
售后系统升级 是
服务器 50.00
远程运维系统软
远程运维 AR/VR 系统 件 否
AR/VR 设备 100.00
各系统 License 授
权
海外数字化建设 是
网络运营投入 120.00
服务器 300.00
运 营 端 终 端 硬 件 , PDA 150.00
PDA,打印机,RFID 打印机 48.00 是
等 RFID 设备等 100.00
产供销平台(连接外部 产供销平台软件 120.00
否
客户和供应商) 服务器 50.00
**智能排产(基于动 APS 软件 80.00
否
态产供销情况) 服务器 50.00
EAM 系统 60.00
设备管理系统 EAM 否
服务器 50.00
仿真软件计算法 500.00
数字运营平台 否
服务器 150.00
数据库安全系统 60.00
数据交换系统 70.00
身份认证系统 40.00
统一策略分发平
台
权限管理系统 50.00 保障所有业务
信息安全增强 异地备份**建 都基于安全受 否
设 控的前提
日志审计系统 50.00
DLP 数 据 防 泄 漏
系统
云桌面 400.00
工控安全系统 100.00
合计 9,955.00 / /
以上软硬件购置涉及管理、销售、研发、运营、信息安全等多个应用环节,
能够有效提升公司数智化水平、增强数据资源整合水平,从而整体提升公司运营
效率,具体分析如下:
(1)有利于增强公司数智化水平,推动管理及运营效率的提升
在光储产业快速发展以及逆变器市场需求增长的背景下,公司近年**营规
模和业务布局持续扩大,对自身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
亟待进一步提高数智化管理水平。本项目计划通过新建或升级改造软硬件系统等
方式,在管理方面实现全链接协同效率、各业务板块综合效率的提升;在运营方
面实现质量、供应链、物流、售后、运维等多方位整体运营效率的提升。
综上,本项目实施后公司数智化管理水平及运营效率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将是公司实现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2)构建 IT 基础平台,强化数据资源整合水平,增强公司决策分析能力
近年来,大数据凭借数据类型的多元性和数据分析的**性,逐渐成为企业
提高决策成功率的重要手段。公司计划通过 IT 基础平台的构建,强化数据资源
整合水平,为公司决策分析提供重要支撑。
首先,在 IT 基础方面,通过构建数字化中台、引入机器人流程自动化(RPA)、
搭建 AI 平台以及一系列软硬件的部署,提升公司数据治理、数据分析能力;其
次,通过精益化、规范化决策管理工具及应用技术,为各层级管理人员提供经营、
决策分析实时数据,支撑经营管理持续优化,主要包括:
应用环节 提升途径及目标
搭建协同平台,构建、升级重要管理系统及配套软硬件,进行 AI 场景
管理
建设,提升全链接协同效率,提升各业务板块综合效率
通过新建客户交易系统、升级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等方式,提升
销售
客户体验,提升获客能力
通过搭建设计协同及仿真平台、新建实验室 LIMS 系统等方式,并结合
研发
IPD(集成产品开发)提升面向客户需求的研发能力
构建、升级重要运营系统及配套软硬件,提升境内外数字化运营能力,
运营
提升生产、质量和综合决策能力
根据信息安全总体规划,通过一系列信息安全软件购置及平台搭建,增
信息安全
强公司整体信息安全,保障业务的安全、受控
综上,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各系统间数据资源整合效率,将运营和管
理信息及时反馈给各级管理者,为公司管理层在市场拓展、经营方案制定等方面
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优化公司决策效率,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二)相关投入的原因及合理性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 2024 年 11 月发布《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 年本)》,
提出鼓励企业将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及绿色化等贯穿于设计、生产、管理、
检测和服务的各个环节,积极开展智能制造,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运营成本,
缩短产品生产周期,提高生产效率,**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
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作为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也
是衡量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高度集成的数字化管理系统有助于企业
实现资金流、信息流的统一并同步,进而提高管理水平及运营效率。
近年来,公司积极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行业发展趋势,加快推进信
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公司重视数智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 IT 基础设施建
设、应用系统平台以及产业链战略协同,以人才为重要支撑,不断进行流程优化、
自动化生产线改造;围绕未来工厂建设标准,公司实现了研、产、供、销、服全
链路和产业上、下游全方位的智能化、绿色化、精益化、人本化、高端化发展。
因此,丰富的数智信息化建设经验是本项目顺利开展的重要支撑。本项目实施对
公司的影响情况参见本回复“问题 2/五/(一)/2、项目实施后对公司在智能化、
数字化功能提升上的影响”之相关内容。
近年来,同行业可比公司亦积极规划数智化、信息化提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具体建设内容
基于公司现状基础,围绕工程改造类数字化提
数字化提升项 升、研产供数字化提升、精益运营数字化提升、
阳光电源 64,544.26
目 数据和技术底座提升、数字化硬件基础设施升
级、数字化信息安全六个方面实施项目
在对公司原有信息系统升级的同时,根据行业信
信息化平台建 息化发展方向,搭建完善的底层架构,并且在营
正泰安能 20,524.24
设项目 销、供应链管理、项目管理、资产运维和管理等
领域进行**的信息化平台建设
综上,公司丰富的数智信息化建设经验为项目顺利开展建立重要支撑,同行
业可比公司亦布局数智化提升,本项目的实施具有合理性。
(三)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看数智化提升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测算表、设备购置清单,了
解本项目软硬件设备购置的具体情况,包括软硬件名称、购置数量、价格等;
(2)访谈发行人 IT 部门负责人,了解采购软硬件的具体功能、是否属于目
前相关资产的更新或升级,以及本项目实施后对发行人在智能化、数字化功能提
升上的影响等;
(3)查看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公开披露文件,了解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类似
募投项目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数智化提升项目所购置的软硬件设备包括基础网络建设、数据**建
设扩容、机器人及 AI 平台、集采平台、供应链平台等多个项目,其中部分属于
发行人目前相关资产的更新或升级;
(2)购置的软硬件应用于发行人管理、销售、研发、运营、信息安全等多
个方面,能够有效提升发行人数智化水平、提高发行人运营及决策效率;
(3)数字化、智能化建设能够显著提高发行人现代化管理水平,工业和信
息化部亦鼓励企业进行智能化升级以**运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同行
业可比公司亦存在布局数智化提升的募投项目,发行人相关投入具有合理性。
六、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类似业务或产品、前募类似业务或产品以及
同行业公司可比业务或产品的效益测算情况以及关键假设等,分项目
说明本次募投产品效益测算的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的效益测算是否
合理、谨慎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项目一)、
“高电压大功
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项目二)和“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
(项目三)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上海研发**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
益,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提升公司技术水平、研发能力和实验检测能力;“数智化
提升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公司通过项目建设提升整体数智化水平,实现
对现有管理、运营、研发、业务等多个业务环节的数智化改造提升;“补充流动
资金项目”将补充与主营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流动资金,缓解公司未来的资金压力。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项目一)、“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
(项目二)和“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项目三)的效益测算合
理、谨慎,具体分析如下:
(一)“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项目一)的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
(1)项目计算期
项目一计算期为 21 年,其中,建设期 1 年,运营期 20 年。
(2)发电收入
公司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光照水平、有效发电小时数、项目建成后的系统发电
效率、存续年限及预计系统每年衰减率等因素进行测算得出预计的发电量,结合
业主的度电用电价格、光伏发电上网价格测算出预计的项目整体发电收入。
(3)成本费用
成本费用主要包括折旧费用、运维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4)相关税费
相关税费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企业所得税,相关税
费金额根据目前实际税率测算。
(5)项目现金流量
根据预计产生的发电收入、发电成本、费用以及税收等因素,测算项目一存
续期间内各年度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以此计算项目一的投资内部收益率。
项目一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并网售电模式,其中,“自发自用”
部分为主要售电方式,光伏电站产生的“自发自用”电力主要销售予终端企业客
户,“自发自用”部分的售电单价,系公司与终端企业客户根据当地电网企业的
售电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余电上网”部分的电力销售予电网公司,售电单价
以目前当地燃煤机组**上网电价为基础,综合考虑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
易的影响确定。项目一收入测算的具体参数如下:
序号 测算参数 具体假设情况 测算依据
公司与终端企业客户协商确定,并在
协议中明确约定
考虑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
目前当地燃煤机组**上
网电价的 50%
为现行上网结算价格的 50%
装机容量由意向协议确定;浙江省有
各年发电量=装机容量*各 效光照时间根据行业通用数据确定;
地有效光照*(1-衰减率) 衰减率根据《光伏发电效率技术规范
(GB/T 39857-2021)》确定
根据公司已建成项目的历史数据和
来发展规划确定
截至 2024 年末,公司分布于浙江省的现有工商业电站合计并网装机容量合
计约为 98.26MW,2024 年度全年发电量合计约为 11,277.65 万 kWh,以此推算
平均光照小时数约为 1,148 小时,与本次测算预计有效光照小时数 1,022 小时基
本接近;现有工商业电站平均消纳比例约为 82.43%,消纳比例良好,项目一按
照 70%自发自用比例测算发电收入较为谨慎。
项目一发电收入的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指标 T1 T2 T3 ・・・ T18 T19 T20
总发电量(万 kWh) 11,957.40 11,871.55 11,785.70 ・・・ 10,497.98 10,412.14 10,326.29
自用电量(万 kWh) 8,370.18 8,310.09 8,249.99 ・・・ 7,348.59 7,288.50 7,228.40
上网电量(万 kWh) 3,587.22 3,561.47 3,535.71 ・・・ 3,149.40 3,123.64 3,097.89
发电收入(万元) 4,362.81 4,331.49 4,300.17 ・・・ 3,830.32 3,799.00 3,767.68
自用电量收入(万元) 3,703.62 3,677.03 3,650.44 ・・・ 3,251.59 3,225.00 3,198.41
上网电量收入(万元) 659.19 654.46 649.73 ・・・ 578.74 574.00 569.27
项目一成本费用由折旧费用、运维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组成。其中,固定资产
折旧是项目一成本费用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按照 20 年折旧年限和 5%残值率以
直线法进行折旧;运维费用参照公司现有分布式光伏电站运维成本历史数据及市
场情况,各年度以 0.04 元/瓦进行测算;其他费用包含更换逆变器、保险费等,
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指标 T1 T2 T3 ・・・ T18 T19 T20
折旧费用(万元) 1,514.85 1,514.85 1,514.85 ・・・ 1,514.85 1,514.85 1,514.85
运维费用(万元) 480.00 480.00 480.00 ・・・ 480.00 480.00 480.00
其他费用(万元) 28.91 28.91 28.91 ・・・ 28.91 28.91 28.91
总成本费用(万元) 2,023.76 2,023.76 2,023.76 ・・・ 2,023.76 2,023.76 2,023.76
项目一现金流入由营业收入、回收资产余值等构成,现金流出由项目投资、
付现成本、相关税费等构成,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指标 T0 T1 T2 T3 ・・・ T18 T19 T20
现金流入 - 4,929.98 4,894.58 4,859.19 ・・・ 3,830.32 3,799.00 5,362.26
现金流出 36,137.32 508.91 508.91 508.91 ・・・ 1,005.37 997.17 988.97
净现金流量 -36,137.32 4,421.07 4,385.67 4,350.28 ・・・ 2,824.96 2,801.83 4,373.29
累计净现金流量 -36,137.32 -31,716.26 -27,330.58 -22,980.31 ・・・ 23,284.42 26,086.25 30,459.54
项目一达产后,公司将年均增加收入约 4,065.24 万元,年均增加净利润约
(1)募投项目预计效益与公司现有业务情况对比
项目一与公司现有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属于同一类型的业务,项目一预测毛
利率与公司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毛利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平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募投项目一
均毛利率
新能源电力生
产业务收入
新能源电力生
产业务成本
毛利率 47.47% 52.86% 60.03% 65.40% 56.44% 47.27%
注:上表中,募投项目的收入、成本及毛利率为项目运营期的年平均数据
项目一预测毛利率相比公司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系分
布式光伏电站的发电效率随着运行年限的上升,存在衰减情况,相应的发电量和
发电收益随之下降,项目一的预测毛利率是按照项目全运营周期 20 年的预计发
电收益情况进行的相应测算。此外,项目一考虑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等
影响因素,出于谨慎考虑,用于效益测算的上网电价低于现有新能源电力生产业
务历史上网电价。
(2)募投项目预计效益与可比公司情况对比
项目一的预测内部收益率与同行业可比投资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对比情况如
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投资项目名称 内部收益率
兆新股份(002256) 和县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3796.68KW 分布式光伏项目 9.48%
芯能科技(603105)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9.51%
能辉科技(301046)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8.36%
晶科科技(601778)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1.39%
发行人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7.45%
注:上表中晶科科技的可比投资项目内部收益率按照运营期 25 年测算
由上表可见,公司项目一的内部收益率低于同行业可比投资项目的内部收益
率,主要原因系:考虑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等影响因素,出于谨慎考虑,
项目一用于效益测算的上网电价低于同行业可比投资项目的上网电价。
综上所述,发行人对项目一的效益进行了谨慎合理的预计。
(二)“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项目二)的效益测算具有合
理性
项目二的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约为 19.27%,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约为 6.45
年(含建设期),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二的财务经济效益按照****
和**印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和现行财税制度进
行测算,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项目二的计算期为 11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9 年,具体达产情况如
下表所示:
项目 T1 T2 T3 T4 T5 ・・・ T11
达产率 0% 0% 60% 80% 100% 100% 100%
注:T1、T2 为建设期,下同
项目二的产品为 250kW 以上高电压大功率组串式并网逆变器,**达产后
年产能将新增 2.5 万台。项目二销售收入**来源于高电压大功率组串式并网逆
变器的销售,销售收入根据销售单价乘以当年预计销量进行测算。销售数量假设
等同于当年的生产数量;销售单价参考历史产品销售单价,并结合未来市场行情、
行业竞争状况,同时考虑到随着市场进一步放量、成本进一步**情况下产品降
价等因素确定。
项目二的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的预计销售单价与公司同类产品历史平
均销售价格水平、同行业可比价格不存在较大差异,预计销售单价较为合理、谨
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价格
可比项目 产品类型 功率段 应用场景
(元/W)
工商业:
通润装备(18GW 光伏、储
能逆变器扩产项目和 0.180 光伏逆变器-组串 工商业、地面电站
地面电站:
工商业:
固德威(年产 20GW 并网、 0.129 并网逆变器 工商业、地面电站
储能逆变器及 1.8GWh 储 100kW-136kW
能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地面电站:
上能电气(年产 25GW 组
大功率组串式光
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 0.090 未披露 未披露
伏逆变器
设项目)
可比项目平均值 0.133 - - -
高电压大功率并 地面电站、大型工
发行人报告期平均值 0.107 250kW 以上
网逆变器 商业电站
高电压大功率并 地面电站、大型工
项目二 0.111 250kW 以上
网逆变器 商业电站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资料来源于各公司公开披露信息
基于以上预测,项目二 100%达产后年平均销售收入为 79,520.70 万元,具体
测算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T3 T4 T5 ・・・ T11
达产率 60% 80% 100% ・・・ 100%
单价(元/台) 33,300.00 32,967.00 32,637.33 ・・・ 31,351.29
数量(万台) 1.50 2.00 2.50 ・・・ 2.50
销售收入(万元) 49,950.00 65,934.00 81,593.33 ・・・ 78,378.22
注:T1、T2 为建设期,不实现销售收入;T3 为项目投产首年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经验,项目二成本费用包括营业成本、期间费用等。成本
费用测算依据如下:
(1)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由项目原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运输费用组成。其中,单位
原材料成本、单位制造费用、单位运输费用参照公司历史数据测算,较为合理、
谨慎;直接人工根据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人员配备情况,参照公司目前的生产人员
薪酬水平,并结合当地薪酬水平估算;折旧摊销费用主要来自房屋建筑物、设备
等的折旧摊销,基于会计准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估算。
基于上述预测,项目二 100%达产后年平均营业成本为 60,445.86 万元。
(2)期间费用
公司参考历史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和研发费用率的平均值及募投项目的
规模效应影响,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各年度的预测销售收入,估算各年度的销
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项目二不考虑银行**,因此无财务费用,期间
费用测算较为合理、谨慎。
基于上述预测,项目二 100%达产后年平均期间费用为 9,542.48 万元。
项目二增值税按照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
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的余额)计算,增值税率按照 13%测算;税金及附加
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
本项目实施主体锦浪科技(即上市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故企业所得税按照
项目二现金流入由营业收入、销项税额、回收资产余值、回收流动资金等构
成,现金流出由项目投资、付现成本、相关税费等构成,具体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1 T2 T3 T4 T5 T6
现金流入 - - 56,443.50 74,505.42 92,200.46 91,278.45
现金流出 14,107.54 21,925.36 49,410.60 66,647.92 83,833.50 82,566.12
净现金流量 -14,107.54 -21,925.36 7,032.90 7,857.50 8,366.96 8,712.34
项目 T7 T8 T9 T10 T11
现金流入 90,365.67 89,462.01 88,567.39 88,567.39 107,926.39
现金流出 81,325.77 80,116.97 78,914.74 78,914.74 78,914.74
净现金流量 9,039.89 9,345.04 9,652.65 9,652.65 29,011.65
项目二 100%达产后的经济效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1)募投项目预计效益与公司现有业务情况对比
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亦涉及逆变器产品扩产,项目二与前次募
投项目的内部收益率指标对比如下:
项目 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 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
内部收益率(税后) 27.12% 19.27%
项目二的内部收益率低于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
逆变器新建项目”的内部收益率,主要原因:①项目二规划时公司组串式并网逆
变器毛利率较前次募投项目规划时的毛利率有所下降,项目二的内部收益率测算
考虑到前述情况的影响;②公司储能逆变器的毛利率通常高于并网逆变器,“年
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包括并网逆变器和储能逆变器的扩产,项目
二仅针对并网逆变器进行扩产,其内部收益率测算亦考虑此因素的影响;③高电
压大功率产品对生产场地、生产设备、测试设备等要求更高,因此项目二单位产
能的工程建设费用、设备投入金额均高于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
公司项目二预测毛利率略高于公司报告期内相同功率段并网逆变器毛利率
平均值,主要原因系现有产线设计主要系满足中小功率产品生产要求,报告期内
公司仅能通过早期购置的混合机型生产线进行高电压大功率组串式并网逆变器
生产,生产成本较高;项目二拟建设 250kW 以上大功率组串式并网逆变器专用
生产线,能够提升高品质产品规模生产效率,**产品生产成本,进而提升相关
产品毛利率,具体如下:
项目 250kW 以上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
报告期此类产品平均毛利率 19.46%
项目二预测毛利率 24.00%
综上,项目二的效益测算已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开展情
况,募投产品的规划将提高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顺应市场发展趋势的能力。项
目二内部收益率与以前年度逆变器产能扩建项目内部收益率的差异原因具有合
理性;项目二预测毛利率略高于公司报告期内相同功率段并网逆变器毛利率平均
值,符合公司本项目拟提升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规模化生产能力的规划目
的,具有合理性。
(2)募投项目预计效益与可比公司情况对比
A 股同行业上市公司中,科士达、上能电气募投建设项目与项目二较为接近,
科士达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上能电气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25GW 组
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与项目二预测效益对比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上市公司情况 募投项目名称 内部收益率(税后) 毛利率
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
科士达(2023 年再融资) 15.55% 20.43%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年产 25GW 组串式光伏
上能电气(2023 年再融资) 23.03% 27.78%
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平均值 - 19.29% 24.11%
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
发行人(本次再融资) 19.27% 24.00%
器新建项目
注: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募集说明书、预案等公开披露文件
由上表可知,项目二预测效益与科士达、上能电气募投建设项目预测效益基
本接近,处于科士达、上能电气募投建设项目预测效益的平均水平。
综上所述,发行人对项目二的效益进行了谨慎合理的预计。
(三)“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项目三)的效益测算具有
合理性
项目三的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约为 33.04%,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约为 4.75
年(含建设期),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三的财务经济效益按照****
和**印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和现行财税制度进
行测算,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项目三的计算期为 11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9 年,具体达产情况如
下表所示:
项目 T1 T2 T3 T4 T5 ・・・ T11
达产率 0% 0% 60% 80% 100% 100% 100%
注:T1、T2 为建设期,下同
项目三的产品为 20kW 以上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达产后年产能
将新增 2.5 万台。项目三销售收入**来源于 20kW 以上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
变器的销售,销售收入根据销售单价乘以当年预计销量进行测算。销售数量假设
等同于当年的生产数量;销售单价参考历史产品销售单价,并结合未来市场行情、
行业竞争状况,同时考虑到随着市场进一步放量、成本进一步**情况下产品降
价等因素确定。
项目三的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的预计销售单价与公司同类
产品历史平均销售价格水平相近、低于同行业可比价格,预计销售单价较为合理、
谨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价格
可比项目 产品类型 功率段 应用场景
(元/W)
德业股份(年产 25.5GW 组
户用储能、工
串式、储能式逆变器生产线 0.691 储能逆变器 30kW 以上
商业储能
建设项目)
中大功率混合 工商业储能、
发行人报告期平均值 0.532 20kW 以上
式储能逆变器 大型住宅储能
中大功率混合 工商业储能、
项目三 0.429 20kW 以上
式储能逆变器 大型住宅储能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资料来源于各公司公开披露信息
基于以上预测,项目三 100%达产后年平均销售收入为 71,640.27 万元,具体
测算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T3 T4 T5 ・・・ T11
达产率 60% 80% 100% ・・・ 100%
单价(元/台) 30,000.00 29,700.00 29,403.00 ・・・ 28,244.40
数量(万台) 1.50 2.00 2.50 ・・・ 2.50
销售收入(万元) 45,000.00 59,400.00 73,507.50 ・・・ 70,611.01
注:T1、T2 为建设期,不实现销售收入;T3 为项目投产首年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经验,项目三成本费用包括营业成本、期间费用等。成本
费用测算依据如下:
(1)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由项目原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运输费用组成。其中,单位
原材料成本、单位制造费用、单位运输费用参照公司历史数据测算,较为合理、
谨慎;直接人工根据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人员配备情况,参照公司目前的生产人员
薪酬水平,并结合当地薪酬水平估算;折旧摊销费用主要来自房屋建筑物、设备
等的折旧摊销,基于会计准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估算。
基于上述预测,项目三 100%达产后年平均营业成本为 47,961.27 万元。
(2)期间费用
公司参考历史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和研发费用率的平均值及募投项目的
规模效应影响,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各年度的预测销售收入,估算各年度的销
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本募投项目不考虑银行**,因此无财务费用,
期间费用测算较为合理、谨慎。
基于上述预测,项目三 100%达产后年平均期间费用为 8,596.83 万元。
项目三增值税按照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
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的余额)计算,增值税率按照 13%测算;税金及附加
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
本项目实施主体锦浪科技(即上市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故企业所得税按照
项目三现金流入由营业收入、销项税额、回收资产余值、回收流动资金等构
成,现金流出由项目投资、付现成本、相关税费等构成,具体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1 T2 T3 T4 T5 T6
现金流入 - - 50,850.00 67,122.00 83,063.48 82,232.84
现金流出 12,355.85 18,951.82 40,273.90 56,225.43 69,863.78 68,845.27
净现金流量 -12,355.85 -18,951.82 10,576.10 10,896.57 13,199.69 13,387.57
项目 T7 T8 T9 T10 T11
现金流入 81,410.51 80,596.41 79,790.44 79,790.44 96,859.71
现金流出 67,844.23 66,860.33 65,893.26 65,893.26 65,893.26
净现金流量 13,566.28 13,736.08 13,897.18 13,897.18 30,966.45
项目三 100%达产后的经济效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1)募投项目预计效益与公司现有业务情况对比
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亦涉及逆变器产品扩产,项目三与前次募
投项目的内部收益率指标对比如下:
项目 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 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
内部收益率(税后) 27.12% 33.04%
项目三的内部收益率略高于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年产 95 万台组串
式逆变器新建项目”的内部收益率,主要原因:公司储能逆变器的毛利率通常高
于并网逆变器,
“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包括并网逆变器和储能逆
变器的扩产,且主要以并网逆变器扩产为主;项目三系对毛利率相对较高的中大
功率储能逆变器进行扩产,因此内部收益率测算考虑此因素的影响。
公司项目三扩产产品为 20kW 以上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于 2024 年
开始实现销售,鉴于此功率段产品销量数据暂时较小,因此选择报告期内所有混
合式储能逆变器的平均毛利率与项目三的预测毛利率进行对比,二者基本接近,
具体如下:
项目 20kW 以上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
报告期 20kW 以上混合式储能逆变器平均毛利率 43.93%
报告期混合式储能逆变器平均毛利率 31.46%
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预测毛利率 33.06%
综上,项目三的效益测算已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开展情
况,募投产品的规划将提高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用户侧储能业务更多场景的覆
盖能力。项目三内部收益率与以前年度并网逆变器产能扩建项目内部收益率的差
异原因具有合理性;项目三预测毛利率与公司报告期内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毛利率
平均值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2)募投项目预计效益与可比公司情况对比
A 股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德业股份募投建设项目与项目三的扩产产品中大功
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较为接近,其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体如下表所示:
上市公司情况 募投项目名称 内部收益率(税后) 毛利率
年产 25.5GW 组串式、
德业股份(2022 年再融资) 储能式逆变器生产线 35.20% 27.32%
建设项目
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
发行人(本次再融资) 33.04% 33.06%
逆变器新建项目
注: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募集说明书等公开披露文件
由上表可知,项目三内部收益率与德业股份募投建设项目基本接近;毛利率
略高于德业股份募投建设项目,主要原因为:储能逆变器毛利率通常高于并网逆
变器,项目三扩产产品为储能逆变器,德业股份募投项目扩产产品包括并网逆变
器和储能逆变器。
综上所述,发行人对项目三的效益进行了谨慎合理的预计。
(四)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资料,了解本次募投
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的产能规划情况、效益测算情况;查阅发行人相关财务报表、
销售明细表,统计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历史销售收入和单位价格、历史销
售成本和单位成本、毛利率等变动情况;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公开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高电压大功率并
网逆变器新建项目”和“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
效益;“上海研发**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提升
发行人技术水平、研发能力和实验检测能力;“数智化提升项目”不直接产生经
济效益,发行人通过项目建设提升整体数智化水平,实现对现有管理、运营、研
发、业务等多个业务环节的数智化改造提升;“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补充与主
营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流动资金,缓解发行人未来的资金压力;
(2)发行人对“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
和“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的效益进行了谨慎合理的预计。
七、结合前次募投项目投产和在建工程转固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各类
新增固定资产等的金额、转固或摊销时点以及募投项目未来效益测算
情况,说明因实施前募和本募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对发行人未来
经营业绩的影响
发行人前募和本募存在较大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资,新增折旧、摊销将
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但随着前募和本募完工并投产,逐渐产生预期
效益,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将逐渐减小。前募和本募的预期效益完
全可以消化新增折旧、摊销,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未**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
(一)前次募投项目建成后新增折旧和摊销对发行人未**营业绩的影响
发行人前募项目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态日期
发行股票 2 综合实验检测**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象发行可转债
发行股票 2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2024 年 4 月 30 日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前募项目中,
“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于
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将在 2025 年及以后年度逐步显现;除“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
逆变器新建项目”外,发行人其余前募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和新增效益已对发行
人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鉴于未来年度公司业绩将以 2024 年度为基期进行测算,且除“年产 95 万台
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外的前募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和新增预期效益的影响均
已体现在公司 2024 年的业绩数据中,下文测算前募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
未**营业绩的影响仅考虑“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的相关数据。
“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主要涉及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的
折旧和软件的摊销,本次测算以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基准,假设
未来测算年度公司原有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保持 2024 年度水平。参照公司现有会
计政策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应的折旧/摊销方法、折旧/摊销年限、残值率,
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新增资产原值、预测营业收入、净利润,
“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
逆变器新建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未**营业绩的影响如下(T 1 期为
单位:万元
指标 年均 T 1 T 2 T 3 T 4 T 5 T 6 T 7 T 8 T 9 T 10
前募项目新增折旧摊销 3,263.81 3,519.60 3,516.74 3,510.43 3,510.43 3,510.43 3,420.46 3,419.62 3,400.87 3,361.03 1,468.49
①公司现有营业收入 621,509.40 654,220.42 654,220.42 654,220.42 654,220.42 654,220.42 654,220.42 654,220.42 654,220.42 654,220.42 327,110.21
②前募项目预计新增营业收入 369,675.00 266,987.50 349,137.50 410,750.00 410,750.00 410,750.00 410,750.00 410,750.00 410,750.00 410,750.00 205,375.00
整体营业收入合计(① ②) 991,184.40 921,207.92 1,003,357.92 1,064,970.42 1,064,970.42 1,064,970.42 1,064,970.42 1,064,970.42 1,064,970.42 1,064,970.42 532,485.21
前募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占新增营
业收入(②)比重
前募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占整体营
业收入(① ②)的比重
③公司现有净利润 65,659.98 69,115.77 69,115.77 69,115.77 69,115.77 69,115.77 69,115.77 69,115.77 69,115.77 69,115.77 34,557.89
④前募项目预计新增净利润 29,787.62 20,846.28 27,774.50 33,201.22 33,195.60 33,211.31 33,242.74 33,258.44 33,258.44 33,258.44 16,629.22
整体净利润合计(③ ④) 95,447.60 89,962.05 96,890.27 102,316.99 102,311.37 102,327.09 102,358.51 102,374.22 102,374.21 102,374.21 51,187.10
前募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占新增净
利润(④)比重
前募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占整体净
利润(③ ④)比重
注 1:上表中,前募项目指“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新增折旧摊销费用以实际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测算;运营期按照 9.5 年测算
注 2:上表中,现有业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以 2024 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测算,不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的未来收入增长以及净利润增长,不考虑其他项
目对收入和净利润的影响,且不构成对公司未来业绩、盈利水平的承诺
注 3:“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运营期为 9.5 年,因此,上表中 T 10 年的公司现有营业收入以全年数据的一半进行测算
由上表可见,前募“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预计年均新增折旧摊销费用为 3,263.81 万元,占公司年均整体营业收入
和年均新增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33%和 0.88%,占公司年均整体净利润和年均新增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42%和 10.96%。随着前
募“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按照预期实现效益,新增收入可**覆盖新增资产带来的折旧摊销费用,不会对公司未**
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新增折旧和摊销对发行人未**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新增房屋及建筑物、分布式光伏电站、机
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软件等无形资产。其中,项目一主要涉及光伏电站资产
的折旧;项目二、项目三主要涉及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的折旧和软件的摊销;
项目四主要涉及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的折旧和软件的摊销;项目五主要涉及机
器设备的折旧和软件的摊销。本募项目各类新增资产的金额、转固或摊销时点以
及折旧/摊销方法、折旧/摊销年限、残值率,具体如下:
预计新增资产金额 预计转固/
资产类别 折旧/摊销方法 折旧/摊销年限 残值率
(万元) 摊销时点
分布式光伏电站 31,891.62 T 1 年限平均法 20 年 5%
房屋及建筑物 40,795.37 T 1 年限平均法 20 年 5%
专用设备 41,928.05 T 1 年限平均法 20 年 5%
软件 6,601.99 T 1 年限平均法 5年 -
注 1:上表中,预计新增资产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注 2:项目一规划于 2026 年底建设完成;项目二、项目三、项目四、项目五均规划于 2027
年 6 月末建设完成,因此假设 T 1 期为 2027 年
本次测算以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基准,假设未来测算年度公
司原有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保持 2024 年度水平。参照上述折旧/摊销方法、折旧/
摊销年限、残值率,并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预测营业收入、净利润情况,本次募
投项目建成后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未**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指标 年均 **年 第2年 第3年 ・・・ 第8年 第9年 第 10 年 ・・・ 第 18 年 第 19 年 第 20 年
本募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合计 3,581.93 6,764.61 6,764.61 6,764.61 ・・・ 5,444.21 5,444.21 1,514.85 ・・・ 1,514.85 1,514.85 1,514.85
①公司现有营业收入 654,220.42 654,220.42 654,220.42 654,220.42 ・・・ 654,220.42 654,220.42 654,220.42 ・・・ 654,220.42 654,220.42 654,220.42
②本募项目预计新增营业收入 67,985.79 99,312.81 129,665.49 159,400.99 ・・・ 153,132.79 153,101.46 4,080.91 ・・・ 3,830.32 3,799.00 3,767.68
整体营业收入合计(① ②) 722,206.21 753,533.23 783,885.91 813,621.41 ・・・ 807,353.21 807,321.88 658,301.33 ・・・ 658,050.74 658,019.42 657,988.10
本募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占新增
营业收入(②)比重
本募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占整体
营业收入(① ②)的比重
③公司现有净利润 69,115.77 69,115.77 69,115.77 69,115.77 ・・・ 69,115.77 69,115.77 69,115.77 ・・・ 69,115.77 69,115.77 69,115.77
④本募项目预计新增净利润 9,797.79 12,482.29 16,548.56 21,018.30 ・・・ 21,500.68 22,374.33 1,495.11 ・・・ 1,310.11 1,286.98 1,263.86
整体净利润合计(③ ④) 78,913.56 81,598.06 85,664.33 90,134.07 ・・・ 90,616.46 91,490.11 70,610.88 ・・・ 70,425.88 70,402.75 70,379.63
本募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占新增
净利润(④)比重
本募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占整体
净利润(③ ④)比重
注:上表中,现有业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以 2024 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测算,不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的未来收入增长以及净利润增长,不考虑其他项目
对收入和净利润的影响,且不构成对公司未来业绩、盈利水平的承诺
由上表可见,本次募投项目预计年均新增折旧摊销费用为 3,581.93 万元,占公司年均整体营业收入和年均新增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0.50%和 5.27%,占公司年均整体净利润和年均新增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4.54%和 36.56%。随着本次募投项目按照预期实现效益,
新增收入可**覆盖新增资产带来的折旧摊销费用,不会对公司未**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随着公司业绩的稳步增长及前募项目、本募项目按照预期实现效
益,公司未**营业绩可**覆盖新增资产带来的折旧摊销费用,实施前募项目、
本募项目而新增的折旧摊销不会对公司未**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
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和“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对因实施前募和本募
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对发行人未**营业绩的影响进行风险提示。
(三)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前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明细表和项目效益测算
表;查阅前次募投项目投产和在建工程转固情况;根据发行人现行的折旧和摊销
政策,对前次募投项目折旧摊销金额进行测算;结合前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及
发行人历史期间的经营业绩实现情况,对发行人因实施前次募投项目而新增的折
旧和摊销对未**营业绩的影响进行分析;
(2)查阅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明细表和项目效益测算
表;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折旧和摊销政策;根据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
相关项目预计完工时点,以及发行人现行的折旧和摊销政策,对募投项目未来折
旧摊销金额进行测算;结合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及发行人历史期间的经营业绩实
现情况,对发行人因实施本次募投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对未**营业绩的影
响进行分析。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前次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且主要为资本性支出,
项目建成后新增折旧摊销较大,但随着项目按照预期实现效益,新增收入可**
覆盖新增资产带来的折旧摊销费用,因此前次募投项目、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
摊销不会对发行人未**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已就因实施前募和本
募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对发行人未**营业绩产生影响事项,在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和“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披露。
八、结合现有及在建(租赁)工厂、宿舍及办公场所等面积和实际使
用等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基建投资的具体内容及其必要性,是否
**用于自用,是否可能出现闲置的情况,为防范闲置情形拟采取的
措施及有效性
(一)现有及在建(租赁)工厂、宿舍及办公场所等面积和实际使用等情
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正在建设的工厂、宿舍及办公场所等。
公司自有及租赁的工厂、宿舍及办公场所等均已投入使用,不存在闲置的情况。
自有及租赁的工厂、宿舍及办公场所等的合计面积和实际使用情况等汇总如下:
性质 用途 场地合计面积(m2) 实际使用情况
工厂 155,552.81 生产经营
办公场所 28,340.16 运营办公
自有
宿舍 200.70 员工居住
小计 184,093.67 /
办公场所 21,817.84 运营办公
工厂 7,473.20 生产经营
租赁
宿舍 9,393.71 员工居住
小计 38,684.75 /
合计 222,778.42 /
注:上表所示不包含本次募投项目拟实施建设的场地
除上述自有、租赁场地之外,公司亦存在租赁仓库等生产配套场地的情况,
以上自有及租赁场地均不存在闲置。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基建投资的具体内容及其必要性
本次募投项目中,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基建投资主要内容为光伏电站及相
应附属设施相关的屋顶建筑工程,不存在用于新建厂房、宿舍或办公场所的情形。
为提升专业化生产能力,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及中大功率混合
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规划新建生产厂房、仓储场地及配套设施;为强化高水平
研发检测能力,上海研发**建设项目规划购置研发场地。前述基建投资能够充
分发挥公司已有技术优势,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优化研发水平,提升公司生产
经营的稳定性。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二、项目三及项目四的基建投资具体如下:
单位:平方米
募投项目 生产车间 测试车间 仓库 研发场地 合计
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
新建项目
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
器新建项目
上海研发**建设项目 / / / 4,800.00 4,800.00
合计 16,990.00 14,375.00 33,575.00 4,800.00 69,740.00
(1)对于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有利于加快优质屋顶的光伏电站投建,从
而实现长期、稳定的收益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基建投资主要内容为光伏电站及相应附属设施相关
的屋顶建筑工程。近年来,随着光伏组件价格的持续下降和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
的快速发展,可实现较高的平均度电收入和项目投资回报的优质屋顶逐渐成为较
为稀缺的资源,而公司已在多年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和运维过程中持续
积累**优质屋顶资源及渠道。通过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基建投资,公司能够
加快在优质屋顶上投建分布式光伏电站,实现资源优势转化为业绩回报,为公司
带来长期稳定的发电收益和现金流,具有必要性。
(2)对于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及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
新建项目,有利于突破公司目前生产线的瓶颈,提高该两种逆变器产品的生产
能力
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产品和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产品因与公司
现有功率段逆变器产品在尺寸、工序复杂程度上的差异,对生产及测试设备要求
更高。公司现有产线设计主要系满足中小功率逆变器产品生产要求,无法进行以
上两种逆变器产品的规模化、**率生产,生产成本较高。通过高电压大功率并
网逆变器新建项目及的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项目的基建投资,公司可建设
线,提升高品质产品规模化生产效率,**产品生产成本,从而将市场前景好、
技术含量高、性能优越的高功率段逆变器产品快速推向市场,巩固公司逆变器行
业**地位,具有必要性。
(3)对于上海研发**建设项目,有利于引进和培养行业高端人才,为公
司储能业务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上海拥有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
公司等研发实力雄厚的企业研发机构、科研院所和高校实验室等。上海研发**
建设项目的研发场地基建投资能将上海欧赛瑞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上海
建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中的高端人才资源引入公司,为公司储能技术的科研攻关
提供产学研基础,为公司研发出先进的储能技术解决方案以及更**、更稳定、
更智能的储能相关产品提供优质助推力,具有必要性。
(三)是否**用于自用,是否可能出现闲置的情况,为防范闲置情形拟
采取的措施及有效性
前述募投项目场地拟**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及研发活动,均属于自用范畴。
(1)公司厂房人均使用面积与同行业公司可比
根据**息,同行业可比公司厂房面积对应生产人员人均面积情况如下:
厂房面积 人均面积
公司 生产人员数量(人)
(平方米) (平方米/人)
固德威 57,438.01 308 186.49
首航新能 41,067.70 351 117.00
科士达 228,964.17 2,233 102.54
平均值 / / 135.34
锦浪科技 227,966.01 3,510 64.95
注 1:固德威厂房面积数据为其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截至 2019 年末的厂房面积,生产人员数
量为其截至 2019 年末的生产人员数量
注 2:首航新能厂房面积数据为其**公开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披露的截至 2021
年末的厂房面积,生产人员数量为其截至 2021 年末的生产人员数量
注 3:科士达厂房面积数据为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披露的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厂区面积,生产人员数量为其截至 2023 年末的生产人员数量
注 4:上表中,发行人厂房面积数据及生产人员数量为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现有数据与
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的场地面积、拟新
增人员数量之和
经对比,发行人现有及募投项目拟建设的生产场地面积对应的生产人员人均
面积在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处于较低水平,预计不会出现闲置的情况。
(2)公司研发场地人均使用面积与同行业公司可比
根据**息查询,同行业公司研发**建设类项目的人均面积情况如下:
面积 人均面积
公司 项目名称 人员数量(人)
(平方米) (平方米/人)
阳光电源 研发创新**扩建项目 59,936.37 1,824 32.86
德业股份 逆变器研发**建设项目 24,000.00 490 48.98
深圳光明区工业园技术** 8,117.09 656 12.37
科士达
福州研发**建设项目 4,500.00 105 42.86
平均值 / / 34.27
锦浪科技 上海研发**建设项目 4,800.00 149 32.21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文件
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建设类项目的人均使用面积为 34.27 平方米/人,公
司本次募投项目人均使用面积与同类募投项目人均使用面积基本一致,项目四研
发场地面积规划合理、谨慎。
综上,公司现有及本次募投基建投资拟投建的生产场地面积具有合理性,预
计不会出现闲置的情况。
设施出现闲置的情况
本次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基建投资内容均属于光伏站点的重要基础设施,
不存在新建厂房、宿舍或办公场所的情形,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资源,有序推进
本次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实施,做好电站运营管理,防范基建设施出现闲置情形。
针对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及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
项目,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推动项目实施,通过维护存量客户、积极开拓下游市
场,保障在手订单充足;通过做好生产运营管理工作,提高交付效率,积极消化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防范生产车间等基础设施闲置。截至 2025 年 4 月末,
公司在手未交货订单金额约 15 亿元(不含税),且未来公司仍会持续获取新订单,
为募投项目产能消化、基础设施的有效利用奠定良好基础。
未来,公司将做好新增基建场地内的布局规划,充分发挥场地使用面积,并
加强新增人员分配及管理,保障新增基建设施的有效利用。
综上所述,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基建投资的规划具有必要性,新增场地
均为发行人自用;发行人已采取积极措施保障经营场地的有效利用,本次募投项
目基建投资预计不会出现闲置情形。
(四)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自有房产、租赁房产台账,以及相关的房屋所有权证、租
赁合同等,了解发行人目前自有及租赁的工厂、宿舍及办公场所的基本情况;
(2)查看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中大
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上海研发**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测
算表,了解上述募投项目用于基建投资部分的基本情况、计算分析人均使用面积
情况;
(3)向发行人相关人员了解发行人自有及租赁房产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
在建中的房产;上述基建投资的具体用途和拟达到的目标,保障募投项目产能消
化以及为防范基建设施闲置拟采取的措施等;
(4)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公开披露文件,对比分析不同企业经营办公场
所人均使用面积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不存在正在建设的工厂、宿舍及办公场所等,目前自建及租赁
的上述房产均已投入使用,不存在闲置的情况;
(2)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中,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
器新建项目、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上海研发**建设项目涉及
基建投资,其中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系为获取优质屋顶建设光伏电站;高电压大
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系为突破发行人
目前生产线的瓶颈、拓宽发行人产品序列;上海研发**建设项目系为吸引优质
研发机构及人才、提高发行人研发实力,均具有必要性;
(3)发行人自建及租赁的工厂、宿舍及办公场所等均为自用,募投项目基
建投资的人均面积与同行业公司可比,预计不会出现闲置;
(4)发行人已通过加强光伏电站运营管理、生产和研发场地规划、持续获
取订单等方式防止基建投资出现闲置的情况,以上措施具有有效性。
九、截至**前次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和效益实现情况,结合 IPO 及以
后历次融资募集资金用途改变、项目延期或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
等情况,说明是否已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是否存在
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
形,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是否谨慎,本次各项募投项目是
否存在实施风险或者变更风险
(一)截至**前次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和效益实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
健审〔2025〕8861 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和 2022 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已投入使用完毕;公司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前次募集资
金实际投资项目均已实现承诺的累计效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2 年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和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完
毕。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照原定计划进行投入,进展符合预期。
(1)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投入
使用完毕,项目进展符合预期,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相符,实
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 达到预定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金额占比 用状态日期
年产 40 万台组串式并网及
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
注:上表中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系累计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下同
(2)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已
投入使用完毕,项目进展符合预期,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相符,
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 达到预定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金额占比 用状态日期
(3)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投入
使用完毕,项目进展符合预期,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相符,实
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 达到预定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金额占比 用状态日期
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
新建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前次募投项目均已
实现承诺的累计效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净利润)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
项目 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年产 40 万台组
串式并网及储
能逆变器新建
项目
特定对象
综合实验检测
发行股票 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
不特定对 站建设项目
象发行可 补充流动资金
转债 项目
年产 95 万台组
特定对象 分布式光伏电
发行股票 站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
注 1: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承诺效益系按照达产后预计年均增加净利润口径计算
注 2:“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此,此项目于 2024 年度尚未实现效益
注 3: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承诺效益系按照达产后预计年均增加净利润口径折算为 2024
年 5-12 月数据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综合实验检测**项目”和“补充流动资
金项目”为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项目。“综合实验检测**项目”不直接产生经
济效益,项目建成后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测试能力,提高产品研发效率,缩
短产品认证周期,促进公司市场开拓,提升公司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补充流
动资金项目”将为公司补充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流动资金,缓解公司未来的资金
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公司财务风险,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年产 40 万台组串式并网及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
和“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已实现承诺的累计
效益;“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4
年末,因此于 2024 年度尚未实现效益。
(二)发行人 IPO 及以后历次融资募集资金用途改变、项目延期或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变更等事项,均已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不存在
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IPO 及以后历次融资募集资金的变更事项,
均已按当时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
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存在 3 次变更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变更情况 审议程序 披露情况
变更事项
“年产 12 万台分布式组串并网逆 2019 年 7 月,公司召开第二届董
《关于拟变更部分募投
变更部分募 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象山县经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投项目实施 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通路 57 号 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公告编号:2019-022)
地点 变更为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 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
业园 F-1-2 地块、F-1-3 地块 发表同意意见
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2019 年 9 月,公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
变更部分募 变器新建项目”新增土地购置费
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更实施方式的公告》(公
投项目实施 3,000 万元,相应减少建筑工程及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 告编号:2019-032)
方式 装修费用 3,000 万元。
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独
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在原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
根据实际情况对原规划进行部分
结构性调整,如优化原有信息系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二次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变更部分募 成前公司已购置设备、募投项目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
集资金投资 实施地点由购置房产变更为利用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告编号:2020-017)
项目 现有办公地点等,因此将“年产
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
表同意意见
建项目” “研发**建设项目”
“营
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可优化及
节约的募集资金 9,781.06 万元进
行调减,调减资金用于**性补
充流动资金。同时,变更“年产
建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研发
**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
目”部分实施地点、实施方式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存在 3 次变更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变更情况 审议程序 披露情况
变更事项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预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
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2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部分募投项 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3 年 12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项目延
目延期 告编号:2022-173)
月 31 日 期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
构发表同意意见
调整“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将部分
光伏电站由利用工商业建筑屋顶
建设调整为利用居民住宅屋顶建
调整部分募 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 年**次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设,同时对部分工商业建筑屋顶
投项目实施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
进行调整。调整前投资总额
地点和实施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告编号:2023-027)
方式 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
表同意意见
为 77,133.63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调整部分募 各实施地点的预计装机容量,规 年 10 月,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
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
投项目规划 划总装机容量由 199.16MW 变为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告编号:2023-107)
装机容量 224.61MW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
发表同意意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存在 4 次变更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变更情况 审议程序 披露情况
变更事项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预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
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3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部分募投项 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4 年 12 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目延期 告编号:2023-095)
月 31 日 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
机构发表同意意见
建项目”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
新增“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经济
开发区滨海工业园 F-1-2 地块”; 2、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
调整部分募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实 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
投项目实施 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施区域由“河北省、山东省”调 告编号:2023-096)
地点 地点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
整为“华南地区、华中地区、华
机构发表同意意见
东地区、华北地区、东北地区和
华西地区”
在不改变原规划产能的前提下,
通过**生产厂房和配套设施的
自建面积等方式,减少“年产 95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3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 54,800.00 万元,将调减的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
集资金投资 54,80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
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告编号:2023-126)
项目 入另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分
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
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同时调
机构发表同意意见
整“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各实施地点的预计装机容量
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 2024 年 12 月,公司召开第四届
入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
调整部分募
司对“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
集资金投资
新建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 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项目内部投
调整,调增“工程建设”的投入 部投资结构的公告》;保荐机构 2024-096)
资结构
额度,减少“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发表同意意见
的投入额度
综上所述,公司 IPO 及以后历次融资募集资金的变更事项,均已按当时规
定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擅
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谨慎,本次各项募投项目不存在实施风
险或者变更风险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和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
已投入使用完毕;公司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均已
实现承诺的累计效益。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
括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中大功率混合式储
能逆变器新建项目、上海研发**建设项目、数智化提升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述募投
项目的实施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项目变更的安排或迹象,项目实施
风险或变更风险低,具体分析如下: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项目二、项目三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由宁波市生态环境
局象山分局审查并进行公告,预计 2025 年 5 月底可取得环评批复;除此之外,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已取得了届时应取得的相关资质、认证、许可或备案,不存
在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情形,具体如下:
土地使用权证
项目 备案文件 环评文件
办理情况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2501-330225-04-01-418409 202533022500000041 不适用
浙(2023)象
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
器新建项目
第 0004842 号
浙(2023)象
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
变器新建项目
第 0004842 号
上海研发**建设项目 2502-310104-04-03-963233 不适用 不适用
数智化提升项目 2502-330225-07-02-422338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本次募投项目已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论证,具体如下:
(1)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光伏行业稳定增长,分布式光伏电站经济效
益与社会效益愈发显现
**能源署发布的《2023 年世界能源展望》报告指出,在现有政策和市场
条件下,到 2030 年可再生能源在全球电力结构中的份额将接近 50%,且未来 5
年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将占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 95%。光伏发电具有清洁低
碳、场景灵活等特点,并已具备持续的成本竞争力,在全球能源加速转型背景下,
光伏作为重要的可再生能源,未来长时间将维持高景气度,预计到 2027 年将成
为全球装机容量**的电力来源。
伴随各国对光伏发电的着力推动,光伏行业近年稳定增长,优质光伏电站资
产得到市场各参与方的充分认可。以分布式光伏电站为例,其一方面能够充分利
用闲置的屋顶资源,为屋顶资源业主带来电价折扣或屋顶租金等直接经济效益;
另一方面能够直接减少二氧化碳及多种空气污染物的排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
益。光伏发电产业的蓬勃发展实现了各方共赢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2)我国光伏产业持续向好,工商业分布式及集中式光伏市场不断发展,
组串式逆变器应用加深,大功率已成为组串式逆变器的技术发展趋势
根据**能源局数据显示,2024 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 277.57GW,同比
增加 28.33%,我国光伏产业发展持续向好;截至 2024 年底,我国工商业分布式
光伏累计并网容量为 228.63GW,集中式光伏累计并网容量为 510.89GW,二者
共同占据 83.50%的市场份额,工商业分布式及集中式光伏已成为我国光伏发电
主要形式。
随着工商业分布式及集中式光伏发电市场的不断发展,以及功率模块等技术
的进步与迭代,市场**企业不断研发和推出单机功率较大的组串式逆变器。一
方面,组串式逆变器以其 MPPT 数量多、**功率跟踪电压范围宽、组件配置
灵活、发电时间长、整体安装及施工成本较低等优势,在**程度上弥补了与集
中式逆变器相比不足之处,使得组串式逆变器在光伏电站市场的应用不断加深;
另一方面,更大的输出功率能够提升系统发电效率、**系统度电成本,大功率
已成为组串式逆变器的技术发展趋势。
根据 Wood Mackenzie 发布的《Global solar PV inverter and MLPE market share
(全球光伏逆变器概览 2024)调研报告,2023 年,全球光伏逆变器出货量
增长 56%,达到 536GW,其中,**逆变器出货量占全球总出货量的 50%以上;
《**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4-2025 年)
》发布数据显示,2024 年,我国光
伏逆变器市场仍然以组串式逆变器和集中式逆变器为主,其中组串式逆变器市场
占比为 80%,占据行业主要市场份额。
伴随工商业分布式及集中式光伏市场不断发展,组串式逆变器应用加深,大
功率已成为组串式逆变器的技术发展趋势。
(3)储能市场蓬勃发展,新型储能技术逐步落地,集成化、大功率已成为
储能系统技术发展的重要趋势
以锂离子电池为代表的新型储能凭借着能量密度高、项目周期短、响应快、
受地理环境限制小等优势近几年增速明显,根据**能源研究会储能专委会发布
的《储能产业研究** 2025》统计,2024 年度,全球新型储能新增装机规模
势,从装机规模看,不足 1 万千瓦的项目装机占**装机 6.7%,1 万―10 万千
瓦的项目装机占比 38.5%,10 万千瓦以上的项目装机占比 54.8%。
在新型储能装机量不断增长的背景下,储能技术不断发展,新的技术标准和
产品特性不断涌现,逆变器、变流器、电池散热模块、电池控制模块等储能系统
核心部件都朝着集成化、模块化、大功率的方向发展。
《2023 年**储能技术研
究进展》显示,在集成技术方面,我国规模储能系统集成技术继续往高安全、大
容量、**率和一体化的方向发展,储能电站的规模从 100MWh 级向 GWh 级迈
进,储能集装箱集成度进一步提高,容量已突破 5MWh,标准式一体化储能柜得
到推广。
伴随储能市场蓬勃发展和新型储能技术不断进步,以及储能系统核心部件向
集成化、模块化、大功率方向延伸,集成化、大功率储能已成为储能系统技术发
展的重要趋势。
(4)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及绿色化发展符合**鼓励和企业自身高质
量发展需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 2024 年 11 月发布《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 年本)》,
提出鼓励企业将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及绿色化等贯穿于设计、生产、管理、
检测和服务的各个环节,积极开展智能制造,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运营成本,
缩短产品生产周期,提高生产效率,**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
数智化是数字化与智能化的深度融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
智能等前沿技术,帮助企业实现生产效率、质量控制、资源配置、供应管理等多
方面能力的提升。通过数智化改造,企业可以建立高精度的生产质量控制系统,
利用传感器、自动化检测设备和数据分析技术,实时监测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参数,
及时发现并纠正质量问题,确保产品的高质量和一致性。同时,借助智能化的生
产计划与排程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和库存管理系统,企业能够实现资源的精准
配置,减少原材料和成品库存积压,**生产成本。此外,数智化服务平台可以
为客户提供更快速、更精准的售后支持,增强客户体验,从而提升企业的市场竞
争力。
综上所述,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不存在项目变更的安排或迹象,实施风险或变更风险低。公司已在募集说明
书“重大事项提示”和“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对募投项目实施风险进行披露。
(四)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分析前次募集资金的使
用进度和效益实现情况;查阅发行人关于前次募投项目的信息披露文件和可行性
分析报告,分析前次募集资金是否按计划投入;获取前次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流
水,检查相关支出对应的合同、付款单据、付款审批流程等支持性文件,检查前
次募投项目的资金支付情况;对前次募集资金账户执行函证程序;
(2)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历次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相关的三会审议文
件、公告文件,了解发行人历次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等情况;查阅相关法
律法规,核查发行人历次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是否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与披露义务,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
认可的情形;
(3)查阅发行人已取得的募投项目土地使用权证、备案、环评文件;查阅
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产业政策,权威机构出具的行业分析报告,了解分布式光
伏发电行业和光伏逆变器行业的市场空间以及行业竞争情况;查阅并复核发行人
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和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均已投入使用完毕,各项目进展符合预期,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进度与项目
建设进度相符;发行人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均已
实现承诺的累计效益;
(2)发行人 IPO 及以后历次融资募集资金的变更事项,均已按当时规定履
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
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3)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不存在项目变更的安排或迹象,项目实施风险或变更风险低。发行人已在募集说
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和“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对募投项目实施风险进行披露。
十、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
风险披露,其中,在“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内容如下:
“(八)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用于产能建设、研发**建设、数智化提升以及
补充流动资金。其中,“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和“中大功率混合
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系为顺应大功率逆变器应用提升的行业趋势、满足下游
客户多场景应用需求,提升大功率并网逆变器和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的高
质量、规模化生产能力。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分别新增产能 2.5 万台。
募投项目设有建设期和达产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实际建成后,如果
**产业政策、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及竞争格局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且
发行人无法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可能导致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
能难以充分消化的市场风险,将使公司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现预期经济效益,进
而对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
风险披露,其中,在“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内容如下:
“(十二)技术研发风险
光伏逆变器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行业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要求
的不断提高,市场对产品更新换代的需求亦不断提高,但新产品从研发到量产
并产生经济效益存在**周期,期间市场的变化将制约新产品的盈利能力,最
后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若公司无法快速按照计划推出适应
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将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
影响。
公司为探索前述研发方向,在资金、人员、技术、设施等方面进行了充足
准备,但前述研发项目能否成功依赖于公司在关键技术领域的突破,存在公司
研发进度不及预期甚至研发失败的技术风险。”
不利影响的相关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
风险披露,其中,在“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内容如下:
“(十一)前次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的风险
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且主
要为资本性支出。尽管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效益
良好,项目顺利实施后能够有效地消化新增折旧摊销的影响,但是由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的周期,项目实施后,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按照
原定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则新增资产折旧及摊销费用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
风险披露,其中,在“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内容如下: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属于公司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
与公司发展战略密切相关。项目从设计到投产有**的建设周期,在项目投建过
程中工程设计、建设进度、管理能力、预算控制等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进而
有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存在项目无法按期投入运营或无法实
施的风险。因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运营年限较长,公司在后续项目运维过程中一
定程度上依赖于屋顶的长期存续和业主方的综合实力,若出现建筑物征拆或业主
方自身经营不善、拖欠电费、违背合同约定等情形,将导致募投项目不能持续稳
定运行,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预期效益。
随着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快速发展,优质屋顶逐渐成为较为稀缺的资源,分布
式光伏电站业务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若出现地方产业政策调整、地方保护
主义背离市场行为、终端企业客户违约等情形,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
实施的风险。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和“中大
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达产后,将新增 250kW 以上高电压大功
率组串式并网逆变器、20kW 以上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各 2.5 万台的生产
能力,年均新增净利润分别约为 7,728.45 万元和 12,383.96 万元。若在未来项目
建成投产后,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出现下游
需求增长**、行业竞争加剧、公司市场开拓成效不佳、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
材料成本上升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都可能对公司募投项目的预期效益造成
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预计总装机容
量约为 120MW,年均发电量为 11,141.84 万 kWh,年均增加收入约 4,065.24 万
元,年均增加净利润约 1,539.24 万元,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约为 7.45%。但未来
若出现光伏发电上网价格下跌、工商业终端客户消纳比例下降,可能导致本次募
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无法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其他问题 1: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
发行人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披露风险应避免包含风
险对策、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
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回复: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行人及
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披露的风险不存在包含风险对
策、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并已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
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其他问题 2:同时,请发行人关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
次发行的媒体报道情况,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
重大舆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明。
回复:
一、情况说明
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于 2025 年 4 月 8 日获深圳证券交
易所受理,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受理日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持续关注媒体
报道,通过网络检索等方式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媒体报道情况进行自查,未发
现与发行人有关的重大舆情。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通过网络检索等方式检索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受理日至本回复出具日相
关媒体报道的情况,查看是否有与发行人有关的重大舆情,并与本次发行相关申
请文件进行对比。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自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受理以来,无重大舆情或媒体质
疑。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与媒体报道关注的问题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之盖章页)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的**内容,确认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内
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董事长签名: ________________
王一鸣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
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廖 翔 李文杰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 ________________
朱 健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的**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
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 ________________
朱 健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