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8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
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5
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离职、身故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拟对注册
资 本 进 行 变 更 并 修 订 《 公 司 章 程 》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36,082,400 股 减 少 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6)。
二、债权申报工作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
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
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申报债权所需材料
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
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
(三)申报时间:自 2025 年 5 月 15 日起 45 天内。
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
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四)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东
联系人:江成全
联系电话:0551-66850062
传真号码:0551-66850031
电子邮箱:rnzndb@runachina.com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