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22 证券简称:英思特 公告编号:2025-032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本的比例为 1.29%。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5,611 户,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一、**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76 号),包头市英
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982,970 股,并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 86,948,910 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 司 总股本为 115,931,880 股,其中有流 通限制或限售安排 的 股份数量为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3.7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 年 6 月 4 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
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
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
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
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494,886 股,
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2%,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16%。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
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剩余限售股数量
限售股类型
(股) (%) (股) (股)
**公开发
行网下配售 1,494,886 1.29 1,494,886 0
限售股
注:因存在一名股东持有多个账户的情形,户数不代表股东数量。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
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或**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减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股 数量( ,-)
数量(股) (股) 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8,443,796 76.29 -1,494,886 86,948,910 75.00
**前限售股 86,948,910 75.00 0 86,948,910 75.00
**后限售股 1,494,886 1.29 -1,494,886 0.00 0.00
二、**售条件股份 27,488,084 23.71 1,494,886 28,982,970 25.00
三、总股本 115,931,880 100.00 0 115,931,88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结果为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相关规定和股
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
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人同意英思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