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大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0 人调整为 29 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25 万股调整为 620 万股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九
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现将有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位数
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关于〈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要的议案》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
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三)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
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决议公告》。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四)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
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本次调整后,**授
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0人调整为29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25万股调整为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初始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中,1 名核查对象作为激励对象,在登记为
内幕信息知情人后至公司**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上述 1 名核查对象作为激励对象的**,并将该名
激励对象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
分配。同时,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将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 万股调整为 10
万股。根据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
励对象人数由 30 人调整为 29 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25 万股调整为 620
万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限制性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当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授予总量的比例 前总股本比例
(股)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共 25
人)
合计 7,700,000.00 100.00% 0.52%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仍符合《管理办法》及
本次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合法、有效。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
及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
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业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
《管理办法》《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