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部分**个
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日:2025 年 6 月 10 日
? 本次归属数量:共计 962.514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16%;其中首
次授予部分 829.35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 133.164 万股。
? 本次归属人数:511 人;其中**授予部分 446 人,预留授予部分 116 人
(51 名激励对象本次同时归属**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激励对象为董事、**管理人员的按
照相关规定执行。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分别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
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部分**个归属期
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会议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20.73 元/股(调整前)。
(4)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情况: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2 年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
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管理人员、其他管理/技
术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予限制性股票 1,035.80 万股,占 2022 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万股,占 2022 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388.00 万股的 0.41%,预
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3.68%。(调整前)
占本激励计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划公告时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司股本总额
(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其他管理/技术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
(501 人)
占本激励计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划公告时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司股本总额
(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授予部分合计(505 人) 1,035.80 86.32% 2.56%
预留部分 164.20 13.68% 0.41%
合计 1,200.00 100.00% 2.97%
注:1、上述**一名**授予的激励对象通过**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
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5)2022 年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性股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7 个月。
授予日在 2022 年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
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
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失效。预留部分须在 2022 年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
授出。
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
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3 个月后的
**授予的限制性
**交易日至**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50%
股票**个归属期
自**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5 个月后的
**授予的限制性
**交易日至**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5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1 个月后的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交易日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50%
股票**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3 个月后的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交易日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5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
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
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
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
失效。
(以下简称《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在 2022 年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
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
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6)2022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
宜: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 2022 年激励计划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
第 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 2022 年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及预留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归属期
不低于 2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及预留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归属期
不低于 35%。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B、C、D 四个考核**。**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将根据激励对象 2022-2024 年个人层面考核结果确
定,**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将根据激励对象 2025 年个人层
面考核结果确定;预留授予部分**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将根据激励对象
例将根据激励对象 2025 年个人层面考核结果确定。具体的考核结果及对应归属比
例如下:
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5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
期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归属的,
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1)2022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核实 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 年 7 月 23 日至 2022 年 8 月 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
与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并于 2022 年 8 月 1 日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
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事宜。同时,根据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公司于同日披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
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注:1、上述授予价格、数量及人数均为相应授予日当天情况。
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
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33.40 万股调整为
,**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11.07 元/股调整为 10.27 元/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披露了《2022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
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2022
(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年 7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33.40 万股调整为 1,860.12 万股,预留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 164.20 万股调整为 295.56 万股(预留部分授予后剩余 3.312 万股,
不再授予,自动失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20.73 元/股调整为 11.07 元/股。
《关于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议案》,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了《2024 年
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 827,644,5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 248,293,350.30 元人民币(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
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该权益分
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827,644,5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13,822,250.50 元人民币(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5 年
根据《管理办法》和《2022 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对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11.07 元/股调整为 10.27 元/股。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和《2022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首
次授予的 3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 81.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授予的 2 名
激励对象退休,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50%合计 2.16 万股不得归属,
并作废失效;**授予的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其**个归
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5.12 万股不得归属,并作
废失效;**授予的 1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其**个归属期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5.93 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
效;**授予的 20 名激励对象因发生不同程度的降职,其**个归属期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或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27.00 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授予部分合计作废 141.21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由于预留授予的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其全
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2.09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预
留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其**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728 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预留授予
的 5 名激励对象因发生降职,其**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合计 5.184 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预留授予部分合计作废 19.00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次作废后,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授予部分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由 503 人调整为 471 人,**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 1,860.12 万股调整为 1,718.91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由 128 人调整为 121 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 292.248 万股调整为 273.24 万股。
(四)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上述因 2024 年半年度及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部分员工离职、部分员工
退休、部分员工降职及部分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带来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的变动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 2022 年激励计划不
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
《2022 年激励计划》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2022 年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2022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年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829.35 万股。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
司按照《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 446 名激励对
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1)。
关联董事虞坚、王海峰、张海涛为本次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2022 年激励计划》《2022 年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的相关规定,2022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次
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3.164 万股。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预留授予部分符
合条件的 11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2022 年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2022 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个归属期为自**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3 个月后的**交
易日至**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5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止;2022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予之日起 21 个月后的**交易日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3 个月
内的**一个交易日止。2022 年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8 月 18 日,预
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7 月 13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已进入**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2022 年激励计划》及
《2022 年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2 年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
规定的归属条件 情况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符合归属条件。
(4)具有《公**》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的 503
名激励对象中:除 32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外,其余 471 名激励对象
在办理归属时符合归属任
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上的任职期限。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128
名激励对象中:除 7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外,其余 121 名激励对象
在办理归属时符合归属任
职期限要求。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公司《2022 年度审计报
告》(致同审字(2023)
第 110A013689 号)及公
司 2022 年年度报告、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
如下: 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1)公司 2022-2024 年净利润累计值不低于 20 亿元;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2)以 2021 年为基数,公司 2022-2024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的 ( 致 同 审 字 ( 2025 ) 第
平均值增长率不低于 25%。 110A014768 号)及公司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 2022-2024 年净利润累计
为计算依据; 值为 21.80 亿元(此处净
数据为计算依据;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
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
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以 2021 年为基数,公司
计值的平均值增长率为
指标考核要求,符合**
及预留授予部分**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 激励计划**授予的 503
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B、C、 名激励对象中:除 32 名激
D 四个考核**。**授予部分**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例将根据激励对象 2022-2024 年个人层面考核结果确定,** 外,420 名激励对象考核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将根据激励对象 2025 结果为“B”及以上,个人
年个人层面考核结果确定;预留授予部分**个归属期个人层 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17
面归属比例将根据激励对象 2023-2024 年个人层面考核结果确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
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将根据激励 “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对象 2025 年个人层面考核结果确定。具体的考核结果及对应归 为 50%;8 名激励对象考
属比例如下: 核结果为“D”,个人层面
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归属比例为 0%。(注:存
A 100% 在退休、降职等异动情形
B 的激励对象,未纳入上述
C 50%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统计人
D 0 数内。)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128
例。 名激励对象中:除 7 名激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或不能**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外,112 名激励对象考核
结果为“B”及以上,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4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
“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为 50%。(注:存在退休、
降职等异动情形的激励对
象,未纳入上述个人层面
绩效考核统计人数内。)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2 年激励计划》中设定的**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同意公司按照 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相关归属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 2025 年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部分**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票。
本次归属前 **个归属
本次归属数
已获授限制 期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占已获授股
性数量(万 归属数量
票总量的比例
股) (万股)
一、董事、**管理人员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管理/技术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
(465 人)
**授予部分合计(471 人) 1779.12 829.35 46.6157%
注:1、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
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虞坚先生、王海峰先生、朱文光先生、黄志明先生等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了 2024 年**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王海峰、张海涛等担任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因此,上述表格对虞坚先生职务进行更新;对王海峰、张海涛、朱文光、黄志明获授及归属情况
进行单独列示。
卸任。张康宁获授 2022 年限制性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时为公司副总裁,2023 年 4 月卸任高管。因此,此处
不再对其获授及归属情况进行单独列示。
际归属的人数为 446 人,合计归属比例小于计划归属比例(50%)
。
本总额的 1%。
公司**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无人离职、无人放弃,本次**授予部分可归
属激励对象均已足额完成出资。
(二)预留授予部分**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票。
本次归属前已获 **个归属期 本次归属数
激励对象类别 授限制性数量 归属数量 量占已获授股
(万股) (万股) 票总量的比例
其他管理/技术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
(121 人)
注:1、上表中激励对象人数不包括 7 名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原激励对象。
归属比例(50%)
。
本总额的 1%。
公司**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无人离职、无人放弃,本次预留授予部分可归
属激励对象均已足额完成出资。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 年 6 月 10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962.514 万股。
(三)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设置禁售期。
(四)董事和**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
后的《公**》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5月29日出具了《江苏立华食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5)00027号),截至2025年5月29日止,公
司已收到511名激励对象(**授予和预留授予员工有重叠)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
资人均以货币出资。本次变更前,公司注册资本为827,644,501.00元,股本总额为
至837,269,641股。
公司本次归属的股票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6月10日。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数量 827,644,501 9,625,140 837,269,641
注:1、本报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仅供参考。
结构表为准。
根据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1,520,963,179.35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1.8377 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
后总股本 837,269,641 股为基数计算,公司 2024 年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本
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未导致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被动触
及或者达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 第十三
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第四条规定情形。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
的批准与授权;调整事由、方法及结果符合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及预留
授予部分均已进入**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规
定;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
《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
九、备查文件
予部分**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授予部分**个归属期与预留授予部分**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