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公告编号:临 2025-040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继续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继续提供借款。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海南侨食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南侨”)、广州南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
南侨”)、天津南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南侨”)继续提供借款的
具体相关事宜。
? 此次续借使用期限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借款协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续借事项概述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上述议案审议结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上海南侨、天津南侨、广州南侨、重庆南侨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重庆南侨”)以及天津南侨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吉好食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津吉好”)。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为上海南侨、广州南侨和天津南侨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侨不超过人民币 187,029,578.58 元;天津南侨不超过人民币 131,314,282.46
元。上述借款期间均自借款日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南侨食品
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及增
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6)。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为上
海南侨、广州南侨和天津南侨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侨不超过人民币 187,029,578.58 元;天津南侨不超过人民币 131,314,282.46
元。上述借款期间均自借款日至 2025 年 6 月 13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南侨食品
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继续提供借款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4-044)。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缴注册资本并增资的议案》,公司同意将
上海南侨、天津南侨、广州南侨的部分无息借款分别对其进行实缴注册资本及增
资。向上海南侨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合计 116,404,557.55 元,增资价格为每 1
注 册 资 本 1.85 元 , 其 中 增 加 实 收 资 本 62,921,382.53 元 ,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资价格为每 1 注册资本 2.71 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 31,415,621.06 元,增加资
本公积 53,720,712.75 元;向广州南侨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合计 59,904,687.39
元,增资价格为每 1 注册资本 2.71 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 22,105,051.00 元,
增加资本公积 37,799,636.39 元;上述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总计 261,445,578.75
元,增加实收资本总计 116,442,054.59 元,增加资本公积总计 145,003,524.16
元。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完成后,上海南侨、天津南侨和广州南侨借款总额为人
民币 187,301,578.25 元,其中:上海南侨为人民币 13,998,738.41 元;天津南
侨不超过人民币 46,177,948.65 元;广州南侨为人民币 127,124,891.19 元。具
体内容详见《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实缴注册资本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79)。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同意继续为上海南侨、广州南侨和天津南侨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187,301,578.25 元,其中:上海南侨为人民币 13,998,738.41 元;
天津南侨不超过人民币 46,177,948.65 元;广州南侨为人民币 127,124,891.19
元。上述借款期间均自借款日至 2026 年 6 月 12 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相关事宜。
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影响公司
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控制权,上述还款方、借款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上述事项的
财务风险可控。
二、借款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南侨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05123670XM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陈怡文
成立时间 2012 年 8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24018.5894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工业区广业路 399 号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道路货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日
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
经营范围 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
备租赁;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
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 100%股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日
总资产(万元) 82,405.73 83,599.42
总负债(万元) 37,565.55 38,335.36
净资产(万元) 44,840.18 45,264.06
主要财务数据
资产负债率(%) 45.59 45.86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万元) 16,169.34 63,708.46
净利润(万元) -423.89 830.07
是否审计 未经审计 已审计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 11,455.55 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名称 广州南侨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6778385183T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陈怡文
成立时间 2005 年 9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16481.477257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联广路 333 号
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
日用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
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销售代理;日用化学产品销
经营范围 售;五金产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化妆品零售;
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装卸搬运;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粮油仓储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
械设备租赁;供应链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食品添加剂生产;乳制品生产;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
食品);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食品
生产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 100%股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日
总资产(万元) 68,792.00 72,188.95
总负债(万元) 17,352.11 21,246.72
净资产(万元) 51,439.89 50,942.23
主要财务数据
资产负债率(%) 25.22 29.43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万元) 16,644.80 72,009.92
净利润(万元) 497.66 6,312.13
是否审计 未经审计 已审计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 23,342.61 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名称 天津南侨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6008940877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陈怡文
成立时间 1995 年 12 月 4 日
注册资本 24769.07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路 52 号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乳制品生产、食品
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
饮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
的领域)。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
添加剂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
经营范围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机械
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
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
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
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销售代理、机械设备租赁、
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
货物运输代理、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 100%股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日
总资产(万元) 61,195.48 64,788.35
总负债(万元) 9,353.85 12,590.01
净资产(万元) 51,841.63 52,198.34
主要财务数据
资产负债率(%) 15.29 19.43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万元) 12,611.19 58,589.79
净利润(万元) -356.71 3,383.88
是否审计 未经审计 已审计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 11,094.13 万元。(未经审计)
三、续借事项的主要内容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对上述借款进行续借,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续借相关事宜。
具体借款情况如下:
资助方式 现金
借款期限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借款协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不超过人民币 187,301,578.25 元,其中:上海南侨为人民币
金额 13,998,738.41 元;天津南侨为人民币 46,177,948.65 元;广
州南侨为人民币 127,124,891.19 元。
利息 无息
资金用途 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借款期限内
借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汇入上限(元)
星展银行(**)有
上海南侨 30010166088 13,998,738.41
限公司上海分行
玉山银行(**)有
广州南侨 000581000001425 85,000,000.00
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信银行广州开发区
支行
星展银行(**)有
天津南侨 200026084CNY 46,177,948.65
限公司上海分行
合计 187,301,578.25
四、财务风险分析
上海南侨、广州南侨、天津南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的控制
权,上述借款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续借事项的财务风险
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上海南侨、广州南侨和天津南侨提供借款事项是基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
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上海南侨、广州南侨和天津南侨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
的控制权,上述借款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借款事项的财
务风险可控。
同意公司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海南侨、广州南侨以及天津南侨继续提供借
款事项的实施。
六、监事会意见
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上海南侨、广州南侨和天津南侨提供借款事项是基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
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上海南侨、广州南侨和天津南侨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
的控制权,上述借款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借款事项的财
务风险可控。
同意公司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海南侨、广州南侨以及天津南侨继续提供借
款事项的实施。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海南侨、广州南
侨以及天津南侨提供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事项无需经过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海南侨、广州南侨以及天津南侨提供借款事
项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
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
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海南侨、广州
南侨、天津南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借款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
事项,公司对其均有**的控制权,本次借款事项的财务风险可控。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南侨食品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