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7
债券代码:123214 债券简称:东宝转债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预案为:以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
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故本次分派方案未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为分配基数。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
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583,034,533×
(保留六位小数,**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
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45546。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已经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0.2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因公司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处于转股期内,且公
司正处于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内,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前,若公司
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 2024 年度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后持有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即: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5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预计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以实际分红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5-026)。
本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股份由 7,348,000 股增加至 10,573,400 股。公司按照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 2025 年 6 月 16 日)收市后
的 总 股 本 593,607,933 股 扣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10,573,400 股 后 持 有 股 份
现金分红总额相应调整为 14,575,863.32 元(含税)。
月。
二、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
(即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 10,573,400 股后的
股本 583,034,5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5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根据《公**》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
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25 元;持有**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7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不含回购股份)。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9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 年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东宝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详
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东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扣除回购股数的公司股本×现金分红分配比例÷总股本×10=583,034,533×
(保留六位小数,**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
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45546。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 46 号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472-6208676
传真电话:0472-6208676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