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龙高股份
股票代码:605086.SH
收购人名称:龙岩市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中260号K幢1501室
签署日期:二�二五年六月
收购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披露了收购人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
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
程或内部规则中的**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尚需履行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五、本次收购涉及国有股权变更导致收购人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超过30%,从
而触发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一)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本次收购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
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所聘请的专业机
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摘要做出**解释或者说明。
七、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七、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收购人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释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摘要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摘要 指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人、投开集团 指 龙岩市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龙岩市国资委、收购人
指 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投资集团 指 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龙高股份、上市公司 指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文旅集团 指 龙岩文旅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交发集团 指 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泓通公司 指 龙岩泓通投资有限公司
龙岩市国资委拟以投资集团51.04%股权、文旅集团39%股权
本次收购 指 和交发集团20%股权作价出资入股投开集团,进而使投开集
团通过投资集团间接拥有龙高股份权益。
《公**》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6号
《准则**6号》 指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摘要所涉及数据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造成。
**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龙岩市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中 260 号 K 幢 1501 室
法定代表人 温能全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25 年 4 月 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800MAEG8GWQ02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
务;企业总部管理;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非金属矿及
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
经营范围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
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贸易经
纪与代理(不含拍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长期
股东名称 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中 260 号 K 幢 1501 室
联系电话 0597-2991102
二、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股权控制关系
收购人系国有独资公司,由龙岩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龙岩市国资委持有收购
人 100.00%股权,是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龙岩市国资委,系龙岩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
人职责的政府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龙岩市国资委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直接持股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比例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规
划设计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
理;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
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
核心业务 售;建筑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
为绿色交 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龙岩交通
通基础设 项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施投建管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有限公司
养全产业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
链 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
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龙岩文旅
整合龙岩 游览景区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组
汇金发展
集团有限
资源配置 ;财务咨询;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
公司
要许可的商品);煤炭及制品销售;
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土
地整治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
龙岩市城 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配电开
龙岩城市 市基础设 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
有限公司 运营、服 材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建
务的主体 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木材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序 注册资本 直接持股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比例
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集产业投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
资、筹融 业总部管理;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
资、股权 市企业);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
管理、资 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
龙岩投资
有限公司
体的产业 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
类国有资 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贸易
产投资经 经纪与代理(不含拍卖)(除依法须
营公司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
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
投资未上市企业);工程管理服务;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
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数
承担南部
字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新城片区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开发建设
术推广;乡镇经济管理服务;公共事
投融资职
业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市政设
能,负责
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乡市容管
片区内相
龙岩市南 理;供应链管理服务;**贸易代理
关配套基
部新城发 ;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制造(
展集团有 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
目的投资
限公司 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
、融资、
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
开发、建
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设、经营
;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土
以及土地
地整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开发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等工作
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燃
气经营;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人才引进 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
开发、高 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
龙岩人才 层次人才 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
和大数据 项目孵化 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物业管理;企
发展集团 、电子政 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有限公司 务建设和 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
数据资源 展览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
开发利用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
序 注册资本 直接持股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比例
、数字产 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智能农业管理;
业等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
据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职业中
介活动;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龙岩市龙 投资与资
腾国有资 产管理、 投资与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咨询服务
展有限公 与咨询服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司 务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根据《**龙岩市委办公室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岩委办〔2025〕5 号),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
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国资国企的资源整
合与资本运作优势,优化国有企业资产结构,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以投资集团为主体组建投开集团,旨在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资本流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
本地优势产业,促进产业集聚与协同发展,为地方经济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实现国有
企业高质量发展。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贸易经纪与代理(不含拍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收购人于 2025 年 4 月 9 日设立,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未来将作为投资控股型
企业,管理下属国有企业。
(二)收购人最近三年简要财务情况
收购人成立于 2025 年 4 月 9 日,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设立不满一年,
暂无财务数据。
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龙岩市国资委,为龙岩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
人职责的政府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
收购人成立于 2025 年 4 月 9 日,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尚未开展实际
经营业务,亦未设立下属企业。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或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地 地区的居留权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六、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龙岩市国资委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间接持股比
序号 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主要业务
例
集现代物流、汽车制造与销售服务、汽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售等经营业务为一体的产业化集团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
七、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
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龙岩市国资委持股 5%以
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间接持股比例 主要业务
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福建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福建漳平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上杭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福建武平杭兴村镇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福建连城杭兴村镇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根据《**龙岩市委办公室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岩委办〔2025〕5 号),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
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国资国企的资源整
合与资本运作优势,优化国有企业资产结构,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以投资集团为主体组建投开集团,旨在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资本流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
本地优势产业,促进产业集聚与协同发展,为地方经济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实现国有
企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取得投资集团控股权,从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成
为龙高股份间接控股股东。收购人将结合自身资源及管理经验,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
持续发展、有利于股东利益的原则,助力上市公**期健康发展,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
能力,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本次收购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市公司
的直接控股股东仍为投资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龙岩市国资委。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收购人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
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未有其他计划或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如果未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继续增持或处置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收购人
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收购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收购已经履行的相关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收购已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如下:
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岩委办〔2025〕5 号),以投资集团为主体组建投开集团。
旅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作价入股龙岩市投资开
发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龙国资〔2025〕40 号),决定将龙岩市国资委持
有的投资集团 51.04%股权、文旅集团 39%股权和交发集团 20%股权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作价出资入股投开集团,并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二)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收购尚需履行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股权持
有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节 收购方式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收购前,收购人未持有龙高股份的股权;投资集团直接持有龙高股份
市国资委通过投资集团、泓通公司合计控制龙高股份 52.90%的股份,为龙高股份的实
际控制人。
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本次收购后,收购人将取得龙岩市国资委直接持有的投资集团 51.04%股权、文旅
集团 39%股权和交发集团 20%股权,间接控制龙高股份 49.55%股份。
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投资集团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均为 49.55%,
实际控制人龙岩市国资委均控制上市公司 52.90%的股份。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龙高股份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本次收购的方式
本次收购,龙岩市国资委拟以投资集团 51.04%股权、文旅集团 39%股权和交发集
团 20%股权作价出资入股投开集团,进而使投开集团间接控制龙高股份 49.55%股份。
三、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不存在限售、质押、冻
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第四节 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系龙岩市国资委拟以投资集团 51.04%股权、文旅集团 39%股权和交发集
团 20%股权作价出资入股投开集团,不涉及资金来源问题。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一、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
出要约:(一)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
导 致 投 资 者 在 一 个 上 市 公 司 中 拥有 权 益的 股 份 占该 公 司 已发 行 股 份 的 比 例超 过
本次收购系收购人通过国有股权变更的方式取得龙岩市国资委直接持有的投资集
团 51.04%股权、文旅集团 39%股权和交发集团 2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龙高股份 49.55%
股份。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款第(一)项规定之情形,收购人可以免
于发出要约。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请见本报告书摘要“第三节 收购方式”之“一、
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的持股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已按照《准则第 16 号》的要求对本次收购的有
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收购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
信息。
收购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况,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
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龙岩市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温能全
(本页无正文,为《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字盖章页)
龙岩市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温能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