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并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
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
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核查对象”)。
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
共 4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核查后认为:在自查期间,共有 4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形,其对公司股票的交易决策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
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
信息,亦未有**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
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
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公司内部相关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
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
司**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
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