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武汉
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罗知女士的任职**进行了审核
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罗知女士的个人履历等
相关资料,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的要求,不存在《公**》、《武汉科前
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独立
董事候选人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均能
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及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候选人任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综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罗知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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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