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退市龙宇 公告编号:2025-048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得在退市整理期复牌
首日即股票交易价格无涨跌幅限制期间实施回购,故截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上
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在退市整理期内(2025 年 6 月 10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进行股份回购,
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
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85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六期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安排,在退市整理期内,公司将于每个交易日收盘后披露
当日回购事项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退市整理期复牌首日
即股票交易价格无涨跌幅限制期间实施回购,故截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尚
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