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市地点:
股票简称: 美凯龙
股票代码: 601828
H 股股票上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市地点:
股票简称: 红星美凯龙
股票代码: 01528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临 御 路 518 号 6 楼
F8020-1
通讯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1466 弄 5 号红星美
凯龙总部 A 座北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车建兴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
通讯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1466 弄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 常州美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致行动人之一:
住所: 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湖路 1
号众创** A 座 127-3
通讯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1466 弄 5 号楼 A 座
北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 陈淑红
致行动人之二: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
通讯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1466 弄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 车建芳
致行动人之三: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
通讯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1466 弄
签署日期:二�二五年六月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美凯龙”、“公司”、“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
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美凯龙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作出**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美凯龙持有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简要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红星控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车建兴
车建兴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红星控股、车建兴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市公司、公司、美
指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凯龙
一致行动人 指 常州美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陈淑红、车建芳
常州美开 指 常州美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重整计划》 指 《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 指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660714607P
成立日期 2007年4月28日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车建兴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号6楼F8020-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5号红星美凯龙总部A座北楼
联系电话 021-53209263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家具销售;
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
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7年4月28日至长期
主要股东 车建兴持股92%,车建芳持股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车建兴
姓名 车建兴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
身份证号码 320482************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
通讯地址 上海市申长路1466弄
是否取得其他**
无
或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一:常州美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常州美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MA1X01YF06
成立日期 2018年8月1日
注册资本 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车三福
注册地址 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湖路1号众创**A座127-3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5号楼A座北楼
联系电话 021-53209135
计算机软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
经营范围 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及硬件、仪器仪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8年8月1日至2048年7月31日
主要股东 红星控股持股10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二:陈淑红
姓名 陈淑红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
身份证号码 320421************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
通讯地址 上海市申长路1466弄
是否取得其他**
无
或地区的居留权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三:车建芳
姓名 车建芳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
身份证号码 320422************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
通讯地址 上海市申长路1466弄
是否取得其他**
无
或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是否取得其他**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居留权
车建兴 男 董事长 ** ** 否
车建芳 女 副董事长 ** ** 否
陈淑红 女 董事 ** ** 否
王琦琦 男 经理 ** ** 否
潘宁 男 监事 ** ** 否
储琴华 女 财务负责人 ** **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一:常州美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地 地区的居留权
车三福 男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否
潘宁 男 监事 ** **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关系及一致行动情况说明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前,车建兴先生为红星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常州美开为红
星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其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陈淑红女士为车建兴先生的**,车建芳女士为车建兴先生的妹妹。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红星控股、车建兴、常州美开、陈淑
红与车建芳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为执行《重整计划》,红星控股部分普通债权人原则上将通过新设的有限合
伙企业(以下简称“债权人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红星控股的股权,车建兴和车
建芳将其持有的红星控股 89%股权无偿让渡给直接持股的红星控股债权人或债
权人持股平台用于抵偿转股债权人的债权,同时将其持有的红星控股 10%股权调
整为对赌平台持有,车建兴和车建芳仅保留红星控股 1%股权,车建兴不再是红
星控股的实际控制人。但根据《重整计划》,红星控股设立特别表决权机制,车
建兴和车建芳合计享有红星控股股东会 30%的表决权,且有权推荐红星控股的三
名董事和一名总经理,因此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红星控股、
车建兴、常州美开、陈淑红与车建芳仍为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
将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触及 20%的刻度。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
大股东重整计划获法院批准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5-04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根据(2025)沪 0115 民特 434 号民事裁定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裁
定准许拍卖、变卖常州美开持有的上市公司 43,023,000 股股票,拍卖、变卖该质
押物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常州美开欠付债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市浦东新
区人民法院尚未出具执行裁定。
除本报告及《重整计划》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
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或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持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
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定书》((2024)沪 0115 破 90 号之六),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
红星控股的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红星控股持有的美凯龙 155,493,495
股股票(占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美凯龙总股本的 3.571%)将**直接以抵债形式
向普通债权人进行分配,分配完毕后红星控股持有的美凯龙股份将由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美凯龙股份将由 1,023,955,993 股(占截至本报告签署日
美凯龙总股本的 23.514%)减少至 868,462,498 股(占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美凯龙
总股本的 19.943%)。(注:红星控股股票数量包括通过信用账户及红星美凯龙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
司债券(**期)质押专户持有的股票)
同时,根据《重整计划》,红星控股将进行出资**益调整,调整完毕后车
建兴不再是红星控股的实际控制人。但如前所述,红星控股、车建兴、常州美开、
陈淑红与车建芳仍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
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美凯龙股份种类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及持股
比例变动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股份
序号
名称 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数(股)
(%) (%)
控股 售流
通股
美开
兴
芳
红
合计 1,023,955,993 23.514 868,462,498 19.943
注:红星控股按照《重整计划》进行出资**益调整后,车建兴将不再控
制红星控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美凯龙持有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
制的简要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红星控股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已质押 867,537,49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22%,占其所持有美凯龙股份总数的 88.495%;已被**冻
结、轮候冻结及**标记 412,077,4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463%,占其所持有
美凯龙股份总数的 42.035%。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常州美开所持上市公
司股份已质押 43,02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88%,占其所持有美凯龙股份
总数的 100%。信息披露义务人车建兴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已被**冻结 43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0%,占其所持有美凯龙股份总数的 100%。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陈淑红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已被**冻结 48,62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01%,占其所持有美凯龙股份总数的 100%。上述质押已在**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股权质押
登记结算日起至质权人向**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解除
质押登记为止。
除前述股权质押、冻结及**标记情况外,红星控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7.7.8 项下未披露事宜。除前述股权质押、冻结及**标记
情况外,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及其他形式或性
质的担保或权利负担,不存在**转让限制,也不存在**争议,并免受第三方
追索,且红星控股、车建兴、常州美开、陈淑红、车建芳(包含其关联方、一致
行动人)持有的美凯龙其他股份不存在影响本次权益变动的质押、查封、冻结及
其他形式或性质的担保或权利负担,不存在**影响本次权益变动的转让限制、
争议或第三者追索。
四、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30 日,前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奕盈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陈淑红、车建芳持有公司 1,084,226,307 股**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
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前 6 个月内不
存在其他买卖美凯龙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
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
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证监会或者
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件;
件;
民事裁定书》《重整计划》;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
陈淑红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
车建芳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授权委托人:陈淑红
(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一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一:常州美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车三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二:陈淑红
(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三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三:车建芳
(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
陈淑红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
车建芳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授权委托人:陈淑红
(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常州美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车三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陈淑红
(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车建芳
(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美凯龙 股票代码 601828
信息披露义务人 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
名称 限公司、车建兴 注册地 市静安区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售条件流通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合计持股数量:1,023,955,993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合计持股比例:23.514%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 合计变动数量:155,493,495 股
后,信息披露义 合计变动比例:3.571%
务人拥有权益的 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股数量:868,462,498 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注:基于截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及本次权益
变动情况计算
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执行法院裁定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 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根据(2025)沪 0115 民特 434 号民事裁定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
是否拟于未来 12 院裁定准许拍卖、变卖常州美开持有的上市公司 43,023,000 股股票,
个月内继续增持 拍卖、变卖该质押物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常州美开欠付债务。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尚未出具执行裁定。
除本报告及《重整计划》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或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持有权
益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本页无正文,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
陈淑红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
车建芳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授权委托人:陈淑红
(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常州美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车三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陈淑红
(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车建芳
(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