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科科技”或“公司”
)的持续督导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爱科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经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78.9598 万股,每股面值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3,462.15 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
号第 ZF1014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按照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使用募
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拟投资额 金拟投资额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拟投资额 金拟投资额
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
合计 52,000 47,000 23,462.15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后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进度
项目名称
号 拟投资额 资金总额 (%)
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
注 1:根据公司 2022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
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缩减投资总规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63) ,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的“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研发**)建设
项目”建设总投资从 20,800 万元缩减到 6,550 万元,缩减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5,500 万元
保持不变。
注 2:募投项目“新建智能切割设备生产线项目” 、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
流动资金”均已结项。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当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在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投资用途以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以下募投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态日期 状态日期
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研
发**)建设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相关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审
慎规划资金的使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
力,公司紧密关注市场和行业环境的动态变化,不断优化研发创新布局,在产品
设计与技术研发等方面设定了更为严格的标准和要求。这使得在相关技术研发以
及研发设备购置方面,公司决策更加谨慎,力求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基于此,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也秉持审慎态度,旨在更加合理有效地运用资金,
以保障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经过综合考量,公司决定将该项目延期至 2026 年
发**)建设项目”的建设和投入,致力于进一步提升现有产品的性能,丰富产
品品类,并从产品核心指标维度持续进行更新迭代。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合
理统筹,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客观实际情况作
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不改变募
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
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后续将进一
步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上述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本议案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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