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39
债券代码:113676 债券简称:荣 23 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6.36 元/股(含本数)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5.88 元/股(含本数)
? 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5 年 5 月 15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等)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16.36 元/股(含本数),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
不低于 1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第二
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80)。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272,612,92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
晟 环 保 纸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4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实 施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年 5 月 15 日。
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
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6.36 元/股(含
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88 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将于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
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
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
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62,310,688×0.50)÷272,612,928≈0.4811
元/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
红股和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6.36-0.4811) 0÷(1 0)≈15.88
元/股(含本数,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
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按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6,297,229 股至 12,594,45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31%
至 4.62%。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
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
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
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