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翔宇为深圳市方直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 六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 被 提 名 人 已 书面同意
作为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 分 了 解 被 提 名 人 职 业 、 学 历 、 职 称 、 详 细 的 工 作 经
历 、全 部 兼 职 、有 无 重 大 失 信 等 不 良 记 录 等 情 况 后 作 出 的 , 本 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业 务 规
则 对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任 职 **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资 格 审 查 ,提 名 人 与 被 提 名 人 不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或 者 其 他 可 能 影 响 独 立 履 职 情形
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被 提 名 人 不 存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被 提 名 人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管 理 办 法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业 务 规 则 规 定 的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 被 提 名 人 已 经 参 加 培 训 并 取 得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可 的 相 关培训证明材料
(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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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 被 提 名 人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不 会 违 反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公务员法》的相关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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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 金 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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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被 提 名 人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不 会 违 反 中 共 中 央 组 织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在 企 业 兼 职 (任 职 )问 题 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 、被 提 名 人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不 会 违 反 中 共 中 央 纪 委 、教 育部、监察部《关
于加强高等学校**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人民银行《股份 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
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证监会《证券 基 金 经 营 机 构 董 事 、
监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从 业 人 员 监 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二 、 被 提 名 人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不 会 违 反 《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董事(理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三 、 被 提 名 人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不 会 违 反 《 保 险 公 司 董 事、监事和**管理
人员任职**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四 、被 提 名 人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不 会 违 反 其 他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业 务 规 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 悉相关法律、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业 务 规 则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法
律 、 经 济 、 管 理 、 会 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六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 册 会 计 师 资 格 ,或 具
有 会 计 、审 计 或 者 财 务 管 理 专 业 的 高 级 职 称 、副 教 授 或 以 上 职 称 、博 士 学 位 ,
或具有经济管理 方面**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五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七 、被 提 名 人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均 不 在 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
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八 、被 提 名 人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不 是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 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
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不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 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
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 被 提 名 人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不 在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 实 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一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为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提 供 财 务 、法 律 、咨 询 、保 荐 等 服 务 的 人 员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提 供 服 务 的
中 介 机 构 的 项 目 组 全 体 人 员 、 各 级 复 核 人 员 、 在 报 告 上 签 字 的 人 员 、 合 伙 人、
董事、**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二 、被 提 名 人 与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不 存 在 重 大 业 务 往 来 ,也 不 在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三 、被 提 名 人 在 最 近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具 有 第 十 七 项 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
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四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采 取 不 得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证 券 市 场 禁 入 措 施 , 且 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 、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且 期 限 尚 未 届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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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六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最 近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因 证 券 期 货 犯 罪 ,受 到 司 法 机 关
刑 事 处 罚 或 者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处 罚 的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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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 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
被**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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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十 八 、被 提 名 人 最 近 三 十 六 个 月 未 受 到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谴责或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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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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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 未能亲自出席也
不 委 托 其 他 董 事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被 董 事 会 提 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
二个月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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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十 一 、包 括 本 次 提 名 的 公 司 在 内 ,被 提 名 人 担 任 独 立 董事的境内上市公
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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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十 二 、 被 提 名 人 在 公 司 连 续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未 超 过 六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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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 、本 提 名 人 保 证 上 述 声 明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否 则 ,本 提 名 人 愿 意 承 担 由 此 引 起 的 法 律 责 任 和 接 受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自 律 监 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 业 板 业 务 专 区 录 入 、报 送 给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或 对 外 公 告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上 述
行 为 视 同 为 本 提 名 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 、被 提 名 人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如 出 现 不 符 合 独 立 性 要 求 及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情 形 的 , 本 提 名 人 将 及 时 向 公 司 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
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