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对晶澳太阳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澳科技”或“公司”)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戴顺、李宁
(三)协办人:卢秉辰
(四)培训时间:2025 年 4 月 24 日
(五)培训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诺德** 8 号楼
(六)培训人员:戴顺、卢秉辰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
(八)培训内容:解读资本市场近期监管规则,**讲解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及取消监事会的过渡期安排等内容。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
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的有关要求,对晶澳科技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晶澳科技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等相关
人员加强了对**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
关业务规则的理解,加深了对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认识,
增强了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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