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5-25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5
月15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减少
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 的议案》,拟将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的21,832,24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
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7)。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741,643,085 股减少至 1,719,810,845
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741,643,085 元减少至人民币 1,719,810,845 元,公
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股本总数以在**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
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
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午13:00-17:00;
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控制部(董事会办公室)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上述指定地点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以邮寄方式进行申报的,请在申报前与公司联系,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
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并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