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当上交所科创债初试啼声时,大概亲历其中者也没有想到,四年后,这个品种能发展成为一个万亿规模的市场,服务千百家科创企业,培育推动了数不清的科创项目。
5月7日,**人民银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上交所迅速配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服务新质生产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扩大发行主体和募集资金使用范围、简化信息披露安排、完善配套支持机制等方面提出若干条细化措施,聚焦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建立更具包容性的科创债融资制度安排。
科创沃土再次迸发新活力。据悉,上交所科创债的债券简称均以K标识,已实际形成单独板块。《金融时报》记者借着政策的春风,走进科创债市场。回顾来路,科创债的推出顺应了**战略和实体经济的需要,科创债的蓬勃发展得益于符合市场规律的机制创新。展望未来,新制度下焕发新生机,科创债大潮翻涌,将激起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的澎湃动能。
科创债推出顺应**战略和实体经济需要
债券作为重要金融工具,具有公开透明、期限长、条款灵活、资金来源稳定等优势,与科**域的资金需求特征具备天然适配性。
2021年,上交所在**场率先开展科创债试点,成为科创债的“先行军”,发挥了“领头羊”的作用。2022年5月,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上交所发布科创债规则指引,在制度层面正式推出科创债专项品种。作为一种创新的融资工具,科创债凭借其**、灵活的融资特性,吸引了众多市场参与者。公开数据显示,试点以来,上交所科创债稳健扩容、加速发展,截至目前,上交所市场累计服务近300家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过万亿元,2022年-2024年年均增长率约75%。
记者了解到,科创债发行主体丰富,在《通知》发布前,在制度上已经**涵盖科创企业类、科创升级类、科创投资类和科创孵化四类企业。过去几年间,上交所两次修订科创债规则指引,拓宽四类主体的支持范围,增强制度对各类主体包容度。此次《通知》在四类主体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容,结合科创资金特点,新增金融机构作为一类科创债发行主体。与此同时,严格要求不低于70%的募集资金应当投向科**域,且明确城投企业不能利用科创债新增融资,确保交易所科创债的“科技”含量。
从市场实践来看,在我国科技产业高速发展与政策定向引导的双重驱动下,科创债四类主体发行踊跃,募集资金精准直达科**域。其中,科创企业类以**航天科技集团、**信科、沪硅产业、**通号为代表,发债资金主要用于主营业务技术创新及应用、采购生产设备等;科创升级类以河钢集团等为代表,发债资金用于推动主营业务技术升级改造,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科创投资类以上海科创投、深创投、苏州元禾等创投机构为代表,发债资金用于投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等各阶段科创企业;科创孵化类以合肥海恒、张江高科等高科技园区运营企业为代表,发债资金用于孵化园区内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的科创企业、新建科创产业园区等。
机制创新推动科创债蓬勃发展
技术从萌芽到落地,需要经历反复验证与迭代,研发周期长,因此科创企业更倾向长期、稳定资金融资。据统计,上交所科创债发行期限以3-10年中长期为主,中长期科创债发行规模占**各债券市场科创类债券发行总规模的比重约60%。
“近期,我们在上交所刚发行15年期50亿元科创债,利率仅2.1%,募集资金将**投向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上海三大先导产业领域。中长期资金稳定性与我们的投资需求高度契合,此次尝试发行长期限债券,实际成本较预想中低不少,上交所投资者结构多元,险资等中长期配置型机构占比高,这也是我们此次能成功发行的基础。”上海国投集团相关负责人告诉《金融时报》记者。
在机制创新上,《通知》已不是上交所**次发布科创债融资支持性措施。科创债推出之时,上交所便建立了申报发行“绿色通道”,2023年明确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交易所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通知》进一步深化“绿色通道”机制,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可以参照适用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安排,审核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在信息披露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科创债发行人,简化申报材料编制和一般性信息披露。进一步简化科创债发行人审计机构签章文件要求,对优质科技型企业可以适当申请延长年度、半年度财务报告有效期,简化半年度信息披露等。
一二级联动、投融资协同,方能让科技创新更快获得金融活水滋养,释放更强劲的生机活力。2023年,上交所推动做市商开展科创债做市报价服务,将优质企业科创债纳入基准做市券;同年,进一步**科创债纳入做市的门槛,明确发行规模达20亿及以上、主体评级为**A的公司债券即可纳入基准做市信用债,引导做市商积极开展科创债报价交易等流动**,提升科创债交易流动性,有效带动了估值优化,推动信用利差不断压缩。截至2025年3月末,上交所科创债基准做市券共146只、3486亿元,占**基准做市信用债总规模57.8%。据悉,此次《通知》进一步深化做市等交易机制安排,适度**科技创新债券纳入基准做市券门槛,并支持科技创新债券质押融资,质押折扣系数可以在债券各档位对应折扣系数取值基础上适当上浮。
在一系列制度安排下,科创债能有效**企业融资成本。《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以2024年上交所发行的5年期**A评级的科创债为例,其加权平均发行利率较同期限、同评级的普通债券低约20个基点。
拓宽主体范围、健全配套机制
《通知》发布后,《金融时报》记者从上交所债券业务部门了解到,近期不少证券公司、股权投资机构、实体产业企业纷纷表示,将用好《通知》中支持措施,推动新一批科创债申报、发行。
《通知》中一大亮点是在发行主体上,新增支持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聚焦主责主业,服务科技创新相关业务。《金融时报》记者获悉,近期已有约10家证券公司在上交所拟发行超160亿元科创债。
“《通知》拓宽了科创债发行主体范围,这正契合了我们在服务科创企业的资金需求。证券公司不仅能为科创企业提供高质量承销服务,还可以在股权、债券、基金投资、做市服务等方面为科创企业提供全方面的服务。我们已组织资金、投资、投行等多部门商定科创债资金使用方案,将于近期发行落地。”招商证券资金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金融时报》记者。
同时,众多股权投资机构对《通知》中“扩大募集资金使用范围”举措反响强烈。《通知》明确支持投资管理经验丰富的私募股权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发行科创债,募集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和扩募。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相关融资负责人表示,作为南京市级**创新投资平台,在基金投资方面有较大的资金需求,科创债募集资金不局限于创业投资基金,我们可根据实际情况,投资于私募股权基金进而投资科技型企业,以“募”促“投”、实现金融资源的进一步优化配置,为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等提供稳定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
除拓宽主体和资金使用外,《通知》在融资机制上也进行了一系列优化部署。上交所在《通知》中进一步明确了科技创新债券的简化信息披露安排,相关安排有助于**企业信息披露成本,提高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通知》明确提出,行业**地位的科技型企业可以简化申报发行材料,延长财务数据有效期,简化半年度信息披露,简化董监高和审计机构的签章文件,这些硬核举措大大提升了我们发行公司债券的注册及发行效率,有助于公司把握市场发行窗口,以债券市场**融资推进公司各项业务高质量发展。”一家科技型企业相关负责人告诉《金融时报》记者。
“上交所将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完善科创债市场生态建设,希望科创债能够覆盖更多的科技企业,努力为科技创新插上金融的翅膀。”上交所债券业务相关负责人表示,展望未来,上交所将不断凝聚市场合力,深化产品创新,推动《通知》中各项支持措施落地见效,在服务**创新驱动战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