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航 公告编号:临 2025-038
**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A 股回购进展如下:
A 股回购方案**披露日 2024/8/30
A 股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11 月 8 日~2025 年 11 月 7 日
预计回购 A 股金额 2.5(含)亿元~5(不含)亿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 A 股股数 8,845.39万股
累计已回购 A 股股数占总股
约0.3968%
本比例
累计已回购 A 股金额(人民
约 33,241.46万元
币,不含交易费用)
实际回购 A 股价格区间(人民
币)
?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H 股回购进展如下:
本公司累计回购 6,408.80 万股 H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2875%),回购成
交的**价为 3.02 港元/股,**价为 2.26 港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 16,397.11 万
港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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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A 股和 H 股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 A 股不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 5 亿元(不含);H 股不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不含)(**依据汇率折算港元),回购期限从 2024 年 11 月 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7 日。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7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
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累计完成回购 A 股数量为 8,845.39 万股(约占
公司总股本的 0.3968%),回购成交的**价为 4.10 元/股,**价为 3.53 元/股,
成交总金额约为 33,241.4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成交的**价为 3.02 港元/股,**价为 2.48 港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 6,525.65
万港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累计完成回购 H 股数量为 6,408.8 万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 0.2875%),回购成交的**价为 3.02 港元/股,**价为 2.26 港元/股,
成交总金额约为 16,397.11 万港元(不含交易费用)。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087%。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累计完成回购股份数量
为 15,254.19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6843%。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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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