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
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PharmaLegacy Hong Kong Limited、嘉兴汇拓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红杉恒辰(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景数创业投资**(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谷笙澎立投资合伙企业(有
、TF PL LTD.、上海高瓴辰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限合伙) 、杭州泰格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通东证富象股权投资**(有限合伙)
、江西济麟
鑫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金启辰贰期(苏州)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嘉兴合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晨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德州两仪幂方康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阳国凯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一元幂方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武汉泰明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敬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王**、
上海陂季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宴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苏州高瓴祈睿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梁恒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嘉兴元徕元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君澎投资**
(有限合伙)
、厦门楹联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澄曦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乾道优信投资管理**(有限合伙)
、上海骊宸元鼎私募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国发新创玖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钱庭栀(以下简称“交易对方”
)合计持有的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澎立生物”或“标的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合称“本
次交易”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款第(四)项规定:“上
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
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
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款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
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五条规定:
“本办法第二条所称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包括:
(一)
与他人新设企业、对已设立的企业增资或者减资;(二)受托经营、租赁其他企
业资产或者将经营性资产委托他人经营、租赁;(三)接受附义务的资产赠与或
者对外捐赠资产;(四)**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情形。”
金 19,99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思伦生物”)进行增资并提供有息借款
全资子公司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生物工程”)部分
涉及 CDMO 相关业务的资产划转至思伦生物,本次划转涉及的资产包括但不限
于生物反应器,制剂灌装线设备等固定资产、存货等,划转资产在 2024 年 3 月
务的整体发展,基于对思伦生物目前及未来业务的考量,公司拟对原增资方案进
行调整,即将原方案拟定的对思伦生物增资由 2,000 万元增至 20,000 万元,调整
为由 2,000 万元增至 5,000 万元。
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4,200 万元对苏州海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星生物”)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海星生物 30.0014%的股权。
前述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审议通过。
公司(以下简称“太仓生物”)的日常运营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 2,000 万元对太
仓生物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太仓生物的注册资本从 1,000 万元增至 3,000 万
元,奥浦迈仍持有其 100%股权。前述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审议通过。
公司上述对外投资、收购的标的资产均从事生物医药行业相关业务,属于公
司及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所需,同时属于公司围绕细胞培养为核心进行的产业
链布局,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澎立生物均属于生物医药
相关服务相关行业,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交
易标的资产属于相同或者相近业务范围的情形,需要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的
范围。
除上述交易外,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未发生
其他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