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5-026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4.5104 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
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主
要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58%。
股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20%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起 24 个月内(含当日)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二个归属期 15%
起 36 个月内(含当日)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三个归属期 15%
起 48 个月内(含当日)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四个归属期 15%
起 60 个月内(含当日)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五个归属期 15%
起 72 个月内(含当日)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72 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六个归属期 20%
起 84 个月内(含当日)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
对象的归属条件,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目标值 触发值
归属期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100%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80%
**个归属期
(20%)
第二个归属期 2024-2025 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 2024-2025 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
(15%) 于 46 亿元 于 42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4-2026 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 2024-2026 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
(15%) 于 72 亿元 于 66 亿元
第四个归属期 2024-2027 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 2024-2027 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
(15%) 于 100 亿元 于 92 亿元
第五个归属期 2024-2028 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 2024-2028 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
(15%) 于 130 亿元 于 120 亿元
第六个归属期 2024-2029 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 2024-2029 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
(20%) 于 162 亿元 于 150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
据,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中科微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分年进行,绩效考核评级划分为 5 个**。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评级结
果确定当年度的个人归属系数,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当年实
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
比例×个人层面归属系数。具体见下表:
考核评级 A、B B C、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归属
的,未归属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了《关于 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并同意将
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了《关于 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
次激励计划符合《公**》
《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
时间为自 2024 年 4 月 28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7 日止,时限不少于 10 天。截至公
示期满,公司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科微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关于向中科微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中科微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植德
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科微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植
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数量
授予日期 (调整后) 授予人数 股票剩余数量
(万股)
(元/股) (万股)
日
预留部分的 11.68 万股限制性股票未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授出,
作废失效。
(四)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激励计划(草案)》尚未归属。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2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原 104.82 万股调整为 99.72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 30.18 万股
调整为 17.60 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由原 49 名调整为 47 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中科微至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科微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关于作废中科微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价格的议案》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故公司对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含预留部分)由 17.00 元/股调整为 16.92 元/股。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2 名激
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对象**,作废该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 99.72 万股调整为 76.38 万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由原 47 名调整为 45 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关于
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部分**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说明
(一) 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
情况
于中科微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
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
件的 44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5104
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
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44 名激励对象归属 14.5104 万
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四) 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授予部分**个归属期为“自**授予
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
止”。
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4 年 6 月 7 日,即**授予**个归属期等待
期已经届满,**授予**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6 月 8 日至 2026 年 6 月 7 日。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符合归属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④具有《公**》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管理
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归属对应的考
核年度为 2024 年~2029 年六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
条件,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目标值 触发值 合 伙 ) 对 公 司 2024
归属期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年度出具的审计报告
**个归属 2024 年营业收入值不 2024 年营业收入值不 2513624 号 ): 公 司
期(20%) 低于 22 亿元 低于 20 亿元 2024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第二个归属
业收入值不低于 46 亿 业收入值不低于 42 亿 业绩考核符合归属条
期(15%)
元 元 件。公司层面的归属
第三个归属
业收入值不低于 72 亿 业收入值不低于 66 亿
期(15%)
元 元
第四个归属 2024-2027 年累计营 2024-2027 年累计营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期(15%) 业收入值不低于 100 业收入值不低于 92 亿
亿元 元
第五个归属
业收入值不低于 130 业收入值不低于 120
期(15%)
亿元 亿元
第六个归属
业收入值不低于 162 业收入值不低于 150
期(20%)
亿元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
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
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中科微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绩效考核评级
**授予激励对象中
划分为 5 个**。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评级结果确定当
剩 余 仍 然 在 职 的 44
年度的个人归属系数,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情况下,
名激励对象中,7 名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
**个归属期考核评
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
级为 B,个人层面归
面归属系数。具体见下表:
属比例为 80%;37 名
考核评级 A、B B C、D
**个归属期考核评
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
面归属比例为 10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
归属或不能**归属的,未归属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
延至以后年度。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授予**个归属期的限
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
(五) 激励对象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对于部分已获授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
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三、 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 **授予日:2024 年 6 月 7 日。
(二) 可归属数量:14.5104 万股。
(三) 可归属人数:44 名。
(四) 授予价格:16.92 元/股(调整后)。
(五) 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 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予的限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
序 可归属数量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
号 (万股)
(万股) 的比例
一、董事、**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
/ / / /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骨干员工
(共计 44 人)
总计 76.38 14.5104 18.90%
四、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授权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4 名激励对象办
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4.5104 万股。
五、 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
定为归属日。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管理人员,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 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
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事项中的**授予**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
《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已行了
现阶段关于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本次事项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 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