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5-063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4.38元/股调整为23.88元/股。
?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5.06元/股调整为14.56元/股。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友钴业”)于2025年6
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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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职务通过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异议。2023
年 8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浙江华友钴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114)。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8 月 29
日为**授予日,向 1,85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68.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
对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此
出具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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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了通知债权人的公告,通知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
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华友钴业关于拟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前述公告的债权
申报期间届满,公司未接到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并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完成上述限
制性股票注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 39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经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授予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发布了通知债权人的公告,通知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
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华友钴业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前述公告的债权申
报期间届满,公司未接到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并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完成完成上
述限制性股票注销。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通过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异议。2025年1
月14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04)。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
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
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1,298名激励对
象授予1,041.93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
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已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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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
司《2023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完成股份授予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
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
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
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方法:派息时,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结果:
元/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15.06-(5.00/10)=14.56
元/股。
综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票的回购价格由15.06元/股调整为14.56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及
《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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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
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激励
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相关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