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授予及
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082,001股,其中,**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929,246
股,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76,542股,第二次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76,213股。
?归属股票来源: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从二级市场
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共
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06,271股(调整后),其中**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3,826,927股(调整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93,752股(调整后),第二
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5,592股(调整后)。
(3)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82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授予174人,预留授予35人,第二次预留授予22人。剔除**
授予、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重复的2人,共计授予229人。
(5)本次激励计划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
**个归属期 30%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归属期 30%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归属期 40%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9月30日及之前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归属期限和各期归属安排与**授予保持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2023年9月30日之
后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各期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第二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激励对象任职期限和业务考核要求
① 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均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净利润增长率(A)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首 次 授 予 的 限 制 性 **个归属期 2023年度 20% 15%
股票以及在2023年9
第二个归属期 2024年度 40% 30%
月 30 日 及 之 前 授 予
的预留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归属期 2025年度 60% 45%
在2023年9月30日之 **个归属期 2024年度 40% 30%
后授予的预留限制
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2025年度 60% 45%
指标 业绩完成比例 指标对应系数
A�RAm X=100%
净利润增长率(A) An�QA A 注:上表中“净利润”指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并剔除本次激励计划及后续激励计划产生的股
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
制定并依据《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
评价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良好B、
合格C、不合格D(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归属的股份数量:
评价结果 **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
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归属的,作废
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个年度。
(1)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
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3年1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
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余俊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
关的**异议。2023年1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1月31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5)2023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及《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授予及
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未授予及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
予部分**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了**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
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
授予部分**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
(10)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人员**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人员**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4年11月7日,公司收到了**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人员**个
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
予部分人员**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
(12)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类别 授予日期
(调整后) (调整后) (人)
**授予 2023年2月7日 7.82元/股 382.6927万股 174
预留授予 2023年4月11日 7.82元/股 29.3752万股 35
第二次预留授予 2023年9月27日 7.82元/股 28.5592万股 22
注:1、调整后的授予价格是指根据2022年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半年度和年度权益分派完
成后进行调整的授予价格。
权益分派完成后进行调整的授予数量。
行调整的授予数量。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归属期次 归属日期 归属价格 归属数量 归属人数
**个归属期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授予及
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
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吴何洪先生回
避表决。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
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9月30日及之前授出,则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各期归属安排与**授予保持一致。本次激励计划
的**授予日为2023年2月7日,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4月11日,第二次预留授予日为9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符合归属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人选;
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未
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属条件。
员情形的;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未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 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属条件。
(四)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三个会计年度,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出具的公司2024年审计
以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报告:
的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值定比业绩基数 剔除本次激励计划及后
的增长率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确 续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
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2024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 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
示: 响后,2024年度公司扣
对应考核年 净利润增长率(A)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归属期
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16,749.65万元,较
第二个归属期 2024年度 40% 30%
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指标 业绩完成比例 指标对应系数 达到目标值,符合归属
条件,公司层面的归属
A�RAm X=100%
比例为100%。
净利润增长率(A) An�QA A 注:上表中“净利润”指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
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并剔除本次激励计划及后续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
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授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 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
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制定并依据《苏州新锐合金工 预 留 授 予 仍 在 职 的 210
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名 激 励 对 象 中 , 122 名
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
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 为“**A”,个人层面
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良好B、 比例为100%;63名激励
合格C、不合格D(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 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
核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 “合格B”,个人层面比
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 例为80%;24名激励对
属的股份数量: 象 个人 考 核 结果 为 “ 合
评价结果 **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格C”,个人层面比例为
个人层面归属比 60%。
例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 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
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励计划,作废处理其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
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
归属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年2月7日,预留授予日:2023年4月11日,第二次预留授
予日:2023年9月27日。
(二)归属股份数量:1,082,001股(调整后)。
(三)归属人数:209名。
(四)授予价格:7.82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已获授限制性股票 可归属数量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的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调整后) (调整后)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股) (股)
一、**授予归属情况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共153人)
小计 3,429,816 929,246 27.09%
二、预留授予归属情况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共33人)
三、第二次预留授予归属情况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共21人)
合计 4,009,160 1,082,001 26.99%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
权益分派完成后进行调整的授予数量。
调整的授予数量。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209名激励对象符合《公**》《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
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20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
票的归属数量为1,082,001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股份登记手续,并将**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董事。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
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
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
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
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
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认为: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
露》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依法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及报备文件
(一)《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2023年股票增值
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名单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授予部
分**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合归属条件、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授予部分**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